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提示
1.为什么以色列娶外邦女子为妻被看作是向神背约?对今日信徒有何教训?
2.从本段看,当时以色列在那些方面亏待妻子?亏待人与事奉神有何关联?
3.先知怎样说明一夫一妻是神原来的旨意?
祭司们轻忽圣事与律法众百姓亦必在信仰生活上松懈,导致道德坠落。教会领袖若对罪恶妥协姑息,在圣工上瞻徇情面,不理会神的旨意,其结果也同样会使信徒在灵性上放松,在生活上比他们的领袖更没有见证,甚至叫神的名大受羞辱。当日祭司们不过随便献祭,以色列人却随便虐待自己的妻子。所以身为教会领袖的人必须有比信徒更高的属灵标准,更美好的生活见证。
一、责备犹大人背约(二10~12)
先知首先责备犹大人背约说:“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二10) 先知用这一连串的问题,以引起下文他自己的回答,又在回答他自己的问题中,指出他同胞的罪状。
为什么先知特别提到“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一位神”?暗示男女在神面前都是受造者,又都是从神领受生命。这样作的岂能欺压妻子,不顾念我们的本源,同一位父,同一位神呢?在此“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这弟兄未必专指男的,这是犹太人指全体同胞的称谓。圣经中“弟兄”的称呼,不论新旧约,都是概括了姊妹在内的。所以按上下文看,其真正意义是指不当以诡诈待自己的妻子因她们和自己是同一位父,同一位神的。
这几节责备的主要点是指斥犹大人(当时不分犹大与以色列)“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因为虽然按神与列祖所立之约的内容来说,并未指明不可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但亚伯拉罕得与神立约(创十二1~4,十七章;就是因为不事奉外邦假神,要专心跟从神的呼召才得着的,并且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约的主要目的,是要他们专心事奉神,若他们娶了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夫妻二人本为一体.他们就不能专心事奉神了。因此不论以撒、雅各都不要娶当时事奉外邦神的迦南女子为妻,乃娶本族的女子为妻。所以先知责备犹大人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是背弃了神与列祖所立的约,是“一件可惜的事”,是“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小字作圣地)(玛二11),并且这样的人,就是献供物给耶和华也不蒙悦纳,“耶和华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玛二12)。
以色列人不可娶外邦女子为妻对今日信徒之应用,就是不嫁娶未信奉主耶稣的人为配偶,因新约圣经以基督徒与圣徒同国(弗二19)的天上国民(腓三20),而“外邦人”则指未信主的人(参林前五1、12~13)。
二、责备以色列人休妻(二13~16)
二13:“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
从这几节看来,上文所说犹大人娶事奉外邦神之女子为妻的影响,不但使他们背弃了神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不专心事奉神,也使他们家庭发生悲剧,恶待他们“幼年所娶的妻”,甚至把他们休了。在此先知的责备可分为四个要点:
1.亏待妻子的,耶和华不悦纳他的供物(二13)——本节与彼得前书第三章七节——“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的意思互相呼应。在旧约中恶待妻子的,在坛上所献的供物不蒙神悦纳,与新约中不善待妻子的会使祷告受阻碍,实际意义是一样的。主耶稣说:“……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五23~24)。倘若普通弟兄向你怀怨,尚且要先和好才来献礼物,何况至亲的妻子呢?
但“前妻”中文圣经旁边加小点,表示原文没有。英文译本也没有,是则本节“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不是指前妻之眼泪,乃是指休妻者本人,因其供物不蒙悦纳而哭泣。不过中文圣经加上“前妻”二字,若按下文看来,与上下文之意亦相通。反之,若本节之哭泣眼泪是休妻者的悲伤,倒使人觉得不合情理。如果这些人会虐待妻子甚至休妻另娶,就必定不敬畏神。不敬畏神的人怎会为自己的献祭不蒙悦纳如此悲哀?这些人若在休妻之后会如此悲伤哭泣,谅必愿意悔改自己的罪行而重新蒙神悦纳了。所以从上下文看来中文圣经加上“前妻”二字亦没有什么不妥。
2.与妻子所立盟约是神所承认不能废弃的(二14)
二14:“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
先知坦率地警告那些休妻的人,不可轻忽他们与妻子所立的婚约,因为有耶和华在他们中间作见证,是耶和华所承认不可废弃的。婚姻制度是神所设立的,不尊重婚姻的神圣,就是不尊重神。使徒保罗对加拉太人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加三15)。何况婚姻之约是在神面前立定的呢?当时以色列人似乎有随便休妻的情形,所以先知玛拉基予以警告。
3.夫妻二人成为一体合乎神的定旨(二15)
二15:“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选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作待幼年所娶的妻。”
“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这话也可能指神造亚当说的,那么全节的意思是:神造人时为什么不是造出许多男女,而是造一个亚当又造一个夏娃呢?为什么神一开始时就不让人可以多妻或多夫?只可以一夫一妻呢?可见一夫一妻是神最初的旨意。
本书的意义与主耶稣在福音书中所讲的相同。主耶稣答复法利赛人求问休妻问题时,说出神起初造人的时候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又说“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在此可见新旧约之一贯性。创世记、玛拉基书与福音书有关婚姻之真理,把神起初的定旨清楚地显明出来。
4.小结(二16)
本节是第十至十五节的小结。无论如何,休妻或用强暴和诡诈对待妻子,都是神所憎恶的。鉴察人肺腑心肠的神必然在这种事上行审判,不理会人的藉口和辩解。
三、责备同胞不明神的作为(二17)
二17:“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那里呢?”
这些话似乎是针对那些受了别人欺压,却未见种施报应的人而说的,他们因为看见恶人行恶,仍然亨通,便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那里呢?”其实上文神藉先知所发的警告,不就是神憎恶罪恶的凭据了吗?但神对每一个恶人和整个邪恶的种族或世代之审判,自有其全备的计划和定旨,岂能只按照世人凭今世的眼见来断定呢?这些烦琐神的言语,不过显出渺小的人的无知,不明白神的作为。正如一个稚龄的孩童,被别人打了一下,未见父亲立即为他还手,便喋喋不休地抱怨不止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