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太五21-32
主題:天國子民的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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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文最主要有兩個信息:
第一、追求內心的義:主耶穌要我們作一個「表裡一致」的人!不僅外表不可「殺人」、不可「動怒」、不可「罵人」、甚至心中不可「輕視」人(「拉加是「廢物」的意思、「魔利」是「蠢蛋」的意思」)、不僅外表「不可姦淫」、內心也不可「動淫念」!所以這裡告訴我們第六誡「不可殺人」、及第七誡「不可姦淫」的真正精神是「尊重」!「不可殺人」的精神是「對神所造的人的尊重」、創世記九章6節告訴我們、不可殺人的原因是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的、因此上帝要我們尊重人、所以不僅不可以殺人、我們也不可以隨便對人發脾氣、不可以隨便罵人、也不可以輕視人!所以第23-25節耶穌教導我們、當我們傷害了人、和人不和睦時要趕快解決、不要遲延、因為神很看重我們對人的尊重!是的!弟兄姐妹們!你是否尊重神按照祂的形象所造的人?不管他的性別、種族、才智、年紀、地位如何、你都尊重他呢?你是否會對人亂發脾氣、罵人、輕視人?讓我們學習尊重神所造的每一個人!另外、「不可姦淫」最主要的精神也在於神要我們尊重「婚姻」、神要我們的「心思意念」、我們的全人都獻給我們婚姻的對象!願我們都學習尊重神所設立的婚姻!
第二、這段經文的第二個信息是要我們「消弭內心的惡」、要我們「防微杜漸」、不讓「私慾」懷胎而生出「罪」來!第21-26節提到我們要消弭心中的「怨恨」、否則「怨氣」就會產生「怒氣」、「怒氣」就會產生「怒罵」、接下來就可能「殺人」了!所以第23-26節神不要我們把心中的苦毒放太久、否則會給魔鬼留地步!而第27-32節提到耶穌要我們消弭心中的「淫念」、「眼目的情慾」會產生「心中的淫念」、而淫念會有可能產生行動上的「姦淫」來、因此29-30節耶穌告訴我們要斷然除掉任何的誘惑、不給撒旦留地步!但願我們仍謹記耶穌的教訓、能留意聖靈的光照、並讓聖靈消弭在我們心中的惡念、私慾、免得我們犯更大的罪!
回應:
「主啊!讓我靠著聖靈的大能、追求內心的義、留意內心的惡、過得勝的生活!」
禱讀:五23-24 背經:五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