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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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約書亞死後人民之背道 :
當生在曠野, 強壯耐勞的一代以色列人, 在約書亞強有力的領導之下, 進入迦南以後, 第二代的子孫, 生於富庶之地, 又乏中心的領袖人才, 故於先輩去世以後, 不久習於安逸, 效尤拜偶像的迦南居民, 犯淫亂的罪。
貫穿全書的警告: 各人照著己意, 任意而行。他們時常遠離神, 敬拜偶像。神就把他們交於敵人。當他們受虐待, 叫苦連天, 向神呼籲之時, 神就憐憫他們, 興起士師, 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
他們事奉神, 總是亨通;事奉偶像, 總是受苦。以色列人之所以受苦是因為背逆。他們沒有遠離偶像;沒有遵守神的命令, 滅絕本地的居民, 因之後者常起來與以色列人爭霸;若不是神干預,有許多次,以色列人都有滅族之虞。
1-3節: 這次事件顯示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有了重大的改變。神在西奈山與以色列人立了神聖而有約束力的協議,稱之為約(參出19:5-8),在這個約中,神承諾使以色列人成為特別的民族(參創12:1-3的註釋),且保護他們;只要順服祂,神就賜他們無與倫比的大福。以色列人這方所當盡的本分是愛神,遵守祂的律法。但是因為他們棄絕神,不順服祂,所以神也就不保護他們,協議不再有效。不過神並不想棄絕祂的百姓,如果他們再求神饒恕,老老實實地順服祂,必能領受祂奇妙的福分。  
神幫助他們攻佔應許之地的協議雖不再生效,卻並未廢除使他們成為叫世人蒙福的民族的應許(這應許在彌賽亞到世上來的時候實現了)。祂仍然要以色列人成為聖潔的族類(正如祂要我們成為聖潔一樣),祂常常使用仇敵的欺壓,領百姓回轉歸向祂,這也是祂言出必行的警告(參利26;申28)。這一卷書記載許多這類的事件,神容許祂的百姓受欺壓,為使他們悔改歸向祂。 人常會期盼神成全祂的應許,卻推卸當盡的責任。所以在你支取神的應許以前,請先查問自己"我是否盡了本分?"
4節: 以色列人知道犯了罪以後,就放聲大哭,深感憂愁。由於我們有犯罪的傾向,所以悔改是靈性覺醒的真正表現。悔改表示懇求神赦免,我們也要離棄罪惡之道。除非我們為自己的罪行真心悔改,否則就不算是真實地悔過。我們知道自己做錯了,就應當向神坦然承認,不可設法隱瞞,矇混過去。
7-9節: 這一段與約書亞記的24章29至30節,都是記載約書亞的死。這幾節經文既是以前發生之事的概述,也是對約書亞記中略去的士師記第一章所記的事件的補充(關於約書亞,請看約書亞記第2章的"人物介紹")。
10節: 以色列的老一輩人死了,新一代的人不再順從耶和華。本書的2章10節至3章7節所描寫的,正是以色列人一再的體驗:犯罪、受神懲罰,悔改、蒙拯救、再犯罪,周而復始循環不息。每一代人都未能教導下一代愛神、順服祂,而這正是神律法的中心要旨(參申6:4-9)。許多人愛把基督教信仰的教導工作,推卸到教會或基督教學校身上。但是神說,引領教導兒女信仰的責任主要在家庭。父母就是子女的榜樣,所以信仰乃是家中的大事。
11-15節: 巴力是迦南地掌管風暴與雨水之神,所以迦南人認為他管理菜蔬和莊稼。亞斯她錄象徵愛情、戰爭、多產的女神(人也稱她為亞施她得Astarte或以施她Ishtar)。廟妓與獻孩童為祭,是拜迦南偶像儀式中的重頭戲。這個世代的以色列人,放棄了列祖的信仰,開始叩拜這地的偶像假神。有許多事物會引誘我們放棄原則,想討別人的歡心,因而做出不蒙神悅納的事。不要受環境影響而不順服神。
12-15節: 神對於拜偶像的人,常有最嚴厲的攻擊與懲罰。因拜偶像違背了十條誡命中的前兩條(參出20:3-6)。迦南人幾乎每個季節、活動、或是地方,都有不同的神。對他們來說,耶和華只是另一位加在他們的眾神之中的神。以色列人卻不同,他們應當單單敬拜耶和華,不應明知神是獨一的真神,同時又敬拜偶像。敬拜偶像的人也不會相信偶像是創造他們的主宰,因為偶像是由他們的手雕塑出來的。這些偶像只代表人性之中的情慾、血氣、以及不道德的種種性情。神乃是靈,也是至善至聖的,所以祂不能容忍人既敬拜祂,又叩拜偶像。
15-16節: 以色列人雖然不順服,神仍然給他們興起士師,拯救他們脫離欺壓,表明對他們的大憐憫。憐憫是"沒有按照人所當得的報應人"的意思。這正是神對待以色列人,也是祂現在對待我們的態度。我們的不順服,本來只配受他公義的審判!但是神藉著耶穌基督,使我們免受罪的懲罰,並向我們施憐憫,獨有祂能救我們脫離罪。當我們求神赦罪的時候,其實是求我們本不配得的。我們信靠基督為我們成全的救贖,就可以體驗到神的赦免。
16-19節: 以色列人在士師時代經歷了七次興衰(1)悖逆神,(2)因此受仇敵欺壓,(3)蒙敬畏神的士師拯救,(4)在士師治理之下忠於神,(5)當士師死後又忘記神。我們也容易像他們一樣反反覆覆;與敬畏神之人相近的時候,會忠於神;但是在沒有良好的屬靈領袖的時候,就隨從引誘而偏離神。所以要立志,不管環境怎樣困難都忠於神。
17節: 以色列人為甚麼很快就偏離對神的信仰?其原因很簡單,迦南人的宗教,對他們貪慾的本性更有吸引力,使他們得到更多眼前短暫的好處(對性的放任並使人口與農業多產等)。最有吸引力的一項乃是容許人自私,人幾乎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只要順服迦南人的眾神之一就可以了。他們不但容許有妓女與孌童,甚至提倡以此作為敬拜的儀式。 
 然而,信靠獨一的真神並不能使人得到眼前的好處,滿足人的罪性。罪的本質是自私的,而神的生命之道則是捨己,所以我們必須靠基督的幫助,按神的道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