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天 |
經文:羅二:17-24
主題:作榮耀神的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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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二章不斷告訴我們:神揀選猶太人,使他們成為神選民;給他們一些特權,特別是給他們神寶貴的話語,讓我們更明白神的旨意(v.18)。目的乃是希望透過他們,使神的名在外邦中為尊崇。然而猶太人卻讓神失望了,他們使神的名受褻瀆了(v.24)!這是我們這些新約的選民當引以為戒的。這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神對我們的期望:
一、我們是領路的(v.19):我們這些認識耶穌的人,我們當引領人來認識耶穌就是「道路」,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二、我們是光(v.19):我們是走在光中的人,神差派我們告訴人:「祂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中走!」
三、我們是師父(v.20):我們要藉著我們的言語及好行為為真理作見證!讓人認識、追求真理。
因此我們的責任是何等重大啊!不管是領路的、是光、是師父,我們言行的見證都是最重要的。我們所說的、我們也去遵行,更是榮耀神的關鍵!因為一個領路的人若也迷失人生的方向就不能領路;一個光若自己走在黑暗中、活在罪中,就不能為光作見證;一個作師父的若自己無法遵行自己所說的,就不能教導別人。願我們活出我們所傳的來榮耀神!
默想:我知道我自己的重要嗎?我留意我的見證嗎?我讓主的名在外邦中得尊崇嗎?
禱讀:彼前二:9
背經:彼前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