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
6 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
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什么意思。
7 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8 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
羊卻不聽他們。
9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
并且出入得草喫。
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
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11 我是好牧人,
好牧人為羊舍命。
12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
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
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13 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并不顧念羊。
14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15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
并且我為羊舍命。
16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里的﹔
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
并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17 我父愛我,
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
18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
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
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19 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紛爭。
20 內中有好些人說:“他是被鬼附著,而且瘋了。為什么聽他呢?”
21 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
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
但更有意思的是那些屬神的能夠認得真牧人的聲音。這種人的靈與主以及主的人之間有某種意義的熟悉和親密。約翰寫到:“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 約翰一書4:6而另一個方面就是服從的概念。做基督徒不光是與基督有關系。它還包括要跟隨他。這不是一個平等的關系。不是說我們走到哪就把耶穌帶到哪。而是不論他把我們帶到哪,我們就跟到哪。如果你自己走開了,不要指望耶穌會跟著你。他不是一個跟隨者。他是一個領導者。
然而這就帶來一個佯謬。因為也有地方似乎表明基督徒會被假教師引入歧途:
“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你們容讓他也就罷了。” 歌林多後書11:3,4但保羅在兩章之後針對同樣這些“基督徒”寫到:“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里嗎?” 歌林多後書13:5如果他們的行為與耶穌的羊不同的話,也許他們本來就不是耶穌的羊。
但耶穌甚至對他的使徒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都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許多人。” 馬可福音13:5,6如果他們是他的羊,那么他們就應該不需要這樣警告。但他們真的不需要嗎?
也許主的這些警告正是他的羊不會被外人領入歧途的原因,就像父母警告孩子以避免他們被陌生人領走一樣。從這種意義上講,就不能絕對地說他們不會在某種程度上被領入歧途,而只能說避開陌生人是他們的生活方式的一個特征。然而,悔改也是他的羊的生活方式的特征之一。如果他們的確走入了歧途,他們會回來的。類似地,約翰在約翰一書和耶穌在這里說羊不聽別人的聲音,是從生活方式的意義上講的。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將有許多人隨從他們邪淫的行為,便叫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他們因有貪心,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的刑罰,自古以來并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來到(原文作“也不打盹”)。” 彼得後書2:1-3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原文作‘把你們關在外面’)你們,叫你們熱心待他們。”加拉太書4:17雇工指的是那些假裝扮演牧人角色的人。狼一來,他們就逃走了。
“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 使徒行傳20:29,30但好牧人會與狼爭戰到死。你的屬靈的領路人是哪一種呢?或者說,你是哪一種屬靈的領路人呢?是與狼爭戰的呢?還是從這種沖突逃走的呢?耶穌死於他與宗教權貴的沖突,保羅在彼得都退縮時也沒有從這種沖突里退縮。(加拉太書2:11,12)然而今天在討人歡心的基督教里,如果你試圖把羊群從豺狼的暴虐下救出來的話,你常常會被認作罪人,惹麻煩的人,論斷人的人,和不愛別人的人。而這種態度恰恰是豺狼和盜賊已經敗壞了羊群的結果。正是這些豺狼和盜賊在鼓吹說鑒別他們是有罪的。好牧人會跟隨耶穌和保羅的榜樣,而假冒者則反對這樣的榜樣。
vs 16 另外的羊指的是將要來信基督的外邦人,這些人現在已成了羊圈里的大多數。現在,信基督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已經沒有界限。“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以弗所書2:14
vs 17,18 耶穌舍去了他的生命,他也教我們舍去我們的生命。約翰一書3:16 “主為我們舍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舍命。”我們這么做的途徑之一就是與狼爭戰。但從更廣氾的意義上講,就用我們的生命去造就羊群。
從某種角度上說,耶穌的使命可以基本上被看成是自殺的使命。他故意用他的生命來拯救別人。他不是被逼纔這么做的,他的死也不是偶然的。那是他的選擇,就像我們在客西馬尼所看到的那樣:“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同樣,神也教我們去執行自殺的使命。無為的死是毫無意義的。屬世的自殺則是自私。愿意舍棄自己的生命,但要用它來使別人受益,造就基督的肢體。當然我們還要看到,就像耶穌一樣,我們的復活是必然的。
vs 19-21 如我們所看到的,眾人對耶穌的看法截然不同。那些反對他的人的的確確地是在把他“魔鬼化”,這是很典型的,特別是在宗教人士反對真理的時候。把他“魔鬼化”就使他們避免理性地分析他所說的。你是否遇到過這種人,他們甚至根本不愿聽,也不愿理智地批評你的觀點,而只是把你的話撇在一邊,似乎它們是魔鬼的話?不要覺得你一個人的遭遇是這樣。就連神都遇到這樣的人。如果他們拋開按聖靈說的話,那么他們就永遠不會信基督。我想,這就是為什么冒犯聖靈是如此嚴重和不可饒恕的罪。而庇哩亞人(使徒行傳17:11)雖然不輕信別人的話,卻愿意誠實地分析考查所聽見的。這正是神所希望的。
22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
23 耶穌在殿里所羅門的廊下行走。
24 猶太人圍著他,說:
“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几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25 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
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証﹔
26 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
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
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里把他們奪去。
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
誰也不能從我父手里把他們奪去。
30 我與父原為一。”
31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
32 耶穌對他們說:
“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
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33 猶太人回答說:
“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
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
34 耶穌說:
“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36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
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38 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
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
39 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
40 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
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里。
41 有許多人來到他那里。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跡沒有行過。
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
42 在那里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vs 22-29
耶穌告訴過他們他是基督了嗎?(試比較暗示和明說)
或者他們應該從什么地方得出他究盡是誰?
耶穌是怎么知道他們不是他的羊的?
vs 28-29 這几節經文說明了永恆的確定性的哪些方面?
在本章里耶穌有几次提到了他行的神跡?為什么?
vs 30-39 猶太人對耶穌稱他自己是神的兒子的看法是什么?
耶穌否認他自己是神了嗎?
耶穌是否暗示他們誤解了他,
還是雖然正確地理解了他,但只是不信他?
vs 41 你說神為什么沒有讓施洗約翰行神跡?
vs 22 這就是現在猶太人的光明節(Hanukkah)。它原是修殿節,是由猶大﹒麥可比斯(Judas Maccabaeus)和他的兄弟設立的,為的是紀念神殿和祭壇被安提克斯(Antiochus)褻瀆之後,潔淨神殿、修復祭壇。
vs 23-26 雖然至此為止耶穌沒有明確地告訴他們他就是基督,但他的教訓和他所行的神跡都清楚地暗示了這一點。許多人,甚至包括有些基督徒,要求聖經在他們行動之前非常明確地告訴他們這些事情,但事實上神要我們按聖靈去行,而不只是按字去行。雖然有時事情沒有明確地說出來,但是我們可以從已經明說的得出應用來。
但他們的問題其實不在於理解,而在於信。他們想讓他說句直話好抓住話柄來指控他。我為此再次引用約翰一書4:6 “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理解聖經的意思是一回事,但理解如果不與信相結合就是無效的。“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希伯來書4:2
vs 28-29 這几節經文常被用來肯定永恆的保証性這一概念。具體地說,任何偷神的羊的企圖都不會得逞。作為一個好牧人,耶穌避免了各種形式的盜羊。偷神的羊是不可能的。羅馬書8:28-39也討論了這個以及永恆的保証性的其它方面。但亞美尼亞主義者會提出這并沒有涉及羊出於它們的自由意識決定離去的情形。但設想一下,如果你是這樣一個牧人,你的一只羊要自己走開。你會說,它是出於它的自由意識自愿離去的,於是就由它出走嗎?當然不會了。你會去把它帶回來。羊沒有離開的許可。信徒也沒有離去的自由意識。我們是歸耶穌所有的。如果我們走失了,主必然會把我們帶回來。那是他作牧人的職責的一部分。如果他不那么做的話,說明我們本來就不是他的羊。那就是為什么約翰用永久時態來說那些背離的人:“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翰一書2:19
vs 30 在第29節里,耶穌說的是他服從於父的角色,盡管三位一體里有不同的角色,但也有合一性。與父為一與形態神論認為耶穌與父相同的概念不同。因為他明確地說了父與他是有區別的。但為什么要在這提到“我與父原為一”呢?也許他是在回答他們:“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這一問題。
vs 31-35 猶太人認為他是說他自己與神等同。耶穌又一次指出他行的神跡來証實他的地位。而且他沒有不同意他們的理解,而是接下去為他所說的提供依據。
vs 34-35 詩篇82:6 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耶穌是說:如果經上把你們都在某種意義上稱作“神的兒子”,那我豈不更應受神的兒子這一稱呼嗎,是神派我來到這個世界的。神還用神跡肯定了我是誰。
vs 37-38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辯道原則。因為神不要求我們輕易的相信那些號稱是先知的人所說的話。甚至連神的存在這個問題都是如此。(羅馬書1:20,21)神跡肯定了耶穌所說的。把神跡從耶穌基督的歷史里去掉就從歷史里去掉了耶穌基督本身。因為他的教訓和神跡的記載是緊緊相聯的,神跡是信息的核心,甚至是福音本身的核心。(歌林多前書15:3-6)
vs 40 因為當時在猶太地他的生命受到許多威脅,過約旦河也就跨過了管轄界限,使逼迫他的人難以對他下手。在他的時候到來以前,他經常這么做。
vs 41,42 耶穌還得到施洗約翰跟隨者的支持,因為他的見証也肯定了耶穌。但為什么神沒有讓約翰行神跡呢?也許是為了避免把人從主那里吸引過去,避免使人把他們倆視為等同的。那也是為什么約翰的傳道在他為基督作見証之後不久就結束了。他說:“他必興旺,我必衰微。” 約翰福音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