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的作者
五经乃指旧约的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旧约其他书卷对五经(全部或部分)有各种的称呼,例如「律法」(
拉10:3)、「律法书」(尼8:2)、「神的律法书」(尼8:18)、「摩
西的律法书」(尼13:1)、「神仆人摩西的律法」(玛4:4)等。
自十八世纪以来,五经的作者问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不少学者认为
五经不是摩西的手笔,而是由四种不同时代的作品(底本)编纂而成
的。举例来说,他们指出创1:1-2:4上是属於「祭司」的底本,而2:4下
-4章却源自「伊罗兴」的底本。
支持五经是由四种底本编成的理由如下:
1 神不同的名字
例如创1:1-2:3只用「神」一名,2:4-4:24却称 为「耶和华神
」或「耶和华」。
2 矛盾的记载
例如 , 创7:2 记述挪亚带入方舟属洁净类的动物乃是每种七对
,而不洁净的则每种一对;但是6:19 却指出各种生物,挪亚只
带一对入方舟。
3 重复的记载
例如亚伯拉罕两次以妻子为妹,藉此免除被杀的危险(创12章;
20章)。
4 超然的思想
学者认为人类的神学思想或宗教制度是渐进的;例如起初是泛
神论,进一步是多神论,再从多神中选一位作为敬拜的对象(
不否认其他神明存在),最後才演变为一神论,相信世界上只
有一位真神。故此,五经不可能是摩西的作品,因当时的人不
会这麽早便有一神的观念。
这些理由本身并不是无懈可击;事实上,一九七五年以後,反对五经
源於摩西的理论也不像以往那样广泛地被接受,一批犹太学者就曾在
一九八一年十月完全否认那四个底本的存在。另一方面,全本圣经中
,有不少经文强调五经与摩西的密切关系:
1 五经本身的见证
例如「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
抹了,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记念」(出17:14);
「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出24:4);
「摩西遵著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
(民33:2);
「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申31:9)。
2 旧约其他经文的见证
例如约书亚记提到 「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 (8:31; 23:6),
此外,还有「摩西律法」(王上2:3);
「摩西律法书」(王下14:6);
「我仆人摩西所吩咐他们的一切律法」(王下21:8)。
但以理也曾说:「在你仆人摩西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
(但9:11)
3 新约的见证
新约引用五经,有廿五次把它们与摩西连在一起;
例如「於是(耶稣)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指著自己的话
,都给他们讲解明白」(路24:27);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著我写的话」
(约5:46);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麽」(约7:19);
「就如摩西的律法记著说」(林前9:9);
「摩西曾说:主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
我」(徒3:22);
「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徒15:5)等。
问题的徵结乃是:当其他经文提及「摩西的律法」、「摩西说」、「
摩西吩咐」、「摩西的书」的时候,是要表明五经是摩西的作品,抑
或只让人知道所引经文的出处而已?按照犹太传统和教会历来的看法
,我们有理由相信前者的解释是正确的,这样我们便必须接受摩西为
五经的作者,因圣经的作者在圣灵感动下绝不会犯错,不会把不属於
摩西的作品当作是他的手笔,还有一件事极须注意:「摩西是五经的
作者」这句话,并没有排除他参考和使用现成各种文献的可能性,更
不否认五经在编入正典以前,是经过编辑、修订和补充。
五经的内容
五经内容可分为三大段。
1 人类和世界的起源:创1-11章
这包括万物的创造、人类犯罪、文化的开始、洪水,以及建巴
别塔的经过。
2 以色列国的起源:创12-50章
这主要记载以色列四位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
的生平,透过他们的经历阐释以色列人後来被神拣选的原因。
3 以色列立国的历史:出埃及记至申命记
a 选民出埃及:出1-18章
这段记下由埃及至西乃山的旅程。
b 选民的宪法:出20章-民10:10
这包括宗教上(例如建造会幕和献祭)的规条,以及其他
方面一般的法规。其中最基本的法则就是十诫,精简地刻
划出选民对神、对人应有的态度和义务。
c 选民的漂流:民10:11-36:13
这段记载神对以色列人的管教;因为他们悖逆神,对 不
信、不忠,故要在旷野漂流三十八年之久。
d 选民重温宪法:申1-34章
摩西在新一代的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前,再一次和他们温习
历史,重申神的慈爱和要求,阐明顺服与叛逆的後果。
研究五经的内容,就可以知道这五本书同有一个主题:神如何兑现
给亚伯拉罕的应许。
这应许包括三方面:
1 亚伯拉罕将有很多的後代;
2 神要和亚伯拉罕的後代建立密切的关系;
3 亚伯拉罕的後代要得著迦南地为业。
耶和华所说的必定成就,这三方面的应许果然实现了;这一位永不改
变的主是绝对可以信靠的。
五经的解释
概括而言,五经的材料可归纳为两种主要的文字体裁:
1 记叙文;
2 法规。
1 解释记叙文体的经节要注意下列事情:
a 经文背後的主角乃是耶和华,作者主要是指出神如何对待人
、帮助人、或刑罚人,使读者透过这些记叙可以更认识神 ─
─ 记叙的焦点。
b 经文侧重记载神所做的事,却常没有解释做事的理由和动机
。事实上, 做事的方法不一定是按照常规或逻辑,甚至是
令人难以置信的(参创50:20) 。 故此,读者不应单单透过
一段记叙文,便替神做事的方法和 的属性下结论。
c 记叙经文往往没有直接说出一些训令,乃是藉所记下的事情
间接地叫读者自己去探索和明白神的真理。作者记叙整件事
情往往只有一个焦点,我们千万不要过分偏重枝叶而忽略全
件事的中心(这方面与解释比喻类似)。举例来说,约瑟的
故事(创37章; 39-50章) 的重点乃是神如何藉约瑟去完成
的计划;约瑟的生平不一定每个环节(例如他解梦的技巧)
都给予读者很多直接可应用的教训,但约瑟的一生却清楚表
明所有临到他的事情都在神掌管之下,让神完成 的旨意。
作者记叙约瑟的事迹是要让我们透过他来认识神的伟大和全
能,神自己(不是约瑟)才是主角。
2 有关法规体裁的解释,以下各点值得留意:
a 五经的法规是基於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盟约。百姓忠於神和
的盟约,就必须遵守盟约的要求(法规);要明白法规,
须先了解盟约的要义。
b 大部分五经的法规(尤其是献祭和旷野生活的准则),今日
基督徒不须按字面去遵行,但要留心这些法规背後的原则和
精意。例如有关对待奴仆的规条 (申15:12-17), 我们现在
当然不须从「羊群、草场、酒 之中多多的给」那要离去的
奴仆,对不愿离去的奴仆,我们也不会用锥子「将他的耳朵
在门上刺透」;但我们可以透过这些法规学习如何公平地善
待别人(包括下属),并且认识神的慈爱,因 不准选民虐
待比他们不幸的人。
c 五经法规中的「十诫」(出20:1-17)、「尽心尽性尽意爱神
」 的诫命 (申6:5), 以及「爱人如己」的诫命(利19:18)
,都是新约信徒必须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