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
一〇1 “羊圈”是一種露天而有圍牆的地方,那裏有一個入口,裏面養好幾群羊。
一〇3 “看門的”在晚上看守羊群。牧人呼喚自己的羊從這些羊群中出來。
一〇8 “賊”和“強盜”。即假彌賽亞、假師傅,主後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有許多這樣的人。
一〇9 基督是得拯救的惟一道路(一四6),而且祂供應我們的一切所需(“出入得草喫”)。
一〇11 “我是好牧人”。作為好牧人,基督為羊捨棄了自己的生命,並且成為(神的)羊圈的門(7節);作為大牧人(來一三20,21),祂從死裏復活,為要照顧祂的羊;作為牧長(彼前五4),祂為祂的羊再來。
一〇16 “我另外有羊”。這些是相信祂的外邦人,他們與悔改的猶太人一起組成屬靈的身體——教會(弗二16)。“圈”。更可作:群。
一〇18 沒有個人、群體或政府有權殺害基督。祂是自願為我們的罪而死。
一〇22 “修殿節”。這節期在主前165年由猶大馬加比設立,目的是紀念聖殿在主前168年被敘利亞君主安提阿古依比芬尼褻瀆後的潔淨和重開(但一一31;馬加比一書四52~59)。這節期也稱為燭光節或Hanukkah。日期約在冬至(十二月22日)左右。
一〇25 “我已經告訴你們”。借聲明(四26;八58)和神蹟。
一〇30 “一”。父與子在本質和行動上有完全的聯合,但這“一”字的中性性質排除他們是一個位格的意思。
一〇33 “說僭妄的話”。參看馬可福音十四章64節的腳註。
一〇34 “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即在詩篇八十二篇6節裏。“律法”一詞有時指整本舊約。基督指出的要點是:倘若舊約用“神”(Elohim)一名來指那些代表神的人,猶太人就不能因為祂自稱是神的兒子而反對祂。
一〇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即不能剝奪聖經無謬誤和有約束力的權柄。耶穌在這裏採用頗為專門的舊約釋經法 。
一〇38 “也當信這些事”。即使領袖們不能證實耶穌口頭的聲稱,他們也可以看見祂所作的工,而這些神蹟應該可以令他們承認祂所主張的真理。
一〇39 “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明顯地,祂是移動而沒有行走,是另一個超自然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