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讲 |
『禮多人變怪』
羅馬書2:25-29
中國素來以「禮儀之邦」自居,自古以來常常把其他民族稱為沒有文化、沒有禮儀的野蠻人看待,不過我們從中國的歷史來看,中國人並不是生來就懂得禮儀的,最早有周公的「制禮作樂」,用來規範原本混亂的政治關係。劉邦推翻秦朝建立漢朝後,把秦朝苛刻的制度法令廢掉,所以在他的宮廷中並沒有什麼規範,而和劉邦一起打天下的功臣都是武將,每次在朝廷上大家會為了一些事情吵起架來,也有人在朝廷上喝酒喝到醉醺醺,雖然劉邦自己也是一個老粗,但時間久了他也覺得厭煩,甚至不想上朝,使朝廷的行政效率變得很差。
有一個人(蕭何)看不下去,就建議劉邦找有學問的人來為朝廷制定禮節,後來找到一個叫做孫叔通的人來制定禮儀,不過劉邦很擔心有了禮儀後會變得很麻煩,孫叔通就把制訂好的禮儀排演給他看,劉邦覺得還可以接受,於是孫叔通開始去訓練朝廷的百官。經過兩個月後,所有的文武百官按照禮儀上朝,當劉邦看到所有人都恭敬的在他面前行禮,在朝廷間喝酒後也不敢亂來時,他說:「我到今天才真正知道當皇帝的滋味是什麼!」
幾千年來,中國人在禮儀方面下了很多工夫,不過二十年前有一本書,叫做「邁向富而好禮的社會」,書的作者是曾經擔任台大校長的孫震博士,孫震博士是一位經濟學家,從書名可以了解作者的期待,希望台灣經濟發展同時,人民的「禮」也能夠提升,言下之意就是,大家的「禮儀」、「禮貌」方面的水準跟不上經濟的發展。
沒有「禮」的人,會令人討厭,但是太過於多「禮」,有些時候也會叫人覺得不自在,甚至適得其反。所謂的「禮」就是規範或規矩,在信仰方面也有很多「禮」,猶太人傳統的信仰非常重視「禮」,也就是「律法」,他們把遵守律法中的禮儀當成信仰的核心,因為他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夠合乎上帝的心意,蒙上帝的喜悅。
我們今天所看的這一段聖經,是保羅針對猶太人的遵守禮儀態度的論述,在這一段經文中,保羅用三個平行的論述,指出猶太人以謹守舊約禮儀就能得救的錯誤觀念,最後用一個雙關語作為這一段的結論。29節說:『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猶太人」這個名詞是從「猶大」的名字來的,猶大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讚美」,他是雅各(以色列)的第四個兒子,猶大的母親利亞生他的時候說:「這回我要讚美耶和華」,所以就給這孩子取名叫「猶大」。保羅說:『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他的意思是:「真正的猶太人(讚美)是由神來的,而不是從人來的,也不是從遵守割禮這類外表儀文來的。」
保羅在25-29節的三個平行論述是,一、有益處的割禮變成沒有用的;二、守法的要審判知法的;三;心懷意念比外表的表現更重要。保羅站在同為猶太人的身分,對猶太同胞說這段話,他完全了解猶太人在信仰上的問題在哪裡。
二十五節說:『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割禮對猶太人來說,代表上帝選民的記號,他們認為這個身體上的記號,是他們跟其他種族不同的證明。割禮最開始是上帝跟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第一次受割禮的並不全都是亞伯拉罕所生的,當時包括所有在亞伯拉罕家中的男子,有雇工和奴僕,後來在摩西律法中明文規定,凡是要歸化為以色列人的外邦人,必須先受割禮,然後跟所有以色列人一樣遵守律法,便可以成為以色列中的一份子。受過割禮才能成為神的子民,是舊約律法強調的。
守割禮的傳統在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亡國之後,經過兩千多年並沒有因為時間而消失,不管信不信上帝的猶太人,都一定會受割禮。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納粹逼迫猶太人,當他們無法判定抓到人是不是猶太人時,就會叫他們脫下褲子檢查。猶太人守的割禮就如同今天的DNA檢查一樣,是身體上不會改變的一部分。保羅所謂割禮的益處,是指他們因為身體上的這個記號,而時常提醒自己要遵守神的律法,但是當他們不遵守時,割禮就失去意義了。
在婚禮中有一個交換戒指的程序,當新人把對方預備的戒指帶上去以後,就是在身體上做了一個記號,告訴別人說「我是一個已經結婚的人,不要再來追我了。」但是對那些不忠於婚姻,會搞婚外情的人來說,就算十根手指頭上都帶了戒指,還是沒有意義的。
我們從保羅在二十五節所說的,來看我們自己的信仰,可以給自己提醒,雖然我們受洗了,也有上教會,但不能證明我們就是一個遵行神旨意的基督徒。猶太人有他們的傳統和禮儀,教會也一樣有各種傳統和儀式,有一些基督徒認為不一定要每個禮拜上教堂,但至少有聖餐的禮拜一定要參加;也有一些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人,雖然沒有固定聚會或參加教會,但每年聖誕節的時候還是會找個教會去一下。這種人的信仰就如同猶太人守割禮一樣,上教堂只是在告訴自己是信耶穌的,但事實上並不是基督徒。
26-27節是保羅的第二個平行論述,他說:『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麼。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麼。』
在新約時代,猶太人對於律法非常的重視,因為他們在國家滅亡之後經歷很多苦難,他們認為受苦的原因就是沒有遵行上帝的誡命,於是有專門研究舊約律法的人出現,這些人非常仔細的把律法應用到日常生活中,在新約時代文士跟法利賽人是律法的權威,如果有人對舊約的律法不夠了解,沒有把握怎麼做,就會想到這兩種人。因為這兩種人對一種東西非常有研究,這種東西叫做「哈拉卡」,這是一種當時沒有明文寫下來關於律法的解釋,一直到公元兩百年左右「哈拉卡」才寫下來,成為叫做「米示拿」的書。
馬可福音第七章記載一件事,有一些文士及法利賽人來找耶穌麻煩,說他的門徒沒有遵行古人的傳統,不先做潔淨的禮儀就吃飯,耶穌回應這些人的控告時,舉了一個例子,馬可福音7:10-12節說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 神的道.你們還作許多這樣的事。
「當孝敬父母」是十誡中的第五條,十誡分為兩部份,前面四條談人跟神的關係,後面六條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所以「當孝敬父母」是十誡中關於人際關係的第一條。這條誡命就如同十誡的第一條,都非常重要。在耶穌的例子中,「各耳板」是指已經分別出來預備奉獻給神的東西。當時候的這些舊約律法專家說:「已經分別做『各耳板』的東西,任何人都不可以動用。」他們所謂的「任何人」包括了父母。當他們在解釋應用這個「哈拉卡」的時候就會說,如果原本應該用來奉養父母的東西,已經先分別出來做『各耳板』了,就不需要再額外的付出一份去奉養父母,因為這種人愛上帝比愛自己的父母還要多。這類的解釋應用在猶太人的律法專家中用很多,耶穌很不客氣的說,這是『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新約時代懂律法的人在判定別人有沒有守好律法,但是保羅說,當那些不懂律法卻能遵守律法的人,反倒會成為判斷那些受了割禮卻不遵守上帝誡命的人。從耶穌舉的例子和保羅的論述,我們看見原來明白神的旨意跟行出神的旨意是兩回事。我相信新約時代的那些猶太法律專家,並不是不想遵行神的誡命,而是在遵行的過程中發現,要付出相當的代價才能滿足神的要求,於是開始降低標準、把界線退後,到最後扭曲了對律法理解,因而行不出來。我們很多時候也會這樣,並不是不知道神的心意,但是自己的意願強烈到一個地步,於是想出一些代替方案,給自己找台階下。但事實上,做出來的,跟知道的有很大的差異。
保羅在28-29節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裏面作的、纔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是保羅的第三個論述。外面的不是真的,裡面的才是真的。
移民到美國的人,他們的第二代有一個暱稱,叫做「香蕉」。因為他們的皮膚雖然是黃的,但頭腦裡面的觀念和作風跟白種人一樣。相反的,西方人到中國來,住了很久以後,或者他們的第二代接受這裡的教育,他們也有一個暱稱,叫做「雞蛋」,雖然外面的皮膚還白的,但裡面的想法跟黃皮膚的中國人沒有兩樣。我們每一個人外表是一個樣子,也許內在是另一個樣子。保羅沒有否定割禮的意義,也沒有說不應該遵守傳統的禮儀,他強調的是,人裡面的狀況比外表的表現重要,不管人在外表上如何努力,終究無法隱藏內在的實情。當我們努力在外表上做得很好時,也要讓心裡面往好的方面發展,這種發展必須不斷的學習。
我們常常會覺得小孩子的單純是很可愛的,但是我從林懇發現,當小孩子很直接的把他的情緒表達出來,不一定是可愛的。最近林懇會對到我家的客人說:「你走開,你不要到我家來。」或者說:「我不要你。」通常他講這些話的時候,是有一些不合他意的事情發生,也就是跟他的自我發生衝突的時候。昨天他的二阿姨帶他出門回來後,急著想吃帶回來的漢堡,他的二阿姨要他先洗手,他就翻臉的說:「我不要你,你不要來我家。」我過去抓著他,跟他說:「你不可以沒禮貌,你要去跟二阿姨說對不起。」類似這樣的情況已經很多次了,他知道我會堅持要他道歉,他就低著頭去他阿姨面前說對不起。我知道這樣的情況還會發生,他需要每一次都被提醒,才能夠學會正確待人處世的方式。
教會歷史中有一個很有名的母親,她生了十九個小孩,其中九個出生後不久就夭折了,不過她還有十個小孩要照顧,要照顧十個孩子是非常不得了的工作,這過這個母親除了養他們以外,還給這十個小孩很好的教育。她用的方式之一就是一個禮拜裡面,一定跟每一個小孩安排單獨的談話,在這段時間裡面做一對一的教導。她的丈夫每天看著她教小孩,有一天她的丈夫對她說:「你有些東西對同一個孩子,至少講了二十次。」這個做媽媽的回答說:「如果我在第十九次就滿意了,很可能我教的就沒有讓這孩子記住,但是我講到第二十次的時候,這些內容就進到孩子的心裡,他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一個母親,就是約翰衛斯里的媽媽,她有兩個兒子長大後做了牧師,在神學、佈道、詩歌方面,影響教會的發展很深遠。
箴言4:23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我們很熟悉這節經文,就用它在一次提醒自己,把遵守神的誡命化成我們生命的一部分,就好像自己的DNA一樣,不管環境如何改變,我們對神仍然可以保持一樣的信心,而不是只有外表的形式而已。