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生命 |
本章所记,乃圣经中有关救恩至重要之一段。约翰自此开始,记述耶稣之大讲论,共有十一则;听众既不同,耶稣亦因人施教,有如今之演讲家,其对于学界之演词,当然不同对于乡村人之演词。时有尼哥底母系法利赛人,且为法利赛派之优秀分子,并为犹太人的长官。按法利赛派,义即区别,表示彼等自以为较胜别人。其起源系始自巴比伦回国以后,犹太会中多有热忱信士,鉴于内忧外患种种纷扰,以为往昔保教之法,或未尽完善,须从新策划,以求保存国家与宗教,而士绅派尤称踊跃,从此遂有法利赛之党派。当耶稣之世,在犹太会中,居摩西位而有权势者,即士绅派之法利赛党。耶稣斥责彼等,因其骄傲与伪善,并其对于救恩的观念极有错误。但其对于保守犹太旧有的国体、文化,严禁敬拜偶像,与外人结婚;并到处设堂拜主,播道远方,凡此种种亦皆其所长。
约翰曾三次言及尼哥底母之名:(一)本处乃第一次,言其夜间来见耶稣,可称为夜间之尼哥底母。每次言其名,皆称为夜里就耶稣的尼哥底母(3:2,7:50,19:39),其所以夜里见耶稣之故:l、或言其公务冗忙,日间不暇就耶稣。2、或谓其以日间就耶稣问道者甚夥,不便静聆主训。3、或言其以耶稣日间奔走各方,一无憩息之地。4、或言其见主所行,闻主所讲,有感于心,虽当夜静更深,仍不能成寝,深思之余,乃乘他人就寝往见耶稣。5、或谓其欲以天国大计,请教于耶稣,须要秘密会议。6、或言其因怯弱畏人,不敢日间公然就主,故于万籁俱寂,市民酣梦之时,独步而造耶稣之门。(二)在公堂为主辩护(7:45-52),此时不但对于主另具慧眼,并且显然于公堂以上,据法律为主辩护;不过尚未显然为主门徒,故有人此时称他为破晓之尼哥底母。(三)与约瑟同安葬耶稣(19:39-42),当主悬木架,众徒星散时,胆敢公然安葬耶稣。其初就耶稣时,心虽怯弱;今竟于众人厌弃耶稣时,昭然毅然地为门徒所不敢为者;可见他的灵性程度,必是已达高尚地步,前虽称为夜间之尼哥底母,今则无愧称为青天白日之尼哥底母了。
耶稣与尼哥底母谈道,系以重生与永生问题,尼哥底母一见耶稣,首称耶稣为“从神那里来作师傅的”:一则表示他对于耶稣的眼光,因见耶稣所行神迹,就看他为师傅,但尚未识耶稣为救主;此即未得重生之人对于耶稣普通的眼光。二则表示他来见耶稣之目的,系欲请教于耶稣,因他既为犹太长官,且居首都,必熟知首都党派的政策;则其对于如何设立天国,或有数种建议,亦可请教于主。按耶稣的答词,表明他所缺的,不是知识,不是教训,乃是从上头来的重生。以天国之建设,不在政治的手腕,也不在秘密会议(夜就耶稣),乃在内心的改造。犹太人虽期望神国来到,但尚未想到此种国度的性质,耶稣在此,即以谁堪作此国之民,以为神国的界说:
一、新生命之起源——重生(1-15节)
凡异邦人入犹太会中,必须先受割礼,洗涤自洁,藉表已作新人。耶稣言及犹太人如入神国,亦必须重生,实非尼哥底母所能预料。耶稣深知人类,或智或愚,或贫或富,其唯一缺少,即新生命;作天国民最大条件,即有新生命。所以耶稣一开口就告诉他说:“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一)重生之意义(4-6节)重生或日新生,按原文,亦系自上面而生之意。此种新生,非但不是属肉身的事,而且也非为一种革新,或是一种悔改变化;乃是接受了一种属灵的新生命。人受生之初,是人生命的起头;人重生之始,是人灵性生命的起头。1、何以言重生呢?是指复还人于原祖犯罪时,已经失落的灵性生命--你吃(果子)的日子必要死(创2:17)。2、何以言自上面而生呢?以此生命是属天的,不是属地的;是属灵的,不是属血肉的;是自上面而来,不是从下头来的(参19:11;雅l:17,3:15、17)。3、何以言为新生呢?因人一接受此生命,即遽然改换一新,“一切都变成新的了”(结11:19;多3:5;林后5:17)。质言之,重生之意:
1、有新生命——得了基督的生命,耶稣不仅为新社会,或人新生活的改良家;他即生命,即生命的渊源。一个真天国民,莫不是从得了基督的生命,为入天国籍的伊始。
2、有新心性——即有分于神的性情(彼后l:4),此心性之改变(结11:19;诗51:10),皆是有新生命的自然。人必有新心新性,方能表同情于上帝的意志与目的。
3、有新生活——凡有新生命,新心性的;其所好所乐所谋所求,迥异从前;心灵活泼,志向光明,与主密交,与灵感通,有新能力,作新事工,有新志愿,新目的,新品格,新眼泪,新快乐,居然在地如天,而享灵界的新生活。
(二)重生之必须(3-5节) 我主在此清楚明言,你们“必须重生”(7节)。此固言人们的灵命已丧失,心性已败坏,非重生,不能有属灵的新生命,而且在此亦明言,必须重生的两种原因:
1、非重生不能见神国(3节) 未重生之人,既无属灵的眼光,见识,思想;其对于灵界中事,自是不能见到的;如保罗所说:“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但是“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林前2:9-lO)。
2、非重生不能进神国(5节) 未重生者,既无属灵的心灵,更无属灵的品性(诗51:5;耶l7:9.可7:21-23;林前2:14;罗8:7-8;弗2:3),决不能喜欢,并表同情于神的意志,工作与目的;对于神圣属灵之福乐,其亦决不能安享;如何能进神的国呢?
(三)重生之功能(4-6节) 重生不是凭改化修养而成功的,因重生是由于再生,或说是再造。这种再造工夫,不是凭“血气生的”,因为“从肉身生的是肉身”。生在教会中的,未必是重生的人。也不是“从情欲”,或是“从人意而生的”人,无论有多大才能,总不能赐人生命。按此处所言,此新生命的由来:
1、是从灵生的(6-8节) 重生是圣灵的工作,是人的灵受了圣灵的再生,从灵生的是灵(约3:6;罗6:13;诗51:10;耶31:33;结ll:19)。
2、是从水和灵生的(5节) 此“水”字的解释不一:1、有言水为圣灵的表号——圣经常以水表明圣灵,此处乃以水表圣灵洁净之工(林前6:11;结36:25)。或以水喻圣灵苏醒之工(约7:38-39;赛44:3)。或言生物之伊始,乃先自水中滋生(创1:20)。但此处明言水“和”圣灵;而未言水如圣灵,故此说,终属牵强。2、有言水为洗礼的水——指人受洗时,往往同时得圣灵的新生;有如提多书所言,“他便救了我们……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果如此说,凡受洗的人,必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而且凡未受洗的人,必皆无重生得救的希望;可知此说显与事实不合。若说此洗礼的水,系指灵意方面,非指外表的礼仪,或未尝非精奥的道理;如保罗所言,“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3-4)。3、有言水即神道的喻言——圣经常以水喻言神道,如诗篇第一篇所言,人常思上主法度,即如树木栽在溪水旁(诗l:2-3)。保罗言,“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弗5:26)。根据圣经所言,重生之道,确有真理的化工;如雅各言,神“用真道生了我们”(雅l:18);保罗言,我以“福音生了你们”(林前4:15);彼得言,“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了,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l:23)。约翰言,“生命在道中”;耶稣说,“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此不但言新生之始,有真理的功能;即新生之后,亦须藉赖真理的化工,使我们的新生命,日渐发育。
(四)重生之奇妙(7-8节) 尼哥底母闻必须重生之言,甚以为希奇;耶稣遂为他解释说,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不要以为希奇;此事虽是希奇中的希奇,是不易领会的。却也是最易明晓的。遂以风为喻,复加说明,圣经常以风为圣灵的表像,如平原枯骨以风吹入而得苏(结37:l-10);五旬节圣灵丕降,如大风吹过(徒2:2)。此处以风喻圣灵:一则言其自由,言“风随着意思吹”,不是人可以有权力干预的,圣灵之化人,亦全然出于灵之自由。二则言其能力…灵风吹嘘,确有鼓荡,发扬,改化,生育的能力。三则言其奥妙——“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灵的工作亦然,虽有多人能详言其重生之经过,但亦有多人究不知其何日何时,并如何重生者。虽然重生之经过,或有不知,而重生之效感,却显而易见。有如风之吹嘘,不但有声可闻,亦有像可见,尝有以灵风吹过,而为罪痛哭,而大声颂扬,确乎是有声可听的。而且其显然之变化,更是显而易见的。质言之,重生的经过,是由于圣灵的自由,显有灵能灵力,所成功的一件奇妙事,虽是隐秘的,却也是显见的。
(五)重生之真确(9-13节) 尼哥底母闻此奇妙的重生,未免大惑不解说:“怎能有这事呢?”这莫非是一种假定名词,或是抽象的哲理罢了;是决不能成为事实的。耶稣遂郑重地告诉他说:重生之道,旧约圣经已有明言(结36:26,37:l-l0;诗51:10),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本应当明白这事。“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我们二字,解经家有指耶稣同旧约的先知,或施洗约翰,或同三位一体之神,亦或指当时门徒言。)我现在是将我们所见所知的向你证明;我说这原于天而属于地的事,你尚且不信,若说属天的事,又如何能信呢?耶稣在此又进而言明,他所讲属天属灵的事,无一非真确可凭,因为他是自天而来的;他是自天而降,仍在天的;所以他所讲属天属灵之事,皆是他所见所闻,无一不是事实。重生之道虽然奥妙,亦确为灵性生命的事实,一如吾人肉身的生命,是一样真确的。
二、新生命的真际——永生(14-21节)
以上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讲重生的道理,也可说是地上的事,因为是神自天来地上,使人在地上所受的改变;所用水与风等表号,也是地上的事。以下耶稣所讲关于人永生的救恩,乃属天上的事,是关乎神对于救恩永远的大计划,是领人归到天上。以上所讲的重生,就是永生的起源,既是得了重生,就是入了永生,所以耶稣又进一步,对尼哥底母讲永生的救恩。
(一)永生救恩的渊源——神的爱(16节) 马丁·路德尝称约翰三章十六节为小圣经。此即全部圣经之钥节,之精义,即救恩的渊源,基督来世被举的最大原因。我们由此可知:
1、神爱的真际——神就是爱神的本性就是爱(约壹4:8),救恩由于神的爱,可表显神的性格,以及其对于世人的态度。
2、神爱的限度——神爱世人神爱之宽大,浩如洋海,不论何国何代何宗族,皆在被救之列(参1:29;约壹2:2)。法利赛人尝自尊自傲,鄙视他种民族,对于此等新观念,初未想到。
3、神爱的性格——舍己牺牲 将独生子赐给世人,神圣之爱,其价格以牺牲为量度(约壹3:16,4:10)。
(二)永生救恩的成功——神子被举(14-16节) 当日摩西在旷野举铜蛇(民21:8起),乃基督的预表。以色列会中,凡被蛇所咬的民众,只要仰望铜蛇,即可免死得生;人若仰望基督,其被大龙古蛇所咬的罪伤,亦必得着医好。蛇乃毒之具体,为罪之表号,蛇毒能致人死命,罪之毒亦能致人灵性之死命。无毒之铜蛇被举,可医愈蛇伤,且使人立时痊愈,亦永远痊愈,无罪之耶稣被举于木架,凡以信眼仰望的,亦必得着灵命的医愈。于此可见:l、人被罪之害,与被蛇咬之况同——亡。2、被举之铜蛇,与被举之耶稣同——无毒被举,至尊者为至卑。3、人赖以得生之法同——以信而仰望。4、其成效亦同--立时痊愈,全然痊愈,亦永远痊愈。
(三)获得永生救恩的方法--以信而仰望 叫凡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义人以信得生”,“我们看准了人称义是在乎信”。一则凭信心接纳耶稣的恩功,因而赖主凭信心得称为义。二则凭信心接纳耶稣的生命,即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人所舍的生命,我们可以用信心接纳他的生命,为自己的生命。人几时用信心的眼睛仰望耶稣,几时也就莫名其妙的,接纳了耶稣新生命的种子,孕育在自己的心灵里。正如约翰所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生命之道耶稣)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约壹3:9)。此即以上所言重生的生命之真义,以重生之功,亦无非圣灵启发人的信仰,并使人凭信仰接纳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舍的生命,以成功为自己的生命。
(四)不得永生救恩的原因一一不信(18-21节)基督来世原不是为定世人的罪,其唯一目的,为拯救世人。可惜世人竟拒绝耶稣,所以被关在救恩的门外。由此可知:l、世人最大的罪过——不信人“不信神的独生子”,轻看、藐视、忽略神的救恩,罪莫大于此。2、世人不信的缘故——行为不善 耶稣是世界的真光,凡在黑暗中行走的,自然不敢就光而来;因为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有如鸱枭蝙蝠等类,一见阳光则伏于暗中,等黄昏复至,才是他们得意之时。而且不但不肯就了光来,还要“恨光”呢!此言黑暗之子,如何爱黑暗以遮蔽其罪恶,自然他们是恨光的。3、世人被定罪的原理——不爱光倒爱黑暗此言不信者,是自己定了自己的罪。而且此定案,无须至审判台前,方可判定;在他悖逆不信之始,以其爱黑暗不爱光的实行,“罪已经定了”。惟行真理者,必来就光(21节),以真理不仅关于理智,乃须见于实行,保罗见真光以后,其第一声即言:“主啊,你是谁?”尼哥底母此次就主,得闻重生与永生之道,是此次所闻,可谓道中之精华。耶稣亦明言重生由于圣灵之力,永生系于耶稣之功,二者是相属相关,而不可偏废的。欲求永生,必须重生;既得重生,即入永生。此即所谓永生界,非必在于既死之后,乃在重生之始,几时得了重生,即几时入了永生,而得享灵界的新生活了。
重生之道是否为行为上的变化?耶稣何以对有高尚道德的尼哥底母讲重生呢?
重生与悔改有何分别?重生是顷刻成功的事呢?是日渐成的事呢?有已悔改而未重生之人否?有已重生再不得救之人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