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爱徒到底
 第十八章 爱徒到底

                                                                              (13章)


按约翰所载,耶稣对于众人公然传道作证,所言所行,至十二章末,业已告终。自第十三章起为记耶稣专对门徒所说的训言,与所显的荣耀。自十三章至十七章所载,是耶稣对于门徒的临别赠言,或有解经家称本书自第十二章至第十七章为新约之新圣殿。旧约圣殿共分三层,此新圣殿亦然。l、外院子(12-l3节),旧约圣殿之外院子有祭坛与铜盆;本书十二、三章即新圣殿之外院子。第十二章论耶稣之牺牲与被举;即是我们的新祭坛;第十三章所论洗脚之道,其灵意即指新约之铜盆。2、圣所(14-16节),犹太圣殿之圣所内,有三种圣器,即陈设饼、香炉与金灯台,于本书十四至十六章所载之道,不外结果子祈祷与圣灵,此三者之灵意,即是我们新圣殿内之陈设饼(结果子)、金香炉(祈祷)与金灯台(圣灵)。3、至圣所(17节),至圣所是大祭司独自朝见上帝之处,于第十七章就看见我们的大祭司,如何进到属灵的至圣所内,尽他为大祭司的职分。此三层也是表明信徒于神前所在地步之不同,有人虽已经过祭坛与铜盆,但不过在外院子事奉主。有人是活在神的殿中,以其结果与灵光叫人获益,叫神得荣。更有一等高尚信徒,他的生活已进入神的隐密处,是专为教会住在神的面前,而尽大祭司的职务。
此段之钥节,即十三章一节所云:“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于本章所载之言行,即切实表显此要义。如一至二十节是爱的服股;二十一至末节是爱的教训。

一、爱的服役(1-20节)
(一)实行(1-11节)     耶稣自知离世归父之时已到,特于未离别之前与门徒作一番最后的谈话,藉以坚固门徒的心,并表显他的爱情。在未谈话之先,即实行一件出于爱心的服役--为门徒洗脚。耶稣为门徒洗脚一事内含数种要义:
1、是爱的实行      耶稣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他看门徒是他“自己的”,是神赐给他的,他的生命、精神、能力,都赐给了他们,将来还要藉他们,把他的生命能力表显出来。他看门徒不但是他的弟兄,他的学生,乃是他的代表,他的化身;是他生命的表显。门徒既是属自己的,自然不能不爱他们,不过爱到何地步呢?言“要爱到底”;此“到底”二字,不但指时间言,也是指限度言--论耶稣爱门徒到何地步一一即为门徒洗脚。按洗脚一事,非爱至极端,不能如此行,当日有深被主爱感化了的马利亚以眼泪洗主的脚。是“因她爱的多”。今耶稣当被卖之夜。吃晚饭时,离席而起,拿一条手巾自己束上,就洗起门徒的脚来。其时“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思想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耶稣挨次洗门徒的脚时,亦未尝越过将要卖他的犹大,好像耶稣用爱心与犹大作末次的挑战,以感发他的心,可见耶稣真是“到底”爱他们了。
2、谦卑的模范     耶稣在此深知他的来历与价格,却仍愿拿水为门徒洗脚,行其门徒不能行的事,因门徒于此最后之一夕,仍争执他们中间那一位可以为大(路22:24)。他们既有此种心理,决不配听耶稣那日晚间所发之圣言,所以先以神圣伟大之模范以预备他们的心。耶稣在此明言:(1)父已将万物交付他手(3节),是自命其具有绝对的能力与伟大的地位;却仍愿藉谦卑的实行,表示一种神圣伟大的模范。(2)他是由神而来的(3节),此乃言其不但有伟大的能力地位,也有神圣的来历,却仍愿服役于人。(3)他将往神那里去(3节)。是基督明知他的地位,来历,与定命等,有无可比拟之神圣尊贵,却仍愿降卑,服役于人,人若果知自己在神前的地位,并其生从何来,死将何往,未有不乐意在他的生活与工作上实行人道,服役同胞,表显他生命的真价格者。人对此三者之意见如何,即可断定其为人如何。凡心中骄傲自大的,皆是未认清他的来历并他与神的关系。或谓“小人不敢服事人,恐失他的体面,正显明他是小人;君子乐意服事人,不顾他的体面。更不失他为君子”,所以只有服事人,于人有益亦于己有益;耶稣在此能行门徒所不愿行之事,甘心服役,正是显出他的尊荣。
3、圣洁的表示(6-11节)      耶稣为门徒洗脚一事,内含极深的灵意,即表信徒成圣的道理。彼得当时也不明其义,所以对主说:“主啊!你洗我的脚吗?”即表示不敢当的意思,耶稣就明明告诉他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此言耶稣洗脚的要义,是表明灵性的洁净。“凡洗过澡的人,只把脚一洗,周身就都洁净了”。门徒得洁净以后,因为行走世路,未免脚上有时染污,所以仍当时常在主的铜盆内洗脚。虽然有时脚被污秽,但他的本体,仍是洁净的,所以只须洗脚,周身就得洁净了。所当注意的,是只要洗脚,周身就都干净了,因为他的脚上虽有染污,他的本身,仍是洁净的。信徒被洁净以后,在主前永不失他称义成圣的地位,虽有染污,仍是义子,不是罪人。虽脚有染污,还是义子,非罪人。
(二)解释(12-20节)      耶稣洗过门徒的脚以后,遂坐下为门徒解明其洗脚的原意:你们称呼我主,称呼我夫子,我尚且洗你们的脚,是为要给你们作模范,你们也当彼此洗脚以表此相爱,彼此尊敬的意思。第十七节可为本段的钥节,此钥节内含有三要字,表明本段的意思:
1、知——你们既知道这事我在你们身上所行的你们知道吗?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深知此谦卑爱心的实行,有如何之尊贵,荣耀,感力与快乐吗?“你们既知道这事……”。
2、行——要照着去行知而不能实行,等于不知,最重要者当知行合一,且愈行而愈知。行是知的实验,见于实验之知,方为真知。“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
3、福——就有福了  实行服役,是人的利益,更是自己的幸福,“人莫大的幸福与快乐,即叫他人得幸福,叫人有快乐”。你们要得服役于人的幸福,即是照你们知道的去行,去行就有福了;我这话并非指着你们众人,因你们中有一位的脚虽被洗?却仍是与我无分的;正如经上所言: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诗41:9)奇怪啊!那踢我的脚,也是我曾经洗过的。

二、爱的谈话(21-38节)
自十三章下半至十八章底,皆是爱的谈话,本段所载,乃爱心谈话的预备:
(一)调开犹大(21-30节)  当耶稣被卖之夕,时光异常宝贵,极愿趁机与其所爱之门徒,有密切重要之谈话,以表显其心中所存,故不能不将背叛的犹大辞去,免致有撒但使者在前,或不便言所欲言,遂明明对门徒说:“你们中间有一人要卖我了”,门徒一闻此言,彼此对看,不知所云为何,便各自低下头,心中自省说:“是我吗?”“是我吗?”至心中忧痛,不能自胜;遂一个一个地到主面前说:主“是我吗?”“是我吗?”时犹大也随着装模作样地来问主(太26:25),彼得因不得要领,遂示意约翰就近问主;耶稣即以蘸饼为记,暗示约翰其人为谁;犹大受饼以后“撒但即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犹大便闻言而去,众人尚不知其何故而出。
1、犹大卖主的原因   “撒但入了他的心”,犹大所以卖主,自然因为他不是“属耶稣自己的”,或以其此刻见耶稣,不能成其愿望,而生怨心;且以他的门徒未能从其初衷而怀妒心;本处则明言“撒但入了他的心”,使他心怀贪欲。假使非撒但入其心,其人格虽低,想必不至遽然到卖主地步。
2、犹大卖主之狡恶   读者对于犹大的人格,并他的举动,存何观念呢?耶稣既从起头即知犹大之为人,何以仍选他为门徒呢?而且耶稣既与犹大相处三年之久,何以未使他受灵性上的变化呢?最可奇的门徒与犹大共事三年,尚不知其为何如!人对他毫不怀疑。于最后一夕,犹大更有莫大之良机,即蒙耶稣亲自为他洗脚,且与主同赴筵席,主之恩爱如此其深,不能使他有所觉悟,若非撒但入了他的心,也就无从解释了。
3、犹大卖主之结局  那时是夜间了,犹大离耶稣而去,“那时候是夜间了”。其自从离开耶稣真是入了无穷的黑暗——那时是夜间了。
(二)赐新命令(31-35节)    犹大既出,阻碍已去;耶稣遂与门徒畅所欲言,耶稣知犹大去后,大狱已成;究因顺从神旨,而有不能言喻的快乐,因其受死得荣之时已至,不得不与门徒暂时作别,遂以新命令赐与门徒,以为临别赠言之首要。所不易解者,此命令之内容,既不外爱之精义,是旧约律法已有之诫条(利19:18),何以言为新命令呢?
1、此命令之限度是新的   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当怎样相爱?旧约先知书与律法书的大旨乃爱人如己(太7:12;罗l3:9);此新约之爱乃“爱人无己”。“爱人舍己”。耶稣为爱人牺牲自己,正是实行此新命令的模范。 
2、此命令的范围是新的    旧约之爱。单“爱邻如己”或爱自己的本国本族,但新约之爱,乃“博爱”,乃爱及万人;耶稣是为万人舍命。
3、此命令之生活是新的    信徒的生活,即爱的生活;天天有新爱力发生;有新爱果表显;其生活之日新月异,莫非是爱的实现。或谓此“新”字,有复兴之义,或当作“日新”解,即言信徒在爱中生活的新发育,新能力,新事工,新快乐,新荣耀之表显。
4、此命令之效果是新的    “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基督因爱的牺牲,所赐的新生命,惟有藉门徒的爱,得以广布于全世界,使世人因之识主归主。
(三)警教彼得(36-38节)
1、彼得之问言与所受的教训(36节)    彼得在此是忽略他目前显然的义务,而去追求隐密的问题,不问“我现在当如何”?竟问“主将何往”?耶稣即明以告之日:“我所去的地方,你现在不能到。”(1)你尚不能与我同到十字架去——你的信心尚未足;程度还不到;自不能与我同到十字架,但后来你也必去。(2)你尚不能与我同到荣耀里去——你的本分尚未尽;事工尚未成;自然不能去与我同得荣耀。
2、彼得的胆量与所受的警告    彼得原来说话冒失,闻主所说“你现在不能跟我去”之言,心中不以为然,不问能否作到,即大胆地说:“主啊!我为什么不能跟你去呢?我欲为你舍命”,且言“众人虽然跌倒,我却不能跌倒”(太26:33)。耶稣随警告他说:“我实在告诉你,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我们看主被卖那夜彼得的态度,如“远远地跟从主”,并“与差役同坐”等事,可见彼得于不认主之前,已经早在行为上表示他不认主了。耶稣最大之使徒竟如此失败,人在主前还要夸什么口呢?
今日信徒可否实行彼此洗脚呢?耶稣三年之久未能使犹大爱他,其原因何在?西门彼得不知其弱点,请问我们自知的程度胜过彼得否?彼得不认主固然是他的失败,也是他的胜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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