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
一七1 在這個稱為“大祭司禱文”的禱告裏,主為以下各項而祈禱:
(1)祂自己的榮耀(1,5節);
(2)信徒的保障(11節);
(3)信徒的成聖(17節);
(4)信徒的合一(21~23節)和
(5)信徒最終的榮耀(24節)。這禱告主要是為那些將要組成教會的人代求(6~26節)。
一七2 “你所賜給他的人”。在這禱告中,主五次提到信徒是父賜給祂的禮物(2,6,7,9,24節)。
一七3 這是基督對救恩的定義,特別當我們加上已經清楚明白的要點:“差”來作世人的救主(三16;四42;六33;約壹四14;五20)。
一七5 “使我同你”。即在你面前,在“神的右邊”(可一六19)。
一七6 “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即顯明你真正的本質。這屬神的啟示是教會得以建立的基礎。
一七11 “聖父”。在新約裏,這稱謂只在這裏出現,借以強調神的分別為聖(“聖”)和祂們的親密關係(“父”)。“保守”。雖然沒有說明,但很可能指“保守他們不會陷於邪惡和分裂”。
一七12 “滅亡之子”。猶大(參看詩四一9)。
一七15 “脫離那惡者”。惡者可以是中性(邪惡)或陽性(那惡者撒但)的。要留意,基督沒有叫基督徒離開世界,而是活在世界而不屬於這個世界(14~16節)。
一七17 “成聖”的意思是“為了神和祂神聖的目的分別出來”;在第19節也一樣。成聖的方法是神的話語。
一七18 這是教會差傳活動所依據的重要經文。
一七21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所有信徒都屬於基督的“一個身子”(林前一二13),也同是神家裏的人(弗二19)。這屬靈的合一應明顯地在屬靈恩賜(弗四3~16)、禱告和勸勉(林後一11;來一〇25)中表達出來。
一七24 祂為我們得榮耀而禱告,得榮耀就是與祂一起在永恆裏。
一七25 “公義的父”。象第11節的“聖父”一樣,這稱謂在新約裏只出現在這裏,表示神與我們的區別,以及祂與我們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