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1 “亭拿”,雖然由非利士人佔領,但只是位於參孫瑣拉的家鄉西南面約四英里(6.4公里)以外。
一四4 這段遭父母反對、與非利士人聯姻的婚姻,最終被神使用去完成祂的計畫。本節的“因為他”是指神。
一四8,9 在夏日太陽的曝曬之下,屍體很快就干了,那空殼很適合蜜蜂築巢。觸摸死屍是違反拿細耳人的條例(民六6)。
一四10 “筵宴”。為期七天(12節),期間會喝酒,參孫那樣做也是有違他作為拿細耳人的身分(一三7)。
一四11 “三十個”陪伴的人。陪伴新郎的人(太九15),他們負責防止任何人進行干擾。
一四12 “裏衣”。長方形的布,當內衣或睡衣來穿。
一四14 “喫的”即食物。
一四18 “母牛犢”。參孫妻子的謔稱。
一四19 “亞實基倫”,一個非利士人城市,距離地中海沿岸約二十三英里(37公里)。
一四20 最後完成這段婚姻的是參孫的男儐相,而不是參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