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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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本書之名稱,取自主角尼希米及書的第一句話(1)。所有舊約經卷都把它歸入歷史書中,初期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聖經,亦把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合為一卷,至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才把它一分為二。

 

作者與編寫年代

  本書大部分內容源於《尼希米回憶錄》,所有第一人稱部分的材料均是尼希米他自己寫的,被併入書卷時可能幾乎沒有被修改過。《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為同一人所編輯而成,傳統認為是以斯拉。傳統認為寫於主前440-430

 

尼希米其人

尼希米生於被擄之地,父母是流亡國外的猶太人。他的名字解作「耶和華的安慰」,可見他的家庭相當敬虔。尼希米年紀輕輕,就給亞達薛西王奉酒,職位相當重要。神使用他的地位,使亞達薛西王批准第批以色列人回歸耶路撒冷。

佔去尼希米記大部分篇幅的尼希米個人回憶錄,顯示了一個尊貴而敬虔的人。他滿有感情,精明而愛國:他寬大、忠誠,有政治上的敏銳感,又有宗教的熱誠;他完全委身於神,有出色的組織能力和滿有魄力的領導才能。同時,當尼希米面對同胞犯罪、任意妄為(1-13),以及有勢力的仇敵的謀害(十三828),他卻又可以毫不留情地予以對付。因此,無怪乎一群喪氣和失意的人也可以從暮氣沈沈、漠不關心的境況中醒覺過來,回應尼希米緊迫的政策(4,十三142231)

 

歷史背景[1]

  以色列自所羅伯與耶書亞帶領歸回重建聖殿,及以斯拉帶領歸回之民修飾聖殿及宗教生活後,歸回之民在祖國故鄉生活漸漸安定下來。可是在主前445(尼一1)時,消息傳到在波斯宮中作酒政的尼希米,在耶路撒冷歸回之民因無城牆之保障大受撒瑪利亞人之凌辱(參拉四23),尼希米為此消息悲痛多日。他要親回耶路撒冷重建城牆的負擔日漸加重(2;二1),後蒙王恩准回到他素未謀面的祖國,發動重建城牆的宏志。在他英明的領導下,雖敵人諸多阻撓,但工程前後所需只不過是五十二天之短(15),其重建之速度實在驚人,也顯出尼希米是大有能力之領袖。

  城牆修建完畢,尼希米與以斯拉合作舉行一奮興佈道大會,以斯拉為特約講員,把神的律法講解明白(28)。神的道如兩刃的利劍,剌透人內心的隱罪(來四12),他們誠懇認罪(1-3),簽遵守神話語之約(38),更立志把以前的惡習革除(十三)。尼希米把一切之經過均錄在卷中,旨在記念神恩浩瀚,無以復加(十三31)。 

 

考古資料[2]

本書的歷史背景可從18981908年在伊里芬丁發現的蒲草卷中獲得肯定;伊里芬丁是上尼羅河的一個島嶼。森美忒庫二世(主前593-588)曾在此建立一個猶太殖民地。伊里芬丁蒲草卷保存良好,以亞蘭文書寫,是主前五世紀這波斯時代猶太殖民地遺留的文獻。

這批蒲草卷中最重要的一項,是主前407年一封呈交猶大的波斯總督的信件謄本。在信件寫成的3年前,伊里芬丁的一所猶太人殿堂被破壞了,這件事促使寫信人給耶路撒冷大祭司約哈難(參尼十二1213)寫了這封信。在那封給猶大總督的信中,他們要求准許重建殿堂,信中也提及他們已向參巴拉的兒子底萊雅和示拿米雅發出同樣的請求(參巴拉是尼希米的對頭,參尼二1019,四1)。伊里芬丁蒲草卷顯示參巴拉是撒瑪利亞省的省長,多比雅是約但河外的亞捫省的省長(1019)。這又證實了猶大有兩個不同的權力中心:社會的和宗教的,主前408407年的大祭司是約哈難(十二13)。考古學家又發現支持尼希米記的史實的另一份文件,那是一封在埃及基拉薩發現的信件,信件由「亞捫省長多比雅」發出,為處理猶大的事務。這多比雅大概是敵擋尼希米的「亞捫人多比雅」的後裔。亞拉伯人基善(6)是被波斯國委任管理亞拉伯西北部的官員。

 

重要性

被擄的猶太人歸回耶路撒冷的時候,猶大並無國家或任何政治地位,他們只擁有一樣東西:宗教信仰;他們是耶和華的選民的「餘民」,一個更新而榮耀的以色列將要從他們當中建立起來。為了這個異象,尼希米堅決要求猶太人保持他們宗教信仰和習俗的獨特性及純淨,以恢復他們國家的生氣和重建城牆(15),因為這象徵了人民在種族和宗教上的純淨。他也堅持猶太人要與外邦宗教隔離,不可與非猶太人通婚(十三23-28),並要留意謹守安息日的律例(十三15-22)

因此,尼希米記的重要性是毋庸誇飾的。本書和以斯拉記為猶太人與外族分離,以及熱烈地尊崇摩西律法,奠下了猶太教的基礎的這段歷史,提供唯一的、連續的希伯來歷史的記述。當然,哈該書、撒迦利亞書和瑪拉基書也提供了這段時期的一些資料,但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記述了這個時期的發展過程。被擄的人從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的事件,顯明神恢復對祂子民的救贖,也指向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功。

尼希米從巴比倫回國的記載,強調回國者在耶路撒冷的宗教信仰。但我們也不可忽略其他較次要的事:尼希米重視猶大在政治上的保障和法律地位,以確保脫離撒瑪利亞而自治;因此,尼希米重建城牆,把人口重新分佈(4,十一12),以及他被委任為這新省的省長。然而,尼希米記並沒有(以斯拉記也沒有)提到猶太人恢復國家地位,有大衛家的子孫治理他們,也沒有提到彌賽亞,沒有提到神普世的國度。尼希米表現完全效忠於波斯國的君主,這君主雖然對尼希米的要求存開明的態度(4-9),但仍繼續向猶太人徵稅(415)

歸國的猶太人在新城牆的蔭庇之下,聚集在主前516年重建的聖殿裏面。波斯王視為猶大地律法的「摩西律法書」,成為猶太人獻身和敬拜的主要依據。猶太教是這次復興的產品,它成了一道保護的屏障,也是隔離的牆,把猶太人和外邦人隔開。在被擄巴比倫時期萌芽的宗教制度,再移植到耶路撒冷,變得根深蒂固:會堂的廣立,作為宣讀律法書和先知書,以及獻上禱告的地方;文士的興起,專一的獻身於研究聖經;猶太公會的成立,繼續執行神權的統治。

主前三世紀的猶太會眾可與現今的基督教會相比,兩者都承擔著神所重視的屬靈重建和更新的挑戰。在這方面,可見尼希米的改革的適切性,悔改和服從是道德及靈性更新的基礎(1至十39)



[1] 馬有藻,《舊約概論》,同書,頁145  

[2] 艾威爾博士編,參考「尼希米記」條目在《證主百科全書多謀體光碟增強版》,(台北:福音證主協會,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