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耶稣为善牧
 第十五章 耶稣为善牧

                                                                              (10章)


上章论法利赛人,对于瞽者之举动,不能不令耶稣感到真牧与假牧的不同处;因法利赛人自以为是作民牧的,为人灵性方面的导师;殊不知他们真是显有窃贼强盗的行为。瞽者既被他们逐出教会,遂蒙耶稣收入他的圈内;耶稣即藉此说明伪牧人与真牧人的比较。犹太民族既多以畜牧为业,谅耶稣在耶路撒冷附近的山上,必常看见牧羊人率领他的群羊,自然更容易叫耶稣感想到牧人的比喻,这也是在旧约圣经里,多次用过的比喻(结32章;耶33章;亚11章;诗23篇)。

一、善牧与羊的关系(1-21节)
本段耶稣以自身与羊的关系,表明每一个牧者当有的资格,并对于羊应有的关系:
(一)真牧人(1-6节)    历来教内伪牧人,不一而足,他进羊圈的目的,无非为偷窃杀害毁坏,耶稣遂先说明何为真牧人。
1、从门而入(1-2节)  门即耶稣基督(7-8节),人必须为耶稣。从耶稣,并同耶稣而入羊圈,方为真牧;且为神所选,所召,所立,所用,方为由门而入。不然,如“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窃贼,就是强盗”。惟有从门而入.方为真牧人。未有不由耶稣,而能无愧为灵界之导师者,今日教会中司牧,是否由门而入呢?
2、看门者开门(3节)   “看门的”,解释不一:有人指天父言,因为“非父引导,无人能就主”(参6:44),有人指施洗约翰,因约翰即以为主开路的专责(1;l9-36)。但查圣经并教会史,历来为教会开门的,即圣灵。非圣灵开门,其工作必无成效,故以后说理由充足。
3、呼羊之名(4节)         真牧人对于他的羊,必一一认识,能以叫出他的名字来。名字之义,即指其人的真相。此言一个真牧人,对于他每一只羊,必知其真相,而呼其名。我们作主的羊,每人各有一个专名字(赛43章-45:3;启3:5)。从神而来之名即各人之真名,此名字可以表明各人灵性的地步;如西门改称彼得,扫罗易名保罗等等。牧者给羊起名,每有按着羊的毛病,与别羊之不同处,送他一个名字;主为我们起名,却不用这法子。因为都是按着我们的长处,或者其中寓有鼓励之意,使我们藉此自勉。今日教会中之牧人,是否--认识自己的羊呢?
4、率领群羊(4节)          牧者将羊自圈放出之后,即“在前头走”,以为群羊的先导,示以当行的路径。此言真牧师必在凡事上,堪为人的表率,于待人接物,持己事神,皆可以为人模范;更是在灵道上,已作过来人,堪以引导会众,在灵道上的进行。
牧者果能如此:l、羊必听他的声音(3节),凡他所言所讲,在会众身上,必有感力,因会众认出真牧人的声音。2、羊必跟从他的脚步(4节),羊既听他的声音,自必乐意跟他的脚步行,牧者任领何往。群众必乐意相随了;如此可令羊不至误听生人的声音,随之而去。今日教会中每见有羊随生人而去者,皆以牧人未表明他的声音,无愧为真牧人的声音,会众因尚未辨明其声音,确为神真仆之声。或有“生人的声音”与他的声音相混,亦或比他的声音还好听些,以致群羊无所适从,每有随生人而去者,岂不深为痛惜吗?
(二)好牧人(7-l5节)     羊牧固然有真伪之分,亦有善与不善之别,耶稣既已说到何为真牧人,此则更进一步,说到何为好牧人。以上耶稣将真牧人的比喻告诉他们,无奈他们不明白耶稣的意思,于是耶稣又清清楚楚以身作则地,说明何为好牧人:
1、对于己   对于牧羊人自身方面,所言最重要者有二:
(1)以身为门(7-9节)  以上耶稣所言“羊牧”,是指牧者与羊群的关系;“羊门”是指牧者对于羊与羊圈双方的关系。耶稣即人得永生唯一的门路,“不从耶稣,必无人能到父那里去”。若要明白“羊门”的真义,必须明白犹太羊圈的情形,以犹太野外之羊圈,并无柴扉,牧羊人则以身为门,夜间卧于羊圈门口,群羊出入,必经牧人躺卧之处。此可知不从门入者,必为窃贼强盗。今日教会中司牧是否堪为会众唯一归主之门呢?
(2)不惜性命(11、15节)    善牧视羊如命,宁舍命不舍羊,而富有牺牲精神,所以一而再地说“善牧为羊舍命”,“我愿为羊舍命”,非同雇工不肯为羊牺牲,一见狼至,即弃羊而逃,善牧乃与羊共其命运,生则为羊而生,死亦愿为羊而死,故宁愿舍命而不舍羊。
2、对于主(8节)       “凡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可见一个好牧人,决不能“在主以先而来”(此“先”字之意,当指位置言,非指时间言)。如言人凡事置于耶稣之前,不甘居于耶稣之后。自必是窃贼是强盗无疑。惟有时时事事,将主放在前头,求主的荣耀,让主居首位,方可为善牧--耶稣“当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3、对于羊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得救之所关,以下有数种说法解明:
(1)生(10节)      耶稣说:“我来了,为要使羊得丰盛的生命。”此生命除耶稣外亦无从而得(1:4)。牧师最大职务,即领信徒获得属灵的生命,以“真传道即传生命”,无愧为灵父(林前4:15),为天国种子(太13:38)。
(2)养(9节)     羊的生命所以丰盛,因为善牧育养有方,正如主言“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出入得草吃”。牧师不欲群众的灵命增进则已,果欲其增进,必要引导群众到青草地上,活水旁边,会众所得天量既足,其灵命之健康自不待言。
(3)顾(11-l3节)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并不看顾羊。但好牧人,乃只知有羊,而不知有己,竭全心全力,爱护顾念,舍此而外,别无他务,甚至为保护群羊,牺牲性命亦不辞。
(4)识(1 4-15节)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此言善牧识羊,非仅识其面,而不识其心,仅识其言行动作之外表,而不识其道德灵性之真相;乃羊与牧,牧与羊,彼此相知,正如父与子之彼此洞悉无异。善牧之所以为善牧,其牧会之最得力处,“识羊”二字,即其秘诀。
(三)大牧人(16-l8节)   圣经不但称耶稣为善牧,亦称耶稣为大牧,乃“凭永约之血,为群羊之大牧”(来13:20);且称耶稣为牧长(彼前5:4)。是言耶稣乃牧中之牧,所有群羊。咸将归服,而成一群从一牧。本处所载正是表明大牧之资格:
1、为全体之表(16节)所言  “我另外有羊……我必须领它们来,它们也要听我的声音”一语,可知大牧当, 以表率群羊为要务。凡我会中具有灵能灵力之牧师,其行事为人,往往有关全体,非但为群羊之表,亦且为众牧之表,其职务与事工,无所谓团体会界之限制,不也是今日教会中之大牧吗?
2、有合群之力(16节)言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此指耶稣不但为犹太教会中之牧人,且为异邦教会中之牧人,也是指着今日教会之大牧,对于全体之存心,当无所谓歧视,无所谓区别,胞与为怀,一视同仁,而有合群的能力,方合大牧的资格。
3、具复生之能(17-18节)    本段为我主耶稣,表明他如何尽大牧之职,为何言及“我将生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等语呢?我主之意,乃言如不具复生之能,决不能为大牧,因-个人尚未死而复生,如何以灵性生命,分授予人呢?我主耶稣不但有死而复生的经历,其所以死而复生,也是权操己手。是他自己甘愿将生命舍去,又有权柄将生命取回来,故无愧为大牧,长牧,并总牧。今日教会中司牧,若未实验死而复生的大能,将何以堪为群羊的大牧呢?
当时犹太人因耶稣这番讲话,又起了分争,有人看他为被鬼附的,是疯狂的人所说的疯话,毫无可听的价值。内中也有略具见识的,以为鬼决不能将人眼睛治好,而且他所说的,决不是被鬼附的人所说的话,因此就纷纷乱嚷地起了争论。

二、善牧与父的关系(22-42节)
(耶稣乃上帝之子)或以二十一至二十二节之间,相去两月,即与九章与本章上段,皆系住棚节之事,但看上下文所关,本段与上段仍属一气,其中多言羊牧之喻。按修殿节,系主前一百六十七年,犹太马喀比所立,用以纪念洁净圣殿,即遭安提阿库所污者。当耶稣在所罗门廊下行走时,犹太人即怀成见而问之日:“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发此问者,其中或有少数人。对于耶稣是否为基督,心中犹疑,欲耶稣明白答复,或有出于好奇之心,谅亦有人欲从耶稣答词中,寻找控告的证据。由此问题所发生的讨论,可分为两步,第一,论耶稣与羊(24-29节);第二,则论耶稣与父(30-42节)
(一)耶稣与羊(24-29节)
1、凡不信主者乃以不是主的羊(25-26节)    耶稣对于不信的人,未尝直接宣明他是谁,耶稣业已明言他所行之事,足可以为他作证,“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的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但那些否认耶稣的人,对于耶稣以前的教训与工作,并未感发他们的信仰。他们所以不信,最大原因,即以他们“不是主的羊”,质言之,因为他们不是主的羊,所以他们不信。
2、凡主之羊必在主里有永远之安全(27-29节)  此数节论牧者与羊,有互相的承认与信托:
(1)羊对牧人(27节)  (1)必听从主声音。(2)必跟主脚步。人在主手,虽甚安全,但若自愿离主而去,亦得随其自由。
(2)牧人与羊(28-29节)此言羊从主所得莫大之利益:(甲)蒙主认识(27节)。(乙)赐以永生(28节)。(丙)永不失落(28--29节),若不得主之同意,无人能从主手中将羊夺去,因为世上没有任何能力,可以从父的手中将他们夺去,凡真为主之羊者,必有永远之安全。
(二)耶稣与父(30-39节)  (我与父原为一)耶稣在此论其与“父原为一”之言,即其为己作证最高之语:
1、与父为一对于群羊之关系    既与父为一,则父之手即我之手;父之权即我之权;父之羊亦我之羊;无人能从父手将羊夺去,亦即无人能从我手将羊夺去。我既爱我之羊,甚至为羊舍命,有谁能从我父手中或说从我手中,将羊夺去呢?所以我的羊,在我与我父的慈爱权柄手中,工作生活,真有不尽的平安与快乐,可永保安全,决不至被夺去。
2、与父为一对于自身之关系    此耶稣自命为神,他与圣父的神格及工作为一,他不仅自命为弥赛亚,且明言他即永生之上帝。犹太人对于此种宣言,亦听得十分明了,因而即拿石头打他;从耶稣被钉十字架,即以自命“与神为一”为罪名。假若耶稣不过是人,犹太人以此罪名控告他,而置之死地,亦属当然;因其不过是人,而妄称为神,实罪无可逭。希伯来人对于上帝神圣巍大之观念,视一切自命为神者,皆罪不容赦。耶稣在此明明宣言他“与父为一”,他对于犹太人之解释,与父为一即自命为神,亦未加纠正。故吾人当承认若耶稣不是自觉其真具神性神格,与父同体,即必是一个欺世的;但我们看基督本身之道德,绝对不能信他故意出此妄语。他自信有真确的凭据,并“与父为一”,不仅在能力权柄与事工方面,即与神的本体性格,亦莫不然,他是与父同性,同德,同权,同荣,是与父原为一之上帝。我们若细心研究耶稣的言行,不能不承认,耶稣自命为神与父原为一之结论。
3、与父为一对于上帝之关系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在我身上,可以将父完全表显出来:
(1)父藉基督表显其神格之实在  当基督未降世之前,人对于上帝,究无清楚的眼光,因人对于上帝的观念,多有不同,莫不是朦胧模糊,即在今日,凡不信基督者,他的上帝观,多是出于悬想,或以上帝不过是宇宙间的一种能力,为宇宙间各种现象之自来,并非真有一位具位格之上帝。假若上帝不过是一种能力,谁还去崇拜他呢?谁肯向吸力电力等祈祷以申崇敬呢?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上帝既为父,父之观念不能与位格分离。上帝在基督里,道成肉身,来在世间,生活于世人当中,自可令人确知有一位具有神格的上帝。
(2)父藉基督表显其神性之实际耶稣未来世之前,人对于上帝之慈爱与良善等,颇怀疑虑。于人类之历史,自然界之表显,皆未能一致地证明上帝是仁慈良善的;按人的经验,常觉上帝是可畏惧的。据自然现象,或表明是残忍的。惟在与上帝为一的基督身上所证明的。可以窥见上帝的真相,他实在是公义慈爱良善的,他是我们的父。“神没有人看见过,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总言此段乃为耶稣证明他的神格,“他与父原为一”。并引用诗篇八十二篇“那些承受神道的,尚且称为神”之言,表明人不得因其自称为神,即以他为僭妄。但属神者以神称之,是以其具有神德神性之简称;究不得如今日自称为新神学家者,藉此以为人人皆可为神,耶稣亦究与吾人无异,如此解释即是以词害意了。当时敌人闻耶稣所言,遂密议如何捉拿他,耶稣却逃出他们的手,到了约旦河外约翰从前施洗之处。该处乃法利赛党势力所不及之地。乡民诚朴可风,且已蒙约翰之教化,心中谅犹记得约翰所言,将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却在我以前”,“他将用圣灵给你们施洗”等语,即有多人归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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