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以被掳之孤女地位,居然被选为亚哈随鲁的王后,圣经上说:“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使他们与王子同坐,”(诗113:7-8)这话正是应验在以斯帖身上。她原名哈大沙(2:7)——即番石榴——系希伯来语;后改名以斯帖,是波斯语,即星的意思。——以石榴开花形如星——她日后于各方面的关系,真无愧于是称。
一、为女界的明星
读圣经,女界之有信心、虔诚、爱心、谦卑、乐于服役、勤劳、济贫,堪为人表式者,原不一而足,如撒拉为信心之母;哈拿为伟人之母;米利暗为女先知;底波拉为女士师等等。其中最令人称道的,有路得与以斯帖:路得以外邦女子得为大卫王之祖母;以斯帖以贫苦孤女得为波斯王后。而且从来世界各国中的女子,多是静居家内,操井臼作女红,于史册传记亦少有记载;而以斯帖的事迹,竟占了最重要最神圣的圣经内之一卷,全卷自始至终,多是记述她的履历经过,与犹大民族的关系。所以她不但是普通女界中之明星,且在圣经内的女界中,是大放光明的:
(一)她的美德——她如何谦卑听命,身为王后,仍“遵末底改的命,如抚养她的时候一样。”(2:20)其为人不贪不求,以应得的为足(2:15),所以人皆喜爱她。
(二)她的信心——愿禁食祈祷,求得神的眷顾。
(三)她的牺牲——她情愿以死救国,“然后我违例进去见王,我若死就死吧。”(4:l6)
(四)她对于仇敌——只将敌人带到王前,不与敌人理论,不理敌人之要求,此皆为信徒对付敌人最好的方法。如敌人来攻,莫妙如将他带到主前,切勿与之交谈,不要理他;更要者即将敌人灭尽。以斯帖的为人,实在是在女界中大放光明的,无愧为女界的明星。
二、为犹大人的救星
(一)利用她的机会 当末底改将犹大人的厄运报告以斯帖时,以斯帖尚犹疑不决,不敢晋见波斯王。末底改便说:“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么?”是的。当然是神奇妙的预备,正是为了今日的机会,是神特为安排她到了时候可以作以色列人的救星。无所不能的神,拯救他的子民,也常是藉用一人为工具,如藉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后藉着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作我们的以马内利,把我们从罪孽里救出来。此时正当以色列人大难临头时,则藉以斯帖施行拯救。以斯帖在未为以色列人求上之前先求神,同宫女等禁食祈祷三昼夜。以后即违例见王,幸蒙王向她伸出金杖,并应许她说:“王后以斯帖啊,你要什么?……就是国的一半也必赐给你。”
(二)利用她的机会 以斯帖进行救民族之事异常慎重,为加重请求的力量,即“请王带着哈曼赴她所预备的筵席。”在酒席筵前,“王又问以斯帖说:‘你要什么?我必赐给你;你求什么?就是国的一半也必为你成就。”’这是何等大的应许啊!但以斯帖深知经过王用戒指盖印的谕旨,是不可挽回的,所以慎重了又加慎重,即请王再带着哈曼去赴她的筵席,使王感觉到她的请求是如何郑重。及至第二次赴筵时,王又问以斯帖要求什么?即求国的一半,也必允予所求。此时以斯帖见机会一到,即放胆向王陈述所求说:“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我所愿的,是愿王将我的性命赐给我;我所求的,是求王将我的本族赐给我。因我和我的本族被卖了,要剪除杀戮灭绝我们。”我所求的,“是将我的本族赐给我。”是的,耶稣所愿所求的,无非要得着我们为他所有。“我们被卖了,”可怜啊!我们真是被卖了,若非耶稣为我们付了代价,如何可以赎回呢?要“剪除杀戮灭绝我们”:这正是我们罪的结局,除了耶稣基督以外,哪里还有救主呢? 我们看以斯帖拯救民族的经过,不能不赞美神,出于他仁爱智慧的旨意,是何等希奇!
三、是东方之晨星
(一)以斯帖为东方之星 以斯帖是出现在波斯国,犹大人每以波斯为东方。当耶稣降生时,“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太2:1)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在东方看见他的星”一句,应译作我们看见他的星在东方。按东方原是向着神的荣光,太阳是从东方上来,所以此时从波斯国出现的以斯帖——东方之星——竟然可以表现东方的晨星了。
(二)全民族皆难免于死罪 据哈曼在亚哈随鲁面前宣告犹大人的话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等语,是不仅控告犹大几个领袖,乃是包括犹大全族,所以犹大民众皆是有罪的。正如圣经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罗3:23)“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可怕啊!死就临到众人,当时犹大民众到了哈曼所定的日子,是没有一人可以幸免的。按波斯律例,奉王名所写的谕旨,用王戒指盖上印,无人可以改变(8:8;但6:8,15)虽是专制的君王,也不能使已经判定死罪的人,得以免除死刑。故犹大民众到
(三)幸赖东方之星而得救 神的定律更是不能改变,虽天地都废去,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感谢神,幸藉耶稣基督——东方之星——我们就得庆更生了。当时犹大人在波斯既无生存之望,幸赖以斯帖为中保,而得拯救;正像主耶稣作我们的中保,使我们靠赖耶稣免罪得生。而且以斯帖也是当时犹大民族唯一的中保,除了以斯帖外,再无第二人有这种感力,使波斯王重出上谕;这也正是表明“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以斯帖按种族说是犹大人;按律法说,她是波斯人,与王是一体的;正如主耶稣一方面有神性,一方面有人性;与神与人双方皆有密切关系,始能为神人中间的中保。以斯帖为犹大人作中保,也是舍上性命,因为不奉召晋见波斯王,甘愿牺牲她的性命;这也正是代表基督,为作我们的中保,情愿为我们悬于苦架,舍生受死而不辞。如此说来,以斯帖真可代表东方的晨星了。
四、是历代的福星
以斯帖不但是以色列人的救星,她也是东方的晨星。(一)略表
五、为我们的引路星
以斯帖这卷书,是历来叫许多人在天路上在灵道上,奋起前进的。看她为爱民族、国家,怎样的牺牲性命而不辞,“我若死就死吧”!为专诚祷告,怎样的“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为灭没仇敌,又怎样的显有机智;这都可作我们的表率。更是在许多事上,无愧为主的预表,使我们可以藉着她更明自主的救恩,而归向耶稣。当日那“东方的星”,显在博士面前,不但博士们不辞艰苦的来到耶路撒冷,且是在博士们前面引路,“直行到婴孩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这不
圣经每以星喻灵界,如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如天上的星;义人必发光如星;灵界工人又如天上的星;天使亦称天上的星(伯38:7)。以斯帖为东方之星,永远向着世界发光,但愿她的光越照越明,直至引出公义的太阳,其光仍在且永在阳光中闪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