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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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十八2有传说论到这孩子长大以后,为安提阿的伊格那丢(Ignatius),他后来也作了教会伟大的仆人,一位大作家,最后为基督殉道。这个传说是由于伊格那丢为提阿甫若(Theophoros)的别号,即『上帝怀抱』或『上帝支持』之意。这个传说还说为,因为耶稣把他抱在祂的膝上使他接受了这个名子。有可能是如此,更可能是彼得发出这个问题,耶稣带来放在中间的孩子,就是彼得的小男孩,因为我们知道彼得结过婚(太八14,林前九5)──《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3「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小孩子是最会倚靠的。他所有的供给,都在他父母的爱中。他只会啼哭;如果我们把他的话翻译出来,就是说:「妈妈呀,洗净我,我不能洗净我自己。妈妈呀,给我衣服穿,我赤着身体,不能自己穿衣服。妈妈呀,餧养我,我不能餧养我自己。妈妈呀,带领我,我不能走路。」主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这就是说,我们应当站在无依无靠的地位上来到主耶稣的面前说:「主阿,洗净我。」「给我衣服穿。」「餧养我。」「带领我走前面的路。」──

 

【太十八6此处的大磨石是mulos onikos。犹太人磨麦子是把它放在两块圆形的石块之间磨碎。这是在家庭中用的,在任何的茅舍之中,都可以见到这样的磨石。放在上面的石块有一个把手,可以扶着转动,这种磨石通常并不会太大,一位家庭主妇就能够转得动,用它来磨麦子供给家庭的需要。但是一个mulos onikos是需要一匹驴子来拉动的磨石(onos是希腊文的驴子,mulos是希腊文的磨石)。这种大型的磨石,表示定罪的可怕。

而且希腊文中所说的,并不是把这个人扔在深海中,而是把他扔在远远的大海中。犹太人很怕海,他们认为天堂是一个没有海的地方(启廿一1),那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最好要被扔在最遥远、最孤独、最荒凉之地。──《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6越是有良心的人,在这一类的事上越会感到自责。有人讲述一位垂死的老人,他处在极大的苦恼之中,后来去问他是为了甚么原因,他说:『我作孩子的时候,一天在一块指路牌附近玩耍,我把那个指路牌扭转了,使它的箭头指着一个错误的方向,我一直不知有多少人因为我所做的事走错了方向而悲伤。』教别人犯罪乃是罪中之罪。──《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8~9有一个拉比的故事说到拉比撒该子约卡南(Jochanan ben Zaccai)豫见到他的死亡而痛哭,有人问他为甚么如此伤心?他回答说:『我现在所哭的是为了他们把我带到万王之王的面前,祂是圣者,蒙福的,祂是活着并要存到永永远远,永世无尽;祂若发怒,祂的怒气,就是永远的怒气:祂若捆绑我,祂的捆绑是永远的捆绑;祂若杀我,祂的杀害是永远的杀害,我无法用言语向祂和解,也不能以钱财向祂施行贿赂。』──《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10在十一世纪的时候,布尔根地的若伯特(Robert of Burgundy)公爵乃是一位伟大的战士与武士型的人物,他正准备去出征。他有一个小男婴是他的继承人,在他离家以前,他要所有的男爵与贵族前来,向这个男婴宣誓,如果他自己有任何不测,他们必须对这男婴效忠。他们带着摆动的羽饰和铿锵作响的盔甲,跪在这小婴孩的面前。有一位男爵露出笑容,若伯特公爵问他为甚么要笑,他说:『这孩子实在太小了。』『不错!』若伯特公爵说:『他的确很小……可是他一定会长大。』他真的长大了,这婴孩变成了英国的征服者威廉。──《每日研经丛书》

 

17.小孩子有天使服事他们,是否每一个基督徒都有最少一位天使服事或说暗中保护他?

(太十八章10节)】

    主那稣教训门徒不可轻看小子中的一个,因为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天父的面。这是犹太人传统的信仰,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最少一位天使保护他和服事他。彼得被天使释放离开监牢之时,曾到马利亚家去敲门,他们未开门前,便说:“必是他的天使”(徒十二章13l5节)。

    希伯来书一章14节说:天使都是服役的灵,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这节圣经清楚指出基督徒是有天使暗中保护和服事的。在诗篇三十四篇7节说:那和华的使者,在敬畏神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圣经中还有许多有关天使与人的记载,证明这种信仰是正确的,我们虽然看不见天使,天使却看得见我们。――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Section:TopicID=288}教会(太十八17)

问:马太福昌第十八章十七节:「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史一样。」之教会,何所指?

答:四福音书里,提起教会的就只有马太福音。马太福音两次说到教会,都是应当受颂赞的主亲口说的。一次在第十六章十八节,另一次就是在这里(十八17)

圣经对于教会的意思有二:()所有蒙主宝血救赎的人所合成的教会,圣经称她是基督的身体;()各处信徒被主集合,而成为该地的教会,如圣经所记的「在哥林多」、「在加拉太」的教会等等。一是从古至今的普世教会;一是一个本地的教会,为从古至今普世教会的一部分;(现今各宗派的教会,并不为圣经的教会;她们并不是从古至今普世的教会,自无待言。她们也不是一个本地的教会,因为圣经各处的教会都是说在「某地」的教会,并无晚近各宗派的名目及人造的会政。)马太福音两次说的教会,也是表明这个意思。十六章十八节是普世的教会;十八章十七节是本地的教会。―― 倪柝声

 

【太十八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上文那「凡」字太宝贵了。圣经在这里指出:天上执行的尺度是依随地上的求索而实现,但因天上的能力和供应总是远超地上的祈求,所以不论捆绑或释放都必超过我们在地上所求的。

         为什么我们的祷告往往仅顾到祈求脱罪,或只苦求自己能得着从上头来的能力呢?是的,「愿你的旨意行在我身上」这样的祷告,的确已属一个很好的开端;但不能停在这里,必须住前进到「愿你的旨意行在全地上」。今天神儿女的祷告太过注意微小琐碎的事,而不知道他们的祷告乃是为着要带下并释放,天上许多权能万钧的伟业巨擘。为个人需要的祈祷,必须推进到为国度的祷告。从这一角度来看,教会就自然是天上施工的对象,是天上能力流过的管子,也是成全神伟大计划的凭借。天上现今有许多工作堆积如山,这都是因为神在地上还没有找到祂的出口、教会尚没有释放该有的祷告。――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Section:TopicID=289}教会权柄(太十八18)

问: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节:「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比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及约翰福昌第二十章二十三节:「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不知如何解释。有人谓此等言论为中世纪教会所加入,非主耶稣本人所主张。不知先生以为如何?祈在《基督人报》解答为荷!

答:对于原文的古卷,这两节圣经的权威是很靠得住的。所说中世纪教会所加入,毫无根据。究竟这两节圣经的教训是实在的。主在马太福音特别以「我实在告诉你们」为引端,就是表明祂所要说者的重要。这两节是讲教会革除信徒的事。要从教会革除人,就是表明这人从前也是教会的一分子。这里并不是得救和沉伦的问题(林前五5),因为被革除的人,是已经得救的。

这里的意思是:教会革除信徒的事,如果是按神的话语而行的,神就在天上要承认祂在地上教会所作的。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节更是明白。第二十三节是紧连在第二十二节之后的。没有圣灵的力量,就没有正当的革除。革除的权柄,乃是随圣灵能力之后的。这两节应当与哥林多前书第五章十一至十三节和第六章九至十节同读。凡被教会所正当革除的人,这个人虽然自己得救,然而必不能在千年国时作王。―― 倪柝声

 

【太十八20「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上引的经文,在答应祷告这件事上,给人一个奇妙的应许。但这应许所附带的条件,乃是至少要有两个人,并且他们是同心合意的。为什么他们的祷告得蒙答应呢!因为这两三个人是「奉我(主耶稣)的名聚会。」那是说他们不仅是见面聚首,乃是被聚集来的(被动式)。我们注意这个分别:被聚集不仅是我们自己去,也是被神的灵所感动而去的。他们来聚会,不是为着自己的事,而是对主有一个专一相同的关切。这个事实把他们连结在主的名下。当这个光景一出现,主耶稣就说「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并给他们带领、启示和光照。赞美神,主的话不单是一个应许,而且是一个事实的声明!――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八20很不幸,今天神的子民没有聚集在这个奇妙无匹的名下。相反的,许多神的子民聚集在一些属神伟人的名下。对这些属灵的伟人,我们实在很尊敬。为着路德马丁我们感谢神,但我们应否在他的名下聚集呢?我们尊重卫斯理约翰,神曾大大使用他,我们也从他领受了美好的产业,但我们应否在卫斯理的名下聚集呢?我们看重门诺西门,但我们应否聚集在门诺的名下成为门诺宗呢?

不少人以聚集形式、或聚集的组织为名,在一起聚集。我们确信教会中应该有长老,但我们该以长老会为名聚集吗?同样,我们也确信教会的敬拜与事奉,应由参与的会众共理,但我们因此以公理会为名之聚会合宜吗?

有些人以一个真理、或教义为名而聚集。我们都信奉真理。今日异端充斥,不少人围绕着异端聚集。也有许多人围绕着他们所注重的真理聚集,我们确信那些是真理,不是异端。我们相信一个人信了应该受浸,但我们可否因此以浸信为名,一同在浸信会的名下聚集呢?我们也相信,信徒应该圣洁,但我们应否以圣洁会为名,在这名下聚集呢?

还有人以一种经历—基督徒的经历—为名,互相聚集。我们相信基督徒需要经历。以五旬节的经历而言,我们都相信五旬节,但我们是否要在五旬节的名里聚集呢?我们相信灵恩,但我们是否要在灵恩的名下聚集呢?

今天的问题出于神的子民分开在许多不同的名里聚集。因着这个缘故,他们是分开的。神的话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聚集在祂的名里;因为在天下人间,神只赐下一个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我们也必须聚集在这一个名里。神的子民若都来到这个名里聚集,他们就成为一体,众人就合而为一。这样就不会分散,也免去混乱。―― 江守道《我们为何如此聚集》

 

【太十八21~22我们知道很多关于彼得的『快舌』。彼得一次又一次的急不择言,他的急躁引出耶稣许多不朽的教训。彼得在这一次,自认为非常宽宏大量,行事合宜,他问耶稣他应当饶恕弟兄多少次?然后他建议说应当饶恕七次,作为他对于自己问题的答复。

     彼得的这个建议,并不是没有理由。一个人应当饶恕他弟兄三次乃是拉比的教训。拉比哈尼拿子约施(Joes ben Hanina)说:『求邻舍的饶恕不可超过三次。』拉比耶户大子约施(Joes ben Jehuda)说:『若有一个人犯了一次罪,他们饶恕他:他若犯第二次,他们饶恕他:他若犯三次,他们饶恕他;第四次他们就不饶恕。』圣经中的证据取自阿摩司书;阿摩司书的前几章,对于好几个国家的罪状,加上『三番四次』的字眼(一36913;二146)。藉此推论上帝的饶恕到三次为止,第四次就要向罪人施行惩罚。人既不可能比上帝更有恩慈,因此饶恕是以三次为限度。

     彼得认为他已经相当够进步,因为他把拉比的三次增加了一位,又漂亮地再加上一次,他以急切的自满,提出他若饶恕七次是否足够的建议。彼得盼望得到热烈的称赞;耶稣却回答说:基督徒必须饶恕七十个七次,换句话说,就是无限的饶恕。──《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2428肯内底(A. R. Kennedy)用这幅生动的图画把这两笔款作一个对比。如果以六便士的银币来偿付这两笔款,一百第那流可以放在一个钱袋里。一万他连得的债款却要召一队的搬运夫,人数约八千六百名,每人搬一袋重达六十磅的六便士银币,如果他们彼此间隔一码,所排的队伍竟长达五英哩,这个对比真会使人大吃一惊!如此看来别人负欠于我们的,无论如何也不能与我们负欠于上帝的相比拟。──《每日研经丛书》

 

【马太福音第十八章:君王子民之间的关系】

一、天国子民对待别人的原则

1、要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

1)「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1节)——,门徒问这问题,证明他们喜欢为大。不只世人彼此争大,信徒在教会中亦有难处。

2)「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2~3节)——「回转」原文字意是「改变」,意即不是外表的装作,而是里面性情的变化;「小孩子的样式」特别是指自感卑微、单纯、依靠。主的话指明,我们的旧人旧性,在天国里没有容身之处,因为神拦阻骄傲的人(雅四6;彼前五5)。

3)「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4节)——「自己谦卑」原文字意是「自己把自己压低」,也就是不让「己」出头。主耶稣自己卑微,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腓二8~9)。在属灵界里的原则乃是,凡自卑的,必升为高(路十八14)。

4)「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5节)——大人往往嫌弃小孩子的幼稚、无知、麻烦,惟有将自己改变成小孩子的人,才会为着荣耀主的缘故,乐意接待一个在心志上仍像小孩子的人(参林前十三11,十四20);这种的接待,是蒙主纪念的(参太十42,二十五40)。

2、不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

1)「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6节)——「信我的一个小子」指任何一个平凡的信徒;「跌倒」指动摇在主里的信心。使人跌倒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骄傲,二是硬心(强项)。主的意思是说,这种使人跌倒的人,在教会中根本无用,倒不如看待他如同外邦人(沉在海里),不和他交往(帖后三14),免得他继续伤害别人。

2)「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7节)——主看绊倒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虽然在教会中,或有心或无意,总免不了有绊倒人的事,但若是可能,总要小心尽量避免。

3)「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8节)——「手」指行为、作法;「脚」指立场、道路。一个曾绊倒别人的人,往往先绊倒自己,故要出代价,出去绊倒的因素,而不可硬着心坚持自己既有的作法和立场(参罗十四1321)。

4)「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9节)——「眼」指眼光、看法。人坚持自己的看法,也会绊倒自己和别人,若不对付,就要受到属灵的亏损(参林前三15)。

3、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

1)「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10节)——前面一节的「剜眼」,也指因为轻看人的缘故。人之所以会轻看别人,就是因为看法不合乎中道,而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十三3)。我们信徒倒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

2)「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10节)——信徒无论大小,都有天使为他们服役(参来一14;徒十二15),并且神都一律看待(罗二11),故轻看任何一个人,是会伤到天父的心的。

4、不可让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1)「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11节)——马太福音这一段话的含意和路加福音(路十五3~7,十九10)不同;路加是讲寻找拯救罪人,而马太这里是讲寻找拯救失丧的信徒。故这里的「失丧」,不是指永远的灭亡,而是指信徒在得救之后,又沦落在世界、罪恶之中。

2)「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12节)——这一个人就是主自己;祂是好牧人,我们是祂的羊(约十14)。羊性愚拙,容易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五十三6),但主不辞艰辛(往山里去),竭力寻回我们。

3)「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13节)——主这话并非表示祂看中这一只迷羊,过于其他九十九只正常的羊。主乃是在描述,当祂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为那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结果(参路十五2432),额外觉得心满意足(赛五十三11)。

4)「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14节)——所以我们应当体会神的心肠,关心信徒(腓一8),不可任令迷失一个。

二、天国子民被人得罪时该有的反应

1、要尽力挽回得罪你的弟兄

1)「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15节)——本节说出如下的属灵原则:第一,你被人得罪事小,得罪你的弟兄不知错事大;第二,为着让他知错,不再往错谬里直奔(犹11),好「得」回你你的弟兄,所以须要指出他的错来;第三,指出错误不是责备,不是控告,而是盼望使人归正;第四,要当面指出错误,而不是背后神说错误;第五,要设身处地,替他着想,若是可能,不可让第三者知道。

2)「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16节)——若单独一个人的力量,不足以挽回错误的弟兄,就要借重两三个人的「见证」,目的仍是要让他知错。「句句都可定准」。表示这两三个儿见证人,说话必须有份量。可见当你要找人帮助改正时,应当选定属灵生命较有长进的圣徒。

3)「若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17节)——这里的「教会」,即可听人告诉,又能向人劝说,故不是属灵、抽象的宇宙教会,也不是属物质的建筑物,乃是当地信徒的集合。教会是信徒之间出事时的最后挽回机会,如果教会全体的力量仍不能帮助犯错的弟兄,那么他必定是堕落到完全属肉体的地步。在这种情形之下,就须要断绝和他交往(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一面叫他自觉羞愧(帖后三14),一面免使教会的见证受到亏损。

4)「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18节)——这里的「你们」,就是十七节的「教会」。当教会的光景正常时,她在地上的一举一动,是与天上和谐一致的;教会在地上所作的,主在天上也作。凡教会所定罪、捆绑的人事物,就是主所赦免、释放的(约二十23)。

5)「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19节)——这里的「两个人」并不是指教会,乃是指「你们中间」(即教会中间)的两个人;主的意思是说,教会里面只要有两个人同心合意的祷告,神必要成全。「同心合意」的原文是指音乐上的和谐说的。祷告若要和谐,便须放下自己的意思,一同寻求天上父的意思,而凭着父的意思来祈求。这样的祈求,当然父不能不成全(参约十五7)。

6)「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20节)——这里的「两三个人」也不是指教会全体,乃是指教会里面的一部分信徒。「奉我的名聚会」原文是「被聚集在我的名里」,意即他们不是自己主动来聚集,乃是被圣灵感动,离开个人,拒绝自己和自己的看法、立场、单纯地归属、联结于主的名里。在这种情形下的聚集,主就不能不显明祂的自己,以祂的同在来引导、启示、光照。

7)十五节至二十节这一段话,给我们看见,两三各人的原则,就是教会的原则。只要有两三个人同心合意在主的名里聚集在一起,就能够代表教会执行属天的权柄,他们的见证就是教会的见证,他们的断案就是教会的断案,并且他们所说所作的,神也亲自印证促成。不过,「同心合意」和「被聚集在主的名里」,必须有属灵的实际,才能发生功效。

2、要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

1)「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21~22节)——我们被弟兄得罪时,一方面要为对方着想,盼望能使他归正;另一方面对于我们自己,不应当有不平、怀怨、受伤的感觉。「饶恕」原文意思是「不留住」、「让它去」,也就是把被得罪的事忘掉的意思。「七次」意即有限度的;「七十个七次」意即无限量的,根本不记得被弟兄得罪了多少次,因为从前被得罪的事已经忘了。

2)「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23~34节)——「一个王」指主;「他仆人」指我们信徒;「算账」指圣灵在信的人心里运行,叫人认识亏欠主有多少;「欠一千万银子的」其实就是指你我每一个信徒,我们得罪主,亏欠主是无法计算的。

3)「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25节)——主并非真的要把我们的妻子儿女也卖了来偿还,主这话是要给我们看见,就算是我们倾尽一切所有的,也无法偿还我们对主的亏欠。

4)「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26~27节)——主对待我们,总是以怜悯为怀,虽然我们实际上并无「还清」的力量,但只要我们肯谦卑悔改(俯伏拜他),求主赦免(主啊,宽容我),并且有一颗愿作的心(将来我都要还清),就必蒙悦纳(参林后八12)。主喜欢人向祂求恩典。凡求祂的,就得着(太七8),并且是充充足足远超我们所求所想的(弗三20)。

5)「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我的还我」(28节)——「同伴」指同蒙天恩的信徒;「十两银子」指信徒之间彼此的亏欠,若和我所欠主的(一千万银子)相比较,实在是微不足道;「揪住他」就是不放过他的意思;「掐住他的喉咙」就是以凶暴的态度来对待,不容他分诉理由。

6)「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不肯,竟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29~30节)——「下在监里」意指不肯以恩典的原则饶恕别人,而是以公义的原则对付别人的亏欠。二十九节同伴的请求,和二十六节他向主的请求一模一样,但答复却是两样,可见我们天然的人行事为人,完全和主不同。我们是以恩典对待自己,而以公义对待别人;主却是要我们以公义对待自己,而以恩典对待别人。

7)「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31节)——这是圣徒的祷告。我们若亏待弟兄,是会使同作肢体的圣徒忧愁的,因为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

8)「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32~33节)——主既以恩典对待我们,我们也当以恩典对待别人。我们若忘却自己在主面前所蒙的恩典,就容易变成一个待人寡恩的人。

9)「主人就大怒,八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34节)——我们若以公义对待别人,主也要以公义对待我们,直到我们满足了祂公义的要求(当他还清了所欠的债)。其实,我们是永远无法满足祂公义的要求的,若不悔改,便不能免去神的惩治(交给掌刑的)。

10)「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35节)——「从心里饶恕」意即我们的饶恕,不只是口头和外表的,并且该是诚心实意的。一旦从心里饶恕弟兄,就不再记得弟兄从前的亏欠。凡心里还记得弟兄的亏欠的,就还没作到从心里饶恕的地步,也就是还没有作到三十四节所说,「还清了所欠的债」,故难免受到父神的责罚。

── 黄迦勒《查经辑要》

 

【太十八15~35饶恕人】

   一、神的命令

   二、基督的榜样

   三、圣徒的榜样(徒七60)

   四、不饶恕的态度

―― 施达雄《如何准备讲道》

 

【救主宝贵应许当注意之点(太十八20)

   一、当注意那地方──无论在那里

   二、当注意那人术──两三个

   三、当注意那条件──奉我的名聚会

   四、当注意那应许──我在他们中间

── 丁良才《经题模范》

 

【谦卑和饶恕】

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聚会,就有主在他们中间

   一、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

         1.要谦卑受教

         2.要在爱里接待

         3.不要绊倒小子中的一个

   二、与人一同胜于单独

         1.一齐给予忠告

         2.同心合意的祷告

         3.两三个人聚会

   三、彼此饶恕

         1.拒绝宽容别人

         2.从心里饶恕弟兄

         3.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