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 言
1.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原是一本颇长的书卷,分前后两部分,在归入正典的过程中,前部(路加福音)与后部(使徒行传)被分开了;前部归入四福音书的范围,后部则独立成为历史书【注1】。
2.使徒行传为新约中惟一的历史书(福音书为传记),它是继续耶稣生平后的一份重要历史文件。它与前书(路加福音)共占新约四分之一的篇幅。没有它,教会的存在便失去其始源的记录,教会的历史也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3.使徒行传是福音书与书信间的桥梁,它是福音书的续集,也能让读者了解书信的历史背景。它确有「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性质与功用,如下图析:
二、作者与读者
A.作者——路加
1.内证
(1)作者必是保罗布道同工之一,从众多(五人以上)的布道同工中经淘汰(如有些半途离开保罗,有些没有到罗马去等)后,同工只剩下提多及路加;再据歌罗西书4章14节及腓利门书24节的提示,路加为作者的可能性最大。
(2)书中三段「我们经文」(we section)(16:10~17,20:5~21:18,27:l~28:16)显示当时作者与保罗在一起。且全书中无论书中的「非我们经文」(non wesection)与「我们经文」的文学修辞是一致的。
(3)书中的文学修养、遣词用字、医学术语(1:3,3:7,9:18、33,13:1l,28:1~10)与路加福音相若。
2.外证
(1)初期教父如爱任纽(斥异端Against Heresies,3:1,
3:3)、特土良、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奥利根、耶柔米、优西比乌等均以路加为作者。
(2)反马吉安正典序论(ADl60~180)、穆拉多利正典(ADl70~190)、敍利亚以法莲古本,巴色版本(Beza)等亦印证作者是路加。
3.生平简介
(1)路加为新约二十七卷作者中惟一外邦人,职业为医生(西4:14),出生地不详。穆拉多利之残缺碑文谓他是安提阿人,耶柔米也认同此说。古教父Epiphaneis说他是那七十个蒙主差遣外出传道之一;另一传说他是往以马忤斯路上那革流巴的同伴【注2】,但这些传说不太可靠。
(2)当时有三间医学院最负盛名,即亚历山大、雅典、大数。路加就读大数医学院之可能性最高,因此地接近敍利亚省之安提阿。
(3)路加归主之背景无从查考,可能由大数的保罗带领信主,后成为保罗挚友及布道同工。保罗接受「马其顿呼声」之后,路加一直陪伴到底。
(4)当保罗被囚禁在该撒利亚的二年期间,路加在他身旁,完成其福音书;当保罗在罗马被监禁二年之期间,路加又完成其福音书的续集——使徒行传。
(5)保罗在罗马被囚禁时,路加在罗马自由传道(门24节),后来保罗再次被囚在罗马时,路加仍在他的身旁(提后4:11),直至保罗为主殉道,他实在是保罗的患难之友、生死之交。
B.读者——提阿非罗
1.非历史人物
据使徒行传l章1节所记,本书卷乃是为提阿非罗而撰著,但提阿非罗(意「爱神的人」)可能是个虚构人物,代表历世历代的信徒。
2.历史人物
据路加福音1章1节所记,提阿非罗被称为「大人」,此封号也是腓力斯(24:3)及非斯都(26:25)的官街,因此他应是一名历史人物,更可能是该撒利亚的一位律师、地方官或监狱长。
三、日期与地点
A.日期——AD62~63
1. 书中提供的「日期线索」,即「时标」(如迦流作亚该亚方伯,腓力斯、非斯都的任期),可鉴定书的故事是在主后六二至六三年间发生的。
2.书中所提及的事迹似是罗马帝国对基督教仍保持「友善」态度,视基督教为犹太教的一门「分支派别」。而犹太教则确定在主后六七年之前为政府接受为合法宗教(religio licita)。【注3】
3.书内未提及尼禄焚烧罗马而逼迫信徒的事件(AD64),故此本书卷应在主后六二至六三年间写成的。【注4】
B.地点——罗马
四、资料与目的
A. 资料
据路加福音1章1~4节所记,路加为一细心历史家,他撰写使徒行传的主要资料有四:
1.保罗:他的书信及交谈的话题,皆是有助于本书卷著成的参考资源。
2.同工:其他布道同工(如西拉、马可、提摩太、腓利全家),或教会领袖(如彼得、雅各、约翰等)皆可提供宝贵资料。
3.初期教会:初期教会散布多处,如耶路撒冷、该撒利亚、安提阿或其他地方。教会对使徒的行踪、事迹皆有可靠的资料,无论是口传,或是笔录这些都成为路加的重要参考材料【注5】。
4.自己:书中的「我们经文」乃路加的亲身经历。身为历史家的路加,必定不会放过这些重要资料。
B.目的
1.本书主要是一篇「护教历史」,指出耶稣升天后的初期信徒虽身体遭受逼迫,但仍决心追随主到底。他们的生命是活生生的福音见证。
2.因对象仍是提阿非罗,故目的与前书一致,指出犹太人依然拒绝耶稣为弥赛亚,于是救恩便从他们身上(1~8章)转给了外邦人(9~28章)。
3.同时本书亦指出福音广传之迅速(即教会广泛之建立),全是圣灵的工作,非人力能成之,这是神的能力在历史中的彰显(「圣灵」一词在本书中共出现五十五次)。
五、特征重点
A.主要特征
1.过渡时期的生活特色
四福音所记之事件仍属旧约时代,新约时代以使徒行传的五旬节开始,一切都是新的;使徒拥有新的生活能力,所以他们在圣灵的工作下,大有能力地为神作见证,生活满有力量,凡物公用,不分彼此。另一方面,他们虽然成立教会,但也常回去圣殿,继续向神献上感恩敬拜,是因「新酒放在旧皮袋里」之故【注6】 ,此特色可参阅下页图析【注7】:
2.圣灵的神迹奇事
圣灵的工作在此时代异常明显,祂是神在新时代里给予门徒传新信息时的新力量与新证明。故本书也是圣灵工作的外证——多人大批同时得救,神迹奇事纷纷出现,而这些事亦显出使徒们的凭据(林后12:12) 。
B.次要特征
1.犹太宣道史
使徒行传主要是一本犹太信徒的宣道史记,也是初期教会的宣道史。他们秉承耶稣为他们设立的福音策略,将福音从他们的本乡耶路撒冷开始,遍及犹太全地及撒玛利亚,直趋地极,内中有甚多宣教原则及策略,可供历代教会借镜仿效。
2.诸多讲道记录
全书共有十八篇讲辞,其中十六篇是初期信徒的证道记录(彼得及保罗各有七篇,雅各与司提反也各一篇),另二篇是非信徒的讲辞(迦玛列、帖土罗各一篇)。在使徒方面,他们的证道可分三大系列:布道性(2、3、4、10、14、17、24、26章)、护教性(7、13、15、22章)及劝慰性(20章)。
3.主要字汇
「道」、「教会」、「使徒」、「信」、「受洗」、「圣灵」、「外邦」等,这些字词的运用皆显出书中故事的重点。
六、历史背景
A.政治背景
1.巡抚制度(在使徒行传时)
彼拉多 (Pilate , AD26 ~ 36) 、马尔克路(Marcellus,AD36~37)、马利勒(Marullus,AD37~41。在AD41~44年间,巡抚制度被革老丢废除,由希律亚基帕一世统管,巡抚制度在革老丢后复立)、法都(Fadus,AD44~46)、亚历山大(Alexander,AD46~48)、库马纳(Cumanus,AD48~52)、腓力斯(Felix,AD52~59;徒23:24)、非斯都(Festus,AD59~62;徒24:27,25:1)。
2.该撒帝王(在使徒行传时)
提庇留(ADl4~37)、加利古拉(AD37~41)、革老丢(AD41~54;11:28,18:2)、尼禄(AD54~68;徒25:8)。
3.希律家族
大希律(37BC~4BC)殁后,将巴勒斯坦分给三子—亚基老、希律安提帕及腓利(参太2:22;路3:l~2)。在本书中出现的有希律安提帕(4BC~AD39;
4:27)、希律亚基帕一世(AD37~44;徒12:1)及希
律亚基帕二世(AD50~100;徒25:13) 。
B.宗教背景
在耶稣时代,人民的宗教生活由公会、大祭司及各教派控制著,他们的势力在使徒行传时期仍然不变,其宗教势力可分为数大类。
1.教派主要有二
(1)撒都该(徒4:1,亲公会)。(2)法利赛(同情保罗)。
2.大祭司
因犹太人没有政权,故此大祭司是与罗马政权接洽的桥梁【注8】。亚那(AD6~15)、以实玛利(AD15~16)、以利亚撒(亚那之子;ADl6~17)、西门(ADl7~18)、该亚法(ADl8~37)、约拿单(即4:6的「约翰」;AD37)、提阿非罗(亚那之子;AD37)、西门(AD37~40)、马提亚(亚那之子;AD41~43)、以利安奈(AD44)、约瑟(AD44~47)、亚拿尼亚(AD47~55)、以实玛利(AD56~61)【注9】。
3.守殿官
协助大祭司的宗教职务,权力仅次于大祭司,也是大祭司的合法继承人。他们多是大祭司四大家族之一的后人(徒4:6)。
4.公会
成员有七十人,大祭司为当然主席,其他成员分别是祭司长、守殿官、撒都该教派、法利赛教派、民间长老(参太26:57,27:41)。
5.利未人
协助圣殿杂务,但在本书卷里却是大祭司的「捕快」、「差役」(俗称「宗教警察」),专门追捕信徒(参徒4:l,5:17~18、22、26)。
C.著书背景
作者路加(意「发光」)本为医生(西4:14),是新约作者中惟一的外邦人(西4:12~14),可能在当时著名的「大数医学院」就读,或在行医时认识保罗,蒙他引领归主,成为挚友,更成为「终身」同工。当保罗在罗马面临死刑宣判时,路加还在他旁边伺候陪伴(提后4:11),有友如此,夫复何求?路加为「患难之交」当之无愧。
五旬节期,教会诞生,此后教会虽经内忧(例5:1~11,6:1~6)、外患(例4:l~22,5:17~42,6:8~7:60,8:l~3,9:l~2;12:1~4等) ,仍勇往直前(例6:7,8:4,12:24),更得「福音的执事」(弗3:7)保罗之努力,把福音传遍了当时整个外邦人的世界,甚至远达欧洲的罗马。福音在当时看来是传至「地极」,故使徒行传1章8节之「大使命」已初步完成,作者的故事也在罗马结束。
七、全书简纲
一、在耶路撒冷之见证(1~7章)
㈠教会之开始(1~2章)
㈡教会之见证(3~5章)
㈢教会之迫害(6~7章)
二、在犹太与撒玛利亚之见证(8~12章)
㈠教会转向外邦人(8~9上章)
㈡教会接纳外邦人(9章下~12章)
三、在「地极」之见证(13~28章)
㈠教会之布道(13~21章上)(保罗为教士)
㈡教会之西迁(21章下~28章)(保罗为囚犯)
书目注明
【注1】 J.Munck, “Acts”,AB,Doubleday,1967c,
1979,p.xv.
【注2】 同上书265页。
【注3】 同上书LII页。
【注4】 一些学者如F.F.Bruce“( Acts”,NBC rev,Eerdmans,
1976,p.969) 及I.H.Marshall,“Acts”, TNTC,
IVP,1980?,1994,p.48)皆说本书在接近AD70
写成。
【注5】 I.H.Marshall上引书39页。
【注6】 详研此特征可参RoyC.Aldrich,“The Transitional
Problems in Acts”, Bibliotheca Sacra,1951,
pp.235~242。
【注7】 马有藻著,新约概论,中信,1987,120页。
【注8】 G.D.Fee,“Priest in the New Testament”。ZPBE,
IV,Zondervan,1978,p.849
【注9】 J.Jeremias,Jerusalem in the Times of Jesus. Fortress,
1926?,1981,p.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