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 |
治好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約五:1~9)
《閱讀經文》
約翰福音第五章全章
《思考問題》
v1-18 耶穌醫治疾病
1. 耶穌首先對病人提出什麼問題?從病人的反應中,看出他的態度如何?
2. 耶穌對病人發出幾個命令?病人必須克服哪些攔阻才能執行這些命令?
3. 病人痊癒後,耶穌對他講了什麼警告?試解釋這警告所代表的意義?
4. 猶太人制定安息日的規矩有何根據?耶穌的解釋是否反對安息日?
v19-30 耶穌拯救生命
5. 父神所作的一切事與更大的事分別是指著什麼(20)?父神叫人起來與活著分別代表著信仰的什麼階段(21)?
6. 審判是指著什麼時候發生的事情?審判者是誰?受審者是誰?什麼是依據及結局?
7. 永生是什麼?耶穌如何將永生賜給人?
v31-47 耶穌神性的見證
8. 耶穌提到另一位的見證,這另一位是指誰(32)?
9. 耶穌如何描述施洗的約翰?這代表他的見證方式有何特色?其權威性又如何?
10. 為何耶穌責備這些猶太人心中沒有神的道是因為不信?什麼是我們讀經的目的?如何達到這個目的?
11. 摩西的律法有什麼目的?是什麼因素攔阻了以色列人去相信摩西的律法?
《經文背景》
耶穌所行的治好卅八年病者的神蹟,乃是約翰福音中的第三個神蹟,地點是在耶路撒冷,對象是這位躺在池邊等待被醫治的病患。畢士大(原意:神憐憫)是個眾多病人聚集,等待池水中神蹟出現的地方。約翰並沒有記載耶穌選擇這位病人來醫治的原因,就如同約翰福音中一貫的信息,耶穌所行的,乃是為完成天父的旨意。而神主動施恩,乃是罪人得救的終極原因。
第五章的後半段(v19-47),是說明這神蹟的講論。耶穌以神蹟中叫病人“起來”(v8),來說明父叫死人“起來”(v21)。然而,病人雖已痊癒,卻仍受到警告,不要再(繼續不斷的)犯罪。也就是說,耶穌所帶來的這個醫治,是要求蒙恩者生命、生活、以及道德的回應。
《生命默想》
12. 基督徒得救後是否還會犯罪? 我們應如何面對所犯的罪?
13. 什麼是我們生命中的畢士大?什麼樣的改變,能使我們完全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