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
第九至十一章
證明神的義(九1-36)
一.以色列人被拒絕(九1-33)
這整段可稱為神的一個自辯,回答一些問題如:到底神是否公平?當祂好象放棄了以色列人去拯救外邦人時,祂是否公平?我們讀使徒行傳的時候,一定有這個思想產生。使徒行傳有一個很重要、偉大的主題,就是“過渡”,即是說從猶太人到外邦人。
我們知道救恩是因着信心,無論在新約或是舊約,人能與神和好是因着信心。但在舊約裏,如果有人與以色列人有特別的關係,便會得到一些特別的恩惠。你可以得救而不須是以色列人。在舊約的時候,如果你是一個外邦人,與以色列人聯合後便會得到祝福。就好象喇合,她是一個妓女,住在耶利哥城,但她信靠耶和華,她與以色列人聯合,結果得到很大的祝福。又或是路得,其實她是屬摩押這個被咒詛的民族,但當她投靠以色列人時,她便得到祝福。或者我們可以看乃縵,他是一個亞述人,他並沒有投靠以色列人,但因為他去尋找先知,他便得到祝福,先知以利沙便使他得到醫治。
1. 從使徒的角度看(1-5)
在使徒行傳完成之後,情況便不再是這樣了。外邦人蒙祝福,他們是外邦人,地位沒有改變。那麼神好象放棄了以色列人去拯救外邦人,祂這樣是否公平呢?所以我們要思想以色列人被拒絕這問題,首先從使徒的角度來看。這段裏有三個思想,首先論及以色列人被棄絕,然後解釋為何他們被棄絕,最後我們看到雖然他們被棄絕,但是他們有安慰。
第1至2節:“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如果神真的棄絕了以色列人而轉向拯救外邦人,神是否還關心以色列人呢?保羅在此提到他自己的感受。保羅是否真正的關心以色列人呢?有人會問保羅是否關心猶太人,因為我們可以看到保羅的事奉是從猶太人轉向外邦人(徒一三46)。這是在保羅第一次的傳道旅程,他到了安提阿,在會堂裏傳講福音,但那裏的猶太人拒絕他,所以保羅便對猶太人說福音是應該先向他們傳,但現在他要轉向外邦人。
使徒行傳十八章6節說:“他們既抗拒、毀謗,保羅就抖著衣裳,說:‘你們的罪歸到你們自己頭上,與我無幹。從今以後,我要往外邦人那裏去。’”保羅那時是在哥林多,他對猶太人傳道,但他們拒絕了,於是他便轉向外邦人。使徒行傳十八章25、26和28節,保羅當時在羅馬,他對住在羅馬的猶太人傳道,但是他們大部分人也拒絕了,於是他放棄了對猶太人傳道,轉向外邦人。因為保羅常從猶太人轉向外邦人傳道,所以很多人認為保羅不關心猶太人。而無論保羅在哪裏,猶太人也逼迫他。在使徒行傳裏,保羅所受絕大部分的逼迫不是來自外邦人,而是來自猶太人,所以很容易給人一個錯覺,以為保羅憎恨猶太人。“他們時常逼迫我,所以我很憎恨他們。”這可能只是我的反應,但不是保羅的回應。
第2節:“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他非常愛猶太人。你會為你所愛的人而憂傷,保羅是為猶太人不斷傷痛。第3節:“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我們可以將這節與第八章38及3節比較。那裏提到無一件事物能將保羅與基督的愛隔絕。這裏說,如果可能的話,保羅寧願下地獄,為着猶太人的緣故與基督分離。我實在無法明白這一點,我沒有對人那麼關切的心。聖經常教導我們要愛鄰舍如同愛自己一樣,保羅實在是愛猶太人,好象愛自己一樣。若能拯救猶太人的話,他願下地獄,所以他回答了“保羅是否愛猶太人”這問題。當然他愛猶太人,當提到猶太人時,便說到猶太人所得到的一切祝福。
他們是被稱為以色列人,他們為這名字而驕傲,雅各的名字改成以色列,他們也為此感到非常驕傲。在創世記三十二章28節記載以色列這名的意思,就是神的兒子。首先他們的祝福就是被稱作以色列人,第二是他們有兒子的名分,他們是被揀選作神的兒子,所以猶太人看自己為神的兒女。出埃及記四章22節,神吩咐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神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要他離開埃及。何西亞書十一章1節說:“以色列是我的長子,我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此外,申命記十四章11節以及很多的經文也記載以色列被稱為神的兒子。他們被立作嗣子,是非常大的榮幸。
第三,他們有神的榮耀,就是神同在的榮耀。在曠野時,神的榮耀在雲柱和火柱中帶領着以色列人,停在會幕之上。當所羅門建造聖殿的時候,神的榮耀也在聖殿裏,證明神的同在。沒有其它國家民族享有這福分。第四是他們有神的諸約。首先是亞伯拉罕之約,這是以色列人所有的約之始。他們有大衛之約,也有新約,又有摩西之約。然而,外邦人卻沒有這些約,這些約全屬於猶太人。
第五,就是律法,摩西的律法使以色列人成為一個獨特的民族。有否想過為何以色列人有些很奇怪的律法?例如他們會將鬢旁的髮留長,這是要令猶太人不同於其它的民族。摩西的律法要使百姓分別出來,還有很多聖殿的敬拜禮儀。禮儀包括事奉;他們也有應許,舊約裏有數以百計的應許。
他們有列祖,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外邦人不能認他們為列祖。最後他們還有彌賽亞,基督就是彌賽的意思,基督是一個猶太人。在此我們看見有九方面非常奇妙的恩典給予以色列人。
為何保羅要逐一提到這些祝福?為何要全記在這裏呢?你怎可憎恨一個民族同時又提到他們那麼多的祝福呢?保羅本身也是一個猶太人,他可以得着這一切的祝福。他肯定不憎恨猶太人,反而非常愛猶太人。
2. 從神的話的角度看(6-13)
留意很多時保羅在一卷書裏會先簡略的提到某點,然後再作詳細討論,這裏也是一樣。我們回看第三章1至4節,“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即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的信嗎?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到底做猶太人有什麼長處?他們有神的話,就是說他們有神的應許。
第6節:“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如果神放棄以色列人轉向外邦人,保羅從而放棄猶太人而轉向外邦人,那麼神的應許是否已經落空了?保羅提出這問題,也提出了幾個答案。
第一,有小部分的猶太人仍然信靠基督,經文說不是所有肉身的猶太人都得救。你是猶太人,但不等於你一定得救,只是那些被揀選的猶太人才得救。我們聽到這句話會反感,但這裏清楚說明只有被揀選的猶太人才得救。接着經文有兩個證明,第一是關於以撒和以實馬利,他們不是因為肉身是猶太人便是猶太人。雖然他們在肉身上是猶太人,是以色列人,但他們不是真以色列人、真的得救。他們也不是因為生來是亞伯拉罕的後人便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惟有從以撒生的才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創世記提到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以撒和以實馬利,也提到夏甲和撒拉有衝突,以撒和以實馬利之間也一樣。撒拉要亞伯接罕趕走這婢女和她的兒子,但亞伯拉罕不想這樣做。這也是聖經裏其中一次要我們聽從妻子的話。神要亞伯拉罕聽從撒拉的話,行她所說的,趕走夏甲和以實馬利,因為只有從撒拉生的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神揀選以撒,以實瑪利不被揀選,所以單單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是不足夠的。
保羅有第二個證明,提到雅各和以掃。第10節記載利百加生了一對雙生子,但只有其中一個被揀選;在他們未曾出生,未作過任何好事或壞事以先,雅各已經被揀選了。第10節說:“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雅各被揀選是按着神的計劃和心意。這裏是由一個母親生了雙生子。利百加完全是神的揀選。
第12節至13節:“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第13節:“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愛。’”第12節是一個預言,就是大兒子將來要服事小兒子。雙生子首先出生的是以掃,這裏預言將來以掃要服事雅各,第13節就是證據:“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一句很難明白。人們認為意思是神愛以掃不及雅各,因為“惡”這個字可以指愛得比較少。創世記二十九30節說:“雅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勝似愛利亞;於是又服事了拉雅七年。”雅各愛拉結比愛利亞多。看下面第31節:“耶和華見利亞失寵,就使她生育;拉結卻不生育。”在和合本聖經裏,失寵旁邊有些小字指原文是被恨的意思,這是希伯來文的原文意思。這裏是否指愛一個的時候,同時也恨他呢?當然不是。恨字可以解作愛的比較少。在路加福音第十四章,主耶穌論到作門徒的基本條件,是要恨惡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家庭。當然這不是指真正的恨惡,真正的意思是愛少一些,因為這緣故,很多人解釋羅馬書第九章這段經文時,說神愛雅各,但愛以掃比較少。
初時我也是這樣解釋這節經文,但當我深入研究時,便發覺這是錯誤的解法。這裏的意思就是真的是恨惡──“我是憎恨以掃!”神是否憎惡以掃這個人呢?不是,這節經文是引述瑪拉基書一章2節,提到以掃,並不是指以掃這個人,而是指以掃所生的民族;至於提到雅各時也是這個意思。他不是單單論到雅各這個人,而是以色列的民族。我們怎樣知道呢?
瑪拉基書一章3至4節:“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狗。”以東人說:‘我們現在雖被毀壞,卻要重建荒廢之處。’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任他們建造,我必拆毀;人必稱他們的地,為罪惡之境;稱他們的民,為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看到神怎樣待以東人嗎?神要毀滅他們,他們雖然建造,但卻被毀滅,他們必被稱為忿怒之民。這可以說是愛嗎?這是憎恨,但不是以掃這個人,而是以東這民族。下一節說:“你們必親眼看見,也必說,願耶和華在以色列境界之處,被尊為大。”神愛雅各。神怎樣愛他呢?就是將來有一天耶和華的名會在以色列的境界之外被尊為大。所以說神愛雅各、惡以掃的意思是指兩個民族。將這經文放在羅馬書第九章中,就非常配合了。
以掃和雅各出生之前,神已經預言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瑪拉基書證明了這一點。神毀滅以東民族,但祂卻為以色列人存留很大的應許,所以“惡以掃”並不是指憎惡以掃這個人,而是指以東人。有否接觸過以東人呢?他們已經消失了。又有否遇過猶太人?當然有,因為他們仍然存在。神會繼續祝福猶太人,這就是經文的意思了。神揀選以撒,又揀選雅各。
3. 從神本性的角度看(14-33)
如果你也有好象我一樣的想法,你會覺得這是不公平的。為什麼神只揀選一個?如果你這樣想的時候,就要對揀選有一個正確的觀點。當我教學生神的揀選的教義時,我期望他們回應說神是不公平的,他們這樣回應,顯示他們的想法正常,因為這也是保羅預期的答案。
第14節:“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神在以掃和雅各未出生之前揀選了雅各,神是否不公平呢?答案有三部分,第一“斷乎沒有!”當保羅提到這句時,他是在否定一個錯誤的結論,縱然這結論來自一個正確的觀點和前提。
每當保羅答一個問題時,他也是這樣說,例如:“我們可否仍舊犯罪,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不錯,前提是正確的,恩典比我們的罪更多,但那結論是錯的──“哪我們可以不斷犯罪了!我越犯罪,恩典便越多了!”這是錯誤的結論,經文正確的前提是:“神揀選了一些人得救”,那錯誤的結論是:“神是不公平的”,所以當保羅說“斷乎不可”的時候,他的意思是要否定一個錯誤的結論。整卷羅馬書也是一樣。
第二個答案是神揀選了一些人,這是恩典。第15至16節:“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奔跑,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神揀選一個人,這是祂的憐憫。出埃及記三十三章19節是經文的出處。摩西在西乃山上與神對話,摩西對神說:“請你彰顯你的榮耀!”我想摩西不知道自己在求什麼,但神表示要將祂的榮耀顯現:“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神沒有說要咒詛失喪的人,也沒有說神揀選那些人不能得救,祂只揀選那些人得救。你會問:“如果神揀選了一些人得救,豈不是祂放棄了另一些人,叫他們不會得救嗎?”不是這樣的。神只是揀選得救的人,而人是自己揀選失喪的;這是他們的選擇,不是神的選擇。神本來就不需要揀選任何人得救,所以經文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們必須明白神不是欠了我們,必定要揀選我們一些人。當神揀選一些人得救的時候,其實是彰顯祂的恩典和憐憫。
第三個答案非常難以明白,就是祂叫誰剛硬,誰就剛硬。第17至18節:“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第17節是引述出埃及記九章16節。神叫法老的心剛硬,並不是說為此而造了法老。如果法老的心被神剛硬的時候,他便好象一個奴隸,意思是:神為此興起法老,以致神的名能夠傳於萬邦。
原則是神不會叫一個人的心剛硬,除非他是非常之不信。法老不斷拒絕相信神,經過五個災後,神才叫他的心剛硬,但神是不會隨便叫一個人的心剛硬。祂只揀選一些人,叫他們的心剛硬,是因為這些人已經非常的不信,這裏的解釋是神揀選了一些人,憐憫他們。但如果你向神求公平的時候,便會有災禍來到。我們只能求憐憫。我們看到的是神憐憫一些人、揀選一些人。
第19節:“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問題是:如果神擁有完全的主權,誰能抗拒祂的旨意?如果神有完全的主權,祂便可以控制一切,人有什麼會抗拒祂?保羅給了幾個答案,表達人的態度。如果說:“誰能抗拒祂?”首先這句話表達了一種藐視、反抗神的態度。
第20至21節:“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所以如果對神說:“你是不對的,你太有能力了。”但保羅告訴我們不可以這樣說,因為我們根本沒有權這樣說。我們要讓神作神,約伯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了。他是一個有義行的人,但神卻容許撒但用各樣的災難攻擊他。在整本約伯記裏,他不斷的抗議,他說神不公平,質問神為何他要受苦,對神表示自己不如其它人惡。約伯最後不能答這問題:我們必需讓神作神,不要問誰能抗拒神的旨意。
第二方面,這問題也反映發問的人的態度,是對神的忍耐愚昧無知。
第22節:“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她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神非常忍耐邪惡的人,我們可以找到很多的例證。
在創世記第十五章,神告訴亞伯拉罕他的後裔要在埃及住上四百年,接着說因為要待阿摩利人的罪孽和愚昧滿盈。當神說這話時,大概是在主前二千年,他們當時正住在巴勒斯坦這應許之地,阿摩利人已經很邪惡,神說以色列人仍然要在埃及住四百年,以色列人直至主前一千四百年才進入應許之地。即是說神容忍了六百年,才將忿怒傾倒在亞摩利人身上。而最難明白的是說:“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經文用的是被動式動詞,那麼誰預備要遭神的忿怒?是否假設他們要自己承受神的忿怒?是否因為自己所作的決定以致要承受神的忿怒?神忍了人很多年,今天祂仍是容忍。我們放眼看這世界的邪惡,會很驚奇為何神沒有降另一次洪水來到世上。今日神仍然容忍人的罪惡。
如果有人問誰能抗拒神的旨意,這表達他對神的藐視,是第三種態度。人對神的忍耐是愚昧無知的,對於神的恩典也是一樣。第23至24節:“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以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麼不可呢?”神預備得榮耀的器皿,每一天神也在我們的生命中工作,是要預備我們得榮耀。當我們得榮耀時,神的恩典也就彰顯無遺了。以弗所書一章5至6節:“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着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神揀選了我們,要我們在永恆的時候顯明祂的恩典。有一天我會在天家,你看見我便對我說:“為什麼你也可以來到?”又說:“他是一個罪人,怎麼他也可以來到天堂?”我會回答說:“你也是一個罪人,你與我能坐在天上是因為神的恩典。”我們在天上就是彰顯神的恩典。
第四,若有人問誰能抗拒神的旨意,這表明一個態度,他對神藐視、反抗,對神的忍耐愚昧無知,對神的恩典也一樣。神根本不需要揀選任何人,祂揀選任何人也是祂的恩典。經文當中很多引述自舊約。
第25至26節:“就象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眼裏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參看:何一10;二23)
何西亞有一個經驗,神吩咐他娶一個妓女,後生下三個孩子。我們讀何西亞書時會以為三個孩子沒有一個是他親生的,第一個孩子是個兒子,他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分散。為何他要給他起這名字呢?因為神要將以色列人分散。第二個孩子是一個女兒,她名字是羅路哈瑪,意思是不蒙憐憫。為什麼他要給女兒這個名字呢?因為神不會對以色列民有憐憫。第三個出生的是一個兒子,名叫羅阿米,“羅”這個字在希伯來文是“不”或是“非”,羅阿米的意思就是不是我的百姓、子民。為什麼要叫他羅阿米呢?是否神的意思表示那些不是祂的子民,祂要這樣對待他們。
第25節:“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親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先知說將來以色列人會再被聚集,神的恩典向猶太人顯明,也向外邦人顯明。何西阿書的經文證明以色列人會被救贖,有一天,所有的以色列人也會歸向彌賽亞。
第27至29節:“以賽亞指着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余數;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又如引述以賽亞所說:“‘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余種,我們早已象所多瑪、俄摩拉的樣子了。’”(參看:賽一9;一○22,23)這裏講論關乎余民的真理。在以色列人的歷史裏,總有一小部分的余民信靠神,以利亞當時認為只有他一人敬拜耶和華,但神告訴他仍有七千人未曾向巴力屈膝。所以那裏是有余民的,歷史不斷的重複,保羅的時代有一些余民相信神,今天也有以色列的余民信靠主耶穌。以賽亞說神為他們留下余數,如果神沒有為他們存留余種,他們便好象所多瑪和俄摩拉一樣,余民的存在證明神揀選人的恩典。今天越來越多猶太人信靠主耶穌,這是神的恩典。
第30至31節:“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我們可說什麼呢?”意思是我們在第九章所討論的會帶來什麼結論?就是以色列人得不到神的義,但外邦人因着信便得到了。本章提到很多關於神的事,在結束時要說關於人的事,就是人的問題。
舊約時的猶太人想追求律法的義,神拯救了他們,但他們想跟從摩西律法的義,卻不能得救。
第32至33節:“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救,只憑着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為什麼猶太人失敗得這樣慘淡呢?有兩個答案,第一是他們用了錯誤的方法想去得救,意思是他們沒有憑着信心行。他們不憑着信心求,只憑着行為求,這就是重點了。當你想憑着行為得救的時候,就是困難了。你對神說:“我作了一些事,你便欠我一些東西了。”但到底神欠了我們幾多呢?一點也沒有,所以當一個想以行為來得救的人,就好象想把神推到審判台上。另一個原因是他們拒絕基督,所以基督成為了絆腳石(參看:賽八10;三八16)。基督成了絆腳的石頭,或者祂成為磐石,因為人只會接受祂或是拒絕祂。人失敗不是因為神沒有揀選他們,只不過是因為人自己的決擇,這就是重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