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如同一人”。除了一個例外(基列雅比;二一8,9)。“從但到別是巴”。從以色列的北界到南界(從作者的觀點來看;作者在但遷移到北方後才撰寫此書)。“米斯巴”。不是約但河以東的米斯巴(比較一○17),而是在耶路撒冷以北約八英里(13公里)和距離基比亞約有三英里(5公里)的地方。
二○13 他們只要懲治那些在這罪行上直接有罪的人。
二○16 關於便雅憫人左手便利的問題,參看第三章15節的腳註。約重一磅(0.45千克)的“石”可以時速九十英里(145公里)的速度準確地投向目標。
二○21 便雅憫以二萬六千七百人的軍隊(15,16節)對抗四十萬的以色列人,在第一天便使他們傷亡二萬二千人(21節),第二天再有一萬八千人傷亡(25節)。
二○26~28 經文提到伯特利的“約櫃”(在它長期放置在示羅之前)和“非尼哈”(參看書二二13),顯示這些事件發生在士師時代的早期。
二○31 “被引誘離城”。約書亞攻擊艾城的時候也曾使用這種戰略。參看約書亞記八章12節的腳註。
二○37~42 正如約書亞在艾城的策略一樣
書八4~29),以色列人在此設下埋伏。以色列人假裝敗退,基比亞的軍隊在毫無防備下離城追趕,結果基比亞被佔領了。以色列的軍隊看見基比亞城火,便知道他們的伏擊成功了。
二○47 逃亡而躲藏了四個月,直至雙方成立和平條約(二一13,14)的“六百人”,是整個便雅憫支派惟一生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