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
範圍: 羅2:1-16
默想:「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2:4)
問題:
1 若果單單考慮羅1:1-2:4節,羅2:1-4節中的「你」是誰?
2 羅2:1-4節題及「論斷」,什麼是「論斷」?指出人的錯誤是否「論斷」?
3 聖經有什麼關乎「論斷」的教訓?(羅2:1,太7:1-5)
4 羅2:1節中的「你」作了甚麼事要遭受責備(羅2:1-3)?
5 他們會遭受什麼樣的責備(羅2:2)?神審判的標準在那裡(羅2:3)?
6 為什麼他們「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2:4)?為麼他們不怕神?我們會落在相同境況中嗎?
7 神的審判為什麼遲遲不來(羅2:4)?從這事思想神的本性和衪對人的心意是什樣的?
8 當神的審判遲遲不來,人的不悔改和硬心,將會為自己帶來什麼後果(羅2:5)?
9 神對人審判的原則在那裡(羅2:6-8)?神如何表明祂不偏待人(羅2:9-11)?
10 為什麼「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尼尼人」?這原則對基督徒有什麼題醒?
11 在羅2:12節的另一個神審判的原則是什麼?到這為止,總結神審判的原則。
12 神用什麼標準去審判那些有律法的人(羅2:12-13)?神又用什麼標準審判基督徒?
13 神用什麼標準去審判那些沒有律法的人(羅2:14)?
14 沒有律法的人能否知道自己的不對和所犯的罪(羅2:15)?
15 神的審判何時發生?如何發生(羅2:16)?誰是審判者?福音和審判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