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一1】「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耶和华从会幕中说话――神藏在祂儿子(道成肉身的主耶稣)里面,借着祂儿子对人说话(参来一2)。在四福音书中,主耶稣也是这样对人说话。――《利未记读经纲目》
「从会幕中」人类因为犯罪从其乐园中被赶了出来。他在那乐园中曾享受与创造主畅通无阻的交往。由于人再也不配与上帝一同生活,所以上帝现在屈尊下来与人一同生活。
【利一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供物」(qorban),源于动词qarab(“靠近”、“接近”)。燔祭有两种:法定的和自愿的。某些法定的燔祭是在指定的时间由祭司替全民族而献上的,包括每日当献的燔祭(出廿九38~42;民廿八3~8),安息日当献的燔祭(民廿八9,10),在月朔、逾越节、五旬节、吹角节、赎罪日和住棚节所献的,节期当献的燔祭(民廿八11至廿九39)。
【利一3】「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没有伤疾。」(原文另译)神是全然圣洁与完善的神,借着祭物使那些不完全的人,能以亲近祂。然而,没有一样献给神的东西,是可以残缺不完全的。神配得接受最宝贵的供献,我们若将次等的或是不完全的品类献上,那就是以错误对待神的祭物的完全。实际上,祭物乃是基督的表号。我们的最好,不过是一堆的丑陋,但我们所献给神的,却必须是我们看为上好的。―― 摩根《话中之光》
燔祭:(1)燔祭不重在赎罪,乃重在为神活着,成全神的旨意。主耶稣就是这样体贴神的心意,为神而活,以至于死(参腓二8)。(2)神为主耶稣预备了一个身体,在地上无保留、无瑕疵、无玷污的完全献给神(参来九14;十5~10)。注:因主耶稣有了上述的光景、地位和资格,所以才能为我们赎罪。――《利未记读经纲目》
燔祭要宰在会幕门口――按预表,圣所和至圣所是指天上说的。会幕门口乃在圣所之外,是指地上说的,但又是面对着至圣所。意即:主耶稣作燔祭被杀是在地上,且是在神面前;也表明我们进入账幕,必须献燔祭,才能蒙悦纳。――《利未记读经纲目》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燔祭” ,希伯来语是`Olah,指“上去的”或“上升的”。另一个表示“燔祭”的词是kalil,仅用过两次,意思是“全”。这些词汇表示燔祭完全在坛上焚烧;随着烟往上冒,祭物也象征性地上升到上帝那里。燔祭的任何部分都不得像其他祭物的某些部分那样吃掉;一切都要被烧在火中作为“馨香的火祭”升到上帝那里(第9节)。任何东西都不得保留。一切都要献给上帝。这表示完全的奉献。
「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利廿二21)。这强调上帝要我们最好的东西。我们可能并不富有,不能将重礼献给上帝,但我们所给的必须是完全的。我们不应将任何次要的东西献上。我们不应献给上帝低值的东西──一个有瑕疵的钱币、滞销的财产、一点空闲的时间。我们应当以所能支配的最佳事物服侍上帝。
【利一3,10】牛羊无残疾――预表主耶稣的完全无过。――《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3,10,14】有的用公牛、绵羊、山羊,有的用斑鸠或雏鸽(由最大到至小)――就着主说,并不分大小;就着献祭的人对主的享受说,却有大小之分。有的人灵性富强,享受主如一只公牛;有的人灵性贫弱,享受主如一只小鸟。无论人灵性怎样,都能享受着主,祂不因我们贫弱,就不给我们享受。注:献燔祭要用公牛、公羊,因主是刚强的,没有软弱的性质。――《利未记读经纲目》
献燔祭有一件事是很有意思的,就是你如果是有力量的人,你可以献一只牛作祭;以如果没有力量献牛,就可以献上一只羊;你如果没有力量献羊,就可以献上雏鸽。但是,不论你献牛献羊,或者献斑鸠雏鸽,总要把全只献上。你不能献上半只牛或半只羊。神所要的都是整个的,神不要一半的奉献,神不要不完全的奉献。―― 倪柝声
【利一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按手在牛羊头上――表明我们与主耶稣的联合。使我们的弱点都归到主耶稣身上,而主耶稣的优点都成为我们的。但这不是交换,乃是联合。――《利未记读经纲目》
这里所说的手按在牲畜头上,意思是我和牠合而为一,我与牠联合。千山的牛,万山的羊,都是耶和华的,你在那儿献牛羊,是没有用处的。献祭,是要献自己,神是要求我们把自己牺牲献上,可是我们不能真的把自己放在火里。在这里,神就给我们一个方法,叫我们按手在牛羊的头上,好像牠就是我,我就是牠,牠被宰、流血,摆在坛上,就是我被宰、流血,摆在坛上。这样,你就把自己献上给神。这一只牛就是代表你这一个人。―― 倪柝声
所献祭牲被视为罪人的替身。它应“为他”得蒙悦纳。由于这个替身是基督的一种预表,所以必须是完全的(利廿二25)。
此仪式的一个严肃的重要部分就是献祭者按手在祭牲头上。Samak(“按”)一词的意思就是用自身的重量“倚靠”,一种悔罪的罪人表示对替身完全依赖的动作。这一举动的含义,古代和现代的注释家都知道是象征着献祭者的罪转到祭牲身上,或象征祭牲代替罪人而死。“按手在祭牲的头上乃是一种平常的仪式,藉以使罪的替代和转移生效”。“在每一次献祭中都有替罪的概念;祭牲代替了罪人”(《犹太教百科全书》第2册第286页,标题“赎罪日”)。
【67 人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表示什么?利一4】
答:古时以色列人依照献祭的条例,无论是献燔祭(一4),平安祭(三2,8,13),赎罪祭(四4,15,29,33,八14),和赎愆祭的人(七7),都要按手在祭牲的头上。这「按手」一词的原文,在诗篇八八7节译作「重压」。按手的礼在圣经中是表示归给的意思。比如摩西将他的责任借着按手归给约书亚(民廿七18-20 ,参申卅四9)。别人咒诅圣名,听见的人要借着按手卸责(利廿四14,15);亚伦在大胆赎罪日,将会众的罪借着按手都归在羊的头上(利十六21,22)。这样看来,按手在祭牲头上,是表明祭牲代替献祭的人,献祭之人的罪归于祭牲,为预表基督代替信徒,信徒的罪孽归于基督的身上(利十六21;约一29;林后五21)。再说献祭的人必须亲自按手,别人不能替他行这事;正如各人得救必须自已靠主,别人不能替他相信一般。当耶稣在世时,这按手的人也要认罪。――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利一5】「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献祭的人自己要宰杀祭牲――(1)主虽甘心受死,却是我们杀死的;(2)也指我们对自己的狠心宰杀,好叫我们自己完全破坏,献给神。――《利未记读经纲目》
「宰公牛」我们无法相信一个正常的人会喜欢将一把刀刺入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体内,即或只是一只动物。但上帝却要求献祭者采取这样的举动。在以后的时代中,祭司承接了宰杀的工作,尽管上帝起初的意图是让罪人自己如此行。这对于罪人来说一定是一种痛苦而烦恼的经验,因为他知道正是他的罪造成死亡。这一定使他痛下决心“从此不再犯罪了”。他亲眼看见了罪的后果。这不仅意味着死亡,而且意味着无辜者的死亡。除了在犯罪的人心中产生一种对罪的恨恶和不再犯罪的庄严决心之外,这一礼仪还能产生什么其他的结果呢?
「把血洒在」献祭者已完成了他的工作。他已带来了祭物,认了罪,宰了祭牲。现在洒血的仪式开始了。当鲜血涌出时,一个祭司准备着将血接在一个器皿里。他现在将血洒在燔祭坛的周围。“洒”可用来指散尘土(伯二12),火炭(结十2)和水(民十九13)等。根据《塔木德》的记载,司仪的祭司把血洒向坛的东北角和西南角,这样就能沾到坛的四边。出于卫生的原因,这很可能是洒在坛的内侧。未用过的血被倒在坛的底下。后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多余的血借助一个用瓦片砌成的下水道排走,流到汲沦溪。
【利一5,11】血要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或流在坛的旁边――献祭者因未完全为神而活,心中感觉亏欠,如今看见血,良心就平安了。――《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6】「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尽管仪式的这一部分后来由利未人接手,但起初献祭者要亲自动手。在旷野中,只有很少的人参与这些崇事,而后来到了应许之地,一天就有成百上千的献祭者来到。专门从事这些仪式的利未人和祭司剥皮的动作比百姓要快。
【利一6~7,12~13】献祭的人要剥祭牲的皮,切成块子,洗净脏腑、腿――(1)我们所给主的创伤。(2)主甘愿接受一切剥夺、破碎、洗净:a.剥皮――说出主在外面显明与世界接触的部分,甘被剥夺;b.切块――说出主完整的生活行为被切碎、破坏了;c.洗净――说出主里面的心怀意念也给试炼、洗净了。――《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7】「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
「把火放在坛上」在燔祭坛上一个指定的地方总是有火烧着。保证这火永不熄灭乃是祭司的职责。因为上帝亲自点燃了它。它被视为圣火。这火绝不得用在俗事上。凡火也不得被用在圣所的任何崇事中。祭司从这坛中央的火点燃了其他的火,来接受可能献上的祭物。这样,在坛上会同时有许多火燃烧,都是从一个中央的火点燃的。祭司在进入圣所献香时就是从这坛上取香炉所需的火炭的。香坛上的火也来自燔祭坛。值得注意的是在天上也有一位天使有权柄管火(启十四18)。
「把柴摆在火上」在圣所崇事中所使用的柴,在放上祭坛之前要仔细检查。被虫蛀或咬过的柴要丢弃。有些祭司的工作就是提供和照看木柴的。
【利一8】「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有关次序的教训与第7节中的相同。祭牲的所有部分都要象活的动物那样按照适当的位置被摆在坛的柴上。柴也是摆放整齐的。使徒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十四40)。这是新约基督教的重要教义。
【利一8~9】(1)肉块――主的整体受了破坏,主的生活为人一点没有保守完整。就着道德说,主是绝对完全的;就着体系说,主是不完整的。(2)头――主的智慧。(3)脂油――主的心怀意念、存心思想、爱好倾向,在神面前是何等肥美、甘甜。(4)脏腑――主的心肠。(5)腿――主的行动、行事、行为。(6)这一切都要烧在祭坛上――主整个的人都献在祭坛上,给神享受。――《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9】「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用水洗」凡不洁净之物都不得摆在坛上或用在上帝的崇事中。所以在祭牲摆在坛上之前,内脏和腿都要在水中洗干净。可能会有人说这没有必要,因为火很快会烧尽祭物,而一切不洁净的东西都会烧掉。何必再花时间洗祭牲的各部分呢?
「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除了皮以外。皮要给祭司(利七8)。
「馨香的」这是令祂喜爱的。第1章的燔祭不是必献的,而是出于自愿的,是献祭者感到他需要上帝,要表示他感激耶和华的良善。他借着献祭表达了他对上帝的爱,并献身为祂服务。
【68 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有何意义?利一9】
答:在利未记中所提到的燔祭(一9,13)、素祭(二2),和平安祭(三5),都是称为馨香的火祭。使徒保罗说:「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五2)。这是显明旧约上的祭祀是预表基督耶稣(参上册55题)。这里「馨香」 两个字,乃是一种喻意(参创八21,乃在表明献祭的人,甘心承认他的全体属于神,原意尽心、尽力,事奉主,表明神悦纳乐意献祭之人的供物,并且神喜爱这祭所预表的基督,和他在十字架上所成就之救赎大功(罗十二1,利一3,彼前二24 ,罗三23,24)。――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利一9,13】祭司把这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给神――祭司代表神。主耶稣全被烧在祭坛上,变成馨香之气上升,蒙神悦纳;留下的成了一堆灰,是一个见证在人面前。――《利未记读经纲目》
燔祭放在坛上作甚么用呢?是要把牠完全烧了。人以为奉献给神就是为神作这个作那个,但的要求乃是焚烧。神不是要我们的工作,神乃是要我们这个人,要我们把整个人都献上,为着牠烧了。祭坛的意思不是作工,乃是为神活着。我完全为神活着,这才是祭坛的生活。―― 倪柝声
【利一10】「“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如果献祭者负担不起或不想献公牛,他可以从羊群中选择一只绵羊或山羊。这是上帝所能悦纳的;但不论他选什么,都必须是一只公的,而且是无残疾的。
【利一11】「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
与献公牛的仪式一样。这里没有提按手在祭牲头上,但肯定有按手。和献公牛一样,祭司准备接血并将血洒在坛的周围(见第5节注)。
【利一12】「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利一13】「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这里与献公牛的程序一样。祭牲被剥皮,切成块子,腿和内脏洗净,然后各部分拿到坛上摆放整齐。
【利一14】「“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
斑鸠和雏鸽十分便宜,穷人也献得起。应当记住利1章中的供物都是自愿的。但一颗充满了爱的心总会设法将一件礼物献给上帝,不论它多么微小。这样的供物在上帝看来和那些大的供物一样贵重。
【利一15】「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通常要献祭者自己动手宰杀。但鸟的血量很少,所以需祭司亲自宰杀,以便迅速地用血抹祭坛。
【利一15,17】若是鸟,就要揪下头来,并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却不可撕断――头揪下指主被置于死地。不可撕断就是骨头不断,指产生夏娃的骨头,也指主复活的生命,不能为死亡所破坏。所以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参诗廿二16~17;约十九36)。――《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16】「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脏物:或译翎毛〕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灰从坛上拿下来,倒在坛的东边――主被杀、受死的身体,摆在一个地方,满有复活的盼望与保护,正如东方的日头必要再升起来。――《利未记读经纲目》
丢在灰堆上,是因为燃烧会产生难闻的气味。
【利一17】「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祭司在坛旁,看见了燔祭成为馨香之气,蒙神悦纳的情形――信徒或教会(祭司团)在十字架旁边,看见了基督献在神面前,蒙神悦纳,也为此作见证。
火烧――(1)燔祭坛的烧和香坛的烧,在原文是同一字,(与赎罪祭等所用平常的火烧不同。)不仅是烧毁了,乃是重在把里面的香味烧出来,上升变作神的享受。在祭坛这里,是重在死的一面蒙神悦纳;在香坛那里,是重在复活的一面蒙神悦纳。(2)主耶稣在地上的一生,特别是在十字架上那一段期间,祂身上一直有烧的光景。在人看祂是多受痛苦,常经忧患,被人厌弃,为神击打苦待;但在神面前,却有馨香之气从祂里面烧出来,蒙神悦纳。又如保罗那样为神而活的人,也有烧的光景。(3)火乃是预表神的圣洁。神的本质就是圣,圣就是火(参来十二29)。圣火有两面的用处:a.当人触犯神时,圣火就变作怒火,也是审判的火,这就是赎罪祭的烧;b.当人讨神喜悦时,圣火也来烧他,外表虽然痛苦,结果却蒙神悦纳,这就是燔祭的烧。――《利未记读经纲目》
鸟太小而无法被分割,象对其他祭牲那样洒血和按手(见第4节注);但它们仍是献与上帝的馨香之物。献祭者除了提供鸟以外,无须插手此仪式。祭司包揽剩下的一切。尽管如此,献祭者已尽了自己的努力,这是上帝所喜悦和悦纳的。
【如何献祭(一1~9)】
一、献祭当在上帝所选的特殊地点举行
二、献祭者要按手在牲畜的头上
三、接着祭司要把公牛的血洒在坛的四周
——《每日研经丛书》
【燔祭(一1~17)】
一、完全的动机(2)
二、完全的祭牲(3)
三、完全的舍己(3、6)
四、完全可悦(3)
——《新旧约辅读》
【燔祭之特点(一1~17)】
一、此祭教训信徒崇拜主最深的工夫
二、祭牲之一切完全焚烧(一9)
三、特表耶稣向神为救赎的完全献己
四、祭牲须献者,亲自剥皮切块
——黄原素《五祭论》
【燔祭者之手续(一3~6)】
一、亲身携祭牲至会幕前(3)
1、欲免罪得救,须亲自承认十字架上之主,而作求救之工,自己不为,无人可代
2、己之工,亦无人可代行
3、我们至主前,必须蒙了基督的圣义,方蒙悦纳
二、亲手按于祭牲之上(4)
1、区别之作圣品
2、区别之以证其死罪
3、按手者与此牲联属不分,基督之死,亦即我们之死,我们有罪,基督亦同受罪报
三、亲手杀牲于主前(5)
四、亲手剥皮切块(6)
——黄原素《五祭论》
【献燔祭的手续(一3~17)】
一、公牛、绵羊或山羊 (3~13)
1、献祭者按手在祭牲头上,宰杀祭牲
2、祭司把血洒在坛周围
3、献祭者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用水洗净燔祭牲的内脏和腿
4、祭司点火,架柴,把切成块的燔祭牲摆在火上
5、把祭牲全然烧在坛上
二、斑鸠和雏鸽 (14~17)
1、祭司掀下鸟头, 把鸟烧在坛上
2、鸟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3、除掉鸟的嗉子和翎毛
4、把鸟撕开,但不要撕断
5、祭物在坛上完全烧掉
——SDA圣经注释《利未记》
【燔祭牲之种类——公牛(一3,9),二绵羊或山羊(一10,13),三斑鸠或雏鸽】
一、牛——表耶稣之毕生工作,乃役于人
二、绵羊——表耶稣在世之为人,温柔清洁,被诟不反抗,受苦而忍。(赛五三7)
三、山羊——指罪恶
四、斑鸠雏鸽——表耶稣为人,亦处于卑微可悯之地位,且为我们成为贫(路九58)
——黄原素《五祭论》
【祭司之工作(一5~17)】
一、洒血之礼(5)
二、洗洁之礼(9)
三、火焚之礼(9)
1、摆在柴上
2、焚献一切
3、馨香蒙纳,若依以上手续而献,便为馨香
四、献鸟之礼(14~17)
1、献鸟之工,较牛羊更烦苦
2、对无力者之特别待遇
3、蒙纳则一
五、亚伦子孙之地位(5,7,8)
——黄原素《五祭论》
【三种祭物(一13~17)──“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一、没有残疾的公牛──顺服父而忍受劳苦的主
二、公羊──绝对柔顺的主耶稣
三、鸟──属天族类的源头
——王国显《神的帐幕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