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
论断人的问题
一. 经文分析
1. 神的审判无从逃脱(2:1-4):
1) 论断人的必要因自己所行的被定罪(2:1)
2) 论断人的必要受真理的审判(2:2)
3) 论断人的不能逃脱审判(2:3)
4) 论断人就是藐视神的恩慈(2:4)
2. 神的审判是公平的(2:5-11)
3. 神的审判是合理的(2:12-16)
二. 经文信息
1. 本段经文的对象是谁?
多半解经家认为是指犹太人,因为2:17提到"你称为犹太人",但更有可能是指以道德借口来论断人的"卫道"之士。这些人自认不属于犯第1章所描述的罪的一群。这些人有一个特点,就是论断别人。使徒保罗说,这样的人"无论是谁",也无可推诿。
2. 神的审判无从逃脱(2:1-4):
1) 论断人的必要因自己所行的被定罪 (2:1)
人性的缺点是能看到别人的短处,看不到他人的长处;却能看到自己的长处,而看不到自己的短处。这样的人必因自己所行的被定罪(太7:3)。
2) 论断人的必要受真理的审判 (2:2)
a. 论断人是不合真理的行为,所以必受真理的审判。
b. 我们所知的有限,不能作最正确的判断标准(林前13:12)。
3) 论断人的不能逃脱审判 (2:3)
人常喜欢借论断别人掩饰自己的失败,借指责别人表示自己比别人好,这对自己毫无益处。就如大人管教孩子不要吵闹时,大声喊:"你!给!我!安!静!"一样。
4) 论断人就是藐视神的恩慈 (2:4)
论断人的因神的恩慈与忍耐而不觉自己有过错,这就带来更大的问题。神的恩慈是要我们悔改(彼后3:9)。
3. 神的审判是公平的 (2:5-11):
1) 神的审判是公平的,因为他是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审判)各人(诗62:12;箴24:12)。旧约先知书也提到这个审判的原则(耶17:10,32:19;何12:2;结9:10,11:21),主耶稣也提到:"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也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臺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以行为来审判我们是最公平的标准;然而我们并不是以行为得救,也不是靠好行为称义,乃是我们都要因所行的接受审判。但是有一个重大的差别:就是基督徒的过犯因他的信而由耶稣基督遮盖了,非基督徒的过犯则由自己承担。这在罗马书以后几章会详细解释。
2) 神知道哪些人("行善的")应该得到"永生"为报应(罗2:7、10)
因他有以"永生"来报应的准则:"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神也加给他们"荣耀尊贵平安"。
3) 神也知道哪些人("作恶的") 应该得到"愤怒" 为报应(罗2:8-9)
因他有以"愤怒"来报应的准则:"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神也加给他们"患难困苦"。
4. 神的审判是合理的(2:12-16):
1) 神不按我们所没有的审判我们(2:12-13)
a. 没有律法的不按律法灭亡
b. 有律法的就按律法审判
2) 没有律法的,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2:14-15)
a. 人可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
b. 人的是非之心同作见证,思想互相较量
结语
最后保罗提到:(1)基督要审判我们;(2)人的隐密事也要受审判;(3)而且是以福音来审判。本段经文不是说人可以靠善行或良心得救,因整段经文的中心思想不是救恩,而是论断人的人,其罪无可推诿。有人曾经期望从这段经文找到未听福音的圣人(如孔子)得救的可能,但经文却没有答案。本段经文的主旨是神也照样审判这样的人,而且他的审判必然临到(无可逃脱),非常公平,也极其合理。对于"卫道"之士,这段经文不是好消息,因此福音的能力更显宝贵。
思考题:
1. 神为什么审判论断人的人?
2. 我们能根据2:7和2:15两节,证明没听过福音的人也有可能得到永生吗?为什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