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1至十四28 第一次布道旅程 mp1143 13:1-14:28
十三1-3 差遣 在此以前这卷书所记载的差遣,都是教会差人出去考察当地的福音工作,而非差人出去传扬福音(八14,十一22) 。传福音的工作似乎都是自发的,通常在当地的会堂发起,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由圣灵特别引导(正如八4-5藉着‘分散’,又如八26直接由 神的使者引导)。 13:1-3
第1节 第1节甚至在此,传福音的工作也不是由于教会有太多先知和教师,故此差他们出去工作。而是教会在圣灵的感召下,体认神 先前对巴拿巴和扫罗的选召:‘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做我召他们所做的工’。不是出于他们的主动,而是出于神自己。 13:1
第3节 第3节会友‘按手在他们头上’,正好表达基督徒在灵重的契合和合一。 13:3
十三4-12 巴拿巴和扫罗在居比路 13:4-12
第4节 第4节居比路岛在地中海东北角,以前已有福音传到此地(十一19-20),故此目前这旅途的目的可能是跟进栽培(参八14, 十一22,十五34,十八23)。 13:4
第5节 第5节‘在犹太人各会堂里传讲神的道’这句子在此处出现,极可能是指向还未归信基督的犹太人传福音。保罗传福音的模式 往往先从犹太人开始,然后在各社区中推展到外邦人当中(参十三44的注释)。巴拿巴原本是居比路当地的人(四36),而称呼马可的约翰是 他的表兄弟(参十二12-17的注释),也与他们同往。他们一行人在东面的撒拉米登岸港口,到达岛的另一端帕弗市以前,沿途旅程似乎一直都 很顺利。巴耶稣(‘耶稣或约书亚之子’)这名字与拿撒勒人耶稣完全没有关系,‘耶稣’是当日的流行名字。‘有法术……的犹太人’(6节 )一句似乎有点自相矛盾,本来犹太律法是严禁行法术或魔术的,但巴耶稣并非一个守律法的犹太人,他是一个假先知,自成一家的法术师, 很可能与士基瓦同出一系。这两人都自称为‘祭司长’,却没有真正的祭司资格来证实他们所夸称的属灵或魔术能力(参十九13-14之注释;并 参八9-24,腓利和彼得所遇到的撒玛利亚术士西门)。 13:5
第7节 第7节方伯士求保罗这外邦人似乎对犹太教有一点尊敬,甚至可能有点连系,因为他用一个犹太人(虽然此人是犹太异端份子 )来作幕僚,同时他又对巴拿巴和扫罗感兴趣,这情况与上文的埃提阿伯太监(第八章)和百夫长哥尼流(第十章)酷似。方伯的职位等于一 个省长,是由罗马政府委任的,居比路是元老院辖下的一个省份。 13:7
第8节 第8节巴耶稣还有一个犹太名字叫以吕马,路加告诉我们这名字的意思是行邪术的。当士求保罗听真道的时候,以吕马便用他 的影响力来敌挡,企图‘叫方伯不信真道’ 13:8
第9节 第9节从这一节开始,作者改用‘保罗’这名字,除了二十二章和二十六章复述大马色的事件外,‘扫罗’的名字不再出现。 把希伯来式的名字改为希腊化的名字,很可能是要反映保罗工作范围的改变;从今以后他要在外邦地区中向外邦人工作。在神介入士求保罗面 前的争辩:圣灵感动保罗‘宣告’神的审判(不是‘颁下’审判):‘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暂且不见日光。’当然这审判的形式与 保罗自己的经历很相似,那时他要别人‘拉他的手’领他走。昔日耶稣在保罗身上的工作,今日继续透过保罗成就。 13:9
第12节 第12节方伯对‘主的道’产生兴趣,看见这审判事件就信了。 13:12
十三13-52 保罗和巴拿巴在彼西底的安提阿 这一章的经文包括了使徒保罗第一篇记录下来的讲稿(有关路加在使徒行传中讲稿的用 法,参二14的注释),但是这篇道却并非保罗所讲的第一篇道。作者在此把全文的纲要记述下来,而不像九章20至21节那样只是用三言两语略 过,这种处理手法是要指出保罗以后在宣教旅程上的作风。基督徒每逢到达一个社区,必先在会堂宣讲,只有在产生问题时他们才开始在外邦 人中间工作(例如十四1-6,十八4-17,十九8-9),直等到敌对事情发生(通常来自犹太人,却不一定如此),他们才被迫离开该地。 13:13-52
第13节 第13节经文的叙述说:‘保罗和他的同人’,在此以前巴拿巴似乎一直被视为首领,保罗则是他的同伴,甚至圣灵向安提阿 教会所传递的信息(十三2)亦是如是。约翰‘离开他们’这事实,经文只是简单地提及,后来却引起一些异议(十五36-41)。从歌罗西书四 章10至11节以及提摩太后书四章11节我们清楚知道双方后来得以和解,这两卷书信都是在此处所载的事件之后写成的。 13:13
第14节 第14节彼西底的安提阿是古代名为安提阿的众城市之一,如此称呼因为它较加拉太省的安提阿靠近彼西底。 13:14
第15节 第15节管会堂的人邀请来访的拉比讲道是很自然的惯例,可是这位管会堂的人完全没有意料到这些访客会引起哄动。
讲辞本身环绕着的主题是:人物的转换与选择,这篇讲词往往被认定是基于撒母耳记下七章6至16节的经文,虽然从上下文的内容来看,并 不限于此。
13:15
第16-25节 第16-25节这篇讲道的对象并不限于犹太人,亦是向那些‘敬畏神的’外邦人说的,显然当时他们也参与会堂的敬拜(参十1 -28有关‘敬畏神的人’之注释)。讲辞的第一段,也就是最长的一段,是陈述弥赛亚来临以前的一连串事件。首段论及神如何拣选以色列,‘ 灭了迦南地七族的人’,将那地赐给选民(他们并非因善行蒙神恩待,神只是‘容忍’他们而已)。第二段谈及神兴起大卫取代扫罗,成为神 所拣选的王。第三段的主题是关乎当代的施洗约翰,由他引出耶稣,现代的读者可能不大领会‘约翰向以色列众民宣讲悔改的洗礼’这句话的 含义,悔改是一回事,可是那时候的犹太人认为洗礼是归顺犹太教的部分礼仪──这讲词暗示那些自认为已经是犹太人的也要悔改。故此现今 ‘选民’自己也要作一个选择,否则就可能被别人取代。约翰受犹太人尊敬,他的名声远播各地(参路二十5-7;文中提及法利赛人并不怕开罪 耶稣,却怯于开罪约翰;在徒十九1-7的经文,记述保罗在远离巴勒斯坦的以弗所也碰到约翰的门徒)。故此,当约翰自己宣称将要被更大的一 位取代,就成为很重要的信息,当时保罗的听众很可能认识约翰比认识耶稣更多。 13:16-25
第26-31节 第26-31节保罗回忆历史之后,强调历代的信息是为要‘传给我们的’。他正面提及耶稣在耶路撒冷看似失败的问题,以前彼 得常用的逆转特色在此又再出现(参二23-24,三15,四10-11)。保罗说人对耶稣的看法是一回事,神的看法却异乎寻常:祂的仇敌杀掉祂, ‘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 13:26-31
第32-37节 第32-37节这是一个‘好信息’,是关乎神对大卫的应许,正如二章25至32节中彼得的讲辞一样,这里的论题也是环绕着诗篇 十六篇10节的应许:神不会叫祂的圣者见朽坏。事实证明大卫已‘见朽坏’,诗篇所指必然是另有其人,此人必不能被死亡战胜。虽然彼得亦 曾用类似的论题(这立论很可能是早期传福音者所经常引用的),但两者的辩论风格却回然两样。保罗所用的是他训练有素的犹太拉比风格; 用一连串的引述,并且在整篇讲辞中表现多姿多采的变异。总括来说,这讲辞的主题是‘取替’:大卫的应许直等到在耶稣身上才应验。 13:32-37
第38-41节 第38-41节于听众而言,这一切都可以成为好消息,故此保罗对他的听众说:‘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耶稣]传给 你们的。’但是,这也是提高警觉的时候:‘你们务要小心,免得先知书上所说的临到你们。’拣选和取代的主题引出一个清楚的要求:听众 必须作出抉择;若不接受耶稣,作神子民的权柄就被取代。对那些敬畏神的外邦人来说,比较容易把这信息接受为好消息。那些生来就是犹太 人的却感受威胁,一直认为属于自己的特权和赏赐,现在却有可能被取替。这警告是从哈巴谷书一章5节的希腊文译本中引述过来的,‘轻慢的 人’一词在希伯来原文中作‘列国’。不管所用的是那一个译本,预言的内容不仅是关乎神对选民以色列的审判,也说及神可以透过外邦人行 事,这并非是偶然的巧合。 13:38-41
第42节 第42节虽然保罗在信息的最后部分,言词严厉,但群众的反应却非常热烈;‘众人请他们到下安息日再讲这话给他们听,散 会以后,犹太人和敬虔地进入犹太教的人多有跟从保罗、巴拿巴的’。而使徒们劝众人‘务要恒久在神的恩中’。
民众的反应虽然热烈,他们的领袖却并不见得如此。 13:42
第45节 第45节正如在耶路撒冷的情况一样,‘犹太人’(从上文43节看来路加在此所指的是犹太人团体中有势力的人士,看见跟从 保罗、巴拿巴的人这么多,就‘满心嫉妒’。
对他们的辩驳和攻击,使徒也是沿用讲辞的主题来回应:子民自己的选择导致他们被取代:‘因你们弃绝这道……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 ’而外邦人却喜欢接受此道。这里的‘转向’只是指这一个群体而言,并非指整个犹太民族。在十四章1节(以后所提及的每一个市镇亦如是) ,保罗先到犹太人的社群或会堂,假如那里有会堂的话(参九20-25,十三5、14,十四1,十七1-2、10,十七17,十八4-19,十九8)。路加说 :‘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这句话目的在矫正以取得平衡。因为一个人得救永远不是出于个人的选择,而是出于神的爱与怜悯。路加在 此设法表达出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是神主动的工作,都是神所应许的,他在谈到外邦人得救的其他经文中也不厌其烦地再三说明。外邦人接受犹 太人的弥赛亚这回事,对一些早期的基督徒而言,有时是惊讶,有时候是反感;但是于神而言,则并非意外,正如47节的经文所示,祂早就有 如此的计划了。
13:45
第49节 第49节‘于是主的道传遍了那一带地方’,也许这也是保罗的传道策略。他似乎经常把力量集中于都市工作上,然后让当地 人把信息传到四周的村落市镇里(其中的原因,可能一方面是受制于会堂的地点,另一方面亦可能是受制于言语;参十四11、18)。 13:49
第50节 第50节再一次,我们看到虽然有很多犹太人跟从使徒,但反对分子仍被称为犹太人,暗示此等人是有势力的人,是社区的发 言人。他们千方百计用自己的权势挑唆群众‘逼迫’弟兄们,最后终于把他们‘赶出境外’。往后我们读到其中一个‘尊贵的妇女’例子是土 西拉,她是罗马巡抚腓力斯的犹太籍妻子(二十四24)。 13:50
第51节 第51节‘跺下脚上的尘土’是一种侮辱,含有把他们弃作污秽之物的意思。 13:51
第52节 第52节这些反抗却没有使他们沮丧,更不能拦阻圣灵的工作,他们仍然‘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 13:52
十四1-7 保罗和巴拿巴在以哥念 在以哥念发生的事情类似在彼西底安提阿的模式,路加只是简略地复述而已(参十七1-11,十八 4-17,十九8-10,二十八17-32)。 14:1-7
第1节 第1节即使十三章46节已直截了当的说明,在此我们清楚地看到保罗和巴拿巴没有背弃犹太人,直接往外邦人那里去,相反地 ,他们先让当地会堂中的犹太人有一个选择的机会,然后才转向外邦人,故此使徒‘像往常一样进入犹太人的会堂’(新国际译本)。保罗和 巴拿巴在那里传讲福音,虽然讲辞没有记载下来,经文却说产生很大的果效。 14:1
第3节 第3节那些不信的犹太人又再耸动人反对(参十三50),虽然‘神迹奇事’向以哥念人证实了使徒们的信息是真确的,但当地 居民对使徒的看法仍然分歧(此处与14节,是路加唯一用‘使徒’的名称来直接称呼保罗或巴拿巴),结果保罗和巴拿巴至终还是要逃经路司 得和特庇。 14:3
十四8-20 上保罗和巴拿巴在路司得 这个引人注目的故事是使徒两次处理外邦异教听众的事件之一(在此听众是村民,在十七14-34则 是更有文化的雅典人),或许值得一提的是:两者起初都误解了福音的原意。从8至11节看来,我们可以推测保罗原先是在户外讲道的(讲道的 细节没有记录下来),可能是在城门附近(13节)。反对的犹太人是从安提阿和以哥念来,而不是当地人,从这些事实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测, 大概那里没有犹太人会堂可以让使徒开始讲道。 14:8-20
第8-10节 第8-10节路司得城里住着一个‘生来是瘸腿’的人,经文描写这人病况严重、使徒‘定睛看他’,还有他其后跳起来等等描 写,极可能是要读者回想起彼得和约翰在耶路撒冷医治瘸腿的人那回事(三4-8)。只是在这故事里,作者告诉我们当使徒定睛看他,他有能力 说明自己‘有信心,可得痊愈’。 14:8-10
第11-13节 第11-13节使徒的讲道,尤其是医治的能力使群众刮目相看,可是他们却生了一个错误的想法,误认使徒为神明。有一古代的 传说谈及这二个神明曾一度到访此区域,却不为人所识,只受到冷谈的对待,神明一怒之下,把这个冷漠的市镇毁掉。既然有如此的传说流行 ,难怪保罗和巴拿巴只不过医治了一个病人之后,群众便向他们如此反应:牵着牛,拿着花圈,要向他们献祭。
这个传说同时亦可解释为甚么当时的人没有冠他们为医病之神明,反而把这两位神明加在他们头上,如果照当时事情的发生而言,冠之以 医病神明更合理。群众在激情之下就用‘吕高尼’话说话,言语上的隔膜亦是群众误解使徒信息的原因之一,同时亦可解释为甚么使徒如此困 难阻止他们献祭(18节)。
14:11-13
第14节 第14节言语上的难处亦可能造成巴拿巴和保罗对事态难于了解。他们一旦领悟过来,就马上‘撕开衣裳’,在古代的社会里 此举是极度悲伤或自卑的表示。 14:14
第15节 第15节他们的辩白是:‘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参三12),又说:‘永生神’是那位‘创造天、地、海和其中 万物的’,保罗以后在雅典将会有更详细的辩论(十七16-34)。在那辩论中,他称‘任凭万国各行其道’这事实为‘蒙昧无知的时候’。 14:15
第19-20节上 第19-20节上有一群‘从安提阿和以哥念来’的犹太人挑唆众人反对保罗和巴拿巴,我们不难想象这一群迷糊的群众一旦看见 自己的愚行,便老羞成怒向使徒翻脸。他们以为保罗是死了并不等于说保罗真的死掉,如果此处所指的真是从死里复活,那么路加必然大事圈 点,(参九40-43;并二十9-12)。 14:19-20上
十四20下-28 保罗和巴拿巴到达特庇,并回程往安提阿 第20下-21节虽然保罗和巴拿巴在特庇城的福音工作召了‘好些人作门徒’,但 作者只是简略地介绍而已。他们回到先前不受欢迎的地区探访信徒,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但是其间所经历的敌对无疑引起他们说下面这句话 :‘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亦提出类似的警告,参帖后一5)。保罗和巴拿巴再访每一个教会,总是在那 里‘选立(了)长老’(有关选立长老的资格,参提前三1-13,多一5-9),又藉着‘禁食祷告’把这重任交托他们;这方法正如安提阿教会差 派他们二人出任这职事一样(十三1-3)。 14:20下-28
第24-28节 第24-28节既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此时回顾当初如何受托,如今工作完成,使人深感工作完满结束。他们‘聚集了会众’与 他们分享‘神藉他们所行的一切事’,特别是‘神怎样为外邦人开了信道的门’。 14:24-28
十五1至十六5 耶路撒冷会议与外邦人问题的解决 这重要事件再一次显出路加不但愿意记载教会的成就,同时亦没有忽视教会的挣扎与冲 突。事实上,这危机是出于外邦宣道工作的兴旺。 15:1-16:5
第1节 第1节‘从犹太下来(安提阿)’的那几个人,与‘大大地纷争辩论’这回事,很可能与加拉太书二章12节所述相同(参下文 的注释)。 15:1
第2-6节 第2-6节‘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这论调对初期的犹太基督徒所产生的压力,并非今日的读者所能想象 的。历代新约学者的作品提供了无数答案,已经为我们缓和了问题的尖锐性。这些信徒相信圣经中的神(当然那时候还未有新约圣经)就是差 遣耶稣的那位神,而耶稣则是犹太人的弥赛亚,是犹太人一切问题的答案,是犹太律法与先知的应验。赐下这些律法与先知的神也就是赐下耶 稣的神,人怎么可以接受耶稣和差遣祂的父神,而拒绝听从神其他的要求?甚至那些已接受了‘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十45,十一18),使他 们成为选民一部分的犹太基督徒,也认为这些外邦人应该依规矩完全成为犹太人,才可以成全信主犹太人的应许。甚至保罗在这事件之后写罗 马书时,也把外邦人当作是‘荣誉的犹太人’,被接上犹太教的枝子上的(罗十一17-21)。然而,现今潮流显然已逆转过来,保罗和巴拿巴在 旅途中‘随处传说外邦人归主的事,叫众弟兄都甚欢喜’,这种态度看来比较彼得在十一章1至3节所面对的来得健康。 15:2 -6
第7节 第7节在这问题上的‘辩论已经多了’,彼得便起来向‘使徒和长老’致辞,告诉他们有关自己与哥尼流的事件。他可能强调 保罗和巴拿巴所作,与神藉着彼得自己所作,并没有甚么革新的改变:‘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 相信’。 15:7
第8-9节 第8-9节正如第十、十一章所言,我们清楚看见圣灵降在哥尼流和属他的人身上,其中的一个理由是让别的信徒可以毫无疑惑 地相信神对他们一视同仁,‘并不分他们我们’,并‘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 15:8-9
第10-11节 第10-11节同样,彼得说:‘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并非因接受某种‘轭’,服从律法。彼得在这里的 论调与保罗在书信上所言甚相近,这使人想到他后来被斥责与甘心受教之事(加二11-21)。 15:10-11
第12节 第12节在彼得说话之后,从安提阿受差的宣教士才述说他们‘在外邦人中’的经历。在此我们再一次看到巴拿巴的名字领先 ,他是第一个把保罗介绍给耶路撒冷信徒的人(九26-27)。 15:12
第13-21节 第13-21节雅各的答覆似乎暗示他是处于掌权的地位,虽然路加没有评述(参十二17,以及二十一18)。教会采取会议的方式 来决定这重要事件,而没有用摇签或直接求问先知等方法,虽然那时候应该仍有先知的存在,而且亦被人所尊重(十五22、32),这一点是值 得留意的。‘众先知的话’一语的内容取自耶利米书十二章15节;阿摩司书九章11至12节和以赛亚书四十五章21节。雅各的决定是‘不可难为 那归服神的外邦人’,他们得救是本乎恩,而神亦没有定下甚么规条限制。但是雅各却希望外邦信徒依从若干实际生活上的指引,他的理由是 犹太人的日常生活规例已十分通行(或许连敬畏神的外邦人亦有所闻),他们既认为神在这些事情上喜悦他们如此行,那么所有信徒都应该在 这些事情上让步。 15:13-21
第22-29节 第22-29节既然反对保罗和巴拿巴做法的意见来自安提阿,这信就首先传给安提阿,除了当事的宣教士之外,带信人还有犹太 和西拉,后者后来也成为保罗的传道同工(40节,并参帖前一1、2;帖后一1),他们被差的目的是要‘亲口诉说这些事’,因为文字上的书信 虽然可存留,份量却不及活生生的见证。如果十五章1节所提及的反对分子与加拉太书二章是相同的,他们就是自称凭着雅各权柄的(见下文有 关这事件与加拉太书的关系),那么这批见证人的功用就特别有效。信上清楚说明此等反对分子并没有任何权柄(‘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 ’)。
在使徒行传开首几章中,我们看见当一个犹太人成为基督徒后,他仍然保持犹太人的身分,被称为‘犹太信徒’。目前的问题就是外邦人 是否也要受割礼,藉此也成为‘犹太信徒’(十五1)。大公会议的决议是清楚地否决此事。故此在雅各的演辞,或是函件上都没有提及割礼的 必要。但是第一个问题很容易与下列另一个问题连起来:如果事奉这位真神牵涉道德上的要求(那时候所有人对此都有所认识;十五21),那 么刚信主的外邦人是否可以置诸不理呢?故此会议的解决办法分为两个层面:外邦基督徒无需先成为犹太人,但他们亦不可继续依循外邦人一 向的行径。
对于现代的读者而言,雅各所列出的事项费解的地方不单是所纳入的项目,同时有好些重要的,必须的伦理项目却没有被收纳入内,举例 来说,应该禁止外邦信徒偷窃等等。要解释所列的项目必须从‘外邦人的典型行径’这角度来看──所有信徒都要活得像真神的仆人,而不要 活像当日普遍的外邦人一样。
犹太人文化上的规矩并非外邦人得救的先决条件,但是他们若遵守这些,所有信徒就比较容易在一起交接,敬拜和饮食。此外,这也是在 不信者面前的一个见证;证明此人已转向跟从又真又活的神了。雅各和众议员三番四次提到放在外邦信徒身上的重担(十五19、24、28),但 是这只是轻省的担子而已。信末说:‘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申述这题目;他的解释是:凡事都‘可行 ’,却不都有‘益处’(林前十23)。
15:22-29
第31节 第31节安提阿人乐意接纳此决议,犹太和西拉亦甚受欢迎。 15:31
第35节 第35节在安提阿停留了些日子之后,保罗和巴拿巴决定‘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他们的近况。 15:35
第37-41节 第37-41节不幸,这事却引起巴拿巴和保罗两位老朋友之间的争执,争论不下只好分道扬镳。争议的起因是关乎称呼马可的约 翰,在保罗心目中,他是一位逃兵(参十三13以及上文十二5的注释)。路加没有略去此事,虽然从保罗后来的书信中,我们得知他们的复合。 (西四10;提后四11;门24)路加却没有记载三卷书信写到马可之余,在上下文相距几节之间也提及路加!结果西拉(徒十五40;帖前一1;帖 后一1)就与保罗同行。
十六1-5
同时加入保罗同工行列的还有提摩太,他是一个混血儿,小时却因某种缘故没有受割礼。但犹太人一向是依母系而非父系的 血统来决定犹太籍贯的,故此提摩太此时要受割礼,以免被人误会他是故意拒绝神的圣约。如果提摩太双亲的地位转换的话,他就不被视为犹 太人,事情就不一样了。保罗并不在乎人是否有受割礼,只要求外邦人不要误会救恩是藉割礼而来(参加五6,六15)。耶路撒冷大公会议的协 议得以达成并不简单,这议案是随时可以推翻的。外邦人不需要成为犹太人的说法是一回事,但是人若视保罗教训犹太人不需要作犹太人,那 就很麻烦了(参下文二十一20-25便清楚看见保罗虽诸般防备,但好些犹太人仍然认为他是劝犹太人反对律法)。像过往一样,此时‘众教会信 心越发坚固,人数天天加增’。 16:1-5
附注 耶路撒冷大公会议与加拉太书之关系:要从使徒行传和书信中归纳出保罗的生平履历并非易事,十九、二十世纪的学者把它 混合整理,结果对路加的可靠性产生质疑,因为他们单凭书信来建立一个架构(其实书信的宗旨根本无意要为保罗作传记),然后才拿使徒行 传的资料来配合。故此,使徒行传十五章往往被视为路加凭加拉太书二章1至10节所虚构出来的联想而已。二者之间的重要歧异,一方面是出于 路加对此事的真相没有认识,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路加一心要描写教会在此事上的合一。
最满意的解答是把加拉太书二章1至10节的探访认同于使徒行传十一章30节的记载,而加拉太书二章11至14节的事件则是使徒行传十五章所 载会议的起因。当然,保罗写加拉太书时这会议还未举行(故此他在信中不能引述会议所发表的公函和决议来解决当时教会中的难题)。这样 子的解答也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不过所引起的难题较容易解释,而用不着指责保罗或路加伪造事实。[有关这问题的详细讨论可参 I.H. Marshall, Acts, pp.244-247和 C. Hemer, The Book of Acts in the Setting of Hellenistic History (Mohr, 1989), chs. 6 and 7] 。
十六6至十八22 第二次宣教旅程 16:6-18:22
十六6-10 神的引导 本意是坚固教会的旅程,中途却变成宣道之旅,这旅程有好几次错误的开始。 16:6-10
第6节 第6节‘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或作‘加拉太省的弗吕家区’(并参十八23)。他们的原意是在‘亚细 亚[省]讲道’(大概在今日的土耳其),但‘圣灵’却‘禁止他们’。 16:6
第7节 第7节他们企图进入庇推尼,再次受到‘耶稣的灵’拦阻,于是他们便‘下到特罗亚去’。‘耶稣的灵’是一个很独特的句子 ,可能是指在异象中见主。另一个可能是,这引导可能来自西拉;西拉是一位先知(十五32),他是保罗的同工。 16:7
第9节 第9节在特罗亚接受直接正面引领的是保罗本人,他在夜间看见异象;有一个马其顿人站着求助。 16:9
第10节 第10节他们一行人认为这并非普通的一个梦,于是决定起行。在特罗亚,作者本人似乎亦加入此行列,这是本书首次使用‘ 我们’的字眼,而‘我们’所指的经节包括十六章10至17节,二十章5节至二十一章18节,二十七章1节至二十八章16节。 16:10
十六11-40 保罗和西拉在腓立比 16:11-40
第11-12节 第11-12节旅程的详细记录是使徒行传后半部的特色。腓立比虽然不是马其顿省的首府,却是一个罗马殖民地,那里的居民享 有罗马公民同等的特权。 16:11-12
第13节 第13节‘知道那里有一个祷告的地方’这一句一般来说是指会堂,但是解经家指出当时的规定是必须要有10个男人,才可正 式成立一个会堂。姑勿论如何,保罗一行人还是依照常规先向犹太和敬畏神的妇女宣讲,这些妇女是聚在那里向真神祷告的(并参看十六16) 。 16:13
第14-15节 第14-15节其中‘有一个卖紫色布疋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从她的名字显出她的背景是一个奴仆,但是 她既有一个‘家’,又暗示她是一个已获释的自由人,而且颇有本事。‘素来敬拜神’一语可能指出她是一个受犹太人的神所吸引之外邦人( 参十2之注释)。这一次的旅程不像前次的宣道旅程那样,保罗得到有势力又敬畏神的妇女来支持他(参十三50,十七4、12、34)。
‘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并参路二十四45),路加的叙述把保罗讲道的功劳归功于主。保罗并非一位雄辩滔滔的 演讲家,正如彼得亦非一位神通广大的神医。归功于主不等于把保罗(或我们)讲道的责任挪去,听者本人也需悔改归向真神。虽然路加只提 及主开导吕底亚的心,但往下读去就知道‘她和她一家[既]领了洗’。‘她一家’这一类经文常被引用来支持婴孩洗礼,但其实此处并没有 提及孩童。若要证实婴孩洗礼的有效性,最好是引用别的经文(参十六31-34的注释)。吕底亚‘强留’的原因可能是出于当日犹太人对接受外 邦人款待的禁忌;何况在此他们是被邀请往一个单身女人的家去!然而他们一行人接受了这邀请,就显出保罗的言行一致:‘并不分犹太人、 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三28)教会可能从此一直在她家里聚会(十六40)。 16:14-15
第16节 第16节虽然他们在吕底亚家已成立了一个基地,但基督徒仍然继续上‘祷告的地方去’,即腓立比犹太人敬拜神的聚会处( 十六13)。他们在途中所遇到的‘使女’‘被巫鬼所附’,‘用法术’可预知未来。 16:16
第17节 第17节正如福音书所经常记载的一样,邪灵往往能准确地辨认出福音工作后面的属灵力量(参路四34、41,八28)。在古代 的社会里,往往认为一个人若知道某人或物的真正名称的话,他就有控制他的权柄;故此常有人争议说,鬼企图以此法取得控制耶稣和门徒的 权柄。可是,这处与别处的经文似乎都说明他们的话是向群众而发的,故此可看作是揭穿神暗地里的作为,或是被逼承认耶稣有权柄控制他们 (有关此事件参十九15的奇遇)。有人争议说17节的言词有可能被异教徒所误解,但是差不多所有基督徒的信息纲领,甚至宣教士自己的宣言 和行动(十四11,十七18下)何尝不是同样受误解? 16:17
第18节 第18节经过‘多日’,保罗发现初时以为有可能是认信的言词,却没有悔改的真正行动来支持。于是保罗便直接向‘那鬼’ 说话:‘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她身上出来!’ 16:18
第19节 第19节我们可以想象‘使女的主人们’是何等地困扰与恼怒,终究他们并没有向保罗和西拉作任何恶事,而使女的话还可算 是有利于他们的,可是现今‘得利的指望’却随着污鬼烟消云散了!(路加极可能故意在18和19节中用相同的字眼。)在此我们看到好几个有 地位的人士利用一个毫无地位的使女来生财。但在保罗眼中,这种免费和普及的宣传也抵偿不了灵里的压制,即使是社会所不看重的女奴。 16:19
第20-24节 第20-24节使女的主人们在官长面前的控诉完全不提生利的事情,却夸张反犹太的色彩,指控他们作‘反罗马’的活动,并且 引起骚动。当‘众人’‘一同起来攻击他们’的时候,官长对付这班外界人士似乎是无可避免的了,他们被剥去衣裳,用棍毒打,然后下到监 里去。 16:20-24
第25节 第25节保罗和西拉两脚上了木狗,在幽黑、潮湿的监中‘祷告、唱诗赞美’的图画含有不朽的意义。难怪‘众囚犯也侧耳而 听’,不管他们被视为圣人,还是神经汉,无人不为他们咄咄称奇! 16:25
第26节 第26节保罗和西拉此时不大可能是为自己的释放而祷告,因为在下文中,他们放弃了这机会(参下文28、37节,特别是37节 ),但是‘地大震动’,‘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炼也都松开’等现象,在其他囚犯眼中无疑是超自然的力量回答保罗和西拉夜半的 祷告。 16:26
第27节 第27节禁卒‘以为囚犯已经逃走,就拔刀要自杀’这种情况并非意料之外(参十二18-19,二十七42)。 16:27
第28节 第28节保罗可能用了点工夫把其他囚犯控制下来(正如在二十七章中,他在众囚犯中也作起领袖来),他们亦可能看见保罗 和西拉既留下来,就不敢离去。不管如何,总之保罗避免了自杀的事件发生,同时亦宣告所有囚犯仍然在场。 16:28
第29-34节 第29-34节狱卒得救的记载里充满讽刺性的描述:比如狱卒要问囚犯如何行才可得救;狱卒要拿水来洗囚犯的伤,而囚犯反过 来用水替他施洗;当然身为狱卒请两个囚犯上自己家里吃饭,更是不可思议的事!留意根据此处经文,狱卒家里的成员,或全家,都听了福音 信息,而且‘信了神’(34节;并参十一14,十八8;林前一16)。根据这一点,加上这儿亦没有特别提及孩童,故此单凭这段经文来决定应否 替婴孩受洗,是不足够的。 16:29-34
第35-36节 第35-36节官长为甚么吩咐释放保罗和西拉,个中的原因不大清楚。究竟他们是否认为一场毒打,和一夜的囚禁已足够惩罚保 罗和西拉?还是因为他们也骇于前夜的地震事件? 16:35-36
第37节 第37节姑勿论如何,曾被神利用地震来释放的保罗,不但留在监里没有逃掉,而且现在官方释放他,他居然不走!众人都被 他的行为大吓一惊。 16:37
第38-39节 第38-39节然而官长看见这情况,并不以此为笑话;保罗和西拉是‘罗马人’,这个发现叫他们马上‘害怕’起来,因为仓促 之间官方只是草草审判了他们,还没有弄清楚他们的罗马籍,以致违反了罗马法律,打了罗马人,又监禁了他们。此处又出现讽刺性的文字: ‘反罗马’的,不是保罗和西拉,而是腓立比本地的人(参十六21)。保罗的罗马公民籍以后在二十五章1至12节将再一次成为事件的转捩点。 16:38-39
第40节 第40节保罗和西拉再访吕底亚,和她家中刚成立的教会,其后就依从官长的要求‘离开那城’。 16:40
十七1-9 保罗和西拉在帖撒罗尼迦 17:1-9
第1节 第1节保罗和西拉在这区域里沿着罗马的伊格那丢亚公路(Via Egnatia)前进,沿途经过好些马其顿省的大城,最后到达省 府帖撒罗尼迦,那里不像腓立比,‘有犹太人的会堂’。 17:1
第2-3节 第2-3节纵使保罗在别的社区里曾多次被赶出会堂,他仍‘照[他]素常的规矩’先进这会堂,(参十三33-48)。路加声言 保罗‘与他们辩论’而不单是向他们讲道,他的辩论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根据圣经,弥赛亚(即希腊文中的‘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 复活’。第二,拿撒勒人‘耶稣就是基督’。 17:2-3
第4节 第4节其中有些犹太人被劝服过来,亦有些敬畏神的外邦人(参十2的注释)和尊贵的妇女归信,但是犹太社区中的显要分子 (第5节中的‘犹太人’在原文中对比第4节‘有些[犹太]人’;参十三43、45)却‘嫉妒’他们的成果。他们的计谋是私下招聚一些市井匪 类,耸动他们来控告保罗、西拉和接待他们的耶孙,罪名是‘搅乱天下’。这些敌对者控告的资料大概是来自保罗和西拉在会堂中的言论,只 是他们控告的时候把其中的内容略为歪曲(6-7节)。 17:4
第9节 第9节乍看之下,这次集会的结果在现代读者的观感很不以为然;‘取了耶孙和其余之人的保状’很可能就是强迫当地的基督 徒交保证金,保证保罗和西拉要离去,否则就要接受严刑。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17至18节说:‘弟兄们,我们暂时与你们离别……极力 想法子……见你们的面……我们有意到你们那里……只是撒但阻挡了我们。’这撒但的工作很可能就是指此处官方的决定。 17:9
十七10-15 保罗和西拉在庇哩亚
十七章1至7节的模式在庇哩亚再次重复,只是‘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并不是因为 他们凡事同意保罗和西拉,而是因为那些不同意的人也没有以嫉妒行事,反而‘天天查考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正如以前一样,神的 道在人心里结出果子。 17:10-15
第13节 第13节但帖撒罗尼迦的反对势力又来到庇哩亚,他们‘耸动搅扰众人’,当时基督徒弟兄们只好把‘主要的搅事者’保罗送 走,西拉和提摩太则仍住在庇哩亚一阵子。 17:13
十七16-34 保罗在雅典
这一段,特别是保罗在亚略巴古的演说,往往被视为差传策略的典范。保罗虽然是引用旧约向犹太人宣讲 的能手(参十三16-41,十七2),现在却引用外邦的诗词来支持他的论点(28节)。有人甚至惧怕他的辩论似乎在说这位真神与雅典人立像敬 拜的神明一样(23节)。有些学者争议说:路加记录此事件的目的,是要说明保罗此次用世上的策略和智慧的尝试失败了,故此在他探访下一 个城市哥林多时就改变了方式。此说特别强调哥林多前书二章2节中,保罗所作的决定:‘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 基督并他钉十字架。’但是目前这一篇演说完全无意认许异教,对雅典人那种自鸣得意的自满感是一篇很强、很犹太化的攻击文章。保罗引用 他对雅典的认识和文化,目的不是要同意他们的观点,而是要更明确地指出他们的错误。 17:16-34
第16-17节 第16-17节保罗打破了先往会堂去的惯例(九20-25,十三5、14、46,十四1,十七1-2、10,十八4、19,十九8),因为他‘
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心里着急’。故此他采取一个双轨的路向:一方面‘在会堂里’辩道,另一方面又在‘市上’辩道(市场是时人举行哲 学性讨论或辩论的会集场所)。 17:16-17
第18节 第18节保罗与‘伊壁鸠鲁和斯多亚两门的学士’争论,此两学派对人生有很不同的看法。伊壁鸠鲁派的学说认为人应追求满 足,要尽量避免不愉快的事,神明在人生中是无关重要的。斯多亚派则认为人要追求满足,必须接受人生一切的际遇,包括人生的痛苦和苦难 ,并且要默然,甚至存感恩的心忍受,因为苦难是自然的一部分,是由某种飘渺的神明或‘命运’来控制的。两门学说与神明或偶像都没有勾 上甚么关系,原则上二者对一神观(虽然不是指整个犹太教)都是可以接纳的。
在市上的辩论没有带来启蒙的作用,反而引起更多误会。从好处看,保罗被视为‘胡言乱语的’,原文直译出来是‘收集破烂的人’,大 概因为他们在保罗的信仰中找到自己学说中的点滴。从坏处看,保罗则被控犯了一项严重的罪:‘传说外邦鬼神’(可是亦要参看21节的注释 )。450多年前,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在雅典被控此罪而死。市上的雅典人基本上误解了保罗的信息:他们以为‘耶稣’和‘复活’是分 别指两位神明,或许误解为‘医治’与‘重建’。
17:18
第19-20节 第19-20节‘他们就把他带到……’原文‘带到’一句有用武力押解的意味──下面的问题语气礼貌,却掩饰了一个事实:保 罗来到亚略巴古这会场并非受到邀请,而是被逼前往的。‘亚略巴古’在希腊文意即‘火星山’,是一个地名,亦是在此召开的会议名称,正 如今日我们以‘华府’这地名来代表此地的政府机构。保罗可能不是出现在正式的议会中,因为民众(包括妇女)似乎亦在场(33-34节)。 17:19-20
第21节 第21节这些雅典人并不在意‘传说外邦鬼神’这严重的指控,他们被这希奇的教训所刺激而生的兴趣,比他们要禁制此教门 的传播更大,其实真正‘收集破烂’的(参18节)不是保罗,而是这些雅典人。 17:21
第22-23节 第22-23节我们看保罗这篇演说,最好是把它看成是回应‘传说外邦鬼神’的控诉(18节),而不是把福音信息带出来(在 17-18节中这事已发生)。这种辩护的方式通常以正面的言词开首,先说一些好话让对方产生好感(参二十四2-4帖土罗的开首语,他是一位职 业性的演说家)。但是保罗所用的言词却非常谨慎,而且故意模棱两可,我们回顾的时候发现连这前言也隐藏着攻击。他观察的结论是:‘你 们凡事很敬畏鬼神’,这句话其实是中性的,从正面看来,他所指的是他们的宗教精神,从负面看来则是指他们的迷信。
坛上所刻的字句:‘未识之神’以及背后连带的传说造成整篇演辞的背景。据传说,雅典城曾一度发生严重的灾病,人们极尽方法讨好鬼 神以除灾,却无济于事。当时有一智士带了一群羊到火星山顶上释放,凡羊所停留的地方都为一位未识之神立下祭坛,然后把羊宰了献祭,据 说此举产生效果,全城得康复。
当我们读到路加记载保罗说:‘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乍看之下,还以为路加恭维这些异教徒──他们虽不知道, 但其实一直都是在敬拜真神。不过这看法却与作者原意相去甚远,我们要留意3件事:第一:这是保罗为所控之罪作辩护的第一句话,如果这些 人的信仰包括向未知之神敬拜的话,他们怎可以指控保罗传与他们信仰相违的宗教呢?第二:这儿的译文容易引起误解,原文所强调的是敬拜 上的无知,焦点不在‘未知之神’的辨认上。保罗来到这个‘崇尚智慧’的城市,他所要强调的是他们自认对神的无知。第三:虽然演辞的头 一段似乎是正面的,但是我们必须要考虑演辞的整体,换言之,保罗是说:‘不错,但是……’
17:22-23
第24-29节 第24-29节讲辞的第二部分转过来对拜偶像有更明显的攻击,保罗所用的辩证类似犹太思想和作品。他从他们自认对真神是唯 一无所知作起点,保罗指出他们亦不知道这位神住哪里(24节),究竟这位神要求怎么样的敬拜(25-27节),对祂该存甚么观念,如何去表明 祂(28-29节),他们都存着错误的想法。总括来说,他们的所谓‘宗教热’,除了自认无知之外,全部是错误百出的。
保罗说神的原意是‘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这句话看上去又好像说异教人只要伸手就可揣摩而达 到真神。这种不幸的错觉是言语上的问题,在文法上这儿所强调的是神的愿望,而不是实际上如此发生。原文‘寻求’所用的字汇是很生动的 ,通常译作‘摸索’;含有盲目搜索的意思。从最后一句可清楚看到摸索的负面结果:‘虽然他离……不远’,并非‘因为他离……不远’; 这儿所点出的意思不是:‘神很近,所以人人都可以寻到祂’,而是:‘人找不着祂,原因并非祂离我们很远’。如果把整段照字面直译出来 ,可作:虽然神离我们其实不远,但他们还是四周摸索寻求,彷彿这样便可寻到祂。
‘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新国际译本把这一句放在括号里,这话可能取材自异教的一般用语,而不一定是直接的引述,类似 这话的句子在好几种异教作品中都可以找到。‘我们也是他所生的’这一句则很可能是出自天文学家亚拉突(Aratus)颂天神宙斯(Zeus)的 诗歌,不过保罗亦有可能是从犹太辩道家的作品中引述出来的。保罗的重点不是说异教诗人对真道懂得很多,而是要说明异教的思想与实践不 一致,并且是互相矛盾的。
17:24-29
第30-31节 第30-31节最后一段必须要从争议的整体来看,才可以正确地了解。这儿的基本意向并非要作一个神学性的探讨,来解答究竟 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处于怎样的地位:这个难题在整篇演说的主要意图是关乎‘未识之神’的祭坛(参22-23节的注释),此坛曾被用作预防 性质的敬拜;他们敬奉这位未识之神是要免除灾害。面对那些辩论这些敬拜都是错误而无效的人,任何诚心的异教徒都不禁要问:‘如果我们 果真是错误,那么为何这些灾病、祸患会离我们而去?’保罗的演说就是要回答这个问题:灾病得以免除并非由于他们拜偶像的果效,而是出 于真神的怜悯。祂不计较他们的无知(留意论点又再回到无知的主题上),如今神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否则这些灾难不会永远离去,‘ 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按公义审判天下’。文中只把耶稣描写为‘所设立的人’,目的很可能是要避免听众误会耶稣只是另外一位神明(参 18节之注释)。同理,保罗避免用一个抽象的名词说明复活,反而把这事情清楚解明出来,原文乍看似乎是太明显了! 17:30-31
第32节 第32节雅典人一旦明白保罗所谓‘复活’是甚么意思时,诘问者马上打断他的演说。对大部份希腊人而言,圣者灵魂不灭是 一回事,但是要相信人死后再生则是太无知与荒谬了;故此‘就有讥诮他的’人。‘我们再听你讲这个吧!’可能是出于诚意,也可能只是一 种讽刺而已,但是确有一个着名的事件,亚略巴古议会为了避免作决定,把一件谋杀案拖延了一百年之久! 17:32
第34节 第34节但是众人中有几个人作出正面的回应,归信的人包括议会的议员丢尼修。 17:34
十八1-17 保罗在哥林多 18:1-17
第1-3节 第1-3节在哥林多,保罗遇到几位朋友,以后成为他一生的知交,就是亚居拉和百基拉(参罗十六3和提后四19,后者的记载 与下文十八18-19同样把百基拉放在较显要的地位上)。他们与保罗有好些相同之处:同是哥林多作客者;有同样的犹太背景;又同是织帐棚为 业的;此外认识保罗的时候,他们很可能已是基督徒。 18:1-3
第4-8节 第4-8节照常规(参十三46之注释)保罗先向会堂的人传讲福音,内中包括犹太人和若干有兴趣的希腊人。虽然有些犹太人信 道(这一回信主的包括‘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但是一般会众都抗拒保罗的信息,他‘就抖着衣裳’(与‘跺下脚上的尘土’类似; 参十三51之注释),丢下一句:‘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但是亦要参十八19),便离他们而去。‘提多犹士都’大概一位对犹太 宗教有兴趣的希腊人士,他在会堂中遇到保罗(参十2之注释)。 18:4-8
第9-11节 第9-11节虽然保罗在哥林多城中有好些朋友,但他在此城居留期间将要面临很大的试炼,主‘在异象中’向他说鼓励的话。 18:9-11
第12节 第12节对保罗的攻击发生在迦流的公堂前,但是保罗并没有因此受任何伤损,正如主在异象中所应许的。 18:12
第13-15节 第13-15节从指控与判决中可见当时基督徒的处境在罗马法律之下是何等不稳定。犹太教是认许的宗教,如果基督教是犹太门 下的一派别(迦流似乎是如此理解),则基督教不单被认可,而且可享罗马法律的保障。但是,如果基督教是另外一种宗教的话,就需要受严 厉的查究,而她门下的会友就没有这种宗教自由。虽然此事不了了之,却开了一个有利于保罗和基督徒的先例:在罗马法庭的公平审判中,他 们不用害怕。 18:13-15
第17节 第17节此时罗马社会中,没有根据的控诉是一个严重问题,于保罗在世的日子里,已有法律阻止无中生有、公报私仇、把对 方囚禁等事情。 18:17
十八18-22 保罗访以弗所并返回安提阿
保罗往以弗所作一短暂的探访,以此完结第二次宣教旅程,以弗所这城市将成为他下次旅程的重 要据点(十九1-41)。 18:18-22
第18节 第18节保罗‘因为许过愿,就……剪了头发’,此愿很可能是指拿细耳人之愿(参民六1-21),据说早期的基督徒多有如此 行的(徒二十一23-24)。通常是因在危难中蒙拯救(9-10节),深感神恩而许愿的,特别以剃发的形式表达。保罗很可能亦是以这种文化里应 许的形式来表达他对神感恩之情。 18:18
第19节 第19节像惯常一样,保罗来到以弗所就‘进了会堂,和犹太人辩论’(尽管他曾说过十八6的话)。至于保罗宣教的模式可参 阅十三章5节和46节。 18:19
第20节 第20节可是这一回保罗留在此地的时间短暂,不足以引起太多人注意。 18:20
第21节 第21节他应许说:‘神若许我,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此应许在下一章里便应验了。 18:21
第22节 第22节保罗就这样子回到安提阿,结束了第二次的宣教旅程。 18:22
十八23至二十12 第三次宣教旅程与决定上耶路撒冷 18:23-20:12
十八23-28 百基拉、亚居拉和亚波罗 保罗第三次旅程的记述以旁注开始:当保罗回安提阿时,百基拉和亚居拉仍留守以弗所(19-22节 )。
mp1153 18:23-28
第23节 第23节第三次旅程与第二次相仿,都是先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一带的地方(此句与十六6不完全相同)。正如上次一样, 此行的目的不在传福音,而是以牧养为主;保罗往那里去‘坚固众门徒’。 18:23
第24节 第24节亚历山太城是罗马帝国在埃及中重要的城市之一,那里有很多犹太人聚居,并以具学术成就为着,其中包括极具影响 的旧约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还有着名的哲学家斐罗(Philo)。亚波罗这位‘有学问’、‘最能讲解圣经’的人,很可能 也来自此种学术传统。 18:24
第25节 第25节亚波罗‘心里火热,将耶稣的事详细讲论教训人’,但是他虽然‘已经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训’,却‘单晓得约翰的洗 礼’。后来保罗在以弗所遇见的‘门徒’(十九1-7)也是一样,只接受了约翰的洗礼。所不同的是:亚波罗认识基督,并以基督教训人,而十 九章4至5节给人的印象是:那些门徒从未知道约翰所盼望,在他以后要来的那一位,已经来到。 18:25
第26节 第26节正如保罗一样,亚波罗似乎亦先往会堂去。经文记载说:‘百基拉、亚居拉听见……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 此句暗示虽然他的教训‘详细’(25节;或作‘准确’),却是基于不完全的知识。 18:26
第27-28节 第27-28节荐信是此时常用作接待的凭据(参罗十六1-2)。其后亚波罗在哥林多的犹太与外邦信徒中都十分受欢迎(参林前 一12,三4-5、22,十六12)。 18:27-28
十九1-22 保罗在以弗所的事奉
保罗留在以弗所一段颇长的时间(差不多有3年之久),他所遇到的头一件事,就是碰上施洗约翰的门徒。 显然约翰的名声远播巴勒斯坦以外的地方(有关他的重要性见一21-22,十三16-25,十八23-28和路二十5-7)。通常‘门徒’一词是指基督徒 ,但这些人还未接受圣灵,故此把‘门徒’一词看作施洗约翰的门徒更合宜,这些人已领受真道,却只是刚入门而已。 19:1 -22
第2节 第2节圣灵是约翰教训的一重要题目,而这些人却说:‘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可能他们只是间接听到约翰的信息,而没 有亲自受教于约翰。他们所听到的很可能是集中在道德伦理的教训上,而不是有关约翰作开路先锋的角色(约翰教训的例子参路三7-14)。 19:2
第3节 第3节这些人已受悔改的洗,这事固然好,但他们却似乎从未听过任何有关耶稣的事,他们与亚波罗在这点是不同的(18-25 节)。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亚波罗需要重洗(既然以前亚拿尼亚也可以为保罗施洗,徒九17-19,现在假如需要的话,百基拉和亚居拉也一定可以 替亚波罗施洗)。两者之间的分别很可能是:亚波罗已知道并信靠弥赛亚(虽然没有整全的知识,他的认识也是正确的;十八25-26),他视其 洗礼与此信心有关;而那些门徒的洗礼则纯粹是好行为的立志而已,故此他们仍需要‘奉主耶稣的名受洗’。 19:3
第6节 第6节在众人面前,他们接受了圣灵(参八15-17,十44-46),‘就说方言,又说预言’,这种表现成为那些踌躇是否要接纳 他们的人之兆头。至于这种圣灵的外在彰显是否正常或典型的表现,则难以确实回答,路加记载不同的归信事件时,并非每一次都提到这种现 象,但是他亦没有说明某某人没有彰显这种恩赐。基本上他在记载中强调这种恩赐和接受圣灵的事件时,似乎都是当他感到当时的教会,或是 读者,需要证实这一批归信的人是否真的已被主所接纳,例如撒玛利亚人(八章)、外邦人(十章)和此处的约翰门徒。正如上述例子的经文 注释所言,路加记述这些事件的方法,表示他认为这些兆头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传道的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归信者。 19:6
第8-10节 第8-10节在以弗所,保罗还是依循一向的传道模式(参十三46之注释):先到会堂,再往外邦人中。他每日在以弗所‘推喇 奴的学房辩论’,很可能学房此时空下来无人使用。经过会堂中3个月的聚会之后,他们大概已找到自己敬拜的地方,而推喇奴学房就专门为传 福音所用,正如初时会堂的功用一样。 19:8-10
第11-12节 第11-12节跟着的几个故事是描述真神的大能对抗满城的异端邪术,路加称之为‘非常的奇事’,与其他神迹比较之下,我们 不难了解为甚么路加似乎暗示其他神迹不过平平无奇而已。神藉着保罗作医治的管道没有甚么希奇的地方;神可医治远处的病人不足为奇;但 是最令人惊讶的是医病的道具:就是保罗所触摸过的‘手巾或围裙’。这些东西被用作道具,很可能是为了满足群众的期望,而并非医治过程 的必需品。耶稣也曾用类似的方法,让一个妇人因摸祂身体所接触的衣裳而得痊愈(路八43-48)。道成肉身的道理往往如此表达:神戏剧化, 甚至有点荒谬地限制自己,目的是要与一群堕落而且荒谬的人沟通。并请参五章12至16节有关彼得影子的医治能力和此段的注释。 19:11-12
第13-16节 第13-16节若我们把上述的故事理解为‘神奇’的话,此处的故事可看为是路加刻意用来对比上文的,他记述犹太的非基督徒 企图压制神的能力(又参路十一19、24-26),藉着耶稣的名字彰显出来(参徒八18)。‘士基瓦’可能属于当时的大祭司家族,亦可能借用‘ 祭司长’这名衔来自我吹嘘。对古代罕见的犹太宗教外邦人有若干吸引力,而希伯来的名字和文字在异教的魔术皮卷中亦有出现。‘奉保罗所 传的耶稣’这术语的目的,可能是要向污鬼辨明所呼唤的是哪一位耶稣,因为耶稣一名在犹太人中甚普遍。但是这位污鬼却并不需要这些资料 ,他早已听闻过耶稣和保罗,却不认得士基瓦的7个儿子!为了证明他们不能控制它,污鬼‘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这 段故事在路加笔下固然滑稽,但作者藉这故事要指出一个重点:制服污鬼的能力不是来自机械式地引用耶稣的名字。这一点与当时一般的观念 是背道而驰的,耶稣的名字并非某种符咒,若我们藉此得力,亦非因为我们单单认识祂的名字而已(这个魔鬼也认识,而且恐惧颤惊),而是 因为我们认识祂自己,更重要的是祂也认识我们(参五12-16的注释)。 19:13-16
第17-20节 第17-20节种种事件是在以弗所发生,难怪那里的人‘都惧怕;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外邦人烧邪书,行邪术的人公开 认罪,可相比于在耶路撒冷,‘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六7)。‘五万块钱’是一巨额,清楚显示出以弗所人对此等事情的关心。原文的一德 拉克玛(drachma)是指一块银币,相等于一月的工资,合计起来这儿的数目相等于135年的工资。 19:17-20
第21-22节 第21-22节教会的成功,加上保罗一心想带外邦教会的捐献回耶路撒冷(参二十四17;林前十六1-4;林后八至九),于是他 开始准备往耶路撒冷去的旅程,并且立意随后往罗马去。在原文21节里有‘灵’一字,却不清楚是指保罗的灵,还是圣灵。在二十章22节的亮 光下,‘保罗心里定意’一句最好是译作:‘保罗在圣灵里立意’。 19:21-22
十九23-41 以弗所的暴动
焚烧皮卷所牵涉的一大笔钱财(19节)必然在群众中引起一大骚动。那些靠着贩卖邪术用具养生的人自然 会想到教会的兴旺对他们的影响。若说路加有声有色地形容犹太领袖为嫉妒等鸡毛蒜皮的事敌对基督教,那么他对外邦人敌对的描写也绝不逊 色。在十六章19节和二十四章26节里,同样隐藏着经济上的原因引致人敌对基督教,这些经文暗示只要保罗使用贿赂,他便可得自由。 19:23-41
第23-27节 第23-27节动乱的导火线是底米丢的讲辞,他的动机显然与金钱有关:‘我们是倚靠这生意发财’的。保罗在以弗所所宣讲的 必然是与雅典那篇反偶像的讲辞类似(参十七16-35之注释),他说‘人手所做的,不是神’(又参林前八4-6)。但是底米丢讲辞最有效的一 部份是他的理论,他把心中真正忧虑的经济因素扭转过来,变成一种社会人士认为更高尚的顾虑:如行业的尊严,甚至市民的尊严和宗教上的 忠诚(这一项可能应列为第一)。 19:23-27
第28-34节 第28-34节路加记载的真实性令人侧目,假如他不过是妄造一些基督教宣传资料的话,这儿是他描写大英雄保罗在此以雄辩压 倒群雄的好机会,正如他在雅典所行的一样。但是路加却记载说:该犹和亚里达古被捕,保罗亦不得进去搭救。‘有亚细亚几位首领,是保罗 的朋友’一句颇费解,从路加的措辞上看来,这些人不大可能是基督徒,但他们可能是对基督教有兴趣的一群,正如前文中的士求保罗(十三 6-8)。第32节正是暴动群众最贴切的描写,或许犹太人把亚历山大推出来‘向百姓分诉’(33节)目的是要使自己与基督徒之间保持一段距离 。在异教的群众眼中,犹太人与基督徒同是否认众神存在的人,都是‘不信神明的无神论者’,他们根本分不开两者的分别。 19:28-34
第35-41节 第35-41节这儿的城里书记与五章33至40节的迦玛列相似;他们都不是站在基督徒那边的,但是在两件事上,都因为他们所具 有的某种信心,使敌方安静下来,二人都坚持这等事件可听其自然。闹事的底米丢把自私之心美化成尊贵,而书记的演讲却指示群众这种无谓 的行动是冲动而危险的。他首先有智慧地认同群众的社会、宗教尊严,并且引申说明那些不接受亚底米的‘事实’者,只是出于无知,除非他 们‘偷窃庙中之物’或‘谤讟我们的女神’,否则他们亦没有甚么危险性(某些古代庙宇中藏有从天‘落下来的像’,或许就是今天我们所说 的陨石),然后书记拆穿底米丢的烟幕,直接指出他真正关心的不过是钱财上的损失而已。他没有否认这种怨情是合理的,但是他认为‘控告 人的事,自有放告的日子’。把所有难题一一解决之后,书记随后向群众说这种聚会原是莫须有的,他们如此聚集,不免有扰乱社会秩序之嫌 (留意他有时与众人认同,却又保持距离)。他的演讲明智而成功,了结此事,使群众散去。 19:35-41
二十1-6 保罗访马其顿与希腊
在乱定之后,保罗才启程往马其顿和希腊。这段旅程中说了不少‘劝勉’的话,也引起不少敌对的事。叙 事的人自己似乎也于腓立比加入布道团,因为从第6节起他改用‘我们’这字眼(参十六10-17,二十5至二十一18,二十七1至二十八16)。与 保罗同行的人之名字多有出现在其书信中问安的部分(例参罗十六21-23)。 20:1-6
二十7-12 保罗在特罗亚与犹推古之事件 在此路加为我们提供了初期教会生活中的点滴。 20:7-12
第7节 第7节这是第一次提到当时基督徒是在‘七日的第一日’聚会,目的是聚在一起擘饼(参二42)。因为保罗翌日就要起程,所 以讲话至半夜。 20:7
第8-9节 第8-9节经文中提到‘好些灯烛’,暗示烛烟可能是导致犹推古沉睡的原因之一,不过他之所以熟睡的主要原因,无可否认是 因为‘保罗讲了多时’。由于犹推古从高处掉下来,所以扶起来时‘已经死了’。此处的文字并不含糊(与十四19-20不一样,那里的人以为保 罗死了),路加在此所描写的,除了死里复活的神迹之外,别无其他可能性(与九36-43同出一辙)。 20:8-9
第10节 第10节复苏的过程颇戏剧化,有点儿类似以利亚和以利沙所行的神迹(王上十七21;王下四32-33)。治好之后,保罗欢喜宣 告说:‘他的灵魂还在身上’(新国际译本:‘他活了!’)。 20:10
第11节 第11节之后,他们若无其事地擘饼(即守圣餐)而保罗又继续他的讲话,直到天亮。我们不难想象在这一切事件发生之后, 人人都提起精神! 20:11
二十13-38 保罗在米利都道别:
一个时代的结束 此处所记载是保罗在使徒行传中向已信的基督徒说话唯一的一篇,最特别的是此篇讲辞 不是典型的道别辞,其中包括意料中惯有却不必要的自我辩护(此种辩辞可参看撒上十二2-5的例子;撒母耳不大可能会被人控告偷窃一头驴子 吧!),有关使徒行传一般的演辞,参二章14节之注释。 20:13-38
第13-17节 第13-17节从特罗亚到米利都旅程中的每一步,都在另一段‘我们’的记载中简列出来了(参十六10的简介和注释),内中的 航线和停站都保持一贯的谨慎作风。其中有一显然冲突的地方:经文说保罗‘定意越过以弗所’,因为他‘急忙前走’;另一处又说:他花时 间‘打发人往以弗所去,请教会的长老来’。这冲突极可能是出于航程时间表的更改,或是保罗不愿在以弗所或亚西亚遇到任何可能发生的困 难,以致耽延航期。 20:13-17
第18-21节 第18-21节讲辞是保罗在以弗所将近3年工作的总结,‘凡与你们有益的’,他‘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 或在各人家里’教导,‘又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见证主道。 20:18-21
第22-27节 第22-27节或许上耶路撒冷去的意念(十九21)不只是出于保罗,或许圣灵用别的方法已向保罗印证了这意念,保罗向长老所 用的言词坚定:‘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新国际译本作:‘在圣灵的催逼下,我要往耶路撒冷去’)。虽然圣灵警告他‘有捆锁 与患难等待’,圣灵可能是藉着‘各城里’的先知向他警告(参二十一4,11)。这些警告有点模糊,因为虽然保罗说他知道不再见到这些听众 ,但他又说他去耶路撒冷不知道有甚么事情要发生。可见神的引领往往不是完全清楚的,连保罗这样的使徒也如是。姑勿论神为他预备了甚么 道路,但他知道不会再到这地区工作(罗十五23、31-32)。这一段讲辞与道别辞以典型的自我辩护为结束:‘你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 我身上’。 20:22-27
第28-31节 第28-31节保罗从个人的过去和未来谈起,然后转移谈到教会领袖的职分,虽然他所用的例子还是他个人的榜样。他首先讨论 假教师的问题,若说教会是‘羊群’,领袖是‘牧者’,那么假教师就是‘凶暴的豺狼’。保罗警告说:有些假教师固然是从外面进入教会的 ,但亦有从‘你们中间……起来’的。虽然保罗说在他离去之后,此等事情便会发生,其实在他有生之年,甚至在以弗所本地已出现这种情况 。故此他‘三年之久’(加上第三年的部分时间)‘流泪劝戒’他们。
‘监督’一词在此可能不应看作是一个专业名衔,因为在别处经文中,这些人被称为‘长老’,保罗说这番话的时候,两词可能是彼此互 用的。 20:28-31
第32-35节 第32-35节主曾清楚说明为祂作见证的可收取工资(路十7;又参林前九4-14),可是保罗并没有常常使用这‘权利’,他不 愿意增加教会的负担。夹杂在道别词所惯有的自我表白(‘我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银、衣服’)中,保罗明明有意叫以弗所教会的长老在金 钱上采取同一态度,或许因为教会其他会友并不富裕:‘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
这里所引述的‘主耶稣的话’在福音书里却没有记载,不过正如福音书其中一个作者所说,若把耶稣所行所说的一一写出来,所写的书就 是世界也容不下(约二十一25)。当然,这里并无意说收纳献金或捐献有甚么错──只是说明若施赠的礼物可以是一种福分,那么施赠这行为 则更蒙福。
20:32-35
第36-38节 第36-38节这段与长老辞别的经文结束时感情洋溢,众人一起跪下祷告,痛哭,彼此拥抱亲嘴。虽然大家都知道在永恒里还会 在一起,但是在地上分离毕竟是一件难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