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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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的作者

 

 

五经乃指旧约的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旧约其他书卷对五经(全部或部分)有各种的称呼,例如「律法」(

10:3)、「律法书」(尼8:2)、「神的律法书」(尼8:18)、「摩

西的律法书」(尼13:1)、「神仆人摩西的律法」(玛4:4)等。

 

自十八世纪以来,五经的作者问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不少学者认为

五经不是摩西的手笔,而是由四种不同时代的作品(底本)编纂而成

的。举例来说,他们指出创1:1-2:4上是属於「祭司」的底本,而2:4

-4章却源自「伊罗兴」的底本。

 

支持五经是由四种底本编成的理由如下:

 

 1 神不同的名字

   例如创1:1-2:3只用「神」一名,2:4-4:24却称 为「耶和华神

   」或「耶和华」。

 

 2 矛盾的记载

   例如 , 创7:2 记述挪亚带入方舟属洁净类的动物乃是每种七对

   ,而不洁净的则每种一对;但是6:19 却指出各种生物,挪亚只

   带一对入方舟。

 

 3 重复的记载

   例如亚伯拉罕两次以妻子为妹,藉此免除被杀的危险(创12;

   20章)。

 

 4 超然的思想

   学者认为人类的神学思想或宗教制度是渐进的;例如起初是泛

   神论,进一步是多神论,再从多神中选一位作为敬拜的对象(

   不否认其他神明存在),最後才演变为一神论,相信世界上只

   有一位真神。故此,五经不可能是摩西的作品,因当时的人不

   会这麽早便有一神的观念。

 

这些理由本身并不是无懈可击;事实上,一九七五年以後,反对五经

源於摩西的理论也不像以往那样广泛地被接受,一批犹太学者就曾在

一九八一年十月完全否认那四个底本的存在。另一方面,全本圣经中

,有不少经文强调五经与摩西的密切关系:

 

 1 五经本身的见证

   例如「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

      抹了,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记念」(出17:14);

     「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出24:4);

     「摩西遵著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

      (民33:2);

     「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申31:9)。

 

 2 旧约其他经文的见证

   例如约书亚记提到 「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 (8:31; 23:6),

   此外,还有「摩西律法」(王上2:3);

   「摩西律法书」(王下14:6);

   「我仆人摩西所吩咐他们的一切律法」(王下21:8)。

   但以理也曾说:「在你仆人摩西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

   (但9:11

 

 3 新约的见证

   新约引用五经,有廿五次把它们与摩西连在一起;

   例如「於是(耶稣)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指著自己的话

   ,都给他们讲解明白」(路24:27);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著我写的话」

   (约5:46);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麽」(约7:19);

   「就如摩西的律法记著说」(林前9:9);

   「摩西曾说:主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

   我」(徒3:22);

   「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徒15:5)等。

 

问题的徵结乃是:当其他经文提及「摩西的律法」、「摩西说」、「

摩西吩咐」、「摩西的书」的时候,是要表明五经是摩西的作品,抑

或只让人知道所引经文的出处而已?按照犹太传统和教会历来的看法

,我们有理由相信前者的解释是正确的,这样我们便必须接受摩西为

五经的作者,因圣经的作者在圣灵感动下绝不会犯错,不会把不属於

摩西的作品当作是他的手笔,还有一件事极须注意:「摩西是五经的

作者」这句话,并没有排除他参考和使用现成各种文献的可能性,更

不否认五经在编入正典以前,是经过编辑、修订和补充。

 

 

五经的内容

 

五经内容可分为三大段。

 

 1 人类和世界的起源:创1-11

   这包括万物的创造、人类犯罪、文化的开始、洪水,以及建巴

   别塔的经过。

 

 2 以色列国的起源:创12-50

   这主要记载以色列四位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

   的生平,透过他们的经历阐释以色列人後来被神拣选的原因。

 

 3 以色列立国的历史:出埃及记至申命记

   a 选民出埃及:出1-18

     这段记下由埃及至西乃山的旅程。

   b 选民的宪法:出20-10:10

     这包括宗教上(例如建造会幕和献祭)的规条,以及其他

     方面一般的法规。其中最基本的法则就是十诫,精简地刻

     划出选民对神、对人应有的态度和义务。

   c 选民的漂流:民10:11-36:13

     这段记载神对以色列人的管教;因为他们悖逆神,对 不

     信、不忠,故要在旷野漂流三十八年之久。

   d 选民重温宪法:申1-34

     摩西在新一代的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前,再一次和他们温习

     历史,重申神的慈爱和要求,阐明顺服与叛逆的後果。

 

研究五经的内容,就可以知道这五本书同有一个主题:神如何兑现 

给亚伯拉罕的应许。

这应许包括三方面:

 1 亚伯拉罕将有很多的後代;

 2 神要和亚伯拉罕的後代建立密切的关系;

 3 亚伯拉罕的後代要得著迦南地为业。

 

耶和华所说的必定成就,这三方面的应许果然实现了;这一位永不改

变的主是绝对可以信靠的。

 

 

五经的解释

 

概括而言,五经的材料可归纳为两种主要的文字体裁:

 1 记叙文;

 2 法规。

 

 

1 解释记叙文体的经节要注意下列事情:

 

  a 经文背後的主角乃是耶和华,作者主要是指出神如何对待人

    、帮助人、或刑罚人,使读者透过这些记叙可以更认识神 ─

    ─ 记叙的焦点。

 

  b 经文侧重记载神所做的事,却常没有解释做事的理由和动机

    。事实上, 做事的方法不一定是按照常规或逻辑,甚至是

    令人难以置信的(参创50:20) 。  故此,读者不应单单透过

    一段记叙文,便替神做事的方法和 的属性下结论。

 

  c 记叙经文往往没有直接说出一些训令,乃是藉所记下的事情

    间接地叫读者自己去探索和明白神的真理。作者记叙整件事

    情往往只有一个焦点,我们千万不要过分偏重枝叶而忽略全

    件事的中心(这方面与解释比喻类似)。举例来说,约瑟的

    故事(创37; 39-50章) 的重点乃是神如何藉约瑟去完成 

    的计划;约瑟的生平不一定每个环节(例如他解梦的技巧)

    都给予读者很多直接可应用的教训,但约瑟的一生却清楚表

    明所有临到他的事情都在神掌管之下,让神完成 的旨意。

    作者记叙约瑟的事迹是要让我们透过他来认识神的伟大和全

    能,神自己(不是约瑟)才是主角。

 

 

2 有关法规体裁的解释,以下各点值得留意:

 

  a 五经的法规是基於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盟约。百姓忠於神和

     的盟约,就必须遵守盟约的要求(法规);要明白法规,

    须先了解盟约的要义。

 

  b 大部分五经的法规(尤其是献祭和旷野生活的准则),今日

    基督徒不须按字面去遵行,但要留心这些法规背後的原则和

    精意。例如有关对待奴仆的规条 (申15:12-17), 我们现在

    当然不须从「羊群、草场、酒 之中多多的给」那要离去的

    奴仆,对不愿离去的奴仆,我们也不会用锥子「将他的耳朵

    在门上刺透」;但我们可以透过这些法规学习如何公平地善

    待别人(包括下属),并且认识神的慈爱,因 不准选民虐

    待比他们不幸的人。

 

  c 五经法规中的「十诫」(出20:1-17)、「尽心尽性尽意爱神

    」 的诫命 (申6:5), 以及「爱人如己」的诫命(利19:18

    ,都是新约信徒必须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