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段 福音与基督徒 12章至15章13节 |
A.序言
12 章开始本书的伦理实践部分,A. F. Johnson 称「伦理是成圣的自然结果」【注34】,保罗是个很实际的神学家,他所著作的书信格式主题是很平衡的:有神学、有实用;有信仰、有生活;有辩证、有劝导;先有理论,再有实践;有教义,也有应用,在罗马书里亦无例外。
B.信徒对神的关系(12:1~21)
1.信徒的奉献(12:1~2):生命的献上
12:1 首字「所以」(oun)将上文1~11 章的思辩带至一个高潮里,这是书中一个异常重要的「所以」,是书中主题的转折点。以「所以」引出的转折点,在书中共有四处:
a. 3:20 的「所以」是个「定罪的所以」。
b. 5:21 的「所以」是个「称义的所以」。
c. 8:1 的「所以」是个「不定罪、得释放的所以」。
d. 12:1 的「所以」是个「奉献的所以」。
保罗以「弟兄们」(泛称信徒)的称号呼吁读者,根据神的慈悲(指1~11 章所论之神的救赎)劝告对方做出四件事:
a. 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
身体代表全人,奉献是个全人感恩之举,这个献上是活祭的献上(旧约时代的祭物是死的,新约时代是活的)、是圣洁的(分别为圣)、是神所喜悦的(合神的规格)、是理所当然的(没有疑问或推辞)。保罗视整个过程如「事奉」(latreian,圣殿用语;参9:4 同字译「礼仪」),是个不停的动作(「献上」原文乃不定式动词,指不断地进行)。
b. 不效法这个世界
「效法」原文同字在林后11:13~14 译「装作」,在腓3:21 作「改变」,表示信徒有时跟随风俗潮流,「装作」是他们一分子,将本来分别为圣的身分改变成与世人一般。这是保罗禁止信徒不要做的,不要「口是心非」或「口非心是」,应言行合一,实事求是,勿像世人反复不定。
c. 反要心意更新而变化
信徒「反要」(alla,中译「只要」似不够强劲)心意(noos,指思维、感情)「变化」(由内而外的改变)至更新(非残旧没改变)的地步。换言之,信徒要借着心思的改变进而扩展至全人的改变。
d. 察验神的旨意
察验(原意「试验」、「证实」、「考究」、「查证」)神的旨意是信徒心意更新后的结果,也是一连串行动的结束:献上、不效法、更新变化、察验,这四个动词全是现在式,表示不停地进行,「直至」(eis,中译「好叫」)知道何为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有三个特质:善良的(无恶意全圣善)、纯全的(无杂质全完美)、可喜悦的(无困难全接受),像耶稣当年说:「到我这里来,我使你得安息,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8~30)。神的旨意是圣洁良善、全然完美、人人可行。
2.信徒的事奉(12:3~8):生活的服事
奉献是奉献给神,事奉是事奉神;奉献是有关生命的献上,事奉是有关生活的服事,事奉需要运用神给的恩赐,在此保罗给予两方面的教导:
a. 对恩赐的态度(12:3~5)
12:3 首字「因为」(gar,中漏译)指出,保罗是站在蒙受了恩赐的地位而进言,分两点:
⑴看自己合乎中道(12:3 下)
信徒不要高估自己的恩赐,要照神所给信心的大小而为之,如Sanday 及Headlam 言:「信心乃基督徒事奉的量尺」【注35】。多大的信心便作得多大。此外又要看得「合乎中道」(sophroneirs,意「有智慧的看」,即「慧看」,由「聪慧」及「思考」二字组成),换言之,信徒看自己,不要高估或低贬,而要看得对、看得准。W. G. Scroggie 说:自我评估有三等级;超等(super)、低等(sub)及正等(sane)。超等级的自估往往过于自傲,低等的自估则在自卑中无法自拔,因自傲与自卑都离开了正轨【注36】;正确的自我评估是聪慧的看自己,这样才能与别的信徒配搭事奉。
⑵看别人为同一身体(12:4~5)
12:4 首字「因为」(gar,中漏译)如一个身体里有不同的肢体,功用也不同(12:4)。同理,信徒在基督里是同属一个身体里的肢体,应互相帮助(原文意说:「肢体是为对方存在」,「联络」是补字,原文没有)(12:5)【注37】。
b. 对恩赐的运用(12:6~8)
保罗强调,每个信徒皆有恩赐,但恩赐可以不同,接着他列出七种不同的恩赐,且列出运用这些恩赐时的原则。
⑴说预言。按照信心的程度(指为神说话,按照对信神的知识而为之)。
⑵作执事。务要专一(「专一」原文是「在作执事中」,喻专心而作,「执事」指为神服务)。
⑶作教导。务要专一(「教导」在弗4:11 指牧养的工作)。
⑷作劝化。务要专一(「劝化」指真理的应用,如「教导」则指真理的传授)【注38】。
⑸施舍的。务要诚实(「施舍」原文意「分赠」,在1:11 及弗4:28 同字译「分给」;「诚实」原意「单纯」、「诚恳」)。
⑹治理的。务要殷勤(「治理」意「牧顾」【注39】),作为教会领袖务要殷勤而为之,因初期教会中,不少人只爱职分之美名,不一定为事奉而努力(参提前5:17)。
⑺怜悯的。务要甘心(怜悯是指教会中照顾体弱年迈穷乏之人,这类工作需甘心为之。「甘心」原文意「快乐」,同字在林后9:7 译作「乐意」)。
3.信徒的品格(12:9~21)
12:9 与上文在文法上的衔接并不显明,然而作者的构思是紧凑的,在上文论述七大属灵恩赐后,作者更进一层论述一项最高恩赐的发挥,那是爱人的恩赐。这种恩赐可说是事奉性、生活性,也可说是品格性,如在林前12 章与13 章之间的结构相同【注40】,也与彼后1:5~7 的架构相似。作者在十六方面,指出这个爱人的生活特质是崇高尊贵的。
a. 不虚假的爱(12:9 上)
「不虚假」原文即「无伪」(参林后6:6;提前1:5;提后1:5)或「无诡诈」(彼前2:22 及「无假冒」,雅3:17)之意,真爱是坦荡纯真无邪的。
b. 有原则的爱(12:9 下)
真爱善恶分明,切勿混淆不清,真爱要在真理的亮光下加以约束。
c. 亲热的爱(12:10 上)
爱弟兄本是主所给的新命令(参约13:34~35),这爱是「亲热的」(philostorgi,指朋友间强烈的爱,由philos「友爱」及storge「亲情」二字组成)。
d. 礼让的爱(12:10 下)
「推让」(原文意「在前行」),指以爱作领队,让别人先得赞赏、报酬。
e. 殷勤的爱(12:11)
心热外必勤,心冷外必惰,惰者不事主,勤者常事主。
f. 不受环境左右的爱(12:12)
有指望时必然喜乐,但在困难中却有忍耐,意说在不同的境遇里都能维持对主、对人的爱。
g. 恒切祷告的爱(12:13 上)
「恒切」(原文意「专诚」、「坚毅」)指不易打倒的心态,在祷告方面,信徒要表示出一种态度,坚毅不移,耐心等候神应允。
h. 帮补的爱(12:13 中)
「帮补」(koinonountes,意「分享」,是积极的行动、是爱心的表现)。
i. 款待的爱(12:13 下)
「好客」是古代崇高美德之一,也是教会领袖条件之一(参提前3:2;多1:8;彼前4:9),这种好客之心要「一味」款待之,查「一味」(diokontes,在下句译「逼迫」,即太5:10 同字;在上文9:30;14:19 同字译「追求」;在腓3:14 作「直跑」)是指专心之意。
j. 容忍的爱(12:14)
对迫害者采容忍的态度(祝福),切勿敌对(咒诅)。
k. 同情的爱(12:15)
以别人之乐为己身之乐、别人之痛为己身之痛,这是爱人在情感上的结合。
l. 谦让的爱(12:16)
信徒间相处要同心,莫自大自傲,反要「俯就」(原文意「一同走」,指与他一般)卑微人(设身处地的作卑微人)。
m. 行善的爱(12:17)
对恶人,勿以暴易暴,在「众人」(指恶人)之中想出(中译「以为」)美事而为之,换言之,在恶人面前尽量为他们做些美事,即以善报恶之意(中译本未译出原意)。
n. 和睦的爱(12:18)
信徒要与任何人保持和睦关系,这才是活在爱中。
o. 宽容的爱(12:19)
信徒受亏待时,切勿私下报复,宁可让步,将伸冤之权交在神手中。F. F. Bruce 谓:「信徒因爱人之故而将伸冤之权交给神,因他自己受了爱的约束」【注41】。
p. 慈祥的爱(12:20~21)
12:20 首字「所以」(oun)总括上文,在此保罗引用箴25:21~22 归纳作结语,「因为」(gar)以仁慈之心对待仇敌就是「将炭火堆在他头上」,最后一句有四个解释:
第一,是指神的报复临到仇敌身上(参诗11:6;140:10;结10:2;如John Murray)。
第二,是指信徒的善行使仇敌羞愧(如Sanday &Headlam;Godet;W. Barclay;A. F. Johnson;H. Alford)。
第三,是古代近东的一个风俗,将取暖的炭火搬送至合宜的地方(有如中国的「雪中送炭」),全句指以善报恶之意【注42】。
第四,是古埃及的风俗,当一个人愿意公开表示他对某罪行的忏悔时,他便将炭火堆在头上,表示他内心的亏痛如被炭火烧着一般【注43】。
信徒一面要以善胜恶,一面也要谨慎,勿为恶所胜(12:21)。
C.信徒对国家的关系(13:1~7)
基督徒在福音恩典下,要存着奉献的心,过感恩并爱神、爱人的生活,此外对国家方面也要成为一个好公民,这样才能与蒙召的恩相称。所以保罗亦劝信徒为国家领袖祷告(参提前2:1~2),并顺服在上掌权者(多3:1),彼得亦同意对国家元首的顺服(参彼前2:13~17)。
当时一些极端的犹太人,对外邦君王不太顺服(尤其是在巴勒斯坦地的加利利居民【注44】),所以常被称为「不良公民」,因为他们有「只信服一王」的观念。此种心态也影响罗马的信徒,尤其是住在罗马的犹太信徒,所以保罗在此劝告教会,不只要作个好基督徒,也要成为好公民,但这不是容易的事,因为罗马政权是迫害基督信仰的(参徒17:6~7;18:2;亚居拉氏夫妇本是罗马教会信徒,他们也因受迫离开;另参Suentonius,《Life of Claudius》,25:2),而且在保罗撰着罗马书时,该撒尼罗在位,此人暴虐、荒淫及手段之毒辣,众所周知,但保罗仍劝信徒要服从政权,主因有三:
1.政权是神所命定的(13:1~2)
「因为」(gar)一切权柄都是出自神(参约19:11;连魔鬼之权也是,参路4:6),所以人人都当「顺服」(自身式动词,表示自愿之意)【注45】。也因政权是神所「命定的」(tetagmenei,意「指定」,同字在太28:16及徒28:23 作「约定」;徒15:2 作「定规」;徒22:10作「派」)(13:1),所以谁抗拒之,便如同抗拒神的「命令」(字根与「命定」相同),必自取刑罚(13:2)。
2.政权是神的仆人(13:3~4)
「因为」(gar,中漏译)政权叫行善者得称赞,作恶者得惊惧(13:3),因为它是神的「用人」(diakonos,意「执事」),不是空空的佩剑(象征执行死刑)【注46】,是替受害人伸冤的,向恶人施审判的(13:4)。
3.政权是神的公义(13:5~7)
13:5 首字「因此」(dio,中译「所以」)顺服权柄不只是上文的原因,也因为(dia)良心之故(13:5),因为顺服等于服从神的命令,例如纳粮也是为了「这缘故」(13:6 上)。因为政权是神的「差役」(leitourgoi,多指宗教性的服役,参来8:2 同字译「执事」;来8:6作「职任」;路1:23 作「供职」;罗15:16 作「仆人」),特管纳粮的事(13:6 下)。
「所以」(oun,中漏译)将本段作一个总结,信徒向政权要作五件事(13:7)(五个「当」字):
a.「当得的」(opheilas,意「债务」,参太6:12)应偿还债主,这是指一般的税项。
b.「当得的粮」(phoros),即粮税,指支持国家军政方面的税项;W. Barclay 谓这是公民税,那时罗马政府将公民税分三种【注47】:第一种称地税,包括十分之一米稻,五分之一其它农产品。第二种称入息税,每人纳千分之一。第三种称选举税,由十四岁至六十五岁。
c.「当得的税」(telos),即丁税或关税,指支持国家民政方面的税项【注48】。W. Barclay 谓这是地区税(localtax)。每地区有不同税率,如道路税、港口税、货物税、运输税等【注49】。
d.「当惧怕的」(phobos),指向国家的征收税项工作人员。
e.「当恭敬的」(timen),可能指较高层的政府官员,
C.Hodge 却将「惧怕的」作较高官的,而「恭敬的」作同辈的【注50】。
顺服掌权是保罗在全段的中心,他自己本身与政权有多次的接触(如徒16;帖前2),且多次在政权下受辱,但他仍劝告罗马信徒要顺服。完成罗马书的八或九年后,保罗在罗马政权下吃尽苦头,但他仍未改变信徒对政权的态度,他力劝提多要顺服权柄(参多3:1),这是基督徒的基本责任。
D.信徒对信徒的关系(13:8~15:13)
加尔文说:「信徒对政权若要顺服,所付出的爱实非同小可」【注51】。没有爱,谈何顺服,有了爱,甚么也可顺服。但面对福音的需要及彼此相爱的需要,实非易事,若无主爱的充满,真是难以成就的。在此,保罗劝告信徒在教会生活方面,真正的彼此相爱是必须的。
1.彼此相爱的劝告(13:8~10)
提到信徒勿欠债方面(13:7),保罗就此良机说凡事不可欠人的债,除了彼此相爱为「亏欠」(opheilete,意「欠债」,参13:7 同字),因为爱就成全了律法(13:8)。爱如何成全律法?保罗在十诫中选了四条诫命作范例:第七诫(不可奸淫)、第六诫(不可杀人)、第八诫(不可偷盗)、第十诫(不可贪婪)'AC?? 或其它,都包含在「爱人如己」里(13:9)。简言之,爱是不加害于人的(13:10 上),「所以」(oun)爱就完全了律法(13:10 下)。
2.披戴基督作兵器(13:11~14)
信徒对内要彼此相爱,对外则要有好行为,因现今是睡醒之时(不应在属灵上仍沉睡不醒),现在是更接近得救之时(指完全的救赎,如8:23)(13:11)。在这黑夜已深、白昼将近之时,所以(oun,中漏译)信徒当脱去黑暗中的行为,反带上光明的兵器(13:12),就是行事为人,务要端正,像行在白昼般(13:13上,如约壹1:7 的「行在光明中」)。
行在光明中的人有六项特征:
a. 不荒宴
没约束的享受是贪爱世界的表现。
b. 不醉酒
罗马书诠释 99
荒宴的后果必导致醉酒闹事。
c. 不好色
不合法的性行为是邪淫的生活。
d. 不邪荡
公开的勾搭行淫。
e. 不争竞
惹是生非,引发争斗。
f. 不嫉妒
犯罪性的嫉妒,如争风吃醋、好勇斗狠。
13:14 首字「但是」(alla,中译「总要」未能将「反方向」显明出来)将上文六点消极性的禁戒与现今积极的追求做一对比,信徒将基督披戴起来,如穿戴兵器般,勿「思念」(pronoian,中译「安排」似不够妥善)肉体的私欲(13:14)。
3.体恤信心软弱的人(14:1~23)
另一项彼此相爱的表现就是互相迁就,初期教会内有犹太与外邦两种信徒,因着不同的文化及宗教背景,加上信主年日的差距,对救恩认识的参差,遂产生在同一教会内一起生活的不协调。如有些犹太信徒,自信主后仍未能放下多年来坚守的犹太宗教之风俗及礼仪(洁净礼、守节日、食物律),外邦信徒则百无禁忌,所以在教会中彼此不能同心,鉴此,保罗给予忠告,可分三方面:
a. 不可论断的劝告(14:1~6)
在未进入实际劝言前,作者先简论问题之所在,并加上初步劝解。
信心坚强的(即明白耶稣的救赎带来生活上完全自由,是指外邦信徒)要接纳信心软弱的(非指对神的态度,而是对一些传统风俗的遵守。此处是指犹太信徒),不要为疑惑的事(指吃与不吃、守与不守)而产生辩论,以致彼此间失和(14:1)。
在食物律方面,对于「吃与不吃」的问题,大家彼此不要论断,因为同是被神接纳的,同是一家人(14:2~3),各人要向其主人负责,其主人也能使他站立得住(喻接纳)(14:4)。
在守节日方面,对于「守与不守」的问题,各人心意坚定,不要疑惑,守与不守者皆勿说他比别人强,较别人弱(14:5),无论「吃与守」或「不吃不守」,总要以感谢神的心而为之(14:6)。
b. 不可论断的原因(14:7~12)信徒不要彼此论断原因有四:
⑴「因为」(gar,中漏译)没有一人的生命是属自己的(14:7);意说他有一个主人,他需向自己的主人负责。
⑵「因为」(gar,中漏译)信徒的生命不是属自己的,他的生活举止全受主的支配(14:8)(本节与上节同一意义,只是上节是含义,本节是直述)。
⑶「因为」(gar,中漏译)基督是信徒的主人(14:9)。
⑷「因为」(gar,14:10)信徒将要站在神的审判台前交帐,如经上所记(参赛45:23;49:18),故此不要论断别人(14:10~11)。
「这样看来」(ara oun,可译作「所以这样」)总括上文,信徒要在神面前「说明」(logou dosei,意「交帐」,中译「说明」似不恰当)(14:12)。
c. 不可论断的表现(14:13~23)
本段所论是不可论断的延续,只是现今是实际方面的劝导,是改变不可论断的态度,积极地体恤信心软弱的人,共分五点:
⑴勿成别人绊脚石(14:13)
本节首字「所以」(oun)引进一句劝言,信徒不再互相论断,大家定意谁也不叫别人跌倒。
⑵凡事按爱人道理行(14:14~15)
保罗深信,在主耶稣里凡物皆洁净,人认为不洁全是信心的问题(14:14),若因食物叫人忧愁,那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了(14:15 上),不可因食物之故,使一位基督已替他死的人败坏(14:15 下)。保罗强调信徒的生活需凡事替他人着想、以不自私为出发点,这样才真是「信心坚固的人」。一个坚持己见的信徒,只会拆毁甚至破坏别人的信心,他反应称为「信心软弱的人」。
⑶勿叫善行受人毁谤(14:16~18)
14:16 首字「所以」(oun,中漏译)暂作一小结,无论怎样行,也不要叫「善行」(在上下文里是指在基督里的食物自由)被人毁谤(14:16),因为神的国不在乎食物的自由,而在乎公义、和平,并在灵里的喜乐(14:17)。人在这些称为「天国的美德」事上服事主,那是神与人皆喜悦的(14:18)。
⑷务要追求和睦(14:19~21)
14:19 首字「所以」(ara oun;14:12 同字译「这样看来」)再作一小结,追求和睦与彼此建立的事(「德行」是补字)21205 剓是信徒追求的目标(14:19),不要因食物破坏神的工程(喻神救赎人的心意)(14:20 上)。凡物皆洁净,但若因食物叫人跌倒,那便是他的「过失」了(kakon,意「不好」,中译「罪」似太严重)(14:20 下),无论如何,凡叫人跌倒的,一概不作为宜(14:21)。
⑸凡事凭信心行(14:22~23)
信心坚固的人,当在神面前固守信心,能在行事上不自责是对的(14:22,指行疑惑事);信心软弱的人(「疑心」的人),若他存着怀疑的心而吃(不是出于信心),「就必有罪」(katakekritai,自身式动词,指自定己罪,即自己良心控告他【注52】,因为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hamartia))(14:23)。换言之,凡离开神心意的都称为罪,此处的罪不是固执反叛神的罪,而是一种达不到神心意的事情,构成一种罪行,得罪别人(据上文,即使人跌倒)。而且此处所论的信心是指「吃与不吃」的「强弱信心」,非指其它方面的信心(如来11:6),而「罪」也不是一般所指道德性或属灵上的罪行。
「就必有罪」这字的和合本译法会使人误解,可以不用加「罪」字,改译作「自己责备自己了」,即良心不安,耿耿于怀,以为自己犯了违反神诫命的事。
4.务要叫邻舍得益(15:1~4)
保罗一直强调「为别人着想」的原则,故他用「但」(de,中漏译)作启语,他说「但是我们信心坚固的人」,他似乎认同信心坚固的人,该主动担代别人的软弱,不求自己喜悦(15:1),原因有三(以三个「因为」表达):
a.「因为」(gar,中漏译)信徒务要叫邻舍得喜悦、得建立(15:2,「德行」是补字;参14:19)。
b.「因为」(gar)基督一生也只求别人喜悦,不求自己的喜悦,如诗69:9 所言(15:3)。
c.「因为」(gar,中漏译)圣经都是为教训信徒而写,「藉此」(dia,中译「因」)使信徒能生忍耐、安慰和盼望之心(15:4)。
5.彼此同心效法基督(15:5~13)
就此,保罗献上一个祈祷,愿那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信徒彼此同心,多效法基督(15:5),心口一致荣耀神(15:6),彼此接纳,如基督已接纳了信徒一般,归荣耀给神(15:7)。
关于基督如何接纳犹太与外邦,这个真理保罗分两方面叙述如下:
a. 为了证实神应许给列祖的话,基督现今作了受割礼之人的执事(15:8)。
b. 为了叫外邦人因着基督的怜悯而荣耀神(15:9 上)。有关外邦人能分享神应许给列祖的话,旧约亦有多处预言,在此保罗引用了四处:
a. 诗18:49(15:9 下)〔参撒下22:50〕
原意指大卫庆贺战胜外邦仇敌,在此保罗用之作外邦人在犹太人中蒙恩。
b. 申32:43(15:10)
原意指摩西向外邦人呼唤,因神是得胜的神,他们也可一同欢呼。
c. 诗117:1(15:11)
原意指以色列呼吁万民颂赞神,如今因神的救赎包括他们之故,他们也可一同颂赞。
d. 赛11:10(15:12)
原意指全地之民都在耶西的根底下,接受他的治理。在结束整段信徒间彼此接纳、相爱、扶助的讨论时,保罗发出一个最后的祷愿,愿那赐人有盼望的神,因着人信他的缘故,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读者,使他们借着圣灵的大能,满有盼望(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