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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 他們又定出六座“逃城”(按照摩西的指示,參看民三五11,12的腳註),三座在約但河東,三座在約但河西,用以保護無意犯了殺人罪的人;參看本書末頁地圖。只有在沒有預謀而殺了人的情況下才會提供這種保護。第6節的程序指出,逃到這些庇護城的人必須在距離犯案現場最近的地方接受審訊。若判決裁定是沒有預謀的誤殺,他便可以返回逃城。到了現任的大祭司逝世後,他便可以返回自己的本城本家而不用受懲罰。關於審判的準則,參看民數記三十五章25至3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