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
六1 “提比哩亞海”。這湖較早期的名字是革尼撒勒湖;後來稱為“加利利”,最後稱為“提比哩亞”;是根據希律安提帕為紀念羅馬皇帝提庇留,在岸邊興建的提比哩亞城而改名。
六7 “二十兩銀子”。直譯作:二百得拿利。約為一個普通工人八個月的工資。一個得拿利是一天的工資。
六9 “大麥餅”。平民百姓廉價的食物。
六10 這數目不包括婦女和孩童(太一四21)。
六14 “那……先知”。參看第一章21節及申命記十八章15節。
六15 “強逼他作王”。耶穌必須逃避百姓的熱情,因為他們會強逼祂帶領他們反抗羅馬政府。耶穌拒絕作一個政治革命家。
六19 “十里多路”即三至三英里半(4.8~5.6公里)。
六21 “立時”。暗示另一個神蹟。
六29 人可以做而神會接納的惟一“ 工作”,是相信基督(比較約壹三23)。
六31 “嗎哪”。參看出埃及記十六章15節、民數記十一章8節和尼希米記九章15節。
六32 正如嗎哪是從神而來,子也是從神而來。
六34 百姓仍是誤解,他們只想能滿足肉體需要的東西。
六35 七個“我是”啟示中的第一個(其余在八12;九5;一〇7,9;一〇11,14;一一25;一四6;一五1,5)。
六37 本節結合神的主權、人到基督面前來的責任和這些人的保障。
六39 保守那些到基督面前來的人,是父神的旨意。
六44 神必須“吸引”人,因為所有人都因為罪而與祂疏遠;那些得救的人將會復活。
六46 有關看見神,參看第一章18節的腳註。
六51 “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那是指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
六53~56 正如人必須吃喝才能維持肉體的生命,人也必須來到基督面前,才能取得永恆的生命。
六54 “就有永生”。即已經有永生,因此可以指望復活。
六60 “誰能聽呢?”即誰能接受呢?
六62 “他原來所在之處”。指基督出生前存在於天上。
六6 3 “ 叫人活” 指給予生命。“ 無益”。即不足取,不重要。
六66 許多人離開了基督,因為祂不會是政治革命家,又因為祂強調人需要信心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