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以斯拉記可分為二段,首段論所羅巴伯之歸回,目的是重建聖殿(1-6章);次段論以斯拉之歸回,目的是重整民心(7-10章)。首次均以「重建」為主旨,聖殿是宗教信仰之表現,律法是宗教信仰之箴規,聖殿需重建,律法需宣講,內外夾攻,恢復國家之前途盡在此了。
i. 所羅巴伯之歸回(一至六)
一. 古列下令被擄者歸回,並把聖殿器皿帶回本地(一1-11)
以色列民黑夜的日子將盡,黎明的時候將臨。神刑罰以色列的期限屆滿,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祂紀念自己的應許(耶二十九10),到「時候滿足」(參加四4)便激動波斯王古列下詔書重建聖殿,並釋放以色列民可自由賦歸本國本土(一上)。神不但感動古列,也激動被擄之民心,使他們甘心獻上禮物,籌備一曠古盛大之歸回(一中);更再感動古列,使他把從耶路撒冷聖殿中所擄回來之器皿也一併交還,物歸原主,讓他們放回原處(一下)。在首章內可見神紀念祂的聖言;祂的聖民;及祂的聖具。
二. 被擄歸回者之名單(二1-70)
當時只有少數的人願意歸回,因大部份人已習慣在外邦的生活,由寄居的心情移作長居,樂而忘返,不作歸回的打算。今次回歸的只有四萬九千八百九十七名。在此處作者記述歸回者之名單與族譜,因這與產權;身份;供職有關。產權指擁有產業之權利,身份只指真以色列人,供職指利未人之後裔才有資格(二62)(二)。
回國先後有三次(每次可能又分若干批):1. 主前538年,由所羅巴伯、耶書亞率領(一6,哈該書、撒迦利亞書);2. 主前458年,由以斯拉率領(7-10章);3. 主前445年,由尼希米率領(尼二1-6)。
三. 恢復敬拜(三1-13)
經過長途跋涉,終於回到故鄉,此時耶路撒冷廢墟一片(參尼七4),滿目淒涼,百廢待興之景況,諒必悲從中來,不勝傷感。但在神的感動與帶領下,萬心歸一,如同一人(三1),分工合作,人人有份(三8),先把聖殿之祭壇建成(三2),再接再厲把聖殿之根基立定(三10),當時歡樂讚美與感激而悲哭之聲互相混和,這種悲喜交集之聲音響澈雲霄,是直達神寶座前之交響樂。
四. 公然的對抗(四1-24)
任何聖工的建造總受不同的阻攔,本章記當地的人如何破壞回國的猶太人建殿和建築城牆的計劃。當時在那地久居之混雜種族撒瑪利亞人(四2下)要求參與聖工,他們的「好意」是值得懷疑的(四2上)。建殿的領袖看到此點,也為了保持信仰上的純一,加以拒絕(四3),於是一連串的阻擾計謀:1. 假意合作(四1-2);2. 攪擾(四4-5);3. 控告(四6-22);4. 制止(四23-24)便實施出來,結果聖殿的工程便停頓下來了。
聖殿停工,但是百姓的建造卻沒有停頓。他們
五. 重建聖殿(五1-六22)
因敵人攔阻,以色列民信心頓失。聖殿停工後,百姓漸被私事纏繞,為自己建造華美的房子,神的殿無論如何荒涼亦覺於心無責;其中更有人推辭,以為建殿的時候還未到,於是便只為自己而活(參該一2-6),連領袖亦不免心灰意冷,歷時凡十五年之久。神在那聖工停頓、會眾自私、仇敵四起、百廢待興、領袖灰心、滿目悽愴之際興起哈該和撒迦利亞兩先知,力斥領袖,勸誡會眾,提倡復建聖殿之工作(參該1-2章,亞1-8章),於是各人均被挑旺起來,動手重建聖殿。這引起行省總督的調查(三節以後),向朝廷作的報告(五6-17)。神再次藉著波斯的當權者來行出祂的計劃和旨意,接上是大利烏王降旨准許繼續建殿工程(六1-12)。第一次建殿歷七年,第二次前後歷三個七年之久(於主前516完成)。可見天下萬事建設固難,復建更難,若無神眼目時刻之眷顧,僅憑被擄歸回之民絕無成功之望。聖殿完成後以獻殿和逾越節的慶典來結束整件事(六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