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约翰最后的见证
 第七章 约翰最后的见证

                                                                              (3:22-36)


耶稣在耶路撒冷讲道行神迹,虽有多人相信,但他们的信心,或深带政治的观念。尼哥底母之就耶稣,亦或代表众人的心理,为促进一种特别计划;不过耶稣之答词,与他们的希望,完全不同,因耶稣所要设立的,是属灵的国度,凡愿进此国而为国民的,非重生不可。
耶路撒冷民众,既不能领会神国的要义,耶稣即暂离该处(3:22);且为趁机布道于乡村,而特别教训门徒;并令门徒施行洗礼,与约翰作同样预备的工夫。此时约翰仍继续作他的工作,约翰也施洗(23节),但非为争胜,乃要预备人接受基督。若我们仅凭余三福音之记载,似乎约翰于耶稣受洗以后,即系狱中;而耶稣亦即自此开始布道:读本段所记,即更可晓然于约翰作工之始末。

一、作证的机缘(22-26节)
为答复门徒的问言,趁机为主作最后的见证。
(一)主与约翰同时的工作(22-24节)  1、耶稣之工作一耶稣离开耶路撒冷,特至“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其实不是耶稣亲自施洗,乃是他的门徒施洗”(4:2)。此种工作,与约翰所作的预备工夫相同。其如此在约翰未停工之前,即开始作工,可与约翰之工相衔接,不致圣工中止。2、约翰之工作——约翰于耶稣已开工之时,仍继续作他的工,足证他是不放弃责任,有机会可作,即趁机去作。他是在靠近撒冷的哀嫩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哀嫩究为何地,无从稽考。言“因那里水多”论者或据此以为约翰施行浸礼之证;或者约翰当时是施行浸礼;但仅即“水多”二字,也不足为凭,以此二字据原文,非必指限量Much Water,乃指数目ManyWaters,是言该处水极方便,随地皆可以为人施洗。
(二)因同时作工而起的辩论(25-26节)  约翰与耶稣之工作地,或相去不远,人可两相比较,而得从中挑拨的机会。当时门徒的工作很博得人们的欢迎,从前在约翰那里听道的人,或多有就主徒而来者。所以当时有一犹太人,谅来是公会中的一个法利赛会员,见有机可乘,遂与约翰的门徒辩论洁净的礼。或指施洗与旧约洁净礼之比较;亦或指当时两种洗礼之比较(3:25)。致令约翰的门徒,觉得他们的师傅,施洗人数大不如从前,未免心有惭愧,以为其师傅曾厚待耶稣(尔所证者),而耶稣竞毫无感情,必入其境界,同时施行洗礼。分领其人,以致伤了他们的体面;遂大不满耶稣的意,而往就约翰询问之:“拉比?从前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3:26)约翰遂趁机表明他对于耶稣的观念。

二、作证的态度(27-28、30节)
看约翰的答词,非常的光明而郑重,可见他的程度,实远超门徒以上,不是他们所能望其肩背的。约翰在此所持自卑荣主的态度,足可为万世代基督仆人的模范。约翰对门徒的问言,先加以解释说:在属灵的范围内,一切权柄与能力,必皆由神而来,天乃属灵恩赐的来源,若耶稣非受命于天,决不能有此成功。后又转向门徒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我不是基督”。“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用圣灵施洗……”此时则更进一步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此即耶稣的真见证人当有的态度。(一)我愈衰主愈兴——我若高举自己,必将主掩遮。从来传道人最大的障碍物,就是自己;若不屈己抑己,将自己隐没于耶稣内,不能将耶稣表彰于人前,我愈衰主愈兴。(二)我之衰即主之兴——我们为基督真仆,莫大的荣幸,即为基督而衰微,而牺牲。此在人一方面看来,虽似乎我的衰微;但以实际而论,莫非是灵性的兴旺,我之衰即我之兴。(三)主之兴亦我之兴——约翰的门徒见耶稣收徒颇多,即心怀不平,殊不知约翰为主作证,正欲达此目的,以主之兴即我之兴,我与主实密切相关,假若主衰微我兴旺,即是我衰微中的衰微。所以主之真仆,莫不甘愿在主前将自我消没,惟愿主在我身上照常显大,无论生死,总叫主在我身上得荣耀;自己的得失全置度外。但此无我的实行,正是传道人莫大的尊荣,如能叫主兴旺,不论我个人有多大的牺牲,皆所不惜--主之兴即我之兴。
一个基督的仆人,不但是要完全认识主,也是要十分明白自己在主前的地位。约翰在此可谓富有自知自觉的心,他不以所担重大的“使命”自居,他看自己的事工,不过为弥赛亚作工的开始,不过是叫人预备欢迎弥赛亚的先声(1:19-21)。猎取高位的试诱,是决不能引动他的心,当时耶稣的成功与声望,不但不能激起他的妒忌心,倒反使他以此自慰。

三、作证的言论
施洗约翰是新旧约过渡的人物。一方面他使命的归结,即旧约时代的归结,而为旧约成厥终。又一方面他事工的准备,亦为新约的准备,而为新约开其始。所以他对于耶稣的言论,虽有旧约为他的背景;却也是为新约的真理放了光明。本处所论,正是表显此种意义。
(一)喻言(29节)  约翰在此以结婚为喻,表明自己与耶稣的关系,并各自在教会的地位,这也是旧约常用的喻言。
1、主为新郎(参诗45;太25:1~13;林后11:3;启l9:7)。
2、教会为新妇——此新妇即指今时代的真教会。
3、约翰自称为新郎的朋友--按时俗结婚须请友人为媒或傧相,并代其理筵安席等事,当新郎喜形于色,致词于亲属来宾,以表谢忱时,冰人一闻新郎开口,自异常欢喜,因为他的希望已告成功。约翰言此时他也得了这样的喜乐,于此可见基督的真仆人,对于基督:(1)关系——无愧为主的朋友。(2)事工——专为介绍人归基督。(3)态度——“站着”服役,愿主兴己衰。(4)快乐——真快乐在基督娶得新妇,而与基督同乐。
(二)明言(31-36节)或有以此数节语气稍异,谅非施洗约翰的话,是著者所加入的。但细看以上所说,意义连贯,且考二十八节末句,深带旧约色彩,显系新旧约过渡人物的语气,所以我们仍承认此数节为约翰的见证。
1、证言耶稣的尊贵(31节)     (1)耶稣的本原——是“从天上来的”,是属天的,是于未降世以前已经在天,是从天上降下来,仍旧在天的,并不是从地上来的,自然不是属地的。(2)耶稣的地位——是“在万有之上”的,耶稣既在万有之上,自然无人堪与耶稣比较。约翰虽是妇人所生之最大者,但也决不能与耶稣相比,他是在万有之上的。
2、证言耶稣的道理(32-34节)    以上言耶稣是从天而来的,不是属地的,自然不同那些属地的人,所讲“也是属地的”。但耶稣是从天上来的,他所讲的,乃是出于天的。
(1)耶稣的见证真确(32节)       耶稣所讲的,不是理论学说,是他的见证,是将他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他曾言:“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3:11)除了他所见所知的以外,再无别的见证。就如他在住棚节,讲道时曾言:“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8:28)耶稣的见证,虽如此真确,无奈仍有人不信他的见证,“凡信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神既真实,他的见证无不真诚,我们如领受他的见证,就如加印盖章,表明神之真诚。虽然不论人信与不信,神仍是可信的(罗3:3-4),但在信的人,于他的信心生活上,确如印上印,证明上帝之真实。
(2)耶稣的语言属灵(34节)  一则他是讲神的话——他是“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神的话,无一句不带能力”,所以说,“我对你们讲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今日传道人所讲,是否神的话呢? 二则他是讲属灵的话--“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人得灵恩,常是按着各人的限量(林前l2:4;罗l2:3)。但圣灵在于耶稣,并非如同在一有限量的器皿,乃是如同不竭的泉源,是如同无量的洋海,凡他所言,莫非从灵里发出。“从神来的,就说神的话”,可为一切作圣工者之定评。
3、证言耶稣的权能(35-36节)  神将他升为至高,并赐给他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1)为神的爱子(35节)      旧约先知皆是仆人,但耶稣是儿子,仆人与儿子在家中的地位、权柄,自是显然不同。
(2)为万有的主宰(35节)   父已将万有交付他手,将万有伏在他脚下,又赐给他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一切权柄归于他;一切恩典由于他;管理、统治、审判世界之权,皆属于他。
(3)为信仰的总归(36节)   真信仰,就是信耶稣,人有没有信仰,但看他信不信耶稣。一则言信子的有永生,此言人的真信仰何如?真信仰不但耶稣,乃是信耶稣为神的儿子。且言有真信仰者之幸福,真信耶稣者,不但以耶稣的教训与模范,得各种知识与生活上种种自由解放的幸福;乃是从他得永生。二则不信子者不得永生,且有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此言不信者,不但是得不着永生,未重生的人,自然不能见神的国,亦不能进神的国;而且神的震怒,还要常在他身上。看不信子的人,他的失败,是何其可怕?又何其可怜呢?
约翰的工作与当时耶稣的工作,究竟有什么分别?约翰施洗与耶稣施洗有何不同?教会中同人有冲突不和都是为什么?约翰的态度,如何可以解决种种的纠纷?所有属天与属世界的人,与平常所说的善人恶人,有何不同?众人所说的善人,果否是属天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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