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约翰作证 |
著者原系施洗约翰的门徒,当约翰作证时,谅著者亦在场,后因其见证跟从基督。书中极注重施洗约翰的见证,故言及其名十有九次。看其所论,可知施洗约翰所受唯一的使命,即为主作证;其所传信息,即“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当时犹太受制于外族之日已久,因而希望弥赛亚来拯救之心日切;且已历数百年无先知兴起,故约翰一出世,其见证极令人注意。
约翰作证之法,亦不一等:一则普通宣传,并为人施行水礼,藉此使人悔改,以便为主预备道路,即将高高低低弯弯曲曲的路,皆填平修直,以备基督来临。二则特别教训门徒,不但助其宣道与施洗,更为启其信仰与灵慧,以备迎接弥赛亚。如圣经所载,可知其曾教训门徒祷告(路11:1);与门徒举行禁食(太9:14);其门徒对于他颇有忠心(3:26)。其工作亦极有效力,非但当时领多人归主,迨日后保罗传道时,以弗所城中尚有约翰的门徒不少(徒19:1-7)。
约翰的见证所以最有价值:一则因为他是神所特遣,为主的先导(玛4:5;太l7:11-13;路l:15-17)。二则因他与耶稣关系最易与主相识。以其为耶稣的亲属,谅自幼小即与耶稣相识,对于他个人与耶稣降生事,皆系弥赛亚之朕兆,其于家庭中,必豫闻知。三则因他的声誉,当时人皆承认他是先知(太21:26)。四则蒙神特别赐一证据,使其开放灵眼,明认耶稣确为要来的弥赛亚(1:31 34;太3:16-l7)。他本是“点着的明灯”(5:35),使人从他的见证,对于基督有一种新观念。
约翰对于耶稣所作的见证可分两个时期:
1、即主受洗以前的时期——于首三福音中详载其事。
2、即主受洗以后的时期——于本福音内,详载其事。于
主受洗以前所作,多系预备人心为初步的见证,于主受洗以后所作,乃直接将耶稣介绍于人,为进步的见证。试言约翰于基督受洗后所作之证:
一、对于耶路撒冷的委员(19-28节)
犹太议会原是对于宗教信仰负责任的,他们听见施洗约翰出而宣道,即派人去调查;所派委员。遂往问约翰说:“你是谁?”“你是以利亚吗?”“是那先知么?”“你到底是谁?”“你自己说你是谁?”约翰的答辞是说:我不是基督;也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我不过是旷野的人声。我来是为修直主的道路,是为弥赛亚作见证,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约翰在此段内一方面显明他是谁;一方面显明他所见证的是谁。
(一)他自己是谁 先答复耶路撒冷的委员的问言,用消极的说法说,“我不是”,一则明说他不是基督。二则说他不是以利亚,虽按天使的报告(路1:19),并耶稣的见证(太17:ll-13),约翰就是以利亚,但约翰不过是以利亚的预表,究竟他不是以利亚。三则说他也不是“那先知”,犹太人所希望的“那先知”是谁呢?解经家多指摩西所预言的那位先知,“你们中间要兴起一位先知像我”(申18:15)。此言那位先知,即指耶稣基督。但上文已明言不是基督,何以又重复地说不是那先知呢?所以解经家,也有以“那先知”指以诺言,以犹太人每希望未尝死味而升天的以诺,还必要再来。既用消极的说法“我不是”,以后又用积极的说法“我是……”我不过是“旷野”的“人声”——即奉神使命所传之声,是极关重要,乃人不得不听的。但人可只闻此声,而不必知其人,从来传道人的失败处,即表扬自己,遮蔽了耶稣;自己愈隐没,耶稣愈彰显;故言我是旷野的人声。当时约翰固然是在犹太旷野传此佳音,却更以犹太人的心田已荒芜如旷野,不论此呼声多大,听者仅属藐藐。其所以用水施行悔改的洗礼,无非为预备人心,自远不如
圣灵的洗。
(二)耶稣是谁
l、言耶稣即先知以赛亚所预言的(23节) 他自己既是作耶稣先导,为耶稣修路,自然所见证的,就是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了。
2、言耶稣不是俗眼所能认识的(26节) “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议会所派委员,对于旧约所论耶稣的事,当然是很熟悉的;他们对于弥赛亚的盼望,也是极热切的;当日谅已见过耶稣的面;何以说“你们不认识的”呢?“道成人身”,作了“拿撒勒的木匠”,正是神智慧中的智慧;非用灵智慧眼,决不能认识耶稣之所以为耶稣。耶稣曾为此感谢天父说:“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11:25)
3、言耶稣是极尊贵的 我所见证的那位,“虽是比我后来,却是在我以前,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此大先知为耶稣仆役尚不配,也是真不配;如此可见耶稣的尊贵,此不配为主解鞋带的心,乃主真仆必有的存心。此次约翰施洗作证之处,是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非靠橄榄山的伯大尼)。
二、对于当时的群众(29-34节)
施洗约翰可谓真确认识耶稣的,不论他的人格、他的地位以及他对于耶稣知识,皆有为耶稣善证的资格。
(一)证耶稣为上帝羔羊(29节) 说耶稣为羔羊:固然指其温柔、善良、忍耐的性格与态度,却更是指其除去人的罪孽;是“神的羔羊”。耶稣基督真是神的羔羊,当日亚伯拉罕献子为祭时,曾言“献祭之羔,神必自备”(创22:8);耶稣基督正是神自备的羔羊。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以羔羊血涂门楣,即免长子死亡,耶稣基督乃神自备的逾越节羔羊。圣殿中常献羔羊为祭,以除人罪,耶稣基督正是美事的实体。先知以赛亚曾清楚说明,上帝羔羊的牺牲(赛53章),更是在大赎罪节所备之那只羔羊,一被杀代赎人罪,一归亚撒泻勒以除去人罪,耶稣基督对于我们罪孽的关系,正是这两只羔羊合一的表示,他不但是代赎人罪,也是背负人罪,除去人罪。他不但是为人死,也是替人死;他是将我们的罪完全代赎,非仅代赎一半,他是“除去”我们的罪。他也是为世界人类赎罪。不仅为一族一国人类,在他的救赎之下,是无分别无限制的,他是除去“世人”罪孽的。
(二)证耶稣为人灵命起源(31-33) 约翰对耶稣为弥赛亚,谅早有定见,自从见圣灵降在耶稣身上,即对耶稣更有一种新观念。起先未尝不认识他,此时因为“看见了”就见证耶稣“用圣灵施洗”。所言圣灵的洗,不是外表的,礼仪的;乃是心灵中,关乎里面的人,或是真人的灵性生活中,至要至大的恩赐。惟耶稣能用圣灵给人施洗,人若仅受水洗,未受灵洗,他的灵性生命,决不会健全有力,表彰神荣的。上段言耶稣为羔羊除去人罪,本段言耶稣用圣灵为人施洗,若是人能实验这两样,耶稣在他身上的救恩,就完全了。读者须确知耶稣不但是背负人罪,他也是施人灵洗,人若仅蒙耶稣赎罪,尚未受灵洗,不过得了救恩的一半。圣殿外院有两件圣器,即祭坛与铜盆,一表赎罪,一表灵洗。祭司为人行洁净礼,先抹血,后抹油,也是表明吾人得成圣洁,不但洗在主的宝血内,还须洗在圣灵里。当日以色列人归了摩西,是“在海中与云下受洗”;我们要完全归主,亦非在海中云下受洗不可。
(三)证耶稣为神圣子(34节) 约翰既知耶稣为上帝羔羊,除去人罪,为人的救主;又知耶稣以圣灵施洗;因而对于耶稣有最清楚的眼光,说:“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他就是上帝。
约翰在此见证耶稣是除去人罪的羔羊;是以圣灵为人施洗的牧师;是神的儿子;我们今日如何能有这样为主作证的资格呢?传道士在他个人的生活上,未实验耶稣为赎罪之羔羊,尚未身受圣灵施洗,如何能证耶稣之所以为耶稣呢?
三、对于自己的门徒(35-36)
施洗约翰自知其事工无非为主作证,引领人归向基督,连他自己的门徒,亦愿介绍与耶稣门下,其介绍之方法:
(一)高举上帝羔羊 “看哪!这是神的羔羊”,此一言,即历来为主作证者,引人归主的秘诀。人若未将耶稣高举人前,未叫人看见基督,未叫人看见被杀的羔羊,决无感人悔改归主的能力。传道人无论讲何奥义深理,而且他所讲的无论如何动人听闻;若是未将基督高举人前,叫人举起信心的眼,仰望被杀的羔羊,他的见证皆是空的。当时约翰与两个门徒,一同站立,适见耶稣于荒野大获捷胜,后重返受洗处,更于众人中间行走,却无人认识他为要求的弥赛亚,人虽未见,神的仆人却看得明白,遂对两个门徒见证耶稣说:“看哪!神的羔羊。”
(二)绝无为我观念 传道人最大的目的,是介绍人归主,不是引人归己;是领人作主的门徒,不是领人作自己的门徒。常见教会中每有挂名教友,可称为某牧师的门徒,究不可称为基督的门徒;以传道士所作布道工夫,无非领人归己门下,究未将上帝羔羊指给人看,使他归从基督。施洗约翰则不然,当他与二徒同在时,一见耶稣来,就把他们介绍给耶稣说,“看哪!神的羔羊”。可见其召徒目的,非为己乃为主,其平时与主相处,朝斯夕斯,训以悔改福晋,亦无非为预备其心,终归耶稣门下,以实行其“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的志愿。此亦引人归主之秘诀。
约翰果有为主作证的资格么?读者果有何法可以驳倒约翰的见证?约翰为主作证,仅寥寥数语,是否足以领人得救呢?到底何为耶稣之善证?未亲见基督,未实验基督救恩的见证,你想是否基督的假见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