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
※ 總主題:『基 督 是 神』
壹、約翰福音第三個主題:基督是『神的能力』
一、羅一:4「(基督)以(復活)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二、林前一:24「但在那蒙召的------基督總為神的能力---」
貳、基督如何彰顯神的大能---約翰福音的七大神蹟
一、第一處神蹟:神的能力超越物質的定律(約二:1~11)
耶穌變水為酒(在未添加任何外物下,使一種物質變為另一種),
超越了質能不滅(質能總和不變)的定律。 神的能力顯明的條件:
?人的信心+神的時候
?神的要求+人的付出(不是取,而是給)。
?神的吩咐+人的順服(順服到底,不打折扣,立刻行動)。二、第二處神蹟:神的能力超越空間的距離(約四:46~54)
宇宙萬有是神創造的,宇宙的距離、定律無法限制神的作為。 人常用人自己的觀念、想法,限制了神的作為。三、第三處神蹟:神的能力超越一切的傳統(約五:1~9)
人的傳統常是人對神所創造、安排、定規的一切事務加以錯誤的註解。 死守傳統、恪遵傳統,根本無法真正解決人的問題。四、第四處神蹟:神的能力超越肉體的慾望(約六:1~14)
民以食為天,但神可使變為民以天為食。 神蹟都是在願意「給」之中完成的,越願意給,神蹟越大。五、第五處神蹟:神的能力超越自然的力量(約六:16~21)
六、第六處神蹟:神的能力超越天生的缺陷(約九:1~7)
為什麼這世界有缺陷:(除了因犯罪所致者外)
?為要顯明神的榮耀。
?為要審判世人。 天生的缺陷不能成為我們不肯奉差遣(西羅亞)的藉口。
(問題是有無蒙召,不是有無缺陷、有無能力、會不會。)七、第七處神蹟:神的能力超越時光的隧道(約十一:1~44)
時光隧道只能回看或提前看一些事,卻不能改變事實。 神則可以改變事實,超越時間、生命的極限。八、第八處神蹟:神雖有無窮的能力,仍願人來參與(約廿一:4~11)
每個神蹟中,神都留下人參與的空間。 人參與的角度,往往不是恩賜、能力,而是信靠、順服。
※註:神特地外加此第八個神蹟,就是要讓我們願意參與在祂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