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
二一1 “庫”。聖殿院裏的錢箱,獻給神的禮物都投放在這裏。
二一2 “小錢”。參看第十二章59節的腳註。
二一5 “供物”。裝飾聖殿的物品;例如希律的金葡萄樹有一串一串象人那麼高的葡萄。
二一6 有關這些“石頭”的大小,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節的腳註。
二一7 “什麼時候有這事呢?”基督的答案包含兩個層面——耶路撒冷在主後70年被毀,和基督再來之前的災難日子。第8至19節和25至28節主要談及後來的日子,而第20至24節指前者的事件。
二一19 忍受逼迫保證人真的可以得救(也可能包括存活到大災難結束的觀念;如太二四13)。
二一20~24 這些警告也可應用在大災難的日子,即敵基督要求人敬拜他的時候(太二四15~21)。
二一24 “外邦人的日期”。外邦人轄管耶路撒冷的時期,大概從尼布甲尼撒(主前587年)開始,在主後70年更是這樣,並且一直延續到大災難時期(比較啟一一2)。
二一32 “這世代”。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4節的腳註。
二一34~36 “貪食”指過度或浪費。“那日子”。基督再來的日子會忽然臨到,並且臨到全地上,所以必須警醒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