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耶稣为生命源
 第十章 耶稣为生命源

                                                                                (5:1-47)


宗教不是学说理论,乃是生命;是灵命生活的经验。基督教与一切天然宗教的异点,全在生命的关系;以基督所授于我们的,并不在教义与信条,乃在发见于人生命中的信仰,即由基督而来有生命的信仰。生命二字,在本书第五、六两章,共见十八次,在其余各章,亦有十八次。本章所载,已表显关于基督教根本的问题,即耶稣为生命根源问题。
在本章我们可以看见耶稣言行之一致,耶稣的言与行,是互相表发的。著者先说耶稣行一件神迹(1-16节),再记耶稣一篇言论(17-29节),末后说耶稣的见证(30一47节)。此时适值犹太人的一个节期,此节期解经家之观念不一,或以此为逾越节,或以此为普琳节,且有以此为五旬节者;但看耶稣作工的时序,或以此为普琳节,较为适宜。

一、以神迹证明(1-16节)
本段记耶稣在毕士大池,医病之事,毕士大意即慈悲之室。按毕士大池,西乃古卷,将“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一句,略为“羊池”,亦深具要义,故经学家每有承认此种译法者。在池周围有五个廊子,谅为慈善家捐修,人民之患病者,每在廊下等候天使扰动池水,即下水就医。科学解经家或以水中含有矿质,具有疗病的功能;但彼等相信水动之原因,系天使所为,故趁水动时就医,为最有效。纵然按科学之眼光看,天使扰动池水为迷信,而将此种迷信破除;但科学对于耶稣的神迹,究难以解明,以此神迹正是表明耶稣为赐人生命的主。一个病了三十八年血气枯干、奄奄待毙的人,听耶稣一言立即痊愈,真是出人意外,试略论此神迹的手续:
(一)耶稣之观看——病人之苦况(3-6节)耶稣到这黑暗痛苦的世界来,最触动他眼帘的,即罪孽与罪孽的结果。此次他到圣殿里,也好像除了人的痛苦以外,别无所见,耶稣“看见”他躺着。在廊下有许多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种种的病人,正是表明全世界人类灵性的真相。这些人急等在池子里沐浴望得痊愈。不知灵性的病,非在耶稣“慈悲室”之“羊池内”,亦决无痊愈的希望。耶稣在此“看见”一人躺着,是此人蒙医愈之前,先得耶稣的眷顾,耶稣已看见了他。不但看见了他,而且“知道”他病了好久,而深深体恤他的苦况。凡人灵性的疾病,得主医好之前,亦未有不先被主的看顾体恤,而深蒙耶稣注意者。最可怜的是此病人已病了三十八年,病中生活已经习惯,而且久已失去得痊愈的盼望,正像在罪中生活的人,在罪中的景况,虽苦不堪言,但有多少人,真希望脱罪得生呢?
(二)耶稣之问言——病者之答词(6-7节)耶稣走近患了三十八年瘫痪者之卧处,就问他说:“你要痊愈吗?”(6节)你愿作一个健全的人,有至高的生活吗?此人对于身体的健全,谅早已失望,世人对于灵性之健康,亦多具此等态度。耶稣特发此问言,使他觉悟,而激发他的希望。按医学家医病收效与否,多在病者之心理与意志;故耶稣对此久已失望的病人,特先问他说“你要痊愈吗”?   
今耶稣对灵性失力的人,亦每用隐微的声音,问他说:“你要痊愈吗?”——“你要有健全的灵命生活吗”?无奈多人对于灵性之健康,罪病之医愈,绝少希望心,若欲得耶稣疗治的功能,实验于个人的心灵,必须个人的意志与主的意志相合,方能收效;所以耶稣每常在灵性有病的人身旁,用慈爱而迫切的声音质问说:“你要痊愈吗?”--你真要痊愈吗?可惜多人不注意耶稣的呼声。
此三十八年的病人,对耶稣的问言,显出他的孤苦无望说:“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7节)可见他不但有病,且无朋友,他对于痊愈的希望,早已全然失去;在他这种孤独无倚,痛苦无望的生活。不能获得上帝的荣耀功能,表显在他的生命里,使他有上面的光荣与喜乐;他的生活真是悲观的,黑暗的,无望的,此种失望悲苦的生活,有何生趣呢?可怜!那被罪孽捆绑的,灵性瘫痪的,其心灵的痛苦,比表面的痛苦尤深百倍呢!所以“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一句话,这也正是一般心灵瘫痪,用呻吟恻怆的声音,所发的回响。“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有谁能将我的罪病医好呢?有谁能助我下池洗洁净呢?
(三)耶稣之吩咐——病者之听命(8-9节)  主耶稣对病卧三十八年的病人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8节)!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不是的,在耶稣的命令内。含有几种要义:1、基督的命令有凭信而行的可能——吾人惟能凭信心而不凭理智,按耶稣的话而行,方能得到生命能力的来源。假若病者以为他这三十八年未能起来,自由行动,以为不依照主的吩咐而行,他必永无痊愈的希望。他以信而起立时就是他痊愈时。2、基督的吩咐有即刻服从的需要--我们须承认基督的真理与能力,惟有服从基督,而按照他的吩咐去行的,方能得着能力。行基督所吩咐的,方知基督的吩咐,内含有生命与能力。“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自己说的。”(7:17)3、基督的吩咐,有全备能力的表现——“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不是要慢慢起来,不是要试着起来,乃是即刻痊愈--起来,要完全复原--拿褥子而去。4、基督的命令有继续听从的必要——不但是“起来”即刻听命,是要“拿你的褥子走吧”,而继续的进行。病者既已得了痊愈,即当继续行他所当行的,以为生命与能力增进的本源,人必须用他所有的,方能有所增长,或谓“我们所有的,都是我们所用的”。耶稣所说,“有的还要加给他——”正与此意相合。
我们为此病人深可庆幸的,是他一听耶稣的命令,即遽然遵命,起来“拿起褥子来走了”。好像他一闻耶稣的命令,就有莫大的生命、权柄、能力到他身上,使他肯而且能遵命而行。正如枯干一只手的人,耶稣吩咐他伸出手来,他将手往外一伸时,就是他痊愈时。那十个长癞的人,听耶稣的命令去叫祭司查看身体,“去的时候就痊愈了”。   
(四)耶稣之命令——病者之辩白(10-13节)  耶稣命病者拿褥子去的日子,是安息日。犹太人一见他拿褥子,就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怎么拿褥子呢?”在嫉妒的人眼中所见,凡事皆是可批评的;易见人之短,不易见人之长,是人的通病。不过在此更为犹太人可惜的,是不为病者痊愈欢喜,竟为他拿褥子而痛责。
病者之答词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去吧。”此答词不但极有智慧,且是包含基督教的顺服主义。那人既能医治我,他的命令,我自然当听——基督既是为生命的根源,他也必为律法的根源,他的吩咐自然是当听的。他们又问:“对你说‘拿褥子’的是什么人?”可见他们绝未关心病人痊愈的事,不问他怎样痊愈的,“医好他的”是什么人?人竟问“叫你拿褥子的”是什么人?不但不因此神迹信他为“救主”,倒反看他为破坏法律的什么人。奇怪啊!那病者虽然得了医治,还不知那医好他的是谁。耶稣常恩待我们,往往我们却不知道他(赛45:4-5),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有他随时的济助、保佑、祝福、安慰,我们却不知道他。
(五)耶稣之警告——病者之自守(14-16节)被医好之人,在群众中未遇见耶稣(13节);后来在殿里见了耶稣(14节)。可见我们当置身于——能常见耶稣之环境内,在殿里遇见他。耶稣一见他,就警告他说,“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l、言其病患为犯罪的结果——现今既蒙主的医治得生活在耶稣所赐的新生命中,自当继续的保守清洁,即为脱离疾病的条件。2、言其仍有失败的危险——既已活在主所赐的新生命中,如故意犯罪,虽免遭遇病祸,比从前更利害。若不保守其灵命的健康,于故意犯罪后,再转求神的拯救,以便脱离由犯罪而得的结果,是甚为不智。罪与病实有密切的关系,此耶稣对人体育一方面所说的要理,身体的真健康,由心灵的清洁而来。
按被疗治之人,既知医好他的是耶稣,遂喜不自胜的,去告诉犹太人,这正是将珍珠丢给猪,非但与他们无益,倒反惹出他们的嫉妒来。可怜犹太人嫉恶耶稣,是因耶稣医好了一个可怜的病人,他们的嫉妒,亦到了极端,要杀耶稣。不过他们也掩饰他们的嫉恶,即以违犯安息日,为一个好听的缘故。
质言之,病者之不幸,实为他的大幸事,使他因此与基督相遇,而得有更新的生命。此可见人困苦的价值,苦难为上帝造就他圣徒的利器。    

二、以言语申明(17-30节)(赐人生命的主)
本段所言,不是凡人所能说的,其中有数语表明耶稣不与人同类。因犹太人不愿听他与神同等,所以耶稣特以此段言论,证明自己的神格。假若耶稣不是上帝,一闻犹太人不悦,谅必改换口气;但耶稣不但不改换口气,且特地作进一步的申明,表显他与圣父的关系。设或耶稣不是神,这一段话,就无从解释了。   
(一)与父之关系(17-20节)
1、以父为模范(17-18节)按第十七节之解释不一:有言,其意乃天父既时刻作工,不拘是否安息日,人子亦随之而行。或言,直到如今,天父运行作工,子亦在场,与之同工。此言犹太人因耶稣在安息日医愈瘫者,遂诬他为违犯第四诫,耶稣即答复他们说,我之所为乃我之子职,以及与神工作一致的结果。安息日对于上帝并非不动作;他并非在安息日停止祝福人,以待至日落;百物之生长,日月之运行,皆与平日无异;宇宙间充满有益的动作,何尝于安息日停止进行呢?或谓耶稣在此所言:
一方面十足表明,我们于安息日当作之事工,我们所事奉的神,是一活泼作事的神。此即基督教为一动力宗教的极大原因;因为上帝是我们唯一无上完美的大模范,世界人事进化发展的原动,多根本于此。不同各种天然宗教,对于个人、社会与国家,缺少改善提高的能力,皆因他们所事奉的,不过是无生气之偶像的结果。
一方面表明安息日的神圣——安息日并非任何工皆可作,耶稣曾言,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拉上来吗?此即当守安息日的原则。那个病人真如同一只羊,已经掉在坑里三十八年之久,怎忍得不拉上他来呢?或有以此藉口,在安息日作他所愿作的事,即是轻忽安息日的神圣了。人皆知严守圣日,与人的道德是极有关系的,看人如何守安息日,即知其道德与信仰的程度如何。你今日怎样守安息日呢?是失之过宽呢?是不趁机作灵界的事工呢?
2、与父为同体(19-20、23节)  以上犹太人因耶稣所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以为耶稣将自己与神当作平等,即越法想要杀耶稣;因而耶稣即进一步申明他与父的确是平等的。(1)权能相同——先从消极方面说,“子凭自己不能作什么”,此非言子不能作事,乃以既与父为一体,自不能与父分别,而擅自行事。以后又从积极方面说,“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是凡父所行的,子亦能行。父所行的,子皆照样行;于父所行的以外,子亦无所行;这不但权能相等,亦显为一体之证。(2)知识相同——“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是凡父所行的,子尽知道;一切事皆指给他看,是言无一事不为子所知,这显然是知识相同。(3)尊贵相同——叫人敬子,如敬父一样,不敬子,就是不敬差子来的父(23节),此明言父子是同尊的。如此说来,父所行子亦行;子于父所行之事以外,亦无所行;父之事,子尽知;敬子即敬父;将此数语合而言之,父子若不是一体的,即不可解了。
(二)与人的关系(21-29节)  此处所言,与人之关系最深:
1、为人生命之主耶稣曾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1)肉体的生命(21节)         耶稣所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是指灵性说,也指身体说;如病了三十八年血气枯干的病人,闻耶稣一言,遽然得了健康的生命,正是表明他有权柄随意赐人生命,“使人活着”。
(2)灵性的生命(24-25节)     这世界真是一个埋没人道德的营地,看世人那个不是在罪恶中,如死人一样,而葬在自己的肉体中呢?人的肉体,原为神的殿,有神的灵活在里面,可惜此灵府,为魔鬼霸占,人的身体遂成为污秽的坟墓。耶稣疗治瘫子,使他得着活泼生命,可为赐人灵性生命的表示。子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凡凭信而顺从耶稣之言,亦得与灵命之源相通。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24节)何时出死入生呢?“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灵命已死的人,如何得听主言,与主相通而生活,虽是奇妙的事,确为实际上的确的事。耶稣问瘫子说:“你要痊愈吗?”今亦常用此言,问一切灵性死在罪孽中的人说,果否你要痊愈呢?
(3)复活的生命(28节)       灵命复活,固然是最希奇的事,但还有“比这更希奇的事”,即“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此统言禧年前信徒的复活,与禧年后恶人的复活,将此二事合在一处而言之。
2、为人审判之主(22、27-28节)耶稣是神而人,为审判之主,是相宜的。“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耶稣原是神,是无所不知的,能洞悉人的罪恶;是至公义的,并无自私或偏见(30节);是有权能的,能按所判定的施行。但他也是人子,能善于体恤人;他也是完人之范,人所犯罪过,皆在主前无话可言,足以将人的口,在他面前封闭。
(1)今日的审判     今日凡听耶稣话的,皆已受了审判,他或是接收生命,或是弃绝耶稣的话,而仍死在罪中,就是已经受了审判。世人不时听耶稣的质问说:“你要痊愈吗?”这一句话,是使人得生的话,也是审判人而定人罪的话,“不信的,罪已经定了”。
(2)将来的审判      将来必有一日,那些睡在坟墓里的圣徒,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要在基督台前受审判,按着各人的工程,得自己的赏赐(林前3:8,l2-l5节)。也必有一日那些在坟墓里的不信者,都要出来,在白色大宝座前,按着书卷上所记的,照着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20:11-14)。

三、以见证表明(30-37节)
犹太人听耶稣以上所说,论到自己的一段话说:他必要令人复活,并要公公平平地审判世人等事,自然看他所说非常谬妄,不足凭信。耶稣遂又继续说到他若为自己作证,他的见证恐别人不信以为真,但他还有四样的见证:
(一)施洗约翰的见证(32-35节)      按此处耶稣所言,“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此“另一位”,若指约翰说,固未尝不可,但最重要者是指下文所说父的见证。虽然约翰的见证,也是很有价值,他是耶稣的先导,特将耶稣介绍于人前,指明耶稣为神的羔羊;不过他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是“暂时”欢喜他的光。谅来此时约翰业已下监,人渐渐将他遗忘,故言“暂时”喜欢他的光。人虽遗忘他,耶稣却仍然敬重他,而不轻看他的事工。
(二)所行事迹的见证(36节)     耶稣最有力的见证,就是“他所作的事”,所行的神迹,足可证明他的神格。表明他有管辖天地万物之权,如斥风与海,而于天然界所彰显者;表明他有辖人身体之权,如疗治人身各种疾病;有辖人心灵之权,深悉人心所存的;有辖生死之权,尝令人复活,而将死权消灭;有辖恶魔之权,将鬼自人身驱逐等事;可见耶稣所行神迹,足可为他的见证,表明他的神权、神能、神知。
(三)神为他作的见证(37-38节)       父所作之证,或以父赐圣灵感动人心,接受主道而言,耶稣生时,天军称颂,牧人往拜,博士献礼;受洗时圣灵降临在他头上,并自天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等事;也有指在旧约时代,藉众先知为耶稣作的见证;但以第二说与此处更切合。
(四)旧约圣经的见证(39节)     旧约圣经,对于耶稣生于何时、何地,由何人而生,谁为他开路,被何人价卖,如何被钉,如何复活,以及其来世之事迹工作,并与人的关系等事,无不详切言明,所以圣经实在是耶稣的好见证。当时犹太人皆尽心查考圣经,以为其中可得永生,殊不知永生是在耶稣里面,他们所查考的圣经,正是耶稣的见证。
从四十至四十七节,是本章的结论,表明犹太人不信耶稣的原因,不在理智方面,乃在道德方面。如上文所言,虽有无数的凭据,但他们仍是不信,其所以不信,并非因为缺少充足的事实,乃因:1、他们不爱神(42节),既无上帝之爱,自不爱上帝所差的人。耶稣本是从神而来,他们不接待;那些靠己名而来,循人情的假师傅,他们倒接待(5:36-37),耶稣从父而来,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差他来者的意思,神的旨意是我们作人的方针,罗马有哲学家某言,我们可以对上帝说,“我将来如何权操于你手,我与你同心,我是你的仆人,凡能喜悦你的事,我必不推辞,任何事全凭你的旨意”,我们为人是否如此行在上帝旨意中呢?2、因他们溺于俗(44节),他们只求彼此的荣耀,却不求从神来的荣耀,如果耶稣来世,适合他们世俗的眼光,他们自然要欢迎他。3、因他们虽查经却不信纳(46-47节),圣经本是耶稣的见证,他们不信耶稣,足证他们不信圣经,他们既不信所查的圣经,圣经即定他们的罪,因不信圣经,即不信耶稣,既不信耶稣,亦即不信上帝。基督来世为要表显上帝,除了基督所表显的上帝以外,亦无其他上帝。或谓若不信耶稣所表显的上帝,再无上帝可信;人所信的,若不是基督所表明的,恐其所信,不实不真;可见人说他信上帝,而不信基督,他的信仰必不可靠。
在本章耶稣所行,是否违犯安息日?谨守安息日于人的信仰生活,道德方面各有何关系?有哲学家谓疾病非事实,不过是心理的关系,此论调究竟如何?从耶稣的生活中,并作为上,能否证明他是生命的来源?假若耶稣果为生命的来源,他若不是上帝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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