第1章

1:1 奉我们救主神,和我们的盼望基督耶稣之命,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
1:2 写信给那因信主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1:3 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
1:4 也不可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1:5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
1:6 有人偏离这些,反去讲虚浮的话。
1:7 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
1:8 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1:9 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
1:10 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
1:11 这是照着可称颂之神交托我荣耀福音说的。
1:12 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1:13 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
1:14 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1:15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1:16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
1:17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1:18 我儿提摩太阿,我照从前指着你的预言,将这命令交托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1:19 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有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
1:20 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力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了。
1: 注解:
1:1  
提 摩 太 前 书 简 介

大 纲
       引 言 (1:1~20)
       壹    有 关 教 会 事 工 的 训 导 (2:1~4:5)
              一    祷 告 的 重 要 性 (2:1~8)
              二    妇 女 的 合 宜 品 行 (2:9~15)
              三    监 督 (长 老) 的 资 格 (3:1~7)
                      1    个 人 方 面:
                     (1)   无 可 指 责 (3:2)
                     (2)   节 制 (3:2)
                     (3)   自 守 (3:2)
                     (4)   端 正 (3:2)
                     (5)   乐 意 接 待 远 人 (3:2)
                     (6)   善 于 教 导 (3:2)
                     (7)   不 因 酒 滋 事 (3:3)
                     (8)   不 打 人 (3:3)
                     (9)   温 和 (3:3)
                     (10) 不 争 竞 (3:3)
                     (11) 不 贪 财 (3:3)
                     (12) 非 初 入 教 者 (3:6)
                     (13) 在 教 外 有 好 名 声 (3:7)
                     2     家 庭 生 活 方 面:
                     (1)   只 作 一 个 妇 人 的 丈 夫 (3:2)
                     (2)   能 够 好 好 管 理 自 己 的 家 (3:4~5)
                     (3)   儿 女 端 庄 顺 服 (3:4)
              四    执 事 的 资 格 (3:8~12)
                      1    个 人 方 面:
                     (1)   端 庄 (3:8)
                     (2)   不 一 口 两 舌 (3:8)
                     (3)   不 好 喝 酒 (3:8)
                     (4)   不 贪 不 义 之 财 (3:8)
                     (5)   存 清 洁 的 良 心 固 守 真 道 (3:9)
                     (6)   经 过 试 验 而 无 可 指 责 (3:10)
                      2    家 庭 生 活 方 面:
                     (1)   只 作 一 个 妇 人 的 丈 夫 (3:12)
                     (2)   女 执 事 则 须 敬 虔, 凡 事 忠 心 (3:11)
                     (3)   能 够 好 好 管 理 儿 女 和 自 己 的 家 (3:12)
              五    要 求 教 会 领 袖 应 当 具 备 很 高 资 格 的 原 因 (3:13~4:5)
       贰    对 提 摩 太 本 人 事 奉 的 指 示 (4:6~6:19)
              一    个 人 生 活 (4:6~16)
              二    在 教 会 中 为 人 处 事 的 合 宜 原 则 (5:1~6:19)
              1     对 待 老 年 人 和 少 年 人 (5:1)
              2     对 待 老 年 妇 女 和 少 年 妇 女 (5:2)
              3     对 待 寡 妇 (5:3~16)
              4     对 待 长 老 以 及 传 道 人 或 教 师 (5:17~25)
              5     对 待 仆 人 (6:1~2)
              6     对 待 假 教 师 (6:3~10)
                      插 入 语: 对 提 摩 太 本 人 的 劝 戒 (6:11~16)
              7     对 待 富 人 (6:17~19)
       结 语 (6:20~21)
者: 保 罗
题: 纯 正 的 教 义 和 敬 虔 的 生 活
期: 大 约 主 后 65 年
 
       提 摩 太 前 后 书 与 提 多 书 通 常 被 统 称 为 “ 教 牧 书 信 ”, 由 保 罗 (提 前 1:1; 提 后 1:1;多 1:1) 写 给 提 摩 太 (当 时 在 以 弗 所 牧 会) 和 提 多 (当 时 在 革 哩 底 牧 会), 教 导 他 们 有 关 牧 养 教 会 方 面 的 事 宜。 有 些 评 论 家 曾 经 质 疑 保 罗 的 原 作 者 身 份, 但 是 早 期 教 会 都 非 常 明 确 地 将 这 三 封 书 信 纳 为 保 罗 的 亲 笔 书 信。 虽 然 保 罗 的 教 牧 书 信 与 他 所 写 的 其 它 书 信 在 写 作 风 格 和 遣 词 方 面 确 实 存 在 差 异, 但 这 些 差 异 很 可 能 是 由 于 保 罗 在 写 这 些 书 信 时 已 年 逾 花 甲, 并 且 对 年 轻 的 提 摩 太 和 提 多 在 教 会 的 事 奉 甚 为 关 切 所 致。
       使 徒 行 传 末 尾 讲 到 保 罗 在 罗 马 被 囚 时 的 事 工, 在 这 些 事 以 后 他 写 作 了 提 摩 太 前 书。 很 显 然, 保 罗 第 一 次 在 罗 马 被 囚 后 (徒 28 章) 曾 经 获 释 (提 后 4:16~17)。 根 据 早 期 教 父 罗 马 的 革 利 免 (Clement of Rome, 约 主 后 96 年) 的 著 作 及 穆 拉 多 利 正 典 (Muratorian Canon,约 主 后 170 年) 的 记 载, 保 罗 后 来 从 罗 马 西 行 到 过 士 班 雅 (西 班 牙), 他 久 已 渴 慕 的 事 工 愿 望 终 于 如 愿 以 偿 (比 较 罗 15:23~24, 28)。 从 教 牧 书 信 中 的 信 息 可 推 知, 保 罗 在 此 之 后 曾 重 返 爱 琴 海 地 区, 在 那 里 (特 别 是 在 革 哩 底、 马 其 顿 和 希 腊) 展 开 了 更 进 一 步 的 事 工。 在 此 期 间 (约 主 后 64~65 年 间), 保 罗 曾 经 委 派 提 摩 太 以 使 徒 代 表 的 身 份 在 以 弗 所 教 会 服 事, 也 同 样 委 派 提 多 在 革 哩 底 教 会 服 事。 保 罗 从 马 其 顿 第 1 次 致 书 提 摩 太, 之 后 不 久 又 致 书 提 多。 后 来, 保 罗 在 罗 马 第 2 次 入 狱, 在 此 期 间 写 下 提 摩 太 后 书; 之 后 不 久 便 为 主 英 勇 殉 道, 时 为 主 后 67 至 68 年 间 (参 提 后 4:6~8; 另 参 提 摩 太 后 书 简 介)。
 
       保 罗 写 作 提 摩 太 前 书 有 3 个 目 的: 1. 在 教 会 服 事 和 个 人 生 活 方 面 劝 勉 提 摩 太; 2. 激 励 提 摩 太 积 极 捍 卫 福 音 的 纯 正 及 其 圣 洁 标 准, 以 防 假 教 师 对 福 音 的 玷 污; 3. 教 导 提 摩 太 如 何 处 理 牧 养 以 弗 所 教 会 的 各 种 事 务 和 难 题。
 
       保 罗 写 此 信 的 一 个 主 要 心 愿 就 是 鼓 励 年 轻 的 同 工 提 摩 太 坚 决 捍 卫 真 道, 并 力 拒 那 些 诋 毁 福 音 救 赎 大 能 的 虚 假 教 导 (1:3~7;4:1~8; 6:3~5, 20~21)。 此 外, 保 罗 向 提 摩 太 指 示 了 教 会 领 袖 在 灵 命 和 品 德 方 面 应 当 具 备 的 条 件, 并 详 细 说 明 了 什 么 样 的 人 可 以 任 教 会 领 袖 (参 大 纲 中 有 关 教 会 领 袖 资 格 的 详 细 列 举)。
       保 罗 在 本 书 中 还 指 示 提 摩 太 与 教 会 中 各 种 人 相 交 的 原 则, 其 中 包 括 妇 女 (2:9~15; 5:2)、 寡 妇 (5:3~16)、 老 年 人 和 少 年 人 (5:1)、 长 老 (5:17~25)、 仆 人 (6:1~2)、 假 教 师 (6:3~10) 以 及 富 人 (6:17~19)。 另 外, 保 罗 又 语 重 心 长 地 向 这 位 年 轻 的 传 道 人 做 了 5 点 清 楚 的 训 导 (1:18~20; 3:14~16; 4:11~16; 5:21~25; 6:20~21)。 从 本 书 中 我 们 看 到 保 罗 对 自 己 带 领 归 主 的 提 摩 太 饱 含 慈 父 般 的 挚 爱, 热 切 地 称 呼 他 为 真 儿 子, 并 且 为 提 摩 太 个 人 的 事 奉 生 活 和 教 会 设 立 了 很 高 的 敬 虔 原 则。
 
       提 摩 太 前 书 有 以 下 4 个 主 要 特 点: 1. 本 书 是 一 封 直 接 写 给 代 表 保 罗 在 以 弗 所 教 会 服 事 的 提 摩 太 的 个 人 书 信, 情 谊 深 厚, 感 人 肺 腑; 2. 此 书 连 同 提 摩 太 后 书 同 为 新 约 中 格 外 强 调 教 牧 人 员 职 责 的 书 信, 极 力 劝 勉 他 们 保 守 福 音 的 纯 正, 使 它 免 受 那 些 削 弱 福 音 救 赎 大 能 的 错 谬 教 训 的 损 害; 3. 本 书 特 别 强 调 福 音 的 超 越 价 值、 魔 鬼 竭 力 败 坏 福 音 的 事 实、 教 会 所 蒙 的 圣 洁 呼 召 以 及 神 对 教 会 领 袖 资 格 的 极 高 要 求; 4. 书 中 包 含 新 约 圣 经 中 有 关 教 牧 人 员 与 教 会 中 不 同 性 别、 年 龄 和 社 会 背 景 的 肢 体 如 何 合 宜 相 交 的 最 具 体 的 指 示。
 
       如 果 想 在 1 年 之 内 读 完 新 约 圣 经, 就 应 当 按 照 以 下 进 度 在 6 天 内 读 完 提 摩 太 前 书:
□ 1 章    □ 2 章    □ 3 章    □ 4 章    □ 5 章    □ 6 章
 
经文注释

1:3  
不 可 传 异 教: 保 罗 在 写 这 封 信 的 7 年 前 就 警 告 过 以 弗 所 教 会 的 长 老, 将 会 有 假 师 傅 试 图 歪 曲 基 督 的 真 理 (参 徒 20:29 注)。 这 事 既 已 经 出 现, 保 罗 就 力 劝 提 摩 太 要 勇 敢 地 面 对 他 们。 这 位 年 青 的 牧 者 绝 不 能 向 败 坏 律 法 和 福 音 的 错 误 教 导 妥 协。 他 一 定 要 靠 着 宣 讲 基 督 与 使 徒 起 初 所 教 导 的 真 道 (提 后 1:13~14), 忠 心 地 打 那 美 好 的 仗 (参 18 节)。

1:5  
命 令 的 总 归: 神 的 话 语 所 发 出 的 各 样 教 导 的 最 终 目 标 并 不 仅 仅 在 于 使 人 掌 握 圣 经 知 识, 而 在 于 使 人 内 在 性 情 改 换 一 新, 从 而 生 出 爱 心、 清 洁 的 心、 无 亏 的 良 心 和 无 伪 的 信 心 (参 徒 24:16 关 于 无 亏 的 良 心 的 注 释, 参 “ 基 督 徒 的 圣 经 栽 培 ” 一 文)。 关 于 这 个 真 理, 有 两 个 重 要 的 事 实 必 须 牢 记。
       1.    教 导 圣 经 与 学 习 圣 经 首 先 不 是 为 了 传 授 知 识 或 进 行 学 术 造 就, 而 是 为 了 使 人 按 照 神 的 道 活 出 圣 洁 和 公 义 的 生 活 (比 较 提 后 1:13)。
       2.    传 讲 神 话 语 的 教 师 应 当 身 体 力 行, 恒 心 持 守 真 理、 信 心 和 圣 洁 (参 3:1~13)。

1:8  
律 法 原 是 好 的:参 太 5:17, 关 于 律 法 与 基 督 徒 的 注 释; 比 较 罗 7:12; 参 “ 旧 约 律 法 ” 一 文。

1:13  
亵 渎 神 的, 逼 迫 人 的: 保 罗 在 归 信 主 以 前, 曾 是 一 个 疯 狂 迫 害 信 徒 的 人 (比 较 徒 8:3;9:1~2, 4~5;22:4~5;26:9~11;加 1:13)。 他 对 神 子 民 所 犯 的 罪 行 之 严 重, 足 以 使 他 称 自 己 为 罪 魁 (14~15 节; 比 较 林 前 15:9;弗 3:8)。 然 而, 因 为 他 当 时 真 以 为 自 己 是 在 服 侍 神 (徒 23:1; 26:9), 所 以 得 蒙 了 神 的 怜 悯 和 极 大 的 忍 耐, 有 机 会 悔 改 归 信 基 督 为 主 (徒 9:1~19)。 神 对 保 罗 的 怜 悯 应 激 励 我 们 对 罪 人 传 福 音, 深 信 神 的 能 力 与 恩 典 能 够 救 赎 和 改 变 他 们 的 生 命。

1:18  
从 前 指 着 你 的 预 言: 很 明 显, 有 人 曾 经 就 神 对 提 摩 太 在 教 会 事 奉 的 旨 意 说 过 预 言 (参 林 前 14:29 注; 参 “ 信 徒 的 属 灵 恩 赐 ” 一 文)。 保 罗 勉 励 提 摩 太 对 神 所 启 示 的 这 个 旨 意 要 保 持 忠 心。 作 为 一 个 教 会 的 牧 者 和 监 督, 他 必 须 尽 忠 于 使 徒 所 传 的 真 道, 并 且 竭 力 抵 挡 那 些 渐 渐 渗 入 教 会 的 假 教 训。

1:19  
在 真 道 上 如 同 船 破 坏 了 一 般: 保 罗 数 次 警 告 提 摩 太 信 徒 背 道 的 可 能 性 和 严 重 性 (4:1;5:11~15;6:9~10; 参 “ 个 人 背 道 ” 一 文)。

1:20  
但: 这 里 可 能 指 保 罗 已 将 这 二 人 逐 出 教 会。 我 们 所 蒙 的 救 恩 和 与 基 督 身 体 (教 会) 的 联 合 能 保 护 我 们 免 受 撒 但 的 攻 击; 相 反, 一 个 人 若 被 逐 出 教 会, 就 会 陷 在 撒 但 的 毁 坏 攻 击 当 中 (比 较 伯 2:6~7; 林 前 5:5; 启 2:22)。 教 会 的 管 教 责 备 就 是 为 了 让 人 悔 改, 真 有 信 心, 并 重 新 回 到 基 督 的 救 恩 中 (参 林 前 5:5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