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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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作者──保羅

對象:羅馬的聖徒

引言:1:16-17

1.「我不以福音為恥」是什麼意思?有沒有試過因信仰緣故而被人貶低、嘲笑、侮辱的經歷?當時有什麼感受?

   

2.現在又如何?你覺得這個信仰比起其他信仰、知識有什麼值得叫我自豪、感榮耀的地方?

   

3.當時的文化裏面,基督教只是一個新興沒太多人認同的宗教,猶太人貶低耶穌,高舉律法、行為,外邦人(非猶太人,又稱希利尼人)崇尚希臘文化,哲學思想,人看不起這個信仰,但保羅如何?為何他「不以福音為恥」。試從1:16-17本書的中心經文中找出這信仰比其化文化、知識、宗教更值得可誇之處?

   

小結:本書就是要特出這信仰(或福音或救恩)超卓的地方,堅固當時被貶低的

   信仰,也令後世基督徒以福音為榮,對所信的更持定,我們嘗試用三次查

   經看看這救恩/信仰超卓、可誇之處。

 

個人讀經:1:18-2:3;2:17-24;3:19-28

一.超卓的範圍(1:18-3:20

1.外邦人需要(1:18-32

a.V18聖經怎樣形容世人?

b.何謂「不虔」?

試從三段聖經指出世人對神的幾種不虔態度(1:19-23 1:281:32

 

c.有沒有試過類似的經驗──對神不虔,試分享

 

d.何謂「不義」? 他們有什麼表現,你也認為不好、不合理?(V26-32),在V26-32列 出很多不義的心態及行為,試分享在未信前其中一件時常犯的不義? 

 

2.猶太人亦需要(2:1-3,17-24

a.猶太人時常以自己為猶太人、自己守律法是義人自誇,但在2:1-3,提出他們有什麼問題?

 

b.耶穌曾經教導門徒「勿論斷人」,你認為自己在「勿論斷人」的功課上,學習如何?滿不滿意?為什麼?

 

c.另外v17-24,指出猶太人第二個問題是什麼?犯了帶來什麼不好影響?

 

小結:保羅在3:19-20有什麼總結?

   既然每個人都不能靠律法/行為可以稱義、可以離審判,人可以靠什麼得

   救呢?得稱義呢?

 

二.超卓的途徑(3:21-28)

1.人不能靠自己行為、律法顯出、達到神的義,v21-22宣告一個什麼的方法可得義?

這個方法有什麼特別之處?令人驚訝、讚嘆的地方?(v22-25

 

2.試想想,不用這個方法,人能不能達到神的義,為什麼?(v23

 

3.分享你在幾時、那個場合相信耶穌?當時為什麼相信耶穌?

 

4.人相信後,帶來什麼結果?(v26)你有沒有勇氣說自己是一個「義人」為什麼?

 

5.但信了後,我們在態度上有什麼值得注意及留心?為什麼?(v27

 

 

  

總結:單看1-3,我們看到這個救恩有什麼超卓的地方?

   經文又對我們有什麼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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