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 言 保罗赴罗马的这段记载是新约敍事文中最美丽动人的一段,与旧约约拿书所记约拿的坠海经过可谓异曲同工。只是约拿与神的关系及保罗与神的关系截然不同;一个是逃避神的呼召,另一个则至死不渝也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从这次航程的记录中,我们看到神的信实与保守。在23章11节神应许保罗将平安抵达罗马为祂作见证,但却没有预告会有旅途上的惊险。但在惊险的航程中,整船人的性命都经历神的保守,如以赛亚书43章2节:「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 在历史文学方面,这是一篇文笔极生动优美的著述;从目击者的见证,不管是地理的背景、海域的情势、船只的名字、商业的标志,一切均准确无比。主后一八五六年英国的雅各史密斯(James Smith)为保罗的航程大受感动,于是他循著保罗的航线再走一遍,亦故意计算日期与绕道而行,务求逼真,经历保罗所经历的,后将自己的经历记录成书,公诸于世,名《保罗航海历险记》(The Voyage andShip-wreck Of St.Paul),是一本极难得的航海日记。 二、保罗在船上(27:1~44) A.从该撒利亚至西顿(27:1~3) 非斯都安排保罗与别的囚犯一同押上罗马,管理他们的是「御营」(Speires Sebastes,皇帝贴身特种部队)百夫长犹流(名与罗马第一位该撒Julius相同,27:1)。在该撒利亚,他们登上一艘赴亚西亚西岸、特罗亚以南的海港城亚大米田的船只(可见当时的海上贸易颇为发达)。同行的除路加外(参「我们」是第四次及最后一次的「我们」段)还有帖撒罗尼迦人亚里达古(27:2)。此人早年已与保罗在以弗所同工(19:29),亦代表帖撒罗尼迦教会陪同保罗回耶路撒冷(参20:4),本意待保罗交上周济耶路撒冷穷人的款项后,便回马其顿向众教会作报告。此次他再与保罗同行,本欲返回马其顿,却想不到竟陪伴保罗到底。在罗马保罗书就「监狱书信」时,保罗亦再提及此忠实朋友(参西4:10;门24节)。 航行一天,便来到七十哩外的西顿,此地早年有福音传至(参11:19;主耶稣也曾将福音传至此处,见太15:21;可7:24),早期保罗也可能到访过西顿(参15:2~3)。犹流给保罗特别优待,使他能在西顿探访该地的「朋友」(可指信徒)。E.P.Harrison记安提阿教父伊革那修(Ignatius)赴罗马殉道途中亦蒙罗马官员特准,沿途探访他的朋友【注1】。 B.从西顿至每拉(27:4~5) 从西顿启程,因风势之故,他们沿基利家、旁非利亚岸边前行,不久抵达吕家(Lycia)的每拉,在这里遇上一艘由亚力山太来的运麦船(参27:38),全体囚犯与官长遂转往这艘较大的船只,此船乘客近三百人(参27:3了)。 亚力山太与每拉的方位正好是南北直线的方向,若这是一艘往意大利去的运谷船,他们本可直接西航,但因此时乃寒冬将临的季节,这艘船乃向北直上,挨近吕家海岸,顺经革哩底的背风岸而西至意大利,这样可避开在地中海经历大风大浪的航程。 C.从每拉至佳澳(27:6~8) 由每拉启程,因风险浪大,船慢驶多日才来到革尼土,风仍然强劲,他们遂贴近革哩底岛背面(北部)航行,绕至岛前面(南部)的撒摩尼,直至佳澳。W.M.Ramsay臆测这是约月底之时【注2】。顾名思义,佳澳本是个「美港」,风景宜人,海滩雪白,是旅游胜地,冬季时则无人光临,后来提多在革哩底岛上牧养众教会,相信保罗向提多描述过此岛的风土人情。 D.从佳澳至米利大(27:9~44) 1.保罗劝言之一:勿续航行(27:9~10) 这段长篇的记载一再显出「随军记者」路加文学的造诣,一面显出保罗这位属灵伟人临危不乱的风范,这正是一位属灵领袖当有要件之一。他在这段航程中,于人心惶恐至极之时,三次发出安慰的劝词,乃因他对神的信心不因困境而动摇之故。 从佳澳继续前行,他们走了不少日子,过了十月份赎罪日的禁食节期(即五十九年十月五日)【注3】,天气愈寒,行船愈险,为了众人安全起见,保罗劝告众人,眼前危机四伏,船与人会两失,这不是预言,而是经验之谈(27:21)。 保罗遂劝告众人,前段路程不太乐观。「劝」字parenei,可解作「警劝」,因保罗的「劝文」没有安慰性语气,只是指出前途险恶,难关重重)。 2.船贴高大岛奔行(27:11~20) 保罗劝言弦外之音乃希望船主不要续航(27:21),可是船主反听从百夫长的决定,且因在该处过冬不便,加上过半船员鼓噪,便要开船到四十哩外的非尼基过冬(27:11~12),百夫长也急欲早日抵达罗马交差(「交人」),故不想多留在佳澳。而且,非尼基才是一个理想过冬的港口。开行不久,天便刮起南风,他们以为保罗之言大错特错 (27:13),遂即起锚,全速前进,谁知不久「狂风」(tuphonikos,意「台风」;英文typhoon源自此字) 大作,那是著名的东北风,名「友拉革罗」(eurokludon,由「东」Euro与「北」Aguilo[拉丁文)二字组成,是有经验的航海家给予的名字)(27:14)。船被风「抓住」(字根sunarpazo,意「攫拿」,6:12同字译「捉拿」;路8:29形容人被鬼「抓住」),有经验的船夫就任风飘流,船贴著离开革哩底南部五十哩之高大岛背后奔行。此时他们采取三个行动:①将随船的小艇拉上大船,以免断缆脱队(27:16中~17上);②用缆索捆绑船底,防备船身爆裂(hogging)(27:17下);③放下篷,任船随风飘流,以免在赛耳底沙滩搁浅(27:17下)。「赛耳底」(Syrtis意「浮沙」)沙滩乃北非古利奈之西的滩岸,那地离开高大岛约二百哩,似乎是指那一边的赛耳底【注4】。这是北非最危险的滩区,像美国东部海面之百慕达三角地带(BermudaTriangle)。此滩岸即今日利比亚海湾,东北为小赛耳底(Syrtis Minor今称Gulf Of Gabes),西北为大赛耳底(Syrtis Minor,今称Gulf Of Sidra)。 传说这地的海岸民族早与非尼基建立海上贸易,因此他们将此处的危险夸大,以防别人侵占他们的海贸领域【注5】。既然船似乎仍远离此滩岸,为何他们那样惶恐不安?答案可能是因上文所论之传闻,亦可能船的方向是朝这地飘行。 过了不久,情势并未好转,他们采取二个行动: ①将货物抛掉(不是全部,27:38,27:18);②把船上器具抛掉(27:19)。此时黑云蔽日多天,他们不能以星光定方向,兼暴风雨(「狂风」字根「倒淋」)夹大浪「催逼」(epikeimenou意「挟紧」或「从上压下」),使船家及众人认为生命难保(27:20),那种绝望的心情非笔墨所能形容。 3.保罗劝言之二:保证脱险(27:21~26) 众人多日茶饭不思,心情绝望,保罗在这开头再挺身而出,力慰他们放心,生命不至有危险,但船则失丧(27:21~22)。他继以神给他的异象作见证,神是信实的,祂的话可靠,必然成就,只是船会撞在一个岛上(27:23~26)。在众人绝望的关头,神人保罗彰显他伟大的信心,此种信心不但保己亦能保人,多少不信者因有信神者同在,使他们同享神的保守与拯救(参约瑟在埃及是另一个例子)。此时,二百七十六人亲历神拯救他们的恩典(不晓得有多少人因此而信神)。 4.船在亚底亚海飘荡(27:27~32) 从离开高大岛算起,此时已过了十四天,他们在亚底亚海飘荡。亚底亚海古时的海域与今有别,在新约时代,包括革哩底至米利大当中的海域,直达北非海岸【注6】,故「飘来飘去」(27:27)约数百哩。 不久他们靠近陆地,水手探得有十二丈,前行又探得有九丈(一丈即十尺,十二丈即一百二十尺,九丈九十尺),快将搁浅(27:28)。此时有些水手以为大船必撞在岸边的礁石上,在惶恐中,他们将小船放下,准备逃命(27:30),那知被保罗发觉,他即对百夫长坚称神必会拯救船上的人,舍船而去反会促使众人葬身大海(27:31,此节的「得救」是指肉体的,非属灵的)。但兵丁将小船放弃,如此惟一登陆之法只有靠游泳了(27:32)。 5.保罗劝言之三:再保平安(27:33~37) 由于晕船(nausea)及焦虑,船上各人已十四天未进食,保罗视此为没有信心的表现,因他曾宣布神保守的应许(参27:23~25),遂劝他们信神的应许(进食表示接受神救命的应许)(27:33~34)。在众人面前,保罗当众示范「感恩的仪式」(27:35~36)。路加在此补说全船共有二百七十六人(27:37)(约瑟夫记一次他亦搭了一艘共有六百人的船,横渡亚底亚海,Vita,15)。 6.船搁浅米利大(27:38~44) 为了使船较易拢近浅水的岸边,水手们将船上的麦子抛掉(27:38)。天亮时他们来到一个东北部的海湾,几经辛苦,他们成功地搁了浅(27:39~41),这海湾今称为「圣保罗湾」(St.Paul'sBay)。在两水夹流之地,船首被沙滩浅土「胶住」(ereisasa,意「黏附」),船尾则受暴浪冲击而损毁(27:41)。众人在急忙自保时,这正是囚犯逃命的大好机会,兵丁料想在这样恶劣的情景下,囚犯定必丧失或逃走,按罗马律法这是死刑之罪(16:27, 腓立比狱卒的惧怕),故建议先将囚犯杀死,包括保罗(27:42)。百夫长却临危不乱,至此他认为保罗是「福星」,不许动他一根毛发,但吩咐囚犯各自跳水逃生(27:43),众人于是成功地上了滩头(有学者将「零碎东西」一词指人,意说有些善泳者将别人背在身上游向岸边,【注7】27:44)。 三、保罗在米利大(28:1—10) A.保罗被蛇咬(28:1—6) 保罗平安搁浅的地方名叫「米利大」(意「避难所」,此岛在主后一九六四年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宣布独立)【注8】,此岛为罗马属地,离开最近的西西里岛(Sicily)约六十哩(28:1)。那地的土著对他们异常友善(因这是罗马属地,况且又有百夫长在场),在海边为他们生火取暖(28:2),各人皆忙著取暖,保罗在协助加柴火时,被毒蛇咬伤手部(28:3)。当地土人以为他是杀人凶手,现今「天理」(「Dike」,意「公义」,可能是米利大土人所敬拜之女神的名字【注9】)难容他(28:4),谁知保罗丝毫未受害,土人反以为他是真神显灵(28:5~6,28:6的「是个神」原文theophiles意「神所爱的」)。 B.保罗治杂症(28:7~9) 1.岛长之父(28:7~8) 保罗一群人(可能只是保罗、路加及亚里达古,参「我们」)蒙岛长「部百流」(罗马名字)尽情款待三日。可能他听闻保罗是一个能行神迹者,盼望他能为其父治病,故有如此盛大的欢迎会。从整段旅程的经过,犹流必定对保罗更另眼相看(他本已宽待保罗,27:3),故特准保罗在岛长官邸休息数日。 在部百流家中,保罗只以按手祷告便「治好」(isomai,意「治愈」,今用在神医方面)部百流之父的双重疾病。路加本是医生,此时他亦束手无策,惟神才能,神藉著保罗的手行医病的神迹,相信福音因此便在此岛上传开。 2.岛上各人(28:9) 部百流之父得医治的消息不陉而走,全岛的病人都来给保罗及路加(参28:10的「我们」)医治(therapeuo,医学名词,接受「医药治疗」,英文字therapy由此字而出)【注10】。 C.保罗受尊敬(28:10) 保罗与路加被病人「多方」(pollais,此字在和合本多译作「许多」、「大大」、「切切」)地尊敬,使他们在岛上度过一个愉快的冬天。在保罗一群人要离开时,他们迹赠在船上的需用品,以示他们的感恩。 四、保罗抵罗马(28:11~16) A.从米利大至敍拉古(28:11~12) 他们在米利大岛上过了三个月(从十月尾至二月),古史家Pliny记春天船航多在二月开始(Natural His—tory,2:47),有些则认为三月后(如Vegetius),这时航海气候较为好转,他们登上在此处停泊过冬,来自亚力山太的运麦船,船名「丢斯双子」(Dioskouroi即「天神双子」,希腊人称之为「破浪神」,在希腊与罗马神话内,他们是著名的海神,海员向他们膜拜,以祈航海顺利,如中国人拜妈祖海神般。28:11)。 经九十五至一百哩的路程,他们来到西西里(Sicily)东岸的敍拉古,此城早期为希腊的殖民地,保罗时代属罗马辖土,省府设在此处,他们在这里停泊三日,可能等待天气好转之故。 B.从敍拉古至利基翁(28:13上) 利基翁为意大利「脚趾」部位的城镇,离敍拉古约七十五哩。 C.从利基翁至部丢利(28:13下~14上) 从利基翁至部丢利这段约二百一十哩的水路,在二十四至二十六小时内可抵达。部丢利为当时意大利西南部最大的海港城,亦是麦船卸货的总站。北部是罗马兵舰驻守地,由此货物转上小船由泰伯(Tiber)河口之Ostia转运至各地。离此不远是著名的维苏威火山【注11】,想不到在这里保罗竟然找到主内的肢体,还与他们同住七天。R.P.C.Hanson臆测,在此地可能百夫长由陆路先去罗马安排保罗,及其他囚犯移交的手续,然后转回部丢利领他们往罗马【注12】。 D.从部丢利至罗马(28:14下~16) 14节下的「我们便来到罗马」是一句预写法,意说在部丢利住了七天后,保罗一行人便直接来到罗马,因为部丢利离开罗马有一百五十哩。 在罗马的肢体,听见保罗等人已来到部丢利,他们来到半路的亚比乌市(离罗马四十三哩)迎接保罗,有些则在三馆(离罗马三十三哩)等候。这些信徒可能延迟出发,故在三馆见到了保罗,他们亦可能是部丢利教会派人通知而获得此消息;不管如何,他们已在保罗的罗马书内认识保罗了(罗16章记有二十六人名)。他们走到三十至四十哩外的小镇欢迎保罗,这爱心著实感人。14节的「一听见,就出来」一言实使人向往在主里之爱的关怀,可见他们爱神及爱神仆人的心是何等感人。 保罗看见他们,心中非常感谢神,毕竟是神的保守,他才能抵达罗马。回想过去半年左右的旅程,若不是神与他同在,他如何能度过那样艰苦的日子,因此他胆量顿壮,深知神没有离开他(28:15),今日进入这往罗马城的大门(是后来罗马提多将军称为的「凯旋门」),全是神引领之故。 到了罗马,西方教会的古卷记在此百夫长将众囚犯交给「御营的统领」(stratopedarch,由「军队」与「领导」二字组成,看28:16的小字;历史记,此时这位统领名Sextus Afranius Burrus[AD51~62),是尼禄宫中一名得力的助手【注13】,Sherwin White谓此人是处理候见该撒聆听审讯的特官【注14】),他是犹流的上级将领。不少新约历史学者( 如W.M.Ramsay—Mommsen—Rendall)认为这些古本与历史极其吻合,因为百夫长抵达罗马后总要交人,而保罗是「要犯」,交给上司是合规定的,可是保罗蒙恩准在别处居住,却有兵士看守(「看守」(指有链锁著,每六小时换班,参28:16.20)。 书目注明 【注1】 E.F.Harrison,Interpreting Acts,Zondervan, 1986,p.413. 【注2】 W.M.Ramsay,St.Paul the Traveller and the Roman Citizen,Baker,1966,p.321. 【注3】 W.LaSOr,“Acts”,LBC,1972,p.365; F.F.Bruce,“Acts”,NIC,Eerdmans,1970, p.506. 【注4】 R.C.Stone,“Syrtis”,ZPBE,V,Zondervan, 1975,p.569,E.M.Blaiklock,“Syrtis”, NIDBA,Zondervan,1983,p.431. 【注5】 I.H.Marshall,“Acts”,TNTC,IVP,p.380 谓380哩。 【注6】 E.F.HarrisOn上引书419页。 【注7】 G.H.C.Macgregor & T.P.Ferris,“Acts”, IB,Abingdon,1954,p.341. 【注8】 J.F.MacArthur,Acts 13-28, Moody,1996, p.360. 【注9】 I.H.Marshall上引书416页;J.Munck,“Acts”, AB,Doubleday,1979,1, p.255. 【注10】 William Barclay,“Acts”,DSBS,Westminster, 1976,p.189. 【注11】 W.LaSor上引书372,380页。 【注12】 R.P.C.Hanson,“Acts”,NCB,Clarendon, 1967,p.253. 【注13】 R.C. H.Lenski,The Interpretation or Acts ofthe Apostles,Lutheran Book Concern,1934,p.1105. 【注14】 A.N.Sherwin-White, Roman Society and Roman Law in the New Testament ,Baker,1978,p.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