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
一五1 保羅算自己為剛強的人,但他樂於限制自己的行為,為的是做好見證(林前九19~27)。
一五3 為了回答“我為何限制自己?”這個問題,保羅引述基督的例子和詩篇六十九篇9節。
一五8,9 “受割禮人的執事”。耶穌服事祂的猶太同胞——向他們證實神“應許”以色列的話(九4),也服事“外邦人”——他們雖然沒有神的約,卻得到神的“憐憫”。
一五9~12 這段經文(來自詩一八49;申三二43;詩一一七1;賽一一10)都引述自舊約的七十士譯本,而引述的目的是承認基督向外邦人傳道是正確的。
一五16 “為外邦人”。參看加拉太書二章9節。
一五19 “以利哩古”。亞得里亞海東岸的地區,從意大利東北部延伸至馬其頓(從前的南斯拉夫)。
一五20 “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即在沒有人認識基督的地方。
一五21 “經上所記”。參看以賽亞書五十二章15節。
一五23 “再沒有可傳的地方”。即再沒有機會在無人認識基督的地方傳道。因此,保羅打算前往西班牙,途中在羅馬停留(24節)。
一五25 “供給”。即把他在希臘籌集的款項送去(參看林後八,九)。
一五27 “養身之物”。即關乎物質需要的東西。
一五28 “這善果”。即他正在籌集的款項。
一五31 保羅明白他在耶路撒冷所要面對的困難(徒二〇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