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
1.人人都当顺服他 保罗在本段经文中特别小心教导基督徒生活方面的态度,似乎是由于当时的环境,使他必须如此行;虽然传福音的事历来与时代发生特别的关系,但是当时更是如此。因为总是有些卤莽的人相信惟有一切属世的权柄被废除之后,基督的国度才得以高举起来;同时又认为若不是脱出了人所给予的压制,就不能享受主给他们的自由。犹太人的心中比其他人更有此种错误,因为他们认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在救赎主临世之先,曾多么兴盛,但因救主的来临反倒受外邦人的统治,是莫大的羞辱。使犹太人与统治者隔绝的还有一原因,因为多数掌权者都蔑视敬虔的人,并以绝对敌意的态度来逼迫宗教。因此这些在上执政者,图谋从天上地下惟一的主基督手中将权柄夺去,若我们还是去顺服他们似乎有些不合常理。或许就是为了这些原因,保罗要很小心地来讨论民事法官的权威。他先将一般的戒律说出来,借此可以概括他所要提到的各点,然后再加以解说并证明他所提到的戒律。
他称他们为在上有权柄的,因为他们高于别人,但并不是最高的,因为他们并不获有至上的权柄。他们被称为法官,是因他们有权判决案子,处理他们权下的人事。保罗这里的话可以预先阻止人以好奇心所发的问题,就是谁派他们来治理我们。但保罗说,他们并不是由于自己的力量获得此种地位,而是主所委派的。保罗说:人人都当顺服,意思是所有的人都包括在内,免得有人以为自己是例外的,因而不肯顺服。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我们应当顺服掌权者的理由,是因为他们都是神所指派的。假使神的旨意乃是要以这样的秩序来治理世人,所以凡想推翻神秩序的人,就是轻视神的权柄,也就是抗拒神;既是轻视神所设立的政府,也就是轻视神的护理,因此也就是与神为敌。我们更应当知道,政府的权柄是从神而来,但不能说灾疫、荒年、战争以及其他从罪来的刑罚也都是出于神,因为惟有正义的、合法的政府才是神所设立的。虽然独裁的、不义的政府不是神所命定的,但政府的制度却是神所设立来造福人群的。阻止战争既是合理,以及消灭其他灾害也是有益的,所以使徒吩咐我们要自愿地尊敬掌权者的权柄,为的是要使人类得益。人们因罪而受到神的刑罚,并不能说是神所命定的,却是祂所用的方法,为要保持祂所命定的合法秩序。
2.所以抗拒掌权的 因为无人能够抗拒神而不使自己灭亡;保罗在此警告我们,凡在这方面反对神旨意安排的人不能不受刑罚。所以我们必须小心,不然我们会自讨咒诅。刑罚(或"审判")我认为不但是法官所给的审判,有如保罗在此所要说的,凡抗拒掌权的都会受到刑罚,而且也是神自己所执行的报应。保罗在此让我们看见那些反抗神的人最终所得的结局。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 他现在叫我们要顺服作官的,理由是因他们对我们有益。作官的之所以有益于我们,是因为主这样安排,为的是要使行善的人有平安,又能制裁恶人偏邪的行为。在这两件事上,作官的使人民获得太平。恶人的狂暴若不受到辖制,无辜的人若不受到保护以免受到恶人的危害,那么世界就会混乱,甚至毁灭。假使这是惟一的良方能使人类不至于毁灭,我们就应当特别小心地拥护这种制度,不然我们就是有认为人类的公敌。
保罗又说: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这话的意思是说:若我们行善,我们就没有理由惧怕任何作官的人。事实上凡想要挪去掌权者治理的人,乃是默认他自己有了一个邪恶的心,并在计划着行坏事。然而保罗在此所论的乃是法官们当然的本分,虽然执政的人时常并没有遵行此点,但我们仍然应当顺服他们应得的权柄。如果我们认为一个邪恶的统治者,乃是神所使用来惩罚百姓的罪,那我们就该反省一下,因将神所安排的美好福分变成了咒诅,乃是因我们自己的错失。
愿我们继续不断地尊重神的命定,这是很易于实行的,只要我们不在内心生出恶念。保罗在此乃是指示我们神设立官员的目的。除非这个有益的、美好的制度因人的错失而变为腐败,否则我们一定会从这种秩序上得到好的效果。执政的人绝不应当滥用权柄来冤屈善良与无辜的百姓,不然就变为暴虐的政权了。任何政府若不是为了保护百姓,就不可能存在,独裁的暴政也是如此。
保罗在此也提到一般哲学家所考虑到的使国家政府有良好的政治组织,就是对于善德加以奖励,对于邪行加以惩罚。
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于你有益的 作官的人可在这里学习一个功课,晓得他们的天职是什么,他们治理人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公众的福利。他们的权柄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他们的权柄只限于百姓的益处。简言之,他们治理时,应当向神向人负责,因他们是蒙神所选,又是为祂服务,所以应当向祂交帐。但是神所交托给他们的职务又是关于他们以下的百姓,他们因此对百姓也有职责。保罗也提醒我们各人,乃是因神的恩慈,我们得以受到执政者的保护,他们佩剑就是要阻止恶人来危害我们。
因为他不是空空的(徒然的)佩剑 法官们另一个职责,就是要制压恶人横霸的行为,因为他们不愿意受法律的约束,所以法官就当按照神的审判所要求的,对于他们所犯的罪加以刑罚。保罗明明地说,作官的人佩剑不是为了外表的装饰,却是要打击行恶的人。
是伸冤的 意思是说,执行神的忿怒。保罗以他们佩剑的事证实此点,因为代表权柄的剑是神赐给他们的。假使神让他们佩剑,神也将使用此剑的权柄交给他们;所以当他们执行死刑时,也是顺服神的命令为神伸冤。因此若有人以为流罪人之血是错误的,就是反对神。
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 保罗在此再重述一次他在本章开始时所提到的对于执政者的顺服,但这里说得更清楚,我们顺服他们不但是为了人间的原因,而且也是因为神吩咐我们顺服他们。这里所谓刑罚(忿怒)乃是指执政的,以惩罚那些轻视他们尊严的人。保罗的意思是:"我们顺服不是因为他们有权柄可以刑罚我们,或是使我们无法抗拒他们,因为通常不顺服时,受到亏损的是我们;我们顺服却是因为神的话与良心而来的自愿的顺服。"所以若是掌权的没有佩剑或是我们虽轻视或激怒他们,也不会受到刑罚,我们还是要顺服他们,好像我们若如此行会立刻受到刑罚一样。神给他们权柄来管理我们,我们个人就无权剥夺他们的威严。这里的论点完全是关于民治政府的;因此若有人要利用人的良心或本节经文来建立他们独裁的统治,是没有根据的。
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 保罗在此也趁着机会提到付税的事,他认为向政府交税是应当的。如果他们的责任乃是要保卫以及保持真正的和平,使正直的人不受到恶人的损害,那么他们必须有兵力作为他们的支持,不然他们就不能保障和平。因此按法律收税可以支持这种必须的费用。这里我们不是在详细讨论政府当如何征税,或是执政者当如何处置所收的税,或是使税收不入他们的私囊;但我们认为,他们应当记得他们所征收的税都是公共的财产,不能以之来满足私人的欲望与享受。我们看到保罗所提的税收,都有适当的用途,就是说,我们纳了税,可以使政府长官用来防卫国土,保护百姓。
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使徒在这里似乎是将我们对于执政者的各种责任加以总结起来。我们应当尊敬重视他们,顺从他们所颁布的律法与判决,并向他们付税纳捐。保罗所说的惧怕乃是指服从;所谓关税或税捐不单是指固定的某种进出口税,也包括其他各种税捐。
这节经文也证实保罗前面所说的,我们服从君王或长官不是因为不得不如此,而是因为此种服从乃是蒙神喜悦的。祂要我们不但是惧怕他们,而且也是自愿地尊敬他们。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有人以为这句话是讽刺性的;保罗在此可能是在答复人们的反对,这些人认为基督徒既然应当有爱心,那其他一切的戒律都是多余的。我不否认本句话是讽刺性的,似乎是他在此承认除了爱之外,没有其他律法;但我采取不同的解法,我宁愿采取更简明的看法,保罗在此乃是指出关于执政者的权柄也是以爱为前提的,因我们不会以为他们是软弱的。保罗在此似乎是说:"当我请求你们顺服掌权时,我乃是盼望一切的信徒当以爱的律为出发点。假使你们盼望善行得以伸张(若不是这样盼望的人是没有人性的),你们就应当努力使律法与善政得以普遍,以至于人民可以顺服保障律法的人,因他们使我得享太平。"因此想要实行无政府主义就是破坏了爱的原则,因无政府主义的直接后果乃是国家趋于混乱状态之中。
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保罗在此的目的要使我们看见一切的戒律都属次要,惟有爱的律是最主要的;因此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以爱心行事时,就已适宜地成就了诫命,而且我们愿意负起各样重担,为的是要使爱心得以表现出来。所以他在此也完全证实了我们对于执政者应有的服从,我们的服从且全是出于爱。然而有些人觉得这段话仍有困难。保罗的教训乃是:假使我们爱邻舍,我们就完成了律法。
然而他并没有提到对于神的敬拜。(他本不应当将此点略去的)。但保罗在此并不是讨论全部的律法,他不过是提到律法所要求于我们对邻舍的本分。事实上,当我们爱邻舍时,全部的律法确是得以完成了,因为真正对人的爱乃是从神的爱而来,而且我们爱人本就是爱神的果子。但保罗所提的只是第二部分,因为他在此所查考的只关于这一方面。他似乎是这样说:"凡爱邻舍有如爱自己的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世人的本分。"那些诡辩的人想从本节中找到以行为称义的根据,是徒然的。保罗在此并不是说到我们所当行或不当行的事,却是提到一种我们所不能完全达到的情况。当我们说,人不是靠行为称义,我们并不是说,顺服律法就不是真的义行。但是无人能完成律法,也无人曾完成律法,所以我们说靠律法称义是不可能的;故我们惟一的避难所乃是基督的恩惠。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有人以为这句话是讽刺性的;保罗在此可能是在答复人们的反对,这些人认为基督徒既然应当有爱心,那其他一切的戒律都是多余的。我不否认本句话是讽刺性的,似乎是他在此承认除了爱之外,没有其他律法;但我采取不同的解法,我宁愿采取更简明的看法,保罗在此乃是指出关于执政者的权柄也是以爱为前提的,因我们不会以为他们是软弱的。保罗在此似乎是说:"当我请求你们顺服掌权时,我乃是盼望一切的信徒当以爱的律为出发点。假使你们盼望善行得以伸张(若不是这样盼望的人是没有人性的),你们就应当努力使律法与善政得以普遍,以至于人民可以顺服保障律法的人,因他们使我得享太平。"因此想要实行无政府主义就是破坏了爱的原则,因无政府主义的直接后果乃是国家趋于混乱状态之中。
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保罗在此的目的要使我们看见一切的戒律都属次要,惟有爱的律是最主要的;因此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以爱心行事时,就已适宜地成就了诫命,而且我们愿意负起各样重担,为的是要使爱心得以表现出来。所以他在此也完全证实了我们对于执政者应有的服从,我们的服从且全是出于爱。然而有些人觉得这段话仍有困难。保罗的教训乃是:假使我们爱邻舍,我们就完成了律法。
然而他并没有提到对于神的敬拜。(他本不应当将此点略去的)。但保罗在此并不是讨论全部的律法,他不过是提到律法所要求于我们对邻舍的本分。事实上,当我们爱邻舍时,全部的律法确是得以完成了,因为真正对人的爱乃是从神的爱而来,而且我们爱人本就是爱神的果子。但保罗所提的只是第二部分,因为他在此所查考的只关于这一方面。他似乎是这样说:"凡爱邻舍有如爱自己的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世人的本分。"那些诡辩的人想从本节中找到以行为称义的根据,是徒然的。保罗在此并不是说到我们所当行或不当行的事,却是提到一种我们所不能完全达到的情况。当我们说,人不是靠行为称义,我们并不是说,顺服律法就不是真的义行。但是无人能完成律法,也无人曾完成律法,所以我们说靠律法称义是不可能的;故我们惟一的避难所乃是基督的恩惠。
9.像那不可奸淫 我们不能由于这句话就认为保罗所提到的只是诫命的第二部分,因为他也说:或有别的诫命。如果是第二部分,他也略去了我们当孝敬父母的诫命。此点与他所讨论的题目最有关系,他将此略去似乎是没有理由的。但使徒故意将此略去,目的是否他不愿意使他所讨论的反而变为意义不明呢?我觉得并不一定,因为他已经指出要证明的各点;就是说,假使神颁下诫命的惟一目的乃是要教训我们爱的本分,所以我们就当以各种方法努力达成这一点。若有什么读者想要争辨的话,当晓得保罗在本段经文所要指出的,乃是全部律法的目的,是为要鼓励我们生发爱人的心。我们也必须加上他所略去的话,就是顺服执政者并不是不重要的,因为这样可以保持和平,并完成弟兄相爱的心。
10.爱是不加害于人的 保罗在此证实了他说的从爱所产生的果效,因此爱字已包括了一切诫命的教训。凡有真正爱心的人,绝不会想加害于他的弟兄们的。全部律法就是禁戒一件事,是叫我们不要去危害邻舍。这点与保罗目前所讨论的也有关系。执政者既是保卫我们的平安与公正,那末凡想使人人获得自己的权利,使人们生活自由,不受伤害的人,都需竭力拥护政府的制度。保罗重复提到爱能成全律法的事,也包括人类社会中的律法。这里并没有提示诫命的第一部分,就是论到如何敬拜神的部分。
11.再者,你们晓得现在……的时候 从这里开始,保罗给另一方面的警戒。白天既有属天生命的光开始照在我们身上,我们就当像那些在公众注视之下习惯行动的人那样过我们的生活,因此我们会小心不行那卑鄙下贱的事,假使如此行,就会给许多人看到。我们更应当避免不洁的行为,因为我们一直在神与祂的使者的观察之下,同时我们也受基督邀请来仰望祂那如同公义日头的脸。
简言之,这里的意义如下:"我们既晓得当睡醒的时候已经来到,就当弃绝一切属于黑夜的事。但愿我们抛弃一切暗昧的行为,因为黑暗已被驱除;又愿我们实行光明的行为,有如行在白昼。"中间的话应该放在括弧之中,那些话都是象征性的,因此值得我们注意其中的意义。所谓黑夜,保罗的意思是指不认识神,凡不认识神的,都是在黑夜行走或睡眠的人。不信的人有两样害处,就是盲目与愚昧。这个愚昧,保罗称之为睡眠,他又说,睡眠是死亡的表征。所谓光明,他的意思乃是指神的真理得以启示出来,借此公义的日头,即基督,升起来照明我们。所谓趁早睡醒,他的意思是我们应当预备自己,来遵行主所吩咐我们的事。所谓暗昧的行为,是指可耻的邪恶行动;他又说,他们在黑夜行这些事却不觉羞耻。所谓光明的兵器乃是指可敬的、庄重的、贞洁的行动,是多数在日间行出来的事。保罗不称之为行为,却称之为兵器,因为我们在服事主的圣工上是有争战的。本段开始的两个字,再者,是独立的,是与保罗前面所教训的真理有关系。他所说的时候,是信徒所晓得的,因为神的呼召,以及神救恩的临到是需要有新生命与新行为来配合的。他又说是趁早睡醒的时候,是指适宜的时候,或是一种机会。
我们得救,现今……更近了 这几节经文时常被人误解。许多解释初信的信字为律法的时期,以为保罗似乎是说犹太人在基督临世之前已经相信了。我反对这种看法,因为是太勉强、太过分。将全部教会的真理应用在一小部分的人身上是不合理的。当保罗写罗马书时,全教会中的犹太人只占极少数。因此若是这样解法的话,保罗对罗马人讲这些话也是多余的。我所提到的白昼与黑夜的比较也使这种解法变为不需要。因此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乃是完全如同字面上所指的意义--我们的救恩比我们初信的时候更接近我们了--乃是指以前开始相信的时期。又因这里的助动词是无定词,所以如同我们在下面要看到的,保罗在此所说的更是合宜。
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 这就是他前面所说的情景。虽然信徒尚未获得完全的真光,但他却以之来与将来借福音的白昼所照亮我们的明光作为比拟。白昼在此并不是像其他地方那样指信仰之光(不然他不会说"将要临到",却当说"已经临到",因为信仰之光确已照亮我们)。白昼却是指属天生命有福的荣美,我们在福音之中已开始看到此荣美。保罗在此所说的乃是当神开始呼召我们时,我们就当立刻注意基督的再临,正如我们在晨曦初现时,可以知道午日当空的白昼已经不远了。
他说黑夜已深,因为我们已不像不信的人那样被浓厚的黑暗所笼罩,他们并没有生命的火花。然而对于我们,复活的盼望已因福音而放在我们眼前。事实上,借着信仰之光,我们得知属天荣耀的光辉,离我们已不远了,所以也能激励我们,以致不会在今世闲荡。然而接着他就叫我们要如同行在白昼的光中,他在此所用的比喻有了不同的象征,因为他将我们目前所得的基督真光的光照比作白昼。保罗乃是要在各方面劝勉我们多沉思默想将来的生命,又当多思想怎样敬重神。
13.不可荒宴,醉酒 他在此提到三种邪恶的行为,而且每种都用了两个名词来描写--酗酒与放纵,以及与此相关的肉体的情欲和不洁的行态,嫉妒与竞争。这些行动既是如此可耻,甚至于属肉体的人在别人眼前也羞于如此行,那么我们在神光中行走的人,更当时时刻刻避免这样行,甚至于在没有人看见时也不可去行。虽然保罗在第三组中先提到争竞,后提嫉妒,但无疑地是要教训我们,使我们知纷争不和都是起于同一个原因,就是若有人要自高自大,就会在弟兄们中间产生嫉妒。所以野心是这两样邪恶的主要原因。
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 这个比喻在圣经中常有提到,以指出人当怎样使自己的形状变美或变丑;两者都在于他的服装,污秽破烂的衣服使人失去尊严,清洁而正派的服装使一个人受到尊敬。穿上基督乃是说我们全身都受到祂的圣灵所护卫,因此我们有资格表现一切圣洁的生活。惟有这样,神的形象,即我们灵魂的真正装饰,可以在我们里面得到更新。保罗在此乃是要指出我们蒙召的目的,因为神收纳我们为儿子,而使我们得以接合在祂儿子的身体上,这样我们就必须弃绝以前的旧生命,而在祂里面变成新人。为这缘故,他在别处也提到信徒受洗而穿上了基督(加三37)。
不要为肉体安排 只要我们仍在肉体之中,我们就不能忽略肉体;因为我们虽然与天上有交通,我们却仍寄居在世上。我们必须注意与肉体有关的事,这样行只是为了有助于我们今世的旅程,却不能因此而叫我们忘记了自己的天家。甚至于外邦人也说:"人心不足蛇吞象。"因此凡想满足自己肉体欲望的,一定是纵欲过度,不能自拔。
保罗在此要约束我们的欲望,并提醒我们一切纵欲的原因是由于不满意我们所有的,也不想以庄重的、合法的态度来处理我们所有的财物。因此他给我们一个原则,我们应当供给肉体的需要,但不能放纵肉体的情欲。我们这样才能善用世物而不糟蹋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