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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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受審判2657节至2714

神把審判的權柄給祂的兒子基督(5:27),末日,祂要坐在榮耀的寶座施行審判。然而,基督來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叫人因祂得救(3:17)。當律法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基督就成為罪身的形狀,在肉體中定了罪案(8:3)。神使無罪的成為罪,使審判的主為我們擔當審判,好叫我們能夠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 公會審判耶穌26:57-68

羅馬統治猶太地,允許猶太人設立公會,按著摩西律法審判案件。公會有71個議士,成員有祭司、文士和長老,主席為大祭司,是猶太人最高的權力機關。

    為什麼耶穌不對祂的控告提出答辯?後來為什麼又要回答大祭司的話?

    大祭司為什麼要撕裂衣服?這樣有什麼後果?

    假見證控告耶穌:公會按律法審判耶穌,找不到見證人定耶穌的罪(17:6),就找作假見證控告耶穌,公然違背神的誡命(19:15-16; 19:18-19)

  1. 拆毀聖殿:聖殿成為猶太權貴得利的工具,先知曾預言這殿將毀(9:26),耶穌也以祂的身體比作聖殿,雖被拆毀,但祂要重建起來(2:19-22)
  2. 耶穌不回答:彌賽亞受審時默然無聲(53:7),也不定他們的罪(3:17)

    叫耶穌起誓:聽見這話,若祂本是見證,必須照實回答,不然就有罪了(5:1)

  1. 神的兒子基督:知道彌賽亞是神的兒子(2:7),祂來了,卻不認識祂。
  2. 耶穌回答:耶穌的話都是實話,也是真理,一句都不可廢去(24:35)

    後來的人子:人子也是彌賽亞的別稱,末日祂要榮耀降臨(110:1; 7:13)

    撕開衣服:這是聽見僭妄話而痛心的表示,然而大祭司卻不能隨意撕裂衣服(10:6; 21:10)。撕開衣服也表示職分被廢棄(撒上15:27-29),神與人立新約,祭司屬肉體的條例也要廢去,基督要作大祭司(7:11-19),使神與人和好。

    基督受辱:彌賽亞不僅要受苦被殺,也要受到羞辱(50:6; 5:1)

 

. 彼得不認耶穌26:69-75

彼得是門徒中最勇敢的,他願為耶穌捨命,別人跌倒時,自認永不跌倒(26:33)。然而,靠著人的血氣,不免跌倒(林前10:12);跌倒是免不了的,只要能回頭,歸向神,就能回復起初的信心和愛心(22:32; 2:5),並且堅固軟弱的弟兄。

    彼得發咒起誓不認耶穌和猶大賣耶穌,哪一樣比較嚴重?結果為何不同?

    彼得三次不認耶穌:彼得曾說過要與耶穌同死,但他只憑自己的力量,生命還沒有讓聖靈管制,所以耶穌說過彼得不能跟隨祂(13:36-38)。因此,彼得面對使女和僕人質問,肉體就軟弱,作了假見證,三次不認主。

    露出口音:隱藏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4:22)

    發咒起誓:別人沒叫他起誓,他卻發咒起誓,叫人相信他講真話,不再追究。

    想起耶穌的話:聖靈使彼得想起耶穌的話(14:26),聖靈的光照使人悔罪,自己責備自己(16:8),出去痛哭,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林後7:10)

. 猶大出去吊死27:1-10

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神所賜的(5:31),最後的晚餐時,聖靈在門徒的身上做工,使人悔罪自省,但猶大卻拒絕施恩的聖靈(10:29),因此,魔鬼入了他的心(13:27),他就不能重新懊悔(6:4-6),結局就是沉淪。

    猶大為什麼會後悔?他的懊悔有沒有使他得救?他的結局如何?

    巡撫彼拉多:彼拉多於公元26~36年擔任猶太巡撫,以殘酷,剛愎自用著稱。

    猶大後悔:找祭司長和長老認罪還錢,仍不能洗去天良的虧欠,結局是毀滅。

  1. 祭司長和長老:他們是最有名望的宗教人士和政要,但卻不能赦免人罪,因為人犯罪是得罪神,虧缺神的榮耀(1:20),只有神才能赦罪(2:7)
  2. 認罪:認罪而不悔改,就像法老一樣(9:27),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3. 還錢:人得贖不是靠著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彼前1:18-19)
  4. 出去吊死:世俗的憂愁叫人死(林後7:10),魔鬼是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要勝過這些,須靠羔羊的血,和自己見證的道(約一1:9; 12:9-11)

    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用不潔行為所得的錢,不可進到神殿中(23:18)

  1. 血價:是耶穌被賣流血所得的價銀,這錢不能進府庫,就去丟給窯戶。
  2. 血田:又名亞革大馬(1:19),專葬外鄉人。基督捨命,福臨萬邦。

    應驗先知耶利米的話:其實這話出自撒迦利亞(11:4-14),當時的舊約分成律法、先知和詩篇(24:44),先知又分為前先知〔約書亞到列王的歷史書〕和後先知,耶利米書是後先知之首卷,故以耶利米來稱所有後先知的書卷。

  1. 三十塊錢:這是彌賽亞被賣的價錢,也是奴隸償命的價錢(21:32)
  2. 這錢在神的殿中丟給窯戶(11:13):祭司長可能從聖殿府庫取三十塊錢給猶大,猶大將其丟回殿裡,他們不敢收進庫中,就用這錢買了窯戶的田。【希伯來文中的府庫〔yosar〕和窯戶〔yoser〕讀音很相近】

 

. 彼拉多審判耶穌27:11-14

羅馬人立希律為猶太王,也給公會執掌死刑的權柄。希律死後,亞基老作猶太王年間(2:22),發生動亂,於是亞基老被罷黜,改為羅馬所派的巡撫管理猶太地,公會執掌死刑的權柄同時被奪去,死刑必須經過巡撫來判決和執行(18:31)

    猶太人的王:羅馬任命希律及其後代作猶太王,猶太王也是彌賽亞的別稱,祂要坐在大衛的寶座治理神的子民(1:33),並非地上的國,而指神的國度。

    耶穌回答:祂為自己作見證,祂生來就要作猶太人的王(2:2; 18:33-38)

    耶穌不回答:面對祭司長和長老不實的指控和惡意的中傷,耶穌不提出答辯。【聖徒不必理會仇敵的控告,申冤在神,祂必報應(12:19)。】

    巡撫甚覺希奇:羅馬人講求法治,所有審判案件,被告都有權提出答辯。

 

【分享與應用】

1.      基督徒若被人誤解,要如何為自己辯護,要持什麼樣的立場和原則,請分享。

2.      如何分辨什麼是從仇敵的控告,什麼是從聖靈來的責備和提醒,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