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
五.得救的確據(五1-11)
1. 在患難中心存盼望(1-4)
首先我們看在苦難中有盼望。開始時用了“既”字,這個“既”字是指第四章25節,耶穌基督復活為了叫我們稱義,所以我們知道自己得救。我們既然是因信稱義,便與神和好,能與神同行了。所以第1節是一個總結,第2節需要一些解釋:“我們又借着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佔的這恩典中……”,“借着他……進入”是很困難的一句。這句是指我們能夠見一些身分尊貴的人。
在美國內戰時,南北相方對戰,南方人想有奴隸,但北方人卻不想。在南部,他們認為有國家的整體主權,但北方人卻相信聯邦制度。他們開始戰爭了,這是一場充滿血腥的戰爭,是一場很可怕的戰爭。北軍中有一位士兵受了傷,但他的兄弟為南軍爭戰,也是受了傷,被敵軍俘擄了。他正想幫助他的兄弟,但他不能接觸官長。有一天他在白宮門前,當時無人讓他進入白宮見林肯總統。林肯的一個兒子來到白宮門前的庭院玩耍,他看到這個受了傷的士兵,便問他什麼事,那士兵便告訴他。這個小主人便帶他進白宮見林肯總統,他們通過所有侍衛及所有官員的站崗及通道,因為他能直接找林肯總統。這句也是一樣,我們能“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借着基督我們才能接觸神。
第2節末段,因為我們在神裏面,因此我們可以“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我們有盼望,可以為神賜給我們的榮耀而誇耀。“盼望神的榮耀”是很重要的一句,盼望這個字詞常被人誤解。有人這樣說:盼望可以有一頓很美豐富的早餐,但得到卻是一頓不好的午餐。盼望就好象自己想象會得到某樣東西,縱使你想得着它,但你心深處卻知道是不會得着的。
真正的盼望有兩個元素,盼望包含慾望和期待,是很想望的事,而且也相信會得到滿足。在美國,每年的四月十五日是交稅的日子,有人會這樣說:“你相信明年四月十五要交稅嗎?”我會回答:“相信,但我不願意。”這不是盼望,而是期待,是相信會發生的一件事。在我的家鄉,女孩子都有一個“百寶盒”,用來收藏珍貴的物件。在我成長的時代,那些“百寶盒”是很大的,且是用貴重的木料造成,放在裏面的東西都不會變壞。女孩子會將嫁妝等結婚時才會用的東西放進去,例如毛巾、床單和枕頭袋等。這個盒又叫“盼望箱”,是一個很好的名字,她們希望結婚,也相信日子很快到。
我與太太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三十日結婚,在六月二十九日晚上,我很盼望着明天,我相信明天的喜慶,也有很多的冀盼,這是真正的盼望。保羅所說的就是,我們冀盼並相信神的榮耀的來臨。
第3至4節很重要,說我們在患難裏也歌頌神的榮耀。當我們在患難中有盼望,就帶來忍耐。患難本身不會帶來忍耐,但是我們有盼望,當有患難臨到,若是我們有盼望的話,便能忍耐了。我的神學生經歷了很多的患難,他們要聽很長、沉悶的課,寫很長的功課,閱讀很多的書籍。他們有些人很窮困,甚至能僅僅糊口。他們有患難,因為他們有盼望,他們盼望能畢業,故此他便忍耐。保羅說盼望帶來忍耐,忍耐帶來老練,如果忍耐的話便能顯出證據,生出更多的盼望,日後再經歷患難時便用得着。
這是一個循環,患難裏的盼望生忍耐,當忍耐得到時便生老練,然後有更多的盼望。但這不是一個平面的循環,而是一個向上的螺旋形循環,所以會有更多的希望。我們可能面對更大的患難,更多的忍耐,也有更多的老練、更多的盼望。這個循環一直向上。但究竟信心能否讓人忍受困難呢?信心不是一條軟弱易斷的線,而是一條很堅固的繩纜,不易折斷。患難不但不能令這條線折斷,反而令它更堅固。這裏是指他們在患難中的信心。那麼信心能否持久?當然可以。
第3至4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這個循環可以清楚看到,首先說明現今患難中的盼望,在神的愛裏心存盼望。
2. 在神的愛裏心存盼望(5-11)
問題是這盼望會否變為失望?當然不會。因為有神的愛,神愛我們。“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我們感受到神的愛,如果我們是重生的人,我們心裏會知道神愛我們,這愛是借着聖靈賜給我們的。我們有真正的確據,神不會讓我們失望,因為祂愛我們。
我六歲的時候,我想買一輛腳踏車。我父母告訴我,待我十歲才買給我。試想由六歲等到十歲,這就等如永恆那麼長久。我十歲時,我父母的確給了我一輛腳踏車,他們沒有令我失望,因為他們愛我。他們給我這承諾,也遵守諾言。神給我們盼望,祂不會令我們失望,因為祂愛我們。
第6節又再論證,證明神給我們的愛何等的大,基督為罪人死。我們每一個也是罪人,所以基督就是為我們死了。第7節則相反,講人的愛。人是會為一個義人死的,但人卻不會為罪人死;神愛我們,即使我們是罪人,祂仍為我們死。在第8節重複提到這一點:“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第9和10節是由一個比較輕微的狀況推論到一個更重要的情形。基督也用這樣的論證,祂說如果神給你生命的話,你相信祂會餵養你嗎?如果祂給你身體,祂豈不也給你衣服嗎?給你生命是很艱難,但如果祂為你作了困難的事,你認為祂會否為你作一些比較輕微的事呢?由一些比較小的事,看到一些大的事。第8至9節就是這樣說,如果祂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了,那麼祂就在我們有生命的時候為我們做更多了。
第10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何謂“因他的生得救”?意思有兩個,首先基督現在作我們的中保(約壹二2)。如果我們犯了罪,基督就在神的右邊為我們禱告,我們現在得救也是因為祂現在就在神的右邊。不但這樣,祂現在的生命為我們帶來將來永恆的救恩;祂復活,我們也要復活。所以我們因着祂的生而得救,祂現在為我們禱告,祂給我們確據,必叫我們復活。
第11節說我們有這樣的信心,我們的盼望便有確據。信心能否承受患難呢?當然是可以。我們有救恩的把握,但這救恩是否真的持續不變?究竟一個人怎樣能為全世界的罪作出贖價?保羅說,正如亞當一個人令整個世界進入罪中,同樣一個人也可以拯救整個世界。一個人令整個世界受破壞,另一個人也能使世人得着救恩。
六.稱義的普世性(五12-21)
1. 例證(12-14)
第12節舉了一個例:“這就如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保羅假設亞當加罪了之先罪已經存在,因為撒但已將罪帶入了這個世界,罪就借着亞當進入我們現在的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眾人都犯了罪。第三章23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留意文法,世人以往所犯的罪,信的人現在歸入神的義。
第三章22節沒有解釋何謂世人也曾經犯過罪。第12節解釋,不知如何地亞當的罪和我們每一個人也有關係。究竟這罪是什麼?有四個看法。首先,世上每一個人也有犯罪,因此有人認為既然世人都犯了罪,所以祂要受死,但此說是有問題的。例如一個出生只有一天的嬰兒死去了,究竟這嬰兒有沒有犯罪呢?事實上他沒有犯罪,這裏不能解釋為何他死去。
第二個解釋說,有些人認為世人都犯了罪是說每個人都有罪性。人有罪性當然是正確的。這裏不是指世人都有罪性,而是世人也犯了罪。
第三個解釋說,亞當是我們的代表,他代表每一個人,因為他犯了罪,我們便會死亡。神學家稱這為“意願的代表”,很多人也這樣看,但有一個問題。亞當投的票跟我不一樣,雖然我的意願票是他投的,但這不代表他會依我的意願投票。有時我會想,這不是我的想法,縱然他真的代表了我,但他的意願並不是我的。
第四個解釋是“在身內”的說法,意思是亞當犯罪的時候,我們是在他的身內。希伯來書七章9至10節說:“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着亞伯拉罕,立了十分之一,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這裏提到亞伯拉罕,也有麥基洗德,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納上十分之一。亞伯拉罕所揀選的兒子是以撒,以撒所揀選的兒子是雅各,雅各有十二個兒子,其中一個是利未,利未是祭司之長。當時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納十分之一時,利未還沒有出生,但這裏說當時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內。羅馬書所指的也是一樣。亞當犯罪的時候,每一個人也在他的身內,參與他所犯的罪。這就是“體內之體”的罪。
我還在達拉斯神學院讀神學時,我與太太一起過聖誕節。我們沒有親屬在達拉斯,只有自己慶祝節日。我們的習慣是在聖誕日前拆禮物。我太太說想要一塊手錶,但我告訴她真正需要的是一些銀器,因我們沒有好的銀器,我反复告訴她真正的需要是銀器。我們一直在討論,各說各話。聖誕節來臨了,我用一個很大的盒,在裏面放一個較小的盒子,這個盒子裏有另一個更小的盒子,小盒子裏面放了一本電話簿,重量好象一些銀器,旁邊放了一塊手錶,然後我逐一把它們包好。拆禮物的時刻來到了,我太太打開那盒子,又再打開另一個,然後又再打開多一個,看到裏面放着電話簿。她嘗試表現得很有愛心,但接着她面上表現出失望的表情。但當她看到旁邊那塊手錶,便很高興,吻了我一下。不論我用了個多大的盒子,裏面有些較小的盒子。
就好象亞當一樣,亞當作了什麼,他也影響着我們,因此我們是在亞當裏犯罪,意思就是這樣。罪就入了世界,每個人也犯了罪。還有一點要注意,就是死從亞當一直傳到每一個人,死的審判就由亞當一直傳到我們。罪性由父母傳到子女,不斷的傳到今天,直接傳給世人。
第13至14節:“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義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以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象。”從亞當到摩西並沒有律法,那時候的人是沒有直接的犯罪,由亞當到摩西,除了禁步吃血之外,沒有其它律法。但為何每個人也會死呢?因為他們也在亞當裏面犯了罪,死的審判就臨到每一個人,即使不是每一個也犯了律法,但卻是每一個人也要死。第14節末:“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象。”那以後要來之人就是基督。為什麼亞當是基督的預象?因為他所作的影響每一個人,同樣地基督所作的也影響每一個人,所以這裏用亞當這例子了,然後我們看這例子的對比。首先說明亞當有什麼與基督相似,然後是他們之間的分別,主要有三個對比。第一個對比是在第15節,從中看到源頭上的分別。一個人的過犯帶來死亡,另一個帶來神眾多的恩典;一個人犯罪便將死亡帶入世界,但從另一個人又看到神的恩典臨到眾人。
2. 例證中的對照(15-17)
第15節:“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麼?”第16節論到程度上的對比,一個人犯罪帶來審判,但稱義處理了所有的罪;一個人犯罪,但在基督裏有豐富的恩典。第17節是結果的對比:“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那對比就是死和生。亞當帶來死,基督帶來生,所以亞當是一個好的例子,但不要過分演譯例子。
3. 例證中的比較(18,19)
第18節至19節是一個類比,例證就是亞當。第18至19節有何相似的地方?就是一個人所作的,令眾人也受影響:“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亞當和基督也影響整個人類。在整個歷史裏,只有亞當一人因為犯罪成為罪人,你成為罪人並不是因為你犯了罪,你犯罪因為你是罪人。看到分別嗎?亞當成為罪人,因為他犯了罪,我們犯罪卻因我們是罪人。這可以從小孩子身上看到,你不用教他們去頑皮,他們本身就是頑皮的,但你要教他們如何做好。所以因一人的緣故,整個人類便進入罪中,那人就是亞當了。
4. 律法的位置(20,21)
第20節說律法來了,“外添”是什麼意思?律法是在一些來臨的東西旁邊加上的。恩典是由頭到腳的。是否恩典到了西乃山,便有律法,然後到了十字架,再到恩典?不是這樣的。恩典是由頭到尾,由永恆到永恆,然後律法從旁邊加入,是要使罪更加顯明。加拉太書三章19節:“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這裏提到恩典是添上去的,因為人犯罪,所以恩典來到時便把過犯顯多。但是律法使罪更加顯明,不論有多大的罪,恩典也能蓋過它們。我們不能以為罪勝過神的恩典。
有人說自己太壞了,神不能拯救。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神的恩典比任何的罪更大。人可能一天到晚犯罪,但神的恩典更多;人可能犯一公里長的罪,但神的恩典有兩公里長;我們可能犯一公斤重的罪,但神的恩典有兩公斤重。我們不能以為罪勝過神的恩典。如果有人對你這樣說,你不妨帶他讀這段經文,因為恩典蓋過罪。有很多的例子,最出名的莫如約翰紐頓(John Newton)了。他小時候失去了父母,他去航海,他是個很壞的人,在非洲以販賣奴隸謀生。後來他乘船離開,在船上遇到一場可怕的風暴。他隱約記得曾聽過福音,在這場風暴裏他歸信了耶穌,是一個很奇妙的得救經歷。他成為一個傳道人,寫了一首很有名的詩歌,就是《奇異恩典》了,是大眾也很熟悉的一首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