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首次洁殿 |
按圣经所记,耶稣传道时间,逾三年之久,其中经过四次逾越节。此乃记其首次过逾越节时所历之事。考耶稣此次去耶路撒冷所行神迹等事甚多,书中只说此洁殿一事,亦适足显出著者之目的,即表明他是神的儿子。或言本处所记,有如其毕生事业的缩影,使我们可以晓然于耶稣的身位、工作与救世之目的,及究竟。按圣经记载耶稣洁殿显有两次:其首次洁殿,在传道之伊始;末次洁殿,在传道之末时。约翰福音只记其首次,而前三福音惟记其末次。以约翰所载,与前三福音所载,大致相同,遂有人以前后所记为一事,而其实不然,以不但时日与结局各异,其情况亦确有不同之点。于此可见耶稣开始之工,即洁净圣殿(第一逾越节);其末后之工,亦洁净圣殿,是耶稣始终以洁净圣殿为专工。按此洁净圣殿事,固为表明耶路撒冷一种黑暗阴翳的惨状,亦且表明世界人心,并历代教会常有的景况;那“世界的真光”自不能于此黑暗中,显出光明来。
一、洁殿的原因(13-l4节)
(一)以神殿为市场圣殿原为神圣不可侵犯之地,决不容以渔利为本能的奸商,麇集其问,致使圣地变为市场。不料当时耶路撒冷的圣殿,则大不然,如言耶稣“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竟然“将父的殿,当作了买卖的地方”。按殿之圣院有三:一为祭司而设,居内部;东有一院,为男子而设;再东一院,为妇人而设。围绕此三院,有一大空地,为异邦人的院子,圣殿中仅有此地容异邦人进入。内院与外院之间,有墙为界,墙上写有警告之标语,是说:“异邦人到此止步,否则处以死刑。”此院中设有市场,买卖祭牲,兑换银钱。每当逾越节时,此项商务异常地发达,约瑟弗记言,当尼罗时,一次逾越节,所献牛羊计二十五万六千五百头,于此可见商务兴盛之一班。其兑换银钱事,亦所必须,以凡至圣殿纳税者,所用钱币,为要避免罗马或他国之钱币上所铸的偶像符号等,皆一律用犹太钱;如耶稣所言“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因此,由各地而来的犹太人,则不得不以各地适用之钱,去兑换犹太钱。此项交易,固属应有,但不宜设于殿中,致使易发喧哗争辩之声,妨碍敬拜之严肃与安静,自不得不洁净之。
(二)以圣务为罪因 买卖牛羊,兑换银钱,既属难免,其中弊端,即因此而生;如牛羊等物,自他处携带而来,非但多有不便,且必经祭司查验,须交查验费,进殿者经各门亦需门费,种种手续,究不如在殿市买,可免去诸多麻烦。可惜殿市每趁机勒索,故意高抬市价,约瑟弗记言,尝有鸽子一对,卖价至八元;经一拉比出而反对,遂减价至一角八分,兑换银钱,每元汇水极高。此种奸商,非与祭司等以极大报酬,不能享此利益;祭司等既有利可沾,遂亦置若罔闻,任彼奸商垄断欺骗;于是神的殿,不但成为市场,直成盗穴而已(太21:13)。似此敬神圣事,竟为犯罪之因,以致奸商败类,污秽圣地。以上既言此种交易所在地点不宜;此则又言所用手段违法;当时至圣殿拜神者,未尝不知此种举动大悖真理,只因业已习见,遂不加反对。但基督来世,始终以洁除有形无形的圣殿,为最大使命;当他一进外院,触目所见,皆奸商败类,于神圣之地为犯罪之举,耶稣焉能袖手旁观,而不及时肃清呢?
二、洁殿的经过(15-16节)
(一)显其权威 或谓“不恶恶不能好善”,耶稣之洁殿,之结绳为鞭,之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之推翻他们的桌子,种种举动皆显其义怒与恶恶之心。假若耶稣见人污秽圣殿,而不从事反对,非但与其救正世界的本旨不合,亦正所以纵人为恶,其高尚的道德观念,何以表显呢?此我主耶稣所以不能不大动义怒,显其权威,将他们逐出。所可异者,是他们被耶稣驱逐,竞禁口不言,莫敢谁何,乃以耶稣所执之鞭,谅为牵引牛羊之绳索等物所结而成,是把他们驱逐出殿的,不是借用外来之物,乃是他们自己的罪行。耶稣的权威,全在于此,以他们见耶稣所行,悉合真理,未免天良发现,自觉有罪,自不敢显然与耶稣抵抗。尝见教会或社会中,有诸多罪事,当我们初见时,或大为惊讶,及至习以为常,道德心亦每渐形衰弱,而不复反对;此种罪恶,非待以激烈手段,不易收效,此即和平的羔羊,亦竟赫然斯怒的原因(参启6:16)。
(二)毅然独行当耶稣结绳为鞭,驱逐牛羊;并推翻桌子等物时,真是心热如焚,只知义之所在,即奋然毅然地为所当为;不计时人的反对,不畏祭司的抵抗,孑然一身,奋力于天职,大可表显其对于毕生事工的决心。当时祭司长等,见耶稣所行,未尝不怒气填胸,只以耶稣所行,光明正大,切中时病,终无人胆敢与真理作敌,出而反对;耶稣遂得行其所愿,将圣殿的污秽,一扫而空。
三、洁殿的结局(17-25节)
(一)敌人方面(18-21节)敌人见耶稣所行,悉合真理,不便显然反对,遂藉口质问,以启众人之疑心说:“你既作这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你用什么权柄作这事呢?耶稣的答词甚妙,言“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造起来”。按这答词中实含有极深奥的意义,不但敌人不能了解,就是他的门徒,在主未复活以先,亦不明了;因耶稣所言,乃指自己的身体为殿。而犹太人以不明其意,遂以冷语嘲笑之日:“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
按“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是指希律所建之殿而言;因犹太人的头一个圣殿,乃所罗门所造,历七年而造成。第二个圣殿,称为所罗巴伯的圣殿,乃由古列王下诏,释放以色列人回国时所建筑,因受敌人多方拦阻,约历二十年,始克告竣。耶稣在世时之圣殿,称为希律的圣殿,因希律第一时,已将所罗巴伯的圣殿拆毁而重造;此次建筑,较前美丽,其开工之始,为主前二十年,至主后六十四年,由希律亚基帕建筑完工。当主入殿时,计建造时日,确已逾四十六年。人造之殿,既费诸多手续,耶稣何以言其三日即建成呢?这是耶稣首次预言他的死,且是预言他怎样死,即“被人拆毁”,后犹太人果以此言控告他,而置之死地。
(二)门徒方面(17-22节) 本书记耶稣所行,每有两方面的关系:一则令敌人恶心愈增,一则令门徒信心愈笃。l、当时的观感--门徒看见耶稣洁净圣殿遂想起经上所记,“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诗69:9)之言,即感悟此诗,已在耶稣身上应验,他们的信心,自然就进步了。2、日后的想念--所言“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复建”之言,门徒当时虽不谙其意,迨至三日复活以后,就想起他说过这话,是预言自己的死,因而就更信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三)众人方面(23-25节) 此末三节,不但说到耶稣洁净圣殿,也是说他布道行神迹的结果:l、众人对耶稣已生无根的信仰——百姓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等事,有多人信从;可惜他们的信心尚无根基,或不过希望耶稣为政治的弥赛亚,使他们享物质的幸福。2、耶稣对于众人尚无知心的交托——众人虽已相信耶稣,但经耶稣的慧眼一看,便显出他们的缺欠来;所以“耶稣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们的信心不足色,不能为耶稣所信任。或谓“基督教乃一最大的委托,但非一方面的,非惟我们当靠赖基督,亦望基督能靠赖我们”;人非对于耶稣有真确的信心,耶稣决不能将自己完全显明于他,而对于他有忠实的信托。须知耶稣是洞悉人的肺腑心肠,凡人一切隐情密事,都不能逃过他的眼力;“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耶稣见圣殿污秽,即心里焦急如火焚,他对于我们的心灵或教会不圣洁如何?你对教会的黑暗有何感想?何以耶稣的身体为我们的圣殿呢?信心未笃者能否深知耶稣?人如何方能为耶稣所信任?教会中常有人今日相信耶稣,明晨攻击耶稣吗?
读者诸君是否为耶稣所信任委托之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