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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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逾 越 节: 逾 越 节 (希 腊 文pascha) 是 一 个 在 春 季 的 节 期, 与 以 色 列 出 埃 及 这 件 历 史 大 事 有 关, 是 为 记 念 当 初 脱 离 埃 及 时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拯 救 而 设 立 的。 那 时, 神 曾 令 灭 命 的 天 使 “ 越 过” 那 些 在 门 框 和 门 楣 上 涂 有 羔 羊 之 血 的 以 色 列 人 的 房 门 (参 出12:7;参 “ 逾 越 节 ” 一 文)。 耶 稣 在 “ 预 备 逾 越 节 的 日 子 ” 被 钉 十 字 架 (约 19:4), 他 就 是 “ 逾 越 节 的 羔 羊 ”, 为 我 们 “ 被 杀 献 祭 ” (林 前 5:7)。

26:13  
作 个 记 念: 主 命 令 他 的 门 徒 在 传 福 音 的 时 候, 要 同 时 述 说 马 利 亚 的 故 事 (6~13 节)。 原 因 是 马 利 亚 的 行 动 为 所 有 跟 随 基 督 的 人 树 立 了 榜 样, 她 所 做 的 无 人 能 比。 她 奉 献 一 切 给 主 的 行 动, 充 分 表 明 她 对 主 有 深 刻 的 奉 献 和 爱。 基 督 徒 的 信 心 首 先 应 该 表 现 在 个 人 对 主 的 体 贴 和 服 事 上。 我 们 内 心 深 处 所 发 出 的 对 主 的 依 恋 和 爱 戴 之 情 是 我 们 与 主 的 关 系 中 最 有 价 值 的 部 分 (参 约 21:15 注)。

26:26  
你 们 拿 着 吃, 这 是 我 的 身 体:参 林 前 11:24~25,有 关 擘 饼 的 注 释。

26:28  
立 约: 参 “ 旧 约 与 新 约 ” 一 文。
26:28 使 罪 得 赦: 我 们 犯 了 罪, 使 我 们 与 神 的 关 系 遭 到 破 坏 并 且 使 我 们 成 为 神 审 判 和 咒 诅 的 对 象, 所 以 赦 罪 就 变 得 必 不 可 少 (罗 1:18~32)。 赦 罪 是 我 们 与 神 恢 复 关 系 的 方 法 (弗 1:7;西 2:13)。
       1.    希 伯 来 文 和 希 腊 文 中 有 关 赦 免 的 词 语 都 隐 含 着 “ 遮 盖 ”、 “ 宽 恕 ”、 “ 涂 抹 ”、 “使 远 离”  的 意 思。 神 的 赦 罪 之 恩 包 含 以 下 一 些 含 义: 神 不 再 记 录 人 所 犯 下 的 罪 (可 2:5;约 8:11); 神 拯 救 罪 人 脱 离 永 远 的 刑 罚 (罗 5:9;帖 前 1:10); 接 纳 他 们 (路 15:20 后 ); 释 放 他 们 脱 离 罪 的 权 势 并 把 他 们 迁 到 基 督 的 国 度 里 (西 1:13); 更 新 全 人 并 应 许 他 们 得 永 生 (路 23:43; 约 14:19 下 )。
       2.    我 们 必 须 承 认 罪、 悔 改 并 信 靠 神, 才 能 接 受 神 的 赦 罪 之 恩 (路 17:3~4;徒 2:38; 5:31; 20:21; 约 一 1:9)。 而 神 能 够 广 施 救 恩 的 条 件 是 流 血 (来 9:22)。 所 以, 基 督 十 字 架 上 的 受 死 是 罪 得 赦 免 的 根 源 (28 节;约 1:29;3:16;罗 8:32)。 信 徒 需 要 不 断 地 为 罪 得 到 神 的 赦 免, 这 样 才 能 维 系 神 与 我 们 之 间 的 救 赎 关 系 (6:12,14~15;约 一 1:9)。

26:37  
就 忧 愁 起 来: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一 个 阶 段。 基 督 从 客 西 马 尼 园 开 始 承 受 心 灵 和 肉 体 的 痛 苦, 他 祷 告 时 “ 汗 珠 如 大 血 点 ” (路 22:44)。 当 人 在 极 度 痛 苦 时, 人 体 内 汗 腺 的 毛 细 血 管 会 破 裂, 形 成 水 血 交 融 的 状 态 (参 下 一 条 注 释,对 基 督 在 这 一 阶 段 所 经 历 的 痛 苦 有 更 深 的 看 见;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二 个 阶 段,可 参 67节 注)。

26:39  
求 你 叫 这 杯 离 开 我: 基 督 所 说 的 “ 这 杯” 到 底 指 什 么, 一 直 是 人 们 经 常 争 论 的 主 题 之 一。
       1.    认 为 耶 稣 在 祈 求 脱 离 肉 身 死 亡 的 说 法 值 得 商 榷, 因 为 他 早 已 定 意 要 为 世 人 的 罪 受 死 (比 较 可 10:33~34;路 9:51;约 12:24,27;来 10:5~9)。
       2.    耶 稣 很 可 能 是 在 祈 求 脱 离 与 父 分 离 的 惩 罚, 因 为 与 神 分 离 是 对 罪 的 终 极 惩 罚。 基 督 祈 求 父 神 能 够 接 纳 他 肉 身 的 死 做 为 赎 罪 的 全 部 代 价, 但 是 他 却 又 祷 告 说 “ 然 而, 不 要 照 我 的 意 思, 只 要 照 你 的 意 思 ”, 接 着 就 把 自 己 交 托 给 神。 为 使 我 们 得 蒙 救 赎, 他 经 历 了 肉 身 的 死 亡 和 灵 里 与 神 分 离 的 惩 罚 (比 较 27:46)。  耶 稣 的 祷 告 “ 蒙 了 应 允 ”,因 为 他 在 灵 里 得 到 父 神 的 坚 固, 能 够 喝 下 那 当 喝 之 杯  (参 来 5:7)。

26:57  
拿 耶 稣 的 人: 研 究 基 督 被 捕 和 受 死 之 间 发 生 的 事 件 使 人 受 益 匪 浅。 其 间 依 次 发 生 的 事 件 是:
       1.    被 捕 (26:47~56;可 14:43~52;路 22:47~53;约 18:2~12)。
       2.    在 亚 那 (约 18:12~14,19~24) 和 该 亚 法 (26:57,59~68;可 14:53,55~65;路 22:54,63~65;约 18:24) 面 前 受 到 公 会 的 审 讯。
       3.    彼 得 三 次 不 认 主 (26:58,69~75;可 14:54,66~72; 路 22:54~62;约18:15~18,25~27)。
       4.    公 会 定 罪 (27:1;可 15:1;路 22:66~71)。
       5.    犹 大 的 结 局 (27:3~10)。
       6.    在 彼 拉 多 面 前 受 审 (27:2,11~14;可 15:2~5; 路 23:1~5;约 18:28~38)。
       7.    在 希 律 面 前 受 审 (路 23:6~12), 又 被 遣 送 回 到 彼 拉 多 那 里 (27:11~26;可 15:6~15;路 23:11~25;约 18:28~19:1,4~16)。
       8.    兵 丁 戏 弄 耶 稣 (27:27~30; 可 15:16~19; 约 19:2~3), 又 打 了 他, 然 后 带 他 出 去, 要 钉 他 十 字 架 (27:31)。
       9.    走 向 各 各 他(27:32~34; 可 15:20~23; 路 23:26~33)。
       10.   被 钉 十 字 架 (27:35 注)。

26:67  
吐 唾 沫……拳 头 打……手 掌 打: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二 个 阶 段。 耶 稣 夜 里 被 捕 以 后, 门 徒 离 弃 了 他 (55~57 节), 他 被 带 到 该 亚 法 和 犹 太 人 的 公 会 面 前, 人 们 蒙 上 他 的 双 眼 反 复 戏 弄, 吐 唾 沫 在 他 的 脸 上, 并 用 拳 头、 手 掌 打 他 (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三 个 阶 段,参 27:2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