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凡信的都必得救
1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3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8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2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16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阿、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18 但我說、人沒有聽見麼。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19 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麼。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20 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1 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十章1-21節:猶太人自己要引咎
神並未使猶太人拒絕基督,是他們自己的成見叫他們如此行了。這不過是一個聽道的問題(8-17)。猶太人曾經聽見了,但是非常剛愎的背逆了(18-21)。我們不知道如何將此處的經文與九:16節融洽起來。有些事物的存在是遠超過那有限智力的範圍的。這就是其中的一個。
1節:對於單是接受神而不相信基督的猶太人,他們的結果如何?他們也都相信同樣一位神,難道就不能得救嗎?假若他們可以得救,保羅就不用如此費力、如此委屈地向他們傳講基督的救恩了。因為耶穌完全彰顯了神,我們無法撇開基督而充分認識神;又因為神已經揀選耶穌做為神和人之間的橋樑,我們不能從另一條通路到達神那裡。所以,猶太人跟所有人一樣,都只能藉耶穌基督而得蒙拯救(參約16;徒12)。
3-5節:猶太人並沒有建立信靠神的生活,反倒設立了一大堆條文和傳統(比神的律法更多),好使他們在神面前被接納。但是不管他們多麼盡力,也無法因善行稱義,除非人能十全十美,但那是不可能的。我們只能伸手呼求,並接受救恩這白白給我們的禮物。
4節:為甚麼說"律法的總結是基督"?一方面是祂成全了律法的目的(參太17),在地上成為眾人效法的榜樣,另一方面祂又是律法的終結,因為跟基督相比,律法沒有拯救的能力。
5節:如果想藉著律法得救,除非從不犯罪,過著完美無瑕的生活。神為甚麼明知人不能遵守律法,卻又賜下律法呢?保羅說,其中一個理由就是讓人知道自己的罪(參加19)。而且,律法是基督的影子,藉著獻祭,人們得以知道基督的工作,就是成為真正的祭牲(參來1-4)。這種拿動物來獻祭的宗教禮儀,一直要維持到基督的降臨。律法指明基督,拿動物獻祭也是指明基督。
6-8節:基督藉著成為肉身(領下來)和復活(從死裡上來)使我們得救,我們所須作的,就是回應並接受這救恩的禮物。"陰間"在此可指墳墓,或死人所去的地獄。
8-12節:你是不是曾經問過:"我怎麼做才能夠成為基督徒?"這幾節經文為你提供了一個非常簡單的答案--救恩就在你身邊,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基督是復活的主就能得救,就是基督徒了,絕不需要甚麼複雜的過程或者儀式。
11節:這節經文一定要上下文連著讀。保羅並不是說基督徒永遠不會羞愧或遭遇失望的事。我們在跟人相處的時候,經常都會碰到不如意的事,有些境況同樣會使我們感到氣餒;保羅說的,是神所賜的救恩不會叫我們失望,基督不會欺騙我們,任何相信祂的人都能夠得救。
14-15節:我們必須跟人分享神的福音,好叫其他人都有機會聽到。你的親友怎麼樣能聽到福音呢?除非有人告訴他們。神不是已經呼召你向周圍的人傳福音嗎?立即去行動吧!
18-20節:許多猶太人要尋找彌賽亞,但是當祂來了卻又拒絕接受。反而不少外邦人從來沒有聽過有關彌賽亞的信息,卻相信了祂。今天有些宗教人士往往是屬靈眼睛瞎了的,而那些從未到過教會的,卻對福音有很好的反應。俗語說:"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因此,別輕易下定論說誰會接受福音,或誰不會接受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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