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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十三1-20
我们现在来到这卷福音书的第三,也是最后的部分。这一部分的第一段包含五章,即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和十七章。对于那些诚恳读神话语的人,这一段永远令他们希奇。正如古时大祭司胸牌上的乌陵土明中光明与黑影之轮换交替,这故事之进行,除了散发着荣耀光辉之外,也因所面临之深沉的黑暗而另有可怕的一面。
在此我们看到的十三个人,不久就变成为十二个人,因为其中的一个已被摒除门外。一路上的中心人物都是耶稣。被提到名字的门徒有六人,彼得、约翰、犹大、多马、腓力,和另一个犹大。不过这六个人很快就变成五个人。其他六个人的名字未被提及。我们看到这一群人都围绕着我们的主。我们的注意力一直都被耶稣自己所吸引住。其他的人只是陪衬的。
他现在大约三十三岁半。他地上的路程即将结束。他工作的时间确是很短。在这五章中我们可以约略探索出耶稣心中的光景,这是很有启示性的。当他说话时,我不免要想,他是在回忆他的孩童时期,想到他的母亲。我想当他在讲论下面一段话时,心中想到的是他母亲,「妇人生产的时候就忧愁,因为他的时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记念那苦楚,因为欢喜世上生了一个人。」当他看到那一小群人时,他称他们为Teknia,就是「小孩子」的意思。这是惟一记载他用这名字称呼他们的地方。这也是他十二岁那年,马利亚发现他在圣殿中,称呼他「孩子」时所用的字。现在他称这群人「小子」或「小孩子」可能就是应用他母亲柔和声调中的语气。在第十七章中,当他对他的父神说话时,我们看出他心灵中的宁静,因为他已经过完一个美好的一生,已经完成一个美好的服事。
这一段的钥词乃是「属自己的人」。第十三章一开头就说,「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我们的主既完成了他公开的工作,他就把几小时的时间用在他最贴身的使徒们身上,就是这里所说的「属自己的人」,也就是他后来对父神所说,神从世上所赐给他的人。「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
这一阶段按照地点可以很清楚的分成两部分。头一部分是第十三与十四章,事情发生在他们聚集的楼上,其背景是他们正在守逾越节,是关联着往日的事迹。在第十四章末了他说,「起来,我们走吧!」因此他们必定是离开了楼上的房间。接下去就是第十五、十六和十七章,其地点是在别的地方。
我们日前所思想的这一段,说到在逾越节所发牛的事。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关于逾越节的事情,他也没有告诉我们耶稣所设立新的筵席。这是新旧交接的时候,而约翰记载了和这两个筵席有关的事情,这两个筵席就是旧筵席与新筵席,即逾越节与圣餐(即擘饼纪念主)。头一件事是启示他的恩典,第二件事是启示他的管理,在头一件事里我们看见他用手巾束腰,那是作奴仆的标志;在第二件事里他摒除了出卖他的人。在此就像每一个地方一样,他所表现的,就是在他身上那无限而奇妙的谦卑与威严,但是他是与属自己的人在一起。世界已被关在门外。他所有仇敌的吵杂声音都听不到,那些好奇又好问之群众的吵闹声也都平息。
叫我们印象深刻的头一件事,乃是耶稣知道所要发生的事,正因为他有这样的认识,所以他才有那个象徵性的恩典举动,就是洗门徒的脚。约翰记这件事时,最吸引人注意的一点,也是耶稣知道所要发生的事。我们现在把开头几句话读一遍,并注意其中的几个字。
「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的心里。)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就离席站起来……」
这段话启示出耶稣知道一切。这里「知道」乃是导致他有那举动的原因。而这里的「爱」乃是他由知道所产生出来的结果。
那么按约翰所记,我们的主所知道的是些什么事情呢?头一件事乃是,他知道时候已经到了,此书最先说到「时候」乃是他对母亲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之时。而现在他知道
他的时候到了。他也知道,那也是他「离世归父」的时候。在此他没有说话,也没有说他要如何离开,只说到他离开了就到父那里去。当希利尼人来到时,他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因此这里所说的不是他离开的方法,乃是他离开的事实和结果。「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我们应该明白,圣经中所教训的有关耶稣靠近十字架时,他心中的意念。这是极为重要的。一般人常说耶稣的死是殉道,是他对于不能避免之环境的英雄式降服。这种对十字架的看法一点都不对。新约里面的记载所启示的,乃是秘的行动都是为要成就神的计划;他的心虽忧伤,但他总是透过乌云,看见荣耀。「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
其次是,「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这句话的位置意味深长。在他的前面是,「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犹大定了意,魔鬼也定了意;但耶稣知道他的事早已在父神至高权柄的掌握中。后来他要对于同样的这一群人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他现在就知道这件事了。
因此在他们听不见他仇敌刺耳的声音,在群众好奇的吵闹声平静下来,在他单独与属自己的人相处,他知道时候已经到了,他知道那「时候」的结果就是到父那里去,他知道他的父对他满有信心,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中。而且他知道他必然得胜,「……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
他「知道,他也「爱」。「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到底」的原文eis tilosS的意思是「进到完全的地步」。「到底」已经把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了。可是为了把其中的灵意更显明出来,我还是大胆的另译如下,「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注意使这件事贯彻到底。」时候已经到了,结果是她要归到她的父那里。她的父信任他,相信他,已经把万有交在他手要。他向前迈进时知道,自己是必然得胜的。它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是的,但她说过,「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虽然约翰没有告诉我们,但是,后来在客西马尼园之橄榄树阴暗的树下,他又说,「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如今约翰在事情过后写道,「既然爱他们」,他「就使这件事贯彻到底」。「爱是贯彻终始。」这是耶稣心意的启示!
为此它给他们一个启示,一个用象徵性举动的启示。可以用三个词来说明她的这个举动:站起来,束腰,和洗。
「(他)就离席站起来。」他打断了逾越节的筵席。这里的洗脚并不是普通洗客人的脚。这是新的事,是令人希奇的事,是要引他们注意的事。他拿了一条手巾,束了自己的腰。用手巾束腰是东方人为奴的标记。他们看见她取得了奴仆的标记,然后他弯下腰来,倒水在盆里,开始洗门徒的脚。
这时彼得抗议了。没有人知道他洗他们的脚的顺序。有一种传说认为,他先洗犹大的脚。这是没有根据的。我个人以为她是先洗彼得的脚。我想若是他在洗别人的话,彼得的反应大概不至于那么强烈。彼得说,「主阿,你洗我的脚么?」我们若是要了解彼得的意思,就必须特别注意两个代名词「你……我的……」。令他惊异不置的是,他的「夫子」,他的「主」那一位教导他,使他降服的,竟然这样作!「你洗我的脚么?」
耶稣回答时,也使用了这两个代名词。「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在此他使用了同样的对比。但是他比他多说了一点,「你从来必明白。」充满「自己」的彼得当时不能明白,但是他将来会明白的。
彼得的反应还是很强烈,「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的回话同样的强烈,「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注意其中的「我……你……,你……我……」。彼得立刻降服说,「主阿,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这是很大的话,表示对彼得而言,他受不了与主无分的思想。
底下主就很柔和的改正他,并加以解释。属他自己的人己经洁净了,因为他们是属于他的。这举动是象徵性的说出他们所一直需要的,乃是洗净一路上所有的沾染。整幅图画是当时的罗马式沐浴。当时人从洗澡地方走到化妆处时,可能会沾染一些路上的灰尘。因此穿好衣服之后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洗他们的脚,以便除去他们从澡池走至化妆室所沾染的尘土。
接着我们的主就用刚才所作的事教导他们。首先他问一个有挑战性的问题。你们知道我作了什么事么?他已经告诉彼得,他并不知道,「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因此他为了要帮助彼得,就开始用问题来问他们,你们知道这件事是什么意思么?我站起来,用一条奴隶用的手巾束我自己的腰。我已经取了奴隶的地位,是服事中最低的地位。你知道
我作了什么吗?然后他再恢复他的尊贵与权威说,「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
今天有些基督的教会仍然按着字面,谨守并遵行这个规矩,像守主的晚餐和浸礼一样。我们虽然不一定和他们一样行,但至少也不该丧失这事的意义。耶稣说,我既作了,你们也该照样去行。他作了什么呢?他舍去自己的尊严,取得了奴隶的地位,为要服事他们,使他们得着最高的益处。因此我们也该彼此这样行,舍去我们一切的尊严,取得服事的最低地位。
他结束时说到我们的福气,「你们就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如果你们去行就要快乐了。事实上耶稣的意思是说,光只说到服事的理论是没有用的,实际去行才有价值。
在结束之前,我要你们翻开彼得前书第五章第四、第五节,「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聚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我想若是我们问,「彼得,你从那里学到这一点的?」他必这样回答说,「在那一个逾越节的晚上,在楼上时我看到他那样作,我看到他以谦卑束腰。」彼得在此所用的字「以……束腰」非常好。这个字的希腊原文动词之字根的意思是「打结」。穿衣或束腰乃是穿上衣服后再打上结。这一个字之希腊名词有两方面的意思,可以指奴隶的衣服,也可以指君王的衣服。到底是指奴隶或是君王的人服,全在于所使用的材料是什么。
我的看法乃是,彼得起初所看到的耶稣身上打结的人服是奴隶的衣服,但是在他还没结束之前,他已看出他穿的是君王的衣服。他现在是写信给年轻人,也给年老的人;而这时他的话把我们都包括在里面,说,「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穿戴谦卑,如同穿戴奴隶的衣服。」这样也就等于穿戴了真正尊贵的衣裳。我想这一点是当那天他在楼上,耶稣站起来,自己穿戴好之后,同时以仆人和君王的身分洗他门徒的脚时,他所学到的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