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1,2 “弟兄……姐妹”指個別的以色列人,而“母親”指以色列國。這裏用歌篾的行淫來說明以色列對神的不忠。第2節的用語跟猶太人用來表達休妻的說法相類似。

3,4 這裏以公開的羞辱、不孕(干旱之地)和子女被棄來威嚇歌篾。

5 “所愛的”。正如歌篾追求她的情夫一樣,以色列人拜巴力和其它迦南的神明。

7 無論是歌篾還是神的子民,他們總不能從不忠的行為找到滿足。

10 “顯露她的醜態”。直譯作:揭露她的淫蕩;即向她的情人顯露她是多麼可恥的人。

13 “素日給諸巴力燒香”。以色列人拜巴力(迦南人的主要神明)的整個時期。巴力的意思是“主”或“擁有者”,常用作神的總稱。以色列人拜巴力有三個發展的階段:(1)把迦南的神明放在僅次於“耶和華”(耶威;參看創二4的腳註)的位置;(2)認為耶和華是超級的巴力;(3)把耶和華的敬拜變為迦南化或巴力化,以致百姓完全離棄耶和華。

14 “說安慰的話”。直譯作:向她的心說話。

15 “亞割谷”。“煩惱谷”,位於耶利哥西南部,亞干死在那裏(書七26)。只有經過困擾,以色列人才有復興的希望。

16 “伊施”的意思是“我的丈夫”。“巴力”的意思是“我的擁有者”。

18 “與田野的走獸”。在千禧年時代,即使野獸也會被馴服(賽一一69)。

19,20 “聘”這個字用來描述神所應許的復興。一對定了婚的配偶會被視為合法地結了婚一樣。參看馬太福音一章19節的腳註。

19 “慈愛”。希伯來文是hesed,這用語在舊約裏使用約有二百五十次。意思是忠誠、堅定或可靠的愛,並且強調那些在這愛之關係裏的人的相依相屬。這裏含有神對其不忠子民有忠實之愛的意思。另參看四1;六4,6;一○12;一二6;珥二13;拿二8;四2;彌六8;七18,20;亞七9。在舊約裏,相交共享、拯救、給與能力、啟迪、引導、赦免、盼望、讚美和保護,全都是基於神的“慈愛”。

21 “應允天”。即回應那些上達於天的禱告。

22,23 “耶斯列”。神要把復興的以色列播種在肥沃的土地裏,這樣她便得以繁榮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