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耶稣受审判 |
耶稣在世一切经过,都是为了我们,且是代替我们。亚当犯罪受了审判,我们人类在亚当所受的审判里,失去了生命乐园——“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把他赶出”乐园。耶稣是第二亚当,来代替我们受审判,把我们在第一亚当里所失落的,都收复回来。按耶稣最后所受审判有四种:
一、客西马尼的审判——无情(14:32-42,l0:35-39,14:31)
(一)门徒之无情
(二)万众之无情
(三)撒但之无情
(四)个人之无情
(五)神之无情
二、犹太会众之审判——无理(共审三次)
(一)被审于亚拿之前(14:53,55,56,参太26:57-65,路22:54,约l8:12)
(二)被审于该亚法(14:53-64,参太26:57-66,路22:54)
(三)被审于议会前(15章,参太27章,路22:66-71)
三、异邦法庭之审判——无法(亦有三次)
(一)被审于彼拉多(15:2-5,参太27:2,11-l4,路23:1-5,约l8:28-38)
(二)被审于希律(路23:8-l2)
(三)复审于彼拉多(可15:6-16,太27:15-26,路27:13-25,约l8:39-40)
四、十字架的审判——像是无神
(一)在人这方面,把耶稣钉十字架实在是一种无神的举动,非但不怕神,实在眼中无神。
(二)在神的一方面说,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也是因他身负重罪,即被神离弃的时候。
1、在他身上使万人的罪受了审判(约5:24;罗5:9;林后5:21;罗8:34)。
2、在他身上把信徒的罪身定了罪案(罗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