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该隐后代

3·该隐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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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四1-24

    该隐乃「得」的意思,夏娃以为是得了神所应许的那「女人的后裔」(创三15),但她错了,该隐乃是他们犯罪后从肉体生的,带着他们的罪性,不肯承认自己罪人的地位,需要羔羊代死替赎,就如神以牺牲的皮作人的衣服所启示的。然而他竟然照自己的意思,拿受咒之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神,当然不会蒙神的悦纳。凭己意来敬奉神,是人天然的宗教,却是神所不承认、不容许的。

    亚伯献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油脂,就为神所说纳,因为亚伯是因着信献祭与神(来十一4)。他信什么呢?就是信人有罪,必须献羊羔流血的祭,才能蒙神悦纳。这是神启示的宗教,此外没有任何途径可以使有罪的人亲近神。该隐和他的行为都是恶的(约壹三12),又没有谦卑认罪的心来献流血赎罪的祭(利十七11;来九22),他怨神、发怒、恨人,即使受到神的警告仍不肯悔改,甚至将弟兄亚伯杀了,更证明他是属恶者的。亚伯接受并相信流血的救恩就作了神的儿女(约一12;约壹三10),并因信称为义人(太廿三35;来十一4)。

    该隐杀了弟兄尚且不肯承认,但被杀的血是有声音的,地接受了这血,所以他要从这地受诅咒,他必流离飘荡在地上。他的刑罚并不太重,因尚未讨他的命,他求神,而神仍立记号保护他,可见神对头一个犯大罪的仍有怜悯。从此该隐离开伊甸园的周围,不得再见神的面,这是该隐的道路,使他的子孙越走越远,直到灭亡。

    至于该隐的妻子是谁,在上古初民之时,尚未禁止兄妹结婚,否则如何繁殖、生养众多?在亚伯拉罕时仍未严禁,直到摩西颁行律法时代(创廿12;利十八9)

在生塞特前不久,亚当已近一百卅岁,这时人口可能逾万了。当该隐生到第六代子孙拉麦时,开始多妻,所生的儿子成为牧养牲畜、弹琴吹箭和打造铜铁利器之人的祖师。那是追求发展致富,致力于娱乐、享受,制造工具武器,形成属世的文化与文明。拉麦更是强暴、自夸、凶杀、报复,这是人类上古的历史,也是发展的趋势直到末世。根据考古,亚当还在世的时候,他的后裔就学会使用钢铁来制造乐器,洪水以前早就有文字,并刻有碑文和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