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
21 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26 但我要從父那里差保惠師來,
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22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
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23 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24 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
他們就沒有罪。
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
25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
‘他們無故恨我。’(詩篇109:3)
vs 7-15 在這里和在約翰福音14:12-14里對回答禱告的保証還有什么進一步的條件?
做耶穌的門徒和結果子的有什么關系?
耶穌在這里說的果子是什么?
我們如何常在神的愛里?
耶穌的首要的命令是什么?
愛的最大的形式是什么?耶穌是如何用實際行動把它表現出來的?
vs 16 使徒是在何種意義上被揀選的?(路加福音6:13﹔約翰福音6:70)
這節經文如何影響我們對禱告的保証的理解?
vs 17-25 做為基督的追隨者,世界對我們的態度將會如何?
從何種意義上說我們也不屬這個世界?
那些自稱遵守耶穌的話卻不遵守使徒的話的究竟是什么人?
vs 26,27 在這里提到聖靈還起到什么作用?
所有這些問題都在馬太福音7里所說的一個簡單概念里得到回答:
15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
他們到你們這里來,外面披著羊皮,里面卻是殘暴的狼。
16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里豈能摘無花果呢?
17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
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18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
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19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里。
20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有些人只在表面上是基督徒,就像這些假先知一樣,在表面上是羊,而里面卻不是。那些照約翰福音第15章“屬基督”卻不結果子的,只是在表面上“屬基督”。他們外表上是基督徒,而里面卻不是基督徒。那些從里面講是基督徒的不可避免地要結果子,因為內在地是枝子,他們有通向樹的暢通的管道。這樹就是基督。養分通過這管道從樹流到枝子就結出果來。所以,因為與樹有這樣的聯接,必然要結果子是這樣的枝子的自然屬性。但有些枝子,因為是死枝子,只從表面上長在樹上,而里面通往樹的管道被堵死了。這樣的死枝子不但不會結果子,還會自己從樹上掉下去,如經上所說: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翰一書2:19還有彼得後書2:
在這里“曉得”譯自“epignosis”。“epi”是表皮的意思,“gnosis”是知識的意思。他們只有表皮的認識,而里面不過是狗。所以過基督徒的生活對他們來說不自然,因為他們不是由靈生的。因而在他們“當”完基督徒後,就回到了他們自然的自我里。
有許多人只是在一段時間內當基督徒。從他們的果子就能認出他們。但注意約翰在約翰福音第15章里強調的是“常在”。用的是希臘文的“meno”一詞。這個詞的意思是在某個地方長期居住。就如偶爾的友誼與婚姻不同,租與買不同,觀光與定居不同一樣。有些人只是暫時做做基督徒,試試基督教。他們只是想試一試,看基督教是怎么回事,但并沒有確定的信。他們“信”基督教就像租錄像帶一樣,并沒有把自己置身於電影中。他們只是在與基督談戀愛,并沒有打定主意要結婚。他們不價意基督來訪問他們,但卻不愿讓他住進來做家里的主人。
但從另一方面講,有許多人是從這樣一種狀態開始基督徒生活的,他們只是外在地做基督徒,里面是死的,然而他們後來又重生了,在基督里活了過來,因而結了果子。我有時把只在表面上是基督徒的人稱作“名義上的基督徒”,只是在名義上如此而已。對這種人來說,他們的命運是不確定的。神給他們時間,讓他們試驗基督教,但如果他們不通過與主的活的關系而結果子的話,他們最終是會被定罪的。
結果子不是維持人的救贖的條件,而是與耶穌基督有活的關系的體現。所有的真信徒都是從內在地講的真枝子,不可避免地會結這樣的果子。所以,一旦得救永遠得救不但是真的,而且還會結果子,堅韌不拔到永遠。就如約翰在約翰一書2:19里說的那樣。所以,永恆的保証是絕對的真理,而對出自信心的外在的工的衡量是對救贖肯定。這個關系稱為聖徒的堅韌不拔。(另見約翰一書查經)這是根據麥子和稗子的比喻(馬太福音13)寫的順口溜:
天國如人撒種田間 麥子長成碩果累累 種子落地仇敵兼來 偷撒稗種善惡難辨 仆人欲將稗子薅去 但恐連將麥子拔出 且容稗麥同在齊長 待到收割開鐮時節 收麥入倉稗子盡燒 從此我們學到什么 耶穌在世撒種地上 |
vs 2 這一節講的是結果子的枝子被修剪。被修剪也許是件痛苦的事,但不能把它與枝子被拾起來扔在火里燒了所受的被定罪的痛苦混為一談。因為一個是要造就,另一個是要定罪。所以說:“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歌林多後書7:10 修剪雖然會包括判罪,但還有許多其它種類的修剪。比如說,神會讓我們遭受損失,以減去干擾,使我們能夠更有效地結果子﹔或者讓我們經歷困苦,以使我們長成成熟的枝子。我們注意到在撒種的比喻有些種子在好土里發芽,最後結出許多子粒來﹔但有些種子在荊棘里發芽。它們本身不是荊棘,但因荊棘把它們擠住,結不出成熟的子粒來,就像路加福音8:14說的那樣。它們雖然結果實,但從產生的子粒的相對成熟程度說,不能算作富於成果。通過除去我們周圍的荊棘,蔬松我們底下的土壤,神就使我們能夠結出成熟的果子。雖然活著與成熟有區別,但在基督徒里區分這兩種卻不像上面說的那么容易:
“兩者有時實在難辨vs 7 不能把這個保証當作簽好字的空白支票,而應該認識到它是在神的話住在我們心中這個前題下作出的。在這種狀態下,我們所求的是神所求的,我們會按著神的意愿向神祈求那些完成我們做為仆人所應進的職任所需的東西。而這正是他作出這個保証的原因所在。他給我們事做,因為他是樹,我們需他的幫助纔能把事做成。所以基督徒的生活是個協作的過程。我們不應認為我們是孤身行事的。我也不認為我們應該僅僅依靠別的枝子的幫助。我們應該從樹本身──那就是基督──得到生命,結出我們的果子來。
真假基督徒分不清
它們嫩時只有根須
但由果子可辨善惡”
學聖經是件重要的事。“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纔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得前書2:2 但學聖經必須強調應用,而且要由聖靈引導纔能有效。“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羅馬書8:14
vs 9,10 正如在第4節里他命令“要常在我里面”一樣,他在此又命令“要常在我的愛里。”而命令就暗示著有不服從的自由。如果他們是真枝子的話,他們就只能常在,那何必要給他們下這個命令呢?這樣的命令是不是使人對永恆的保証這個概念提出疑問呢?不是的,服從本身就是一個果子。約翰寫到:“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約翰一書5:3,4 那些由神生的自然會愛神和神的其它孩子,會自然地服從神。這是由神生的結果,果子。但如沒有命令,也就沒有服從可言。耶穌自己也得到他的父的命令,正如他在第10節和其它地方說到的那樣。至於他最後會完成這些命令還是會叛逆他的父親,這沒什么可值得辨論的。所有那些由神生的也是這樣。從他們結的果子你就可以知道他們。
vs 11 這里“喜樂”的意思與屬世的用法不盡相同。關於耶穌,經上寫到:“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希伯來書12:2 而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時,我們并沒有看到耶穌出於喜樂而歡笑雀躍。事實上,在忍受十字架的苦難時他看上去非常地痛苦。所以,基督徒的喜樂雖然有時會充分地表露出來,但大多是內在的和屬靈的。
vs 12-15 他在這里又重復了他關於要彼此相愛的命令,他在前一章也給了這個命令。而且,就如約翰福音14:21一樣,他把服從作為與他作朋友的條件。如果你接受耶穌為救主,而不愿接受他為主,那你還不是他的朋友。
vs 16 耶穌的確從他的門徒中揀選了他們做他的使徒。但這不應該與出於恩典的揀選相混淆。因為他也揀選了猶大,而猶大卻背叛了他。他們是被揀選做使徒的。他們不是自己揀選自己做的使徒。但揀選的概念并不違背自由意識的原則。耶穌說他揀選了他們是讓他們意識到他們的權柄是由天上賜給的。正是在那種意義上,他要他們去結果子,去禱告。他要讓他們意識到他們所得到的合法的權柄。所以馬太福音28:18,19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vs 17-20 像基督那樣在世上,他們的遭遇將類似於基督的遭遇。他們將被世人所恨惡,所鄙視。但最有意思的是耶穌的措辭:“你們不屬世界”,這他還將在第17里提起。神的羊不屬世界,而是這個行星上的陌生人和外人。因此,世人因我們是外人,而且不喜歡屬世的東西而恨我們。在約翰福音第7章 里耶穌的親兄弟都因此而輕視他,他的答復是:“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証他們所作的事是惡的。”我們也將這樣指証他們所作的事是惡的。但“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希伯來書12:3他們這樣對待基督,也會這樣對待我們。但這積極的一面就是那些聽從基督的也會聽從我們。“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約翰一書4:5,6
vs 21 “因我的名”──輕視耶穌的人結果就會逼迫那些因他的名而行的人,也就是說,“基督徒”。因為這樣的人,無論是穆斯林,還是猶太,或是其它什么自稱認識神的人,并不真地認識神。
vs 22-25 如果耶穌沒有向那些逼迫他的猶太人顯示他所做的,他們就不為對他犯的罪負責。這并不是說他們就什么罪都沒有了,他說的是他們對他犯的罪。因為我們知道得越多,責任就越大。所以傳福音是件很嚴肅的事。因為我們在試圖救那失喪的人時,會把福音講給他們聽,這樣就使聽的人要負的責更大。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加福音12:47,48還有,他不光是教訓他們,他還用神跡來証明了他的話,這就帶來了更大的責任。他說:“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里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馬太福音11:23,24
第25節的預言同樣是預見性的和描述性的,所說的不是原因。因為如果預見就是原因的話,就把人的責任全推到了神身上,使神為人的罪的態度和罪的行為負責,這就從邏輯上否認了神的聖潔。
vs 26,27 在約翰福音14:26里他也在類似的情形下提到要給他們派聖靈來。因為聖靈將要來指教他們,幫助他們想起耶穌所說的話及其應用。但聖靈還要通過我們向世人做見証,這一點,他還要在約翰福音16里進一步地說起。聖靈將宣告世人的罪,義以及將來的審判。使徒們也要親自為福音里的基督做見証,這些見証又被基督徒們世代傳播。(所以說那一代人并沒有逝去,他們仍然常在於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