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
壹、約翰福音第一個主題:基督是『神的真理』
約翰以倒敘式的推論方式闡明千百年來人們爭議不休的話題:真理何在﹖
一、約十八:38--彼拉多說:真理是什麼呢﹖
1. 世人為什麼找不到真理:
(一)未真心尋求(約十八:38),參閱羅一:19/20。
(為什麼不真心尋求:忙於追求世俗的功名利祿、榮華富貴)
(二)用人的方法尋求(林後四:4)
2.不認識真理的結果:當作的作不到、不當作的卻去作(約十八:39)。
二、約十四: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1.真理不再是抽象的概念,乃是具體的被印證了。
2.真理不再是變化無常的,乃是亙古常新不變的。
三、約一:17--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1.在基督以外再無真理可尋
2.在基督裡面一切都是真理
貳、基督如何顯明真理
一、聖經中對真理的定義--提前三:16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最大的真理、沒有人會否認、也不是人能否認的)
1.神在肉身顯現:指基督的降生而言。
2.被聖靈稱義:指基督的受死而言(滿足了父神公義的要求,也被稱為義)
3.被天使看見:指基督的復活而言(最早看見主復活且作見證的乃是天使)
4.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指基督的升天而言。(約十二:32)
5.被接在榮耀裡:指基督的再來而言。(祂還要榮耀的再來)(約十二:28)
二、 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升天、再來就正好顯明這最大的真理(通稱福音五環),目前已成就了四環。
三、真理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是靠耶穌基督顯明的,是以教會為柱石和根基的。
參、基督所顯明的真理
一、神在肉身顯現--唯一而非排他。
(一) | 代替而非改變:主耶穌替我們受死、流出寶血拯救我們,替我們達成父神公義的要求,而不是去改變律法。當我們遭遇困難、挫折時,常求神挪去這苦杯、除去那逼迫,其實神絕不會如此,神會幫助(替代)我們去承受那一切的患難逼迫、羞辱、挫折,直到我們勝過這一切,而不是挪去這一切的重擔叫我們舒舒服服得過日子(神若要叫我們舒服就把我們接回天家了)。(約廿一章的神蹟意義即在於此) |
(二) | 釋放而非放縱:約八:1/11主釋放了那婦人,卻不許她再犯罪。 我們一切的罪主都赦免,但罪的結果人仍要承擔(留一根刺),好叫我們從此不敢再犯罪。(所以主多次提到不要再犯罪)。 主付罪價(贖罪,因為人付不起)但人要承受罪的結果。 (亞伯拉罕、雅各、大衛----都是如此) |
(三) | 成全而非廢棄:約十九:30主在十架上最後一句話就是『成了』,主來乃是要成全而非廢棄,我們對每一件聖工、每一個同工、每一間教會、每一條靈魂皆應如此,去成全(救贖)他,而不是去指責、廢棄。 |
一、 | 約八:30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一個屬乎真理、明白(進入)真理的人必得 著完全釋放。 |
二、 | 約八:42/46真理最能分別出一個人屬神或屬魔鬼,絲毫無可隱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