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课 |
作光明的儿女
经文:罗十三1~14
经句背诵: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
端正,好象行在白昼。(罗十三12~13)
思考问题:
1.如何以积极、正面的态度去面对不平之事?
2.分享「神掌管一切」的经历和见证。
经云:「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
子女。」(弗五8)。主耶稣要求我们要成为「世上的光和盐」,因此每位基督徒
就当不断地灵修,成为光明的儿女,显明生命之道(腓二15~16),保罗在本章
中也勉励我们要「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罗十
三12~13),而如何成为光明的儿女呢?
1.深信神掌管一切: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十三1)。一切历
史、人的生命和作为、遭遇、政权和国家的演变,都是在神的掌管之中,因此,
一方面我们当谨慎,如主耶稣所提醒的:「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
没有不被人知道的。」(路十二2~3),以诚实之心行事为人;一方面顺服人的
权柄,如保罗虽面对当时有势之人的阻挡逼迫,但他依然教导信徒要顺服,因他
深信神掌管一切。我们当以敬畏、顺服的心,为掌权者、国家的制度祷告(提前
二1~2),使我们有更宽广自由的空间、时间,作神美好的见证。
2.存积极的心行善: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
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罗十三3),因人的私心和罪恶的影响,诚如经
云:「我又见日光之下,在审判之处有奸恶,在公义之处也有奸恶。」(传三16
),本是要显明公义的地方,却使人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但我们当存着积极、正
面的心志去面对,才不会受罪恶的污染而效法恶(约11),也不致以恶报恶(
罗十二17),行善绝不丧志、灰心。
3.更美的守法精神:
「所以你们必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十三5)。我们遵守
各项法律,不是单因为怕被司法机关抓到,或被别人看到,且是因为良心。而且
不只是人的良心,更是因神的真理存在心中的良心,因为一般人的良心是不完全
的,会产生不同的标准。因此无论在任何一种环境之中,或是有人、无人在看,
我们均乐于守法,处处显明基督徒实实在在的见证。
4.善尽公民的责任: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
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十三7),就是要我们善尽做一个公民当
尽的义务。主耶稣教训我们:无论到那里,均要关怀当地的人,为他们求平安(
参:路十5、9;耶廿九7)。我们当关怀社会,爱护大自然,遵守社会的法律并尊
重良好的伦理道德,做个充满基督馨香之气的好公民。
5.发挥基督的爱: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十三8)。要杜绝人性败坏的行为,如淫乱、杀人、偷盗、贪心,惟有接
受神爱的救赎和改变,因此已经信主的人,当借着所领受神的爱,不但在主内能
互相接纳、赦免,显出爱的吸引力,也当以神的爱去关怀别人、帮助别人,使社
会能充满温暖。
6.儆醒分辨时候: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
候更近了。」(罗十三11)。思想保罗当时的提醒,那现今岂不更近了吗?因物
质的发达,末世必是一个更重视外在成就和物质享受的时代,因此主提醒:「人
又吃又喝,又买又卖,又耕种,又盖造。」(路十七28),我们当儆醒分辨(路
廿一34),克服忙碌的物质生活,注重灵修,准备齐全,等候主的再来。
7.拒绝罪恶的诱惑: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
妒。」(罗十三13),也就是不可效法这个世界,世人随着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自然会陷在各种罪恶的网罗里,且是以人意互相争竞、攻击、嫉妒,我们面对这
一切,心中当以主的道理为念,求神加添力量,拒绝诱惑,互相扶持、提醒,才
能结出光明的果子。
8.善用神赐的一切: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4),不可
浪费神所赐的财富、智能、时间、恩赐,或去追逐世上的名利,以致形成无谓的
纷争;或去放纵私欲、享受,以致身败名裂。当时时存着感恩、谦卑的心,善用
神所赐的一切,服事众人和参与各项圣工,使生活更加充实,使自己永远活在神
的光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